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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日报:百姓·城市·法
第二十五期“市民论坛”——依法治市大家谈
http://www.yfzs.gov.cn/ 2004-03-05 11:29:09 3月4日南京日报
本报记者 凌曦 本报见习记者 卢淑英 张宏莲
    
     衣、食、住、行、人际交往,法已经渗透到我们的生活的每一个角落。 2月29日,27位市民代表在国际会议中心,围绕“百姓·城市·法”这一主题,以亲身的经历,为本市的依法治市工作献计献策。市委副书记王浩良带着有关职能部门的负责人,与市民代表和法学专家进行了一次面对面的倾听和交流。王浩良指出,虽然南京的依法治市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仅仅是阶段性的,他呼吁相关职能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执法水平,老百姓要进一步增强自身的法治意识和法律素质,为营造一个“诚信、安全、有序”的新南京作出贡献。

    依法治市是“三个文明”协调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
    
    市委副书记、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副组长王浩良:
    依法治市的主体是人民群众,南京市依法治市的工作做得如何,最有发言权、评判权的是我们的市民。今天来参加“市民论坛”的市民代表具有广泛的层次性,非常感谢大家对依法治市提出的真知灼见。对没有解决的问题,相关部门要带回去,调查研究,帮助解决,抓好落实;已经解决的,要举一反三,思考如何从制度上防止这些问题的出现。
    市委市政府十分重视依法治市工作,在最近推出的创建“三个文明”协调发展特色区域行动纲要所确定的五大战略中,依法治市是重要的组成部分。在去年全省立法会议上,李源潮书记提出了“法治江苏”的重要理念,这对南京的依法治市工作是鼓舞也是推动。
    经过10多年的努力,在全市市民的参与下,南京的依法治市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但我们应该清醒地看到,这些成绩仅仅是阶段性的,因为依法治市工作是一个长期的系统工程。把南京建成一个区域性的法治化城市,作为我们的政治理想,作为全体市民的期盼目标,我们的工作还刚刚开始,还有很多艰苦的细致的工作。在落实依法治市新的五年规划中,还要针对五大基本环节中的薄弱环节,继续抓好深化工作。
  一、立法。面对经济和社会发展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我们要加强地方立法工作,从维护群众利益的角度进一步完善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解决当前经济生活和社会发展中的突出矛盾。
  二,普法。近几年工作中,我们一直强调突出领导干部的学法用法,最近市人大通过决议,建立了“领导干部任职前法律知识考试”制度。同时强调对青少年学法要求,但对流动人员的普法工作还存在薄弱环节。我们要围绕提高全民法律素质的目标继续抓好重点对象的普法教育,同时加大对流动人口的普法教育,并提供法律援助。
  三,执法。要加强领导干部、行政执法、司法执法的队伍建设。执法队伍的素质非常重要,人性化执法并不等于人情化执法。执法部门要依法行政、依法执法,坚持公平和正义,真正体现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保护弱者的合法权益。
  四,法律服务。法律拥军、法律进社区是我市依法治市的特色。但我相信还有不少领域需要法律服务的介入,还需要律师、公证、法律援助等法律工作者继续努力。
  五,法律监督。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使得我们的行政执法机关、司法执法机构不敢徇私枉法,维护法律的尊严。
    论坛结束后,依法治市办要本着求真务实的精神,深入调查研究,把目前依法治市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梳理,拿出解决办法。在南京加快发展,树立和落实科学的发展观的过程中,不仅要抓住机遇,增加经济总量,增强财政实力,同时还要追求经济和社会的协调发展、人与社会的协调发展,坚持以人为本。我相信,经过努力,把南京建成和谐稳定、公平正义,安居乐业的社会法治环境,应该是可以实现的,对此,我充满信心。作为南京市民,我们都应该为这一目标而奋斗。

    依法治市工作仍需不懈努力

    市依法治市办主任、司法局局长徐路:                            
    依法治市是依法治国方略在城市的具体实践,就是广大市民在党的领导下依法管理经济、政治和文化等各项事务,推进城市的现代化。
    南京作为国家司法部确定的全国省会城市依法治市试点,自1991年2月市委作出《关于全面开展依法治市的决定》以来,制定了阶段性的依法治市规划,通过“一五”、“二五”、“三五”普法,取得了初步成效。我市95%以上的普法对象参加了各种各样的学法用法活动,公民的法律意识普遍提高,各级领导干部法治观念明显增强;地方立法工作逐步规范化、民主化,为全市各项工作的有序运行提供了法制保障;逐步建立和完善社情民意反映制度、专家咨询制度、重大事项社会公示制度等决策机制,努力实现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坚持依法行政,加强服务型政府建设和司法改革,改进了机关作风;大力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增强;律师、公证、法律援助等法律服务得到进一步规范和拓展;通过动员人民群众积极和有序参与管理经济、社会事务,评议、监督党政机关,逐步推进了基层民主政治建设。从总体上说,正处于普法教育由提高全民法律意识向提高全民法律素质转变,管理方式由注重依靠行政手段管理向注重运用法律手段管理转变之中。
    依法治市既是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必然要求,也是一个渐进的历史发展过程,仍然需要坚持不懈的追求和努力。

    南京的依法治市工作走在全国前列

  司法部法制宣传司副司长姜金方:
    南京市是全国普法办和司法部确定的普法依法治理的全国两个省会试点城市和联系点之一。南京市的依法治市工作有五个方面的特点:
    一,领导重视,始终将依法治市纳入当地社会经济发展总体规划中进行统盘考虑。
    二,目标明确,始终围绕党和政府中心工作,结合当地基层党组织建设,结合基层民主法制建设,结合公民道德建设,结合当地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结合创建服务型政府,使南京的政治经济文化等各项事业纳入到法治轨道。
    三,初步建立了稳定的长效机制。
    四,勇于创新,努力适应新形势和任务的需要。这种科学化的创新理念,已经融入到南京市依法治市的各项工作。
    五,在依法治市工作中,司法行政工作职能得到充分发挥,南京的普法和依法治市工作始终走在全国前列。
    南京2004年提出了政治文明建设的工作目标,出台了创建“三个文明”协调发展特色区域的行动纲要,都把依法治市作为重要内容,体现了南京市委市政府对依法治市工作的高度重视。我们相信南京市的普法、依法治市以及司法行政工作会更上台阶,永保南京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在全国“试验田”及“排头兵”的地位和特色。

    拆迁新法采纳了我一条建议
   
  [事件]
    2004年2月1日,《南京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正式施行。在这次拆迁法的起草过程中,立法部门通过网站、报纸等向社会公示,征求市民意见。有89299人次参与了拆迁法的讨论,共收到各种意见、建议1588条,其中与新拆迁法有关的建议1328条,最终占公示意见三分之一的12类意见和建议被采纳。对未采纳的80条意见和建议,政府部门均作出了明确说明。
  南汽集团职工高中秋就是89299个参与立法的市民中的一位,他的一条建议被采纳在了政府规章的第10条里。
  市民代表高中秋:
    我自己都没有想到提的建议会被采纳,真的很惊讶!我一共提了3条建议,被采纳的一条就是建议把“拆迁期间不应断水断电”改为“不得断水断电”。我觉得“不应”是道义范畴的,不很规范,,而“不得”是法律范畴的词汇,可以起到令行禁止的效果。      
  [回应]
  市政府法制办副主任王裔华:
    与以往的拆迁法相比,这次新颁布的拆迁管理办法的决策过程是历时最长、程序最复杂、参与层面和人数最多的一次。不少市民的建议和意见我们都给予了采纳。采纳的标准就是:一是与国务院和省人大的法规相一致,二是集中了大多数人的意见、结合南京市的具体情况具有可操作性的。没有采纳的,有的是与上述标准不符,有的虽然市民很关注、但不属于这次立法的范围,还可以通过其他途径给予解决。
  市人大法工委副主任张宁生:
    近几年来我市制定的地方性法规都与南京人民的生活密切相关,涉及到吃、穿、住、行、人际交往等方方面面。比如,在吃的方面,南京市制定了《蔬菜使用农药管理规定》,保证南京人蔬菜食品食用安全。在住的方面,出台了《房屋权属登记条例》,规范权属登记的行为。在行的方面,考虑到目前南京市有公交车4100辆,出租车8597辆,出台了《南京市道路交通管理规定》和《城市公共汽车管理规定》。此外还制订了《民办教育管理条例》和《旅游市场管理条例》等。
  [点评]
    江苏省委党校教授刘小兵:参与“民主立法”是公民的一种权利,实现“民主立法”还是立法机关的一种法定义务。

    我市正在案件多发地段安装7万个探头

  [事件]    
    南钢小型轧纲厂车间设备工程师王国红说起下关区的多伦路的小巷子来,气就不打一处来,“这个弹丸之地南来北往的人非常多,盐蒲线、盐葛线都在这里,每天的流通量有上万人。但这里的治安环境比较差,我18岁上班第一个月的工资就在这里丢了;18年后的前几天,我新买的手机又在这里被偷了。今年年初,一位见义勇为的武警战士就是在这里受了伤。建议能不能在这里装些电视监控系统,多安排些民警巡逻,或许会对犯罪分子起到震慑的作用。”
    [反应]
    市委副书记王浩良:
    今天市公安局的负责人也在场,看看王女士提出的问题怎么解决?
    南京市公安局副局长黄新国:
    扒窃历来是城市的“顽症”之一,但涉及到群众具体的利益,我们一直都在坚持不懈地抓,今年2月份就开展了打击扒窃专项斗争。至于王国红谈到的监控探头,我们已经在考虑之中,按照上级部署准备安装7万多探头,目前已经在案件多发地区、复杂场合安装了部分探头。我们会考虑王女士的建议,尽快在多伦路采取措施、安装监控探头。


    从社区听证会到社区议事会

  [事件]
    南京市下关区小市街道东井亭社区于2000年在全市首开社区居民听证会先河,只要涉及到社区居民公共的事务,大家都会用这样一种方式进行研究解决。
    东井亭社区居委会主任甘以明:
    起因是我们社区有占地800多平方米的违章建筑拆除了,是盖新的商业网点房,还是修建一个居民休闲广场?争执不下之后,居委会决定用“听证会”的方式,让居民自己来表决,最后多数人选择了修建休闲广场。接下来,从广场的规划、设计到施工队伍的选择,都把决策权交给居民集体讨论。2001年年底,这一“民意工程”终于竣工了。
    尝到了“听证会”的甜头后,我们决心把这一形式发扬光大,提出“自己的事情自己做”,并于2002年初成立“议事会”,由小区退休工程师任会长,常设19个会员,负责搜集群众意见、建议和热点问题。这样一来,群众不再乱发议论,有了意见可以及时反映到居委会,大家都有了当家作主的感觉。  
  [点评]
  市委副书记王浩良:
    群众自主维权是法治意识提高的一种表现,社区议事会的成立是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是依法治市的一个有益探索,这种模式值得在全市推广。  
    南师大法学院刘旺洪教授:
    “自己的事情自己做”,这是基层群众自治组织的基本原则,社区“听证会”、“议事会”是新的历史条件下依法治市一种很好的形式。依法治市的实质问题在于实现人民当家作主。
  依法治市从小的方面,涉及到老百姓生活的方方面面;大的方面,涉及到国家的政治、经济、文化建设。依法治市,从经济上说,是要建立一个良好的城市经济运行环境、投资环境,确保社会经济的稳定增长;从政治上说,是要实现社会主义政治文明;从文化上说,围绕提高广大市民的文化意识,不断提高市民素质;从生活上说,是要实现社会安宁,实现人民当家作主的目标。对政府来说,要实现依法行政;对司法机关来说,要实现公正与效率。
  2000年,世界法学家大会在北京中国社科院召开,南京是惟一受邀的国内城市,说明了南京在依法治市工作方面走在了全国的前列。

    14次敬礼引发的争议

  [事件]
    2003年12月10日上午,市交警二大队的执勤民警张国庆在路口执勤时,遇见一位女青年红灯亮时过马路,便向其敬礼准备按规章处理。但该青年不但不听,反而指责他多管闲事。于是,张国庆连续向她敬礼14次,但该青年仍不为所动,并拿出手机报警。
  [反应]
    市民代表姚亦峰:
    我认为没有必要敬礼14次,最多两次就可以了。第一次是交警尊重你,第二次是为了提醒你。我们的市民素质应该提高。
    市公安局副局长黄新国:
    14次敬礼显然没有必要,但从另外一方面也反映了我们民警“文明执法”的程度提高了。
    法制日报江苏记者站站长蒋德:
    从现场处理来看,我认为14次敬礼是一种良好的处理办法,但从后续来看,应该善于用法,并通过多种途径让市民懂法。
  [点评]
    省委党校教授刘小兵:
    这种人性化执法的方式值得探讨。其实,法律本身就含有人性,按《说文解字》的解释,“法”这个字中的“三点水”意为法平如水,用老百姓的话讲就是一碗水端平,里面就包含着公平、公正的理念。“法”中的“去”含义更为深刻,指的是“错者去之”,意为当法律遇到阻力的时候,它也必须体现出法律强制性的一面来。张国庆向那位青年敬了14次礼,充分展示了人性化的一面。但是人性化执法并不意味着执法者放弃职责、不能采取强制措施了。这同时也对我们市民提出了一种要求,法律是至高无上的,应该遵守,同时要提高自身的法律素质。
    


    诚信既是道德义务又是法律义务

    [事件]
    市民代表孙强把一个难题带到了“市民论坛”现场,他说,他是代表黄浦鑫园1000多名业主来参加“市民论坛”的,开发商承诺的建一堵隔音墙等,到现在都没有兑现。他们也想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但耗不起时间。   
    [点评]
    律师孙勇:
    很多合同中已确定的权利义务得不到兑现时,我们一般碍于打官司时间长耗不起而放弃或很难维护自己合法权益。这反映了我们的业主缺少好的维权手段。在这种情况下,业主应该按照法律程序,向法院起诉开发商,要求履行法定义务,如果没有时间,可以委托律师,积极有效地维权。       
    诚信既是道德义务,也是法律义务。诚信应该从制度上建立一种报应机制,而不能仅仅依靠个人的道德和媒体的监督。比如开展“房地产中介市场联合维权”行动,设立行业诚信基金。
    [反应]
    南京市委副书记王浩良:
    对这一问题有关机关的工作人员要主动上门了解情况,提出处理意见。如果是法院受理案件方面的问题,要在法定的期限内以最快的时间解决;如果是行政上的问题,要负责与政府有关部门协调处理。
    新城市商业置业有限公司董事长朱献国:
    房产是一种特殊的商品,具有不可复制性、增值性、受外部条件控制等特点,所以市民在购房时不仅要关心房子本身,更要关注开发商是否诚信。作为一名民营企业家,我认为守法是民营企业家伦理的底线。

    

    
论坛内外


    王浩良指示    
    “尖锐问题不要回避”

    得知本期“市民论坛”的主题是“百姓·城市·法”时,市委副书记王浩良对此非常重视,特别作出指示。
    他要求在组织市民论坛活动中,维护群众利益的具体问题不要回避。“只要在法律的范围内,市民群众提出的问题、反映的要求,甚至很尖锐的意见都可以讲,这可以反映我们的执政能力和驾驭全局的能力。我们的公、检、法机关,还有其它执法机关要利用参加市民论坛的机会,敢于在广大市民面前亮相,表明自己立党为公、执法为民的态度。总之,要树立市民是法治主体的形象,反映领导干部要带头学法用法的重要性,重点是执法机关要维护良好的法制环境。”



  司法部副司长盛赞“市民论坛”
    
    依法治市是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具体实践,是一项系统社会工程,需要我们在党的领导下,各级党委、人大、司法机关各司其职严格执法、公正司法,也需要各企事业单位团体大力配合,更需要市民群众的广泛参与大力支持。南京的“市民论坛”在寻找这“三个需要”的结合点上搭建了一个平台,在党和政府与人民群众之间架起了桥梁,本身就是普法和依法治市的重要内容和成果,值得全国各地学习和推广。
      
  东升的“fans”真多
    
    在赶往国际会议中心的路上,市民代表们得知主持人东升也来参加本次“市民论坛”时,大家的情绪一下子高涨起来,“我最喜欢看他的节目了”、“那当然,连小孩儿都知道东升的名字”,大家你一言我一语,看来东升的fans还真不少。
    “市民论坛”正在如火如荼的举行,市民代表姚亦峰突然说,“东升老师,我要给你反映个问题,金陵世纪花园旁边有个臭水沟,你们节目以前给曝过光,但是现在问题还没有解决,我要再给你反映一下。”       
    东升说:“我们只是媒体,不是职能部门;只能反映问题,不能解决问题。”市委副书记王浩良闻言,接上话说:“你的节目曝光了很多问题,有些解决了,有些没有解决,我建议你和我们建立一个渠道,把那些没有解决的问题反馈给监督部门,促动一下不作为的行为。你们媒体是发现问题的前沿阵地,我们政府职能部门是解决问题的后方,两者之间应该形成一个良性互动的体系。”            
                                              
 
    不找镇长找法律

    浦口区永丰乡455户农民2002年初购买了近3万斤武育梗3号稻种。但后来种植出来的水稻质量有问题,小穗头、粒小、裂壳、米质下降。后经专家鉴定,稻种存在质量问题,农民遭受经济损失高达50余万元。
  市民代表马广成说:“种子是我们的命根子,一年的收成就指望着它了。很多人急冲冲地想去砸卖种子的店,还有的人想去上访,找镇长要个说法。后来还是村委会出面安抚大家,决定用法律的武器维护自己的权益。镇里得知情况后,出面组织大家测量、调查受害面积。法律援助中心的人主动和我们联系,最后花了1年多的时间,442户农民终于打赢了这场官司,讨回了40多万元的赔偿。”
    “为什么另外13户农民没有打赢官司?他们或者是因为抹不开面子没有起诉,或者是认为并不一定能打赢官司,最后只能是哑巴吃黄连,有苦难言了。等到我们拿到赔偿款的时候,他们都后悔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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