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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徐路主任在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全体会议上的汇报提纲 |
| 2001年 5月1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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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www.yfzs.gov.cn/ 2003-04-09 10:50:5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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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领导、同志们:
今天,我代表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就2000年全市依法治市工作情况、2001工作打算及依法治市新的五年工作规划的起草情况向依法治市领导小组会议进行汇报,请各位领导审议。
一、 2000年全市依法治市工作情况及2001年工作打算
2000年是世纪交替之年,也是我市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取得显著成就的一年。全市依法治市工作在市委、市政府、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等的领导下,取得了新的突破和进展。各级人大、政协在依法治市、依法治区县工作中的重要作用得到进一步加强,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取得新的进展;地方立法质量明显提高;各级政府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坚持从严治政,在决策法制化、行政规范化、执法责任化等方面有了明显的加强;政法部门积极推进司法改革,加强和完善监督制约机制,有力地维护了司法公正;“三五”普法总结验收工作在市委的领导下,取得了圆满成功,推动了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进一步深化;法律服务工作在为政府依法行政服务,为经济发展和基层社会稳定服务方面又有了新的发展。总之,一年多来,在市委的领导下,经过各方面、各部门的共同努力,2000年初确定的依法治市的各项任务基本得到的落实。
(一)地方立法有了新进步。一年来,市人大常委会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权,在立法工作中,一是突出体现法规的地方特色。从本市实际出发,围绕经济建设这个中心,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审议制定了《南京市蔬菜使用农药管理规定》等5部地方性法规和《南京市商品条码管理办法》等30部政府规章,为全市改革开放和社会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法制保障。二是不断提高地方立法的民主化、科学化程度。在制定地方性法规过程中,市人大常委会通过新闻媒体公布法规草案,就制定法规召开听证会,公开听取市民意见。三是坚持法规草案的两审制度,不断提高地方立法质量。常委会充分发挥立法咨询小组在立法过程中的作用,邀请有关专家学者对组成人员进行立法知识辅导,重视加强立法人员的培训,注意学习国外和兄弟省市立法中的经验,授权法制委员会对法规草案进行统一审议。
(二)国有企业法制建设取得新成果。二是国有企业法制建设取得初步成效。根据市委要求,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有关部门,组成4个调研小组,对全市部分工业、商业、金融等大中型企业的法制建设情况进行深入调研,并制定下发了《关于加强全市企业法制建设的意见》。8月份,市委、市政府召开了全市国有企业法制建设工作会议,南钢等9个试点单位从不同角度交流了加强国有企业法制建设工作经验;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副组长、市委副书记王良浩作了重要讲话,这为推进依法治市工作在企业的落实奠定了基础。
(三)依法行政有了新突破。一是狠抓了执法责任制的全面落实。全市各级行政机关对这项工作非常重视,普遍按照市委《关于在全市行政和司法机关推行执法责任制的意见》和市人大常委会决议精神的要求,以严格执法为核心,全面落实执法责任制。为保证各项工作落实到位,市政府还建立了行政执法责任制领导联系点制度。同时,上半年由市政府法制局前头,有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内务司法委员会联合组织若干个工作组,按照推行执法责任制的目标、任务和要求,对全市15个区县和市级机关62个行政执法部门落实执法责任制的情况进行了一次检查,总结了经验,找出了当前存在问题,提出了深化意见,有力地促进了这项工作的全面开展。二是抓了政务公开制度的落实。全市各级党政机关、司法机关普遍实行了政务公开制度。市委、市政府于9月8日专门召开了全市推行政务公开经验交流会,市委副书记、常务副市长周振华同志到会讲话,对全市党政机关推行政务公开工作作了进一步动员部署,会上还总结推广了鼓楼区等8个单位的经验,使全市党政机关的政务公开与政法机关的各项司法活动公开、基层乡镇政务公开、群众自治组织和社会团体的制度公开有机结合,达到了相互促进、协调发展。 三是行政执法力度大大加强。在文化市场方面,一年来共检查各类文化经营点6000余家,捣毁地下非法出版物窝点13个,收缴非法音像制品40多万张,非法电子出版物10万余张,非法书刊9万余册;取缔不符合规定的游戏机经营场所193家。在经济市场方面,一年来,立案查处各类经济案件7716件,查处虚假广告案件198件,合同违法案件117件,侵犯消费者权益案件31件,假冒伪劣商品案件1700件(标值总额8000余万元)捣毁制售假冒伪劣产品窝点454个,整顿专业市场639个,取消假冒伪劣商品摊商6044个,破获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犯罪团伙9个,维护了我市的正常的社会秩序和经济秩序。
(四)司法公正水平有了新提高。我市各级司法机关大力推行了审务公开、检务公开、警务公开活动,进一步健全了办案责任制、错案追究制、案件回访、回执制,有效地促进了司法公正水平的提高。全市法院系统从审判方式改革入手,以此带动审判机构的调整,管理模式的转变和人事制度改革,逐步形成了审判活动公开运行的新机制。1至11月共受理各类案件62872件,一审公开开庭率达93.3%,审结53259件,结案率84.7%,比去年同期提高4.5个百分点。全市各级检察机关从加大检察改革力度入手,大力推行检务公开,坚持以人民满意不满意、人民拥护不拥护、赞成不赞成作为检验检察工作的根本标准,促使检务公开制度化、规范化,不断拓宽服务人民、接受监督的渠道。市公安局积极推行警务公开,一年中举办各种咨询活动54次,发放征求意见书10万余份,张贴宣传标语1万多条挂横幅3500余条。召开社会各界群众会议600余场,征求意见1000余条,确定整改问题63条,从而赢得了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的充分肯定,在我市开展行风评议的15个重点单位中,由原来的第10位上升到第4位。
(五)基层民主政治建设获得新进展。各区县按照依法治市的总体要求,把法制宣传教育,推行执法责任制,依法行政、公正司法,基层民主法制建设等作为依法治区县的工作重点进行整体推进,进一步建立健全了依法治区县的工作网络。一是把深入开展依法治区县工作作为推进基层民主法制的重点之一。各区县都能按照依法治市的总体要求,把依法治区县工作摆上重要位置,并抓好各项工作任务落实。如玄武、鼓楼、白下、秦淮、高淳、江宁等区县委、人大、政府、政协领导都很重视,多次召开会议,研究部署依法治区县工作。同时,能根据本地区的实际,突出重点工作。二是以推进村务、乡镇政务公开为重点,积极推进依法治村工作。认真抓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实施,提高村民自治水平。全市行政村还普遍实行“两公开”,明确了村务和财务的公开内容、程序、时间和形式,全市1585个行政村中,有1422个村设立了财务公开档案,有1456个村通过选举成立了村民议事小组,其中有135个行政村直接投票选举村委会成员,推动了基层民主政治建设。三是以《居民委员会组织法》为载体,进一步规范居民委员会建设。2000年的换届选举,各区采取了公开招聘、民主选举等办法,使一批思想作风好、有真才实学的人,被依法充实到居委会队伍中来。全市居民委员会共建有各类社区服务设施各便民服务网点近万个,通过建立人民调解组织、组织居民开展积极健康的文化活动、开展“文明楼院”、“文明家庭”等创建活动,不断丰富社区服务内容,促进了居民委员会组织法深入贯彻和城市两个文明建设的协调发展。
(六)法律监督工作取得新成效。全市逐步建立了有效的监督运行机制,发挥了党内监督、人大法律监督,政协民主和人民群众监督、执法部门内部监督以及新闻舆论监督各个层次和层面的监督功能。各级人大常委会通过视察、检查、评议、审议等形式,加强了法律监督。各级政协针对全市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中的重要问题,切实履行民主监督职能,积极开展调研视察活动,提出意见和建议。各级行政机关积极开展了系统执法检查活动,并以实施《行政复议法》为契机,加强了上下级政府、政府对所属部门具体行政行为合法性和适当性审查的层级监督。各级检察机关强化了诉讼监督,加强了对立案、侦查、审判和执行的监督力度,抗诉、提请抗诉或建议提请抗诉227件。
(七)法律服务层面有了新拓展。全市法律服务业不断开拓市场、拓展服务领域,提升服务层次。一是全市法律服务业紧紧围绕经济建设和城市建设重点开展法律服务。全市法律服务业先后为南京地铁、宁启铁路等重点工程提供综合服务,组成法律服务团为南京金秋经贸洽谈会提供全过程服务,并成功办理了大量国企改组、改制、上市融资等法律事务。全市律师共办理各类案件14422件,担任常年法律顾问2292家;公证机构办证11.6万件;基层法律服务所办理各类案件7368件,担任常年法律顾问1712家。二是继续加大改革力度,为法律服务业的持续发展创造条件。26个国资律师事务所完成了脱钩改制工作,公证机构推行了主办公证员负责制和要素式公证书的试点等。市委办公厅和市司法局共同完成了市委下达的“南京律师业发展战略研究”的重点调研课题,引起了全国律师界的高度重视。三是法律援助、“148”法律服务专线积极发挥法制宣传、法律服务、法律保障的职能作用,工作取得新的进展。2000年,全市法律援助机构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1821件,“148”法律服务专用电话接受咨询25309次,接待来访8955人次,解决纠纷1648件。
2001年是新世纪的开局之年,也是实施“十五”计划的第一年。新的世纪,新的目标,对依法治市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面对机遇和挑战,依法治市工作要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加快发展步伐。我们结合学习中央十五届五中全会精神和市委十届二十次全体(扩大)会议及市两会的精神,在充分调研分析的基础上,进一步明确了2001年我市依法治市工作的总体思路,即:以邓小平理论、依法治国方略和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进程和政治体制改革、民主法制建设进一步加快的新形势,切实抓好地方立法、依法行政、公正司法、法制教育和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等项工作,推动各行各业的依法规范、管理和运行,确保社会稳定,为全市的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一)稳步推进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今年是我国“四五”普法教育的开局之年,要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各项中心工作,做好“四五”普法的启动工作;有针对性地搞好全民的法制宣传教育,不断提高广大干部群众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 以贯彻落实《中宣部、人事部、司法部关于在全国公务员中开展学法用法活动和进行依法行政培训的意见》,重点抓好公务员尤其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的学法用法,注重提高广大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的法治理论水平。同时,抓好执法、司法人员、青少年、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暂住人口的普法教育,注重把法制宣传教育和思想道德教育有机结合,使之互相促进、相得益彰。
(二)加强地方立法工作,提高立法质量
坚持立法原则,紧密结合我市改革开放和经济发展的实际需要,进一步加强地方立法工作。抓紧制定与国家法律法规相配套和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地方性法规。年内,要抓紧制定《南京市邮政管理条例》等6部地方性法规和《南京市城镇供水水质管理办法》等31部政府规章;同时,对《南京市道路交通管理规定》等3项法规进行修订。严格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坚持立、改、废相统一,以开展“投资环境改善年”活动为契机,研究我国加入WTO后南京地方法制建设面临的新情况、新要求,有计划地清理与国家法律法规不一致的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以及行政部门制定的一些不合理的规范性文件,不断改善投资环境。进一步扩大公民对立法工作的有序参与坚持民主立法,搞好立法调研。广泛听取群众意见,确保立法质量,重在管用、有效。
(三)进一步落实执法责任制,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和司法公正
深入贯彻市委《关于在全市行政和司法机关推行执法责任制的意见》等文件精神,以严格执法为核心,进一步落实执法责任制,完善行政评议考核制度、违法责任追究制度,着力解决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的问题。深入抓好“政务公开、审务公开、检务公开”工作,进一步完善各项公示制度,向社会公布办事条件、办事程序、办事时限、办事结果以及收费标准等,凡是能向社会公开的事项都应向社会公开,增强执法的透明度,切实做到依法行政和司法公正。结合政府机构改革,进一步减化行政审批程序,对必不可少的审批事项,要合理界定,减少审批环节,提高政府部门办事效率。
(四)继续以落实“四民主、两公开”为重点,加强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根据党的十五大及其五中全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要求,以深入贯彻《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和《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为载体,积极推进基层依法治理。大力继续推进镇、村政务公开工作,所有乡镇及派驻乡镇的站所都要实行政务公开制度。积极推进社区的依法治理工作,引导广大市民参与文明社区建设,以创建文明社区为重点,促进社区建设规范化、制度化,充分调动市民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发展的积极性。认真实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进一步规范村务和财务的公开内容、程序、时间和形式,切实做到“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提高村民自治水平。
(五)积极开展专项依法治理,维护市场经济和社会秩序
从解决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出发,积极开展各行各业的依法治理和专项治理工作,从各个层面提高依法治市的成效,为第六届世界华商大会在我市召开,创造良好的文明法治环境。深入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全力维护社会稳定。依法取缔和打击“法轮功”组织等的违法犯罪活动。贯彻“严打”方针,重点打击杀人、抢劫、绑架、涉枪涉爆、入室盗窃、盗抢机动车以及带有黑社会性质的团伙犯罪等各种严重刑事犯罪活动。依法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依法严厉打击和积极预防制假售假、偷税骗税、逃汇骗汇、经济欺诈、无证经营、工程假招投标、侵犯知识产权、走私贩私、恶意逃废债务等行为,大力整顿和规范各类中介组织,建立良好的市场秩序。认真抓好行业依法治理,加强行业作风建设。各个行业要针对自身的行业特点开展各种形式的依法管理活动,树立行业崭新形象。
(六)切实抓好企业法制建设
积极抓好企业法制建设,实现企业市场经营的法制化、治理结构的规范化、公司管理的制度化,建立健全现代企业制度,提高其参与国际、国内市场的竞争能力。加强企业法制宣传教育,提高干部职工的法律素质。积极推进企业民主化进程,保障企业职工对企业管理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发挥企业职工对企业经营决策和管理的参与和监督作用,切实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
(七)规范法律服务市场,拓展法律服务领域
努力拓展律师、公证等法律服务市场,把规模做大,业务做精,以适应“入世”和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加大为经济结构调整、科技进步和科技创新、优化投资环境、资金和技术引进提供法律服务的力度。积极推行企业法律顾问制度。同时,依法整顿和严格管理律师、公证、仲裁等法律服务市场,加大行业管理的力度。改革和完善法律服务机构的运行机制,规范法律服务行为。通过开展各项优质服务,增强其公信力、独立性和公正性。
二、十年依法治市及“三五”普法检查验收情况
根据国家和省的统一部署和我市依法治市年度工作计划的安排,从2000年下半年起到年底,在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按照统一部署、自下而上、分级实施的方法,对全市十年依法治市及“三五”普法工作情况进行了全面检查验收。为了搞好全市的检查验收,去年初,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会议对此专门作了研究和安排,6月27日,全市召开了动员大会,市委副书记、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副组长汪正生到会作了动员部署,对全市检查验收工作提出了很高的要求,强调要以江总书记的“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把检查验收过程作为总结经验、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过程;作为宣传普法依法治市成就的过程;作为深化依法治市思想再动员的过程。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就此专门下发《南京市依法治市及“三五”普法工作考核验收实施意见》,明确检查验收的指导思想、范围和内容、方法步骤,并制定市级机关部门和企事业单位依法治理、依法治区县、治乡镇、治街、治校、治村工作的百分考核细则。之后,各区县、市属各系统、各部委办局都相应作出动员部署,依据考核细则对所属基层单位进行了检查验收和拾遗补缺工作。在此基础上,市检查验收小组组织了全面检查和重点抽查。12月12日至20日,市里成立了由市委副书记汪正生、王浩良,市委常委、副市长罗志军,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黄顺生,市政府副市长许慧玲,市政协副主席诸吉炤等市领导任组长,市委组织部、宣传部,市人大内司委、法制委,市政协法制委,市法制局、市司法局等部门领导及有关人员组成的13个检查验收小组,分别对全市15个区县和165个市级机关部门、直属单位及国有大中型企业进行了检查验收,其中对15个区县和30多个行政执法、司法部门进行了重点抽查。检查验收采取一听、二看、三考的方式,通过召开座谈会听取汇报,查看台帐,全面了解依法治市及“三五”普法工作的面上情况和各个阶段的工作部署以及各个阶段计划的落实情况。同时,对15000多名县处以上领导干部及机关工作人员进行法律知识考试。从验收的情况看,全市的依法治市工作规划以及1996年市委、市政府批转的《关于在全市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三个五年规划》所确定的目标任务基本完成,并顺利通过了省的检查验收。
全市依法治市及“三五”普法的检查验收主要有四个特点:一是领导重视,摆上位置。市和区县层层发动,党委政府领导亲自部署,亲自带队验收。二是方案详细,组织到位。各级都认真制定了实施方案,有计划、有步骤地按照方案组织实施,严格标准,量化考核,操作性强。三是重点突出,注重实效。全面检查和重点抽查相结合,在内容上重点检查近几年普法教育和推行执法责任制,实施政务、检务、审务公开的情况;在对象上突出领导干部和行政执法、司法部门。四是宣传造势,形成氛围。验收期间,市和区县都借助新闻媒体进行宣传报道,制作影视光盘和宣传图板,展示普法依法治理成果,真正起到了对普法依法治市工作进行再宣传、再发动的目的。
三、2001至2005年依法治市工作规划的起草情况
我市自1991年开展依法治市以来,民主法制建设有了较大发展,各项工作逐渐纳入法治轨道,民主法制建设与各项事业协调发展的局面逐步形成。2001年至2005年,是我市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向基本实现现代化目标迈进的关键时期,加快推进我市法治化进程,是南京顺利实现现代化的重要内容和基本保障。从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战略的整体来看,南京市1998年至2002年依法治市工作规划与 “十五”计划的要求已不相适应,制订南京市2001年至2005年依法治市新的五年工作规划显得非常必要。我们根据市委十届20次全体会议精神和司法部刘飏副部长关于南京要在依法治市和“四五”普法方面努力探索继续种好“试验田”的要求,依据我市“十五”计划的总体署,在实施南京市1998年至2002年依法治市工作规划的基础上,制订依法治市新的五年规划,提出依法治市工作的新目标。
对此,市委领导十分重视,去年底召开的市委十届20次全体会议的报告正式确定了这个项目。为了完成这个任务,我们从2月份便着手准备,在本市先后组织召开四次座谈会进行调研,市委王浩良副书记亲自参与调研座谈,对制订《规划》提出了具体意见和要求。另外,经市领导同意,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组织了由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市政协法制委、市政府法制局、市司法局等部门人员参加的《规划》起草小组,并于3月19日至25日赴厦门、深圳、珠海、广州等城市考察学习。经过内外调研,反复论证,目前已经形成《规划》初稿。近期,还将召开一次法学专家参加的咨询会,对《规划》初稿进行论证完善。《规划》初稿提出的依法治市工作的新目标,主要体现在四个方面:
(一)依法治市工作的指导思想和指导原则
1、依法治市工作的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依法治国方略和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宪法和法律为依据,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从建设现代化中心城市的需要出发,坚持把物质文明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作为统一的奋斗目标,把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结合起来,把坚持党的领导、发扬人民民主和严格依法办事统一起来,进一步动员、组织和带领全市人民,从地方立法、行政执法、公正司法、法律监督、法律服务和法律普及等多方面着手,全面推进各项事业向依法规范、依法管理和依法运行转变,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管理国家事务和社会事务的权利,引导、规范、促进和保障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在向实现城市现代化目标迈进的过程中,加快推进城市法治化的进程。
2、依法治市工作的基本原则
一是坚持党的领导原则;二是坚持为中心工作服务的原则;三是坚持依靠人民群众的原则;四是坚持依法办事的原则;五是坚持民主法制教育与民主法制实践相结合的原则。
(二)依法治市工作的阶段性目标
依法治市工作的阶段性目标为:一是党政机关和全市人民的法制观念和法律素质普遍明显增强,做到知法守法、依法办事,依法保护国家、集体和公民的合法权益;二是制定和完善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和现代化城市管理相适应的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三是有保障法律、法规实施的健全的执法制度和科学的执法体制,严格、规范、秉公、文明执法;四是逐步建立和完善科学的行政决策、行政管理制度,提高依法行政水平;五是深化司法制度改革,维护和保障司法公正;六是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进一步加强,保护公民权利和制约公共权力的监督机制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七是法律服务体系进一步完善,在经济、社会发展和民主法制建设中充分发挥法律保障和法律服务作用;八是各行各业依法治理工作全面开展,治理成效显著。
(三)依法治市工作的主要任务和总体思路
1、依法治市工作的主要任务共分五个方面:一是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二是规范、引导和保障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三是促进城市规划、建设和管理水平进一步提高;四是依法加强社会主义文化建设;五是确保政治稳定和社会安定。
2、依法治市工作的总体思路为“五个结合”,即:在提升领导干部现代法治理念的同时,增强全民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在加快经济建设、城市管理立法的同时,加强民主政治建设等方面的立法;在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和政治协商制度的同时,积极稳妥地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在健全依法治市工作规章制度的同时,切实强化行政执法、司法和法律运作机制;在实施依法治国方略的同时,开展法治与德治结合的研究与实施工作。
各位领导、同志们,一年多来,在市委、市政府、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等的正确领导下,我市依法治市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在保障我市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中发挥了积极的作用。在跨入新世纪的千年岁首,我们有信心按照党的十五届五中全会精神,进一步抓好新五年规划的落实,保证依法治市工作与我市各项事业协调发展、整体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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