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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2000年依法治市工作计划
(讨论稿)
http://www.yfzs.gov.cn/ 2003-04-10 08:44:48

    为深入贯彻依法治国方略,全面实施《南京市1998-2002年依法治市规划》,根据江苏省2000年依法治省工作要点和市委、市人大、市政府的工作部署,制定本计划。

    一、指导思想

    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深入贯彻党的十五大和十五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维护社会政治稳定为重点,创建文明城市为目标,全面推进依法治市的进程。进一步深化全民普法,落实执法责任制,加强国有企业和农村的民主法制建设,充分发挥法制在改革开放和经济发展中的规范、引导和保障的作用,尽快适应“入世”后的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使全市各项工作依法有序运行。

    二、主要任务

    (一)加强地方立法,提高立法质量

    贯彻正确的立法指导思想,坚持立法原则,紧密结合我市改革开放和经济发展的实际需要,进一步加强地方立法工作。主要抓好三个方面的工作:

    第一,根据南京市《1998-2002年立法规划》的要求,抓紧制定与国家法律法规相配套和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市人大常委会今年制定关于蔬菜生产中使用农药管理、清真食品生产经营管理、民办中小学管理等地方性法规,并做好《南京市建设用地管理条例》、《南京市环境噪声管理条例》的修订工作。市政府制定25项政府规章。充分发挥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对全市经济、社会生活的规范和保障作用。

    第二,认真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规范地方立法活动。要及时认真组织有关部门和人员对《立法法》进行系统地培训学习,严格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改进和加强地方立法工作,坚持立、改、废相统一,对不适应改革开放和市场经济发展要求的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进行清理和修订。同时要超前研究我国加入世贸组织后地方立法面临的新情况、新要求,按照WTO法律的透明度和稳定性的要求,有计划地清理与国家法律法规不一致的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以及行政部门制定的一些不合理的“土政策”,切实维护法制的严肃性和统一性。

    第三,完善立法程序,提高立法质量。树立立法为民的意识,坚持民主立法,搞好立法调研。扩大社会参与,广泛听取群众意见,确保立法质量。今年试行立法听证会制度,增强立法的民主性和科学性,克服立法中的本位主义和部门利益倾向,切实维护公民和组织的合法权益,防止立法扰民,维护立法公正。

    (二)深化法制宣传教育,提高全民法律素质

    今年是我国“三五”普法教育的最后一年。要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各项中心工作,有针对性地搞好全民的法制宣传教育,不断提高广大干部群众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为深入开展依法治市工作打下坚实的思想基础。主要抓好三个环节:

    第一,突出教育的重点对象和内容。今年法制宣传教育的对象,仍以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执法人员、青少年和暂住人口为重点。教育的内容,主要是抓好邓小平民主法制思想、依法治国理论和国家新颁布的重要法律法规的学习。同时,根据形势发展的需要,加强WTO法律文件及相关国际法律知识的宣传教育。一是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的学法要与“三讲”教育有机结合起来,重点组织大家学习《邓小平法制思想》一书和江泽民总书记关于依法治国的论述以及国际有关的法律知识,不断提高法学理论水平,增强法制观念和依法办事的能力。二是执法人员主要学习与本职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和一些专业性法律法规,以不断提高自身的法律素质。三是青少年的法制教育,要立足课堂,辅之社会,有针对性地组织学习《中小学法制教育读本》,使其从小养成学法守法的习惯。四是暂住人口的法制教育要围绕加强全市暂住人口统一管理的要求,有计划地组织大家学习与日常生产、生活相关的法律法规,不断增强他们学法、守法的自觉性。

    第二,拓展教育的途径和方法。一是把各级干部的学法与政治学习有机结合起来。坚持每月学法日制度,保证学法计划的落实。并把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纳入组织人事考核及管理的主要范围,作为干部任职的一个重要条件,不断增强各级干部学法用法的自觉性。二是各级党校、政校把法制教育纳入各级干部的培训计划,加强对各类干部的法律知识的培训。并举办各类专业性的培训班和讲座,有计划、有重点地组织各级领导干部学习有关重要的法学理论和法律知识。今年准备举办两期县处以上领导干部学习WTO有关法律和相关国际法律知识讲座,以增强各级干部的适应能力。三是加强法制宣传队伍建设。市和区县都要建立法制讲师团及法制文艺队伍,逐步形成多形式、多层次、全方位的群众性法制宣传教育的格局。四是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作用。各新闻单位要积极创办好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法制宣传栏目,大力宣传党中央关于法制建设的方针和新颁布的法律法规及依法治市工作重要的实践活动,在全市营造法制宣传教育的社会氛围。

    第三,认真抓好“三五”普法考核验收。要按照中央和省委的统一部署和要求,采取以块为主,条块结合,分层实施,自上而下的方法,有组织、有计划、有步骤地组织好全市“三五”普法考核验收工作。今年一季度制定好考核意见;二季度试点;三季度进行全面考核验收;并评选出“三五”普法搞得好的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以“三五”普法考核验收为动力,进一步推进全民普法教育的深入开展。

    (三)全面落实执法责任制,促进依法行政、司法公正

    今年是全市推行执法责任制的第二年,是在去年完成规范的静态制定工作基础上,全面进入动态实施的关键一年。各级行政机关和司法机关要按照市委[1998]19号文件和市人大常委会决议精神的要求,以严格执法为核心,全面落实执法责任制,着力解决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的问题,推进依法行政和司法公正。主要抓好三个方面的工作:

    第一,要加大执法力度。各级行政机关和司法机关要树立“受命于民、执行于法”的意识,以严格执法为核心,按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义务,进一步完善以领导责任为核心的责任制度,把各项执法责任按照法定程序量化、分解到每个岗位和执法人员,确保各项执法责任到位,切实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各级行政机关要进一步加大行政执法力度,提高执法效益,切实做到依法行政。各级司法机关要本着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的原则,搞好协同执法,正确行使侦查权、检察权、审判权和刑罚执行权,履行法律赋予的权利和义务。

    第二,要规范执法行为。各级行政机关要完善和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行政评议考核制度、违法责任追究制度;司法机关要完善和落实办案责任制度、内部管理制度、错案责任追究制度,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主要抓好三点:一是实行政务公开和检务公开、审务公开。凡直接关系到群众民主权利、切身利益以及社会关注、群众关心的的事项,除涉及党和国家秘密的事项外,都应按照合法、具体的要求及成熟一项公开一项的原则,逐步向社会和人民群众公开办事程序、办事标准、办事时限、办事结果,以公开促公正。二是要严格违法执法责任追究。各级行政执法机关和司法机关要严格执行违法责任、冤案错案责任追究制度,确保各项执法行为规范化、制度化。对有法不依、执法不严及执法犯法、徇私枉法等行为一定要按照规定严格追究责任,严肃处理。市政府将建立“南京市行政执法投诉中心”,及时受理、查处行政机关及其执法人员有法不依、违法执法等案件,以维护法律的尊严。三是要进一步理顺执法关系。各级政府要结合地方机构改革,及时理顺行政执法体制,调整执法范围、权限和责任。对各级行政执法部门的授权执法、委托执法的组织要实行统一申报、审查、确认和公布,切实防止多头执法和执法扰民,确保执法行为的严肃性。

    第三,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加强队伍建设,提高执法水平,是推行和落实执法责任制的关键。各级行政和司法机关要以建立一支“政治坚强、公正清廉、纪律严明、业务精通、作风优良”的执法队伍为目标,根据本单位的工作性质和特点,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对执法人员的教育、培训和管理。要结合“三讲”教育,认真组织执法人员学习邓小平理论和党的十五大精神;学习与本部门、本单位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章,不断提高执法人员的政治素质和法律素质,增强依法履行职责的自觉性和能力。对不具备执法资格、不适宜从事执法工作的人员,要调离执法岗位,以保证执法队伍的纯洁性。

    为保证各项工作落实到位,市政府将建立行政执法责任制领导联系点制度,所有正、副市长按照分工,确定1-2个重点行政执法部门,对其进行挂帅指导和督促检查,抓好执法责任制的落实。同时,今年上半年由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内务司法委员会、市政府法制局联合组织若干个工作组,对各级行政、司法机关推行执法责任制的静态制定工作和实施情况进行一次检查,到年底按照推行执法责任制的目标、任务和要求,进行全面考核检查,对好的单位进行表彰,对差的单位限期整改,并总结好的经验,找出存在问题,提出深化意见。

    (四)推进依法治区县工作,加强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区县级政权是国家政权中的中心环节,积极开展好依法治区县工作,就为依法治市打下了坚实的基础。今年要将深入开展依法治区县作为推进基层民主法制建设的重点之一。各区县要按照市里的统一部署,在抓好全民普法、依法行政、公正司法工作的同时,积极推进基层依法治理,把依法治理工作同创建文明单位活动有机结合起来,着重抓好两个方面工作:

    第一,以创建文明社区为重点,广泛深入开展依法治街工作,促进社区建设规范化、制度化。一是要根据社区工作社会性、地域性、群众性、公益性的特点,制定社区经济建设、社区精神文明建设和社区法制建设的发展规划,积极引导广大市民参与文明社区建设。二是依据有关法律规定,结合各地区区情、社情,深入开展各种依法自治的社区活动,推进社区管理体制改革,充分调动市民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发展的积极性。三是以维护社区稳定为重点,建立以社区为主的人民调解和法律服务网络,完善各项管理制度,充分发挥其在法制宣传、防范犯罪、调解社会矛盾等方面的作用。

    第二,以党的十五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针,广泛深入开展依法治村工作,推进农民进市场、奔小康。一是认真实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进一步规范村务和财务的公开内容、程序、时间和形式,切实做到“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提高村民自治水平。二是围绕农村经济结构的调整,依法治理减轻农民负担问题。切实解决乱收费、乱摊派,减轻农民负担。三是组织农民和村干部学习《农业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引导农民依法办事和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打击坑农、卡农、害农的行为,保证党在农村各项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促进农村社会安定。

    (五)积极开展专项依法治理,维护市场经济和社会秩序

    各部门和地区要从解决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出发,积极开展各行各业的依法治理和专项治理工作,从各个层面提高依法治市的成效。

    第一,深入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全力维护社会稳定。各级党委和政府要从发展是目的,稳定是前提的高度,努力做好维护社会稳定的工作。要继续精心组织好与“法轮功”邪教组织的斗争,依法打击邪教和利用宗教进行的非法活动,确保大局稳定。要全面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措施,坚决贯彻“严打”方针,重点打击杀人、抢劫、爆炸、涉枪等严重暴力犯罪、团伙犯罪和盗窃等多发性刑事犯罪,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严厉打击走私、贩毒、贩黄制黄等犯罪,净化社会风气。要运用法律手段调处社会矛盾纠纷,对敌对势力蓄意利用人民内部矛盾破坏稳定的各种活动和群众性事件中组织策划、进行打砸抢烧的犯罪分子要坚决依法打击,确保政治稳定和社会安全。同时,要加强全市大中专院校和中小学校内部及周边治安环境的综合治理,保证学生有一个安静、和谐、健康的良好学习环境。

    第二,加强流动人口管理,提高城市管理水平。要本着“先急后缓,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方针,有计划、有步骤、有针对性加强全市流动人口的立法和管理工作。一是建立和完善流动人口管理规章制度。要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南京的实际,制定关于加强流动人口管理和收容遣送“三无”、盲流乞讨人员的地方性法规及政府规章,健全流动人口管理网络和人口信息电脑管理系统,规范“暂住证”、“婚育证”和“外来人员就业证”的登记发放,从源头上和制度上管理好流动人口。二是加强重点地区流动人口的管理。以加强出租屋管理为突破口,对城郊结合部、“窗口地区”等外来人口的重点场所进行集中整治,积极做好清理遣送“三无”和盲流、乞讨人员,遏制流动人口犯罪率上升的势头。三是加强对流动人口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要落实市、区(县)、村(居)委会四级管理工作领导责任制,加大检查、考核和监督的力度,切实保证流动人口管理工作落到实处。

    第三,进一步深入开展工程建设专项治理,依法规范建筑市场行为。重点抓好三项工作:一是加大对《建筑法》、《招标投标法》的宣传力度,增强贯彻实施“两法”的法律意识。今年上半年,分三批对市及区县建设、建工有关部门领导和执法人员、建筑施工队伍等进行法律培训,使大家了解和熟悉《建筑法》、《招标投标法》的基本内容和要求,达到知法、懂法和按法办事。二是要以《建筑法》、《招标投标法》为依据,结合我市几年来工程建设专项治理的经验,制定与之相衔接、相配套的规章和制度,达到各项工作有章可循。三是强化监督制约机制。要以工程质量验收和稽查为重点,加强监督检查。对工程建设中的违规、违纪行为依法严肃查处,进一步规范建筑行为,做到依法行政,长效管理。

    第四,深入开展行业依法治理,加强行业作风建设。全市各个行业要针对自身的行业特点和群众关心的问题,认真开展各种形式的依法管理活动,促进行风建设,树立行业崭新形象。市卫生、邮政、电信、国税、地税、供电、交通、市容、市政公用、房产等部门要以窗口服务为突破口,从规范工作行为,深化监督检查入手,依法完善相应的规章制度,全面实行窗口式办公,并通过民主评议、聘请行风监督员、自查自纠等手段,改进服务态度,提高服务质量,方便群众,取信于民。

   (六)加强企业法制建设,推进国企改革和发展

    推进国有企业法制建设,是落实四中全会精神的一项重要内容。全市各级党政机关要认真贯彻党的十五届四中全会精神,切实转变工作作风,为国企业改革发展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各级政府及其部门要严格依法办事,实行政企分开,减轻企业负担。各级司法机关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依法惩处侵犯企业合法权益的违法犯罪行为,积极为企业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和优质的法律服务。全市各大中型企业要在改组、改制、改造过程中,要按照党的十五届四中全会精神,积极抓好企业内部的法制建设,主要抓好四个方面的工作:一是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以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二是加强企业法制宣传教育,提高干部职工的法律素质。三是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提高企业的经营和管理水平。四是建立健全制约机制,加大监督力度,实现企业经营管理规范化、制度化,依法维护企业和职工合法权益,提高其参与国际、国内市场的竞争能力。

    (七)开拓法律服务市场,积极为市场经济服务

    法律服务机构,是保障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有序运行的重要组成部分。要充分发挥律师、公证和审计、仲裁、法律咨询、法律援助中心以及基层法律服务所等中介机构的作用,使之为全市改革开放、经济建设和社会生活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特别在与国际法律接轨后,要努力开拓律师、公证等法律服务市场,把规模做大,业务做精,以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通过开展各项优质服务,增强其公信力、独立性和公正性。同时要依法整顿和严格管理法律服务市场,改革和完善法律服务机构的运行机制,规范法律服务行为,保障其健康发展,尽快与国际接轨。

    (八)强化法律监督检查,保障依法治市有效运行

    加强监督检查,是依法治市工作顺利实施的有效保障。各级人大常委会和政府、政协要根据党的十五大提出的关于加强司法、行政执法监督,保证法律有效实施的要求,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完善监督机制,提高监督的效能。一是各级人大常委会要采取视察、评议、执法检查、审议和述职等多种形式,强化法律监督,促进各级执法机关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二是各级政府要加强行政系统内部的层级监督,强化上级政府对下级政府和政府对所属部门的监督。要充分发挥监察、审计部门的作用,认真做好法人代表离任审计工作。司法机关要依法加强对行政机关的监督,及时发现和纠正行政机关不当的执法行政行为。三是各级政协要采取视察、调研等多种形式,加强民主监督,并充分发挥各民主党派、人民团体的作用,不断提高监督的广泛性和群众性。四是充分发挥新闻舆论的监督作用,对一些群众反映强烈的典型的违法犯罪行为,要充分进行揭露,从正反两个方面促进各项法律法规的有效实施,维护法律的权威。

    三、要求和措施

    (一)深化思想认识

    党中央提出“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基本方略,是我们党新时期执政领导方式的重大转变,充分体现时代精神,反映了人民的愿望和要求。并正式载入了宪法,成为重要的宪法原则。我们开展依法治市,是依法治国方略的具体实践,广大干部群众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要从巩固我们党的执政地位,巩固国家政权的高度,充分认识开展依法治市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增强历史的责任感,适应时代发展的要求,切实把依法治市工作摆上位置,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

    (二)加强组织领导

    依法治市涵盖了全市政治、经济、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是一项全局性的工作,各级党委要加强统一组织领导,经常督促检查工作开展情况,及时解决工作中的实际困难和问题,保证各项工作顺利进行。各级人大、政府、政协和纪委要在各级党委统一领导下,按照各自的分工,加强对依法治市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指导。各级领导小组要充分发挥的集体领导的作用,定期召开会议讨论研究和决定依法治市和依法治区、县工作的重大事项,安排好一些重大法制实践活动,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要按照省里的统一部署和要求,在机构改革中,对依法治市、依法治区县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合理的定编、定员、定岗,保证其适应工作发展的需要。并对所需经费要列入财政预算,专款专用,使办事机构真正履行起组织、协调、指导和督促的职能。要落实领导责任制,把依法治市工作纳入两个文明建设的目标管理,明确分工,责任到人。并把依法治市各项工作任务的完成情况,作为考核各级领导班子政绩的内容之一。同时,搞好总结表彰。今年是我市开展依法治市工作的第十个年头,市和各区县要根据依法治市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认真回顾分析十年来依法治市工作在各个层次和层面所取得的成绩,并结合“三五”普法和推行执法责任制等考核验收进行综合评估。在此基础上,评选出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拟在今年底或明年初召开全市依法治市工作总结表彰大会,全面总结十年来依法治市工作的经验,表彰依法治市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部署跨世纪的依法治市的目标任务,进一步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把依法治市工作引向深入。

    (三)突出工作重点

    根据上级领导机关的工作部署和全市的中心工作,今年依法治市工作主要抓好四个重点:一是以贯彻落实中央组织部、宣传部和国家司法部联合召开的全国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经验交流会精神为契机,重点抓好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的学法用法,以领导干部的带头学法用法,推动全民普法深入开展。二是以全省在南京市召开推行执法责任制现场会为动力,进一步抓好执法责任制工作。着力解决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纠的问题,促进依法行政和司法公正。三是围绕贯彻党的十五届四中全会精神,加强国有企业的法制建设,依法促进和保障国有企业的改革与发展。四是以创建文明社区活动和贯彻落实“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为载体,加强基层民主法制建设,不断提高依法治市的总体水平。

    (四)抓好各类典型

    要采取以点带面的方法,不断推动依法治市工作向广度和深度发展。市和各区县各部门都要根据依法治市规划的总体要求,结合实际,针对不同情况,抓好各个层次、各个层面不同的典型,进行分类指导,做到领导抓,层层抓。市里在继续抓好去年确定的一些典型的基础上,今年着重抓好四个方面的典型:一是在市商业局、秦淮区、溧水县抓好“三五”普法考核验收的试点。二是在建邺区、江宁县抓好将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情况纳入组织人事考核和干部任用范围的试点。三是在市交通局、市工商局、市物价局、市审计局、市国税局和鼓楼区、玄武区继续抓好推行执法责任制进一步深化的试点。四是在工交、财贸、城建、金融四个系统组中分别抓好一些依法治企的试点。这些试点单位都要拟制具体实施计划,分别组织实施。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协同有关部门将组成工作组,分别对各类典型进行帮助指导,待总结出经验后,适时召开有关会议进行推广,使依法治市工作真正在各个层面落实。


                                           南京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
                                            二OOO年一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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