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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1998年依法治市工作总结
http://www.yfzs.gov.cn/ 2003-04-09 10:34:17
    1998年全市依法治市工作,在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和市纪委的领导和监督下,在上级领导机关和法学专家帮助指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五大提出的依法治国方略和省委、省人大关于推进依法治省的决定、决议精神,积极稳妥地推进法制建设的进程,取得了新的进展。广大干部群众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进一步增强,执法环境进一步改善,为促进全市的社会政治稳定和改革开放、经济发展提供了良好的法制保障。主要体现在以下五个方面:

    一、地方立法和建章立制工作进一步加强

    在坚持法制统一原则的前提下,根据我市改革发展的实际需要,进一步加强了地方立法和建章立制工作。市人大常委会经过广泛调查研究,编制了《南京市1998-2002年立法规划》,明确了今后一个时期地方立法工作的指导思想,提出了六项工作原则,确定了经济立法、城市建设管理和环境资源保护两个立法重点,安排了22个法规制定项目,9个法规修改项目和11个比较重要的立法调研项目。《规划》制定后,市委、市人大、市政府联合召开了全市立法工作会议,对规划实施作了全面部署。同时,在98年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了《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关于审查批准和监督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及财政预算、决算的规定》、《南京市农作物种子管理条例》、《南京市集贸市场管理规定》等5项地方性法规。常委会还建立了常委会组成人员学法制度,坚持法规草案的两审制度,聘请法学专家组成新一届立法咨询小组,制定《南京市立法技术规范》,对进一步提高立法质量起到了积极作用。市政府制定和发布了《南京市音像制品管理办法》、《南京市房地产交易管理办法》等22件政府规章,还建立了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制度,有力保障了我市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有序进行。各区县及基层单位在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地方性法规规章的同时,结合依法治理的任务,按照合法性、民主性的原则,逐步建立健全了依法治区(县)、依法治厂、治街、治乡(镇)、治村、治校等方面的各项制度,保证了法律法规、规章在本地区、本单位得以正确贯彻实施。

    二、法制宣传教育进一步深化

    全市根据“三五”普法规划,采取多形式、多渠道,有计划、有步骤地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促进了广大干部群众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的提高。主要做了五件事:
第一,抓了各级领导干部的法制教育。去年年初专门制定了县处级以上干部学法计划,按照计划的要求,各级干部学习了邓小平民主法制建设理论和十五大报告关于政治体制改革、民主法制建设的内容,进一步认识“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治国方略的内涵和重大深远的历史意义,增强了搞好依法治市的自觉性。市委举办了领导干部学法报告会,邀请了中国人民大学高培勇等教授来宁为市领导以及市级机关各部门、各区县负责人作了辅导报告,使各级领导干部及时学习和掌握市场经济法律法规,不断提高依法决策、依法办事的水平。各级司法、行政执法人员结合推行执法责任制,重点学习与本职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不断提高执法水平。企业经营管理人员重点学习了公司法、合同法、产品质量法、破产法等与市场经济有关的法律法规,使其依法经营、依法管理,在市场竞争中维护和提高企业信誉。为检查各级干部的学法情况,在去年初由市委组织部、宣传部、市级机关工委、市人大内司委和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联合组织对全市15万名机关干部及企事业管理人员进行学法考核。

    第二,抓了青少年的法制教育。在广泛开展学校、家庭、社会三结合教育的同时,今年以课堂化教学为突破口,使青少年的法制教育逐步纳入规范化的轨道。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市教委、市关工委联合组织编印了小学低年级、高年级和初中版《法制教育读本》,并召开了全市中小学法制教育现场会,总结推广了白下区开展中小学法制教育的经验做法,对全市中小学开设法制课作了全面部署。《全国人大工作通讯》第23期对我市开展中小学法制教育的情况作了专题报道。

    第三,抓了普法教材编印和骨干培训工作。全市编印发行各类普法教材共16万册,其中《南京市依法治市法律法规学习材料之五》15万册,培训普法骨干3.4万人次。

    第四,开展了法制文艺和专业法的宣传活动。鼓楼、秦淮、六合等区县认真开展了群众性法制文艺活动,有六个节目代表南京市参加全省第三次法制文艺调演,分别获得了一、二、三等奖及“优秀组织奖”。特别是鼓楼区组织一台法制文艺节目先后演出四场受到省市领导的好评,并在依法治省宣传周活动中,代表南京市专门向省市领导作了一场汇报演出。市交通局、国土局、矿产局、国家安全局等单位结合有关法律颁布实施日开展了一系列专业法的宣传咨询活动,使法制宣传教育广泛深入人心。玄武区和市电信局、邮政局在鼓楼广场交通要道运用电子显示屏向过往市民群众传播法律知识;金陵寻呼台开办“法制之窗”栏目,每周向用户播发5-10条法律知识。大厂、栖霞、浦口、江宁、溧水、高淳等区县结合企业改制、再就业工程、减轻农民负担等方面对广大职工和农民进行法制教育;下关、建邺区加强对暂住人口法制教育和依法管理,建立了暂住人口管理站;江浦县把法律送进教堂,对全县48个教堂18000余名教民进行了普法教育。

    第五,充分发挥新闻媒体在法制宣传教育中的作用。南京电视台在继续办好“法制园地”、“法庭传真”、“法制视线”栏目的同时,又增设了“物价监督台”和“工商扫描”栏目;有线电视台继续保持“法制纵横”、“石城警视”栏目的采编质量;南京日报开办的“反贪警示录”及南京电台开办的“反腐之剑”、“政策聚焦”、“法律经纬”、“刘律师热线”等栏目紧贴了形势教育和市民生活。特别是“东升排忧专线”成为市民释疑解难的最广泛、最直接的法律传播途径和窗口,深受市民欢迎。同时市各新闻单位对全市性重大法制实践活动都能及时进行跟踪宣传报道,在全市形成了良好的法制氛围。

    三、行政和司法执法水平进一步提高

    为切实解决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的问题,推进依法治市进程,根据十五大精神,市委专门转发了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制定的《在全市行政机关、司法机关全面推行执法责任制的意见》文件,市人大对此作出了相应决议。市政府、市法院、市检察院按照市委文件和市人大决议精神,制定了推行执法责任制实施方案,15个区县委、人大也都相应作出了决定和决议。市里在抓好市交通局、工商局、蔬菜局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试点的基础上,去年将试点扩大到市审计局、物价局、国土局、国税局和玄武区、鼓楼区共9个单位。从试点的情况来看,各单位的领导都很重视,普遍把这项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市交通局等单位专门成立领导小组,指导督促这项工作的落实,并层层签订交通行政执法责任书;市工商局、物价局、审计局等单位一把手亲自过问,分管局长亲自抓;鼓楼、玄武都抓了各自的试点,玄武区还召开全区推行执法责任制动员大会,推广了区公安分局、工商局、法院、技监局等试点经验。目前这9个单位在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市人大内司委、市政府法制局的共同指导下,试点工作进入了实质性的操作阶段,确立了第一责任人,把执法的目标、任务、要求、权责分解到部门和岗位,建立起行政执法公示、行政评议考核和违法责任追究制度,使行政执法行为程序化、规范化。其他地区和部门也都针对各自的工作特点,分别建立了具有本地区、本部门特色的有关执法责任制度,为下一步全面推行执法责任制工作奠定了基础。各级行政执法机关学会运用法律手段管理社会各项事务,不断提高行政执法水平。市文化局结合开展文化市场“法制年”活动,会同公安、工商、广电、新闻出版等部门,依法加强对文化市场的管理和整治,共收缴各类非法出版物95.5万余件,集中销毁非法书刊2.5吨、非法音像制品60多万盘(张),净化了社会环境。市技术监督局等部门依法严厉检查和销毁假冒伪劣产品;市卫生、工商、公安等部门依法取缔非法收售药品摊窝点25个,没收药品、器械1800余种;市物价、财税、审计等部门依法加强对商品价格和服务的监审管理,严厉打击价格欺诈等不正当竞争行为,维护了市场经济秩序。市水利等部门依法清除行洪障碍105处,为夺取防汛抗洪斗争的胜利发挥了积极作用。

    各级司法机关以维护社会政治稳定为中心,认真履行法律赋予的权利和义务,依照有关实体法和程序法的规定,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做好刑事侦查和刑事、民事、经济、行政等审判、检察工作,严厉打击各种刑事犯罪和经济犯罪,保护了公民、法人及其他社会组织的合法权益。各级公安机关始终坚持对刑事犯罪活动主动进攻的高压态势,“破大案、打团伙、追逃犯”,依法从重打击暴力、团伙、毒品犯罪等,共侦破各类刑事犯罪案件10756件,抓获刑事犯罪嫌疑人10880人,其中重特大案件破案率达70%以上,有力地打击了各种刑事犯罪。各级检察机关全面履行检察职能,继续查办职务犯罪等大案要案,立案查处贪污贿赂、挪用公款、渎职等职务犯罪案件200件,在新刑诉法规定的管辖案件内同比增长4.8%,促进了反腐败斗争的深入开展。全市法院不断强化审判职能,共审结各类案件52617件,比去年上升12.6%,依法从重从快严惩了一批暴力犯罪、带黑社会性质的犯罪和毒品犯罪。并加大经济案件的审理和执行力度,共办结新、老案件16314件,执结率为79.5%,执结标的达12.6亿多元,为改革、发展、稳定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各级司法行政部门积极开展民间纠纷的调处和防激化工作,并为改革开放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提供了良好的法律服务和法律保障。同时,全市政法系统认真组织开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主题教育整顿活动取得了明显成效,广大干警的宗旨观念、群众观念、服务观念和公正执法、文明执法意识进一步增强,树立了良好的形象。

    四、依法治区县和基层、行业依法治理进一步展开
  
    各区县认真贯彻市依法治市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市里的统一部署和要求,在认真总结前五年工作的基础上,又制定了新的五年规划,并相应的召开工作会议进行了总结部署。市级机关各部门、各行业认真贯彻“抓基层,打基础”的方针,依据《南京市依法治市工作标准》,在检查考核前五年依法治理情况的基础上,认真抓了依法治厂、治街、治乡(镇)、治校、治村和各行业的依法治理工作。玄武、白下、下关、秦淮、建邺、高淳、浦口等区县由区县领导带队组成检查考核小组,对五年来的依法治理情况进行了检查考核,并相继召开总结表彰大会,表彰一大批先进单位和个人,有力地促进了依法治理工作的深入。鼓楼区按照市里的试点要求全面落实各项依法治区工作,推动了区街的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秦淮区制定12个单位7种不同类型的依法治理试点工作方案,分别由区委、区人大、区政府和区政协领导牵头落实试点工作并召开动员大会,进行了部署。各行业根据自身的特点,开展各种行之有效的管理活动,市电信、邮政、卫生、国税、地税等部门结合行风建设开展依法治理,向社会公开评议,提高了服务质量;市商业局组织大型商业企业与上海有关商企单位对口开展依法治商活动,规范经营行为,维护消费者权益,树立了商业信誉和窗口形象。同时,针对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有针对性地进行专项治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坚持实行领导责任制、打防结合、以防为主、标本兼治,使社会治安稳定局面进一步巩固。工程建设专项治理认真贯彻执行《建筑法》逐步转入了依法长效管理的轨道。市容市貌和交通秩序的整治取得了明显的成效,市市容、交通、公安、规划、房产、工商等部门以提高城市管理水平和文明程度为目标,依法拆除违章搭建4000多处,取消占道经营摊点,整治集贸市场秩序和交通秩序。特别是通过开展交通秩序“百日整治”以及“百日巩固”活动,交通违章率减少64%、事故下降52%,使市容市貌得到了明显改观。

    五、法律监督机制进一步健全

    全市建立了有效的监督运行机制,发挥了党内监督、人大法律监督、执法部门内部监督、人民群众监督和新闻舆论监督等各个层次和层面的监督功能。各级人大常委会通过视察、检查、评议、审议等形式,加强了法律监督。市人大常委会对国有企业改革、工业经济运作、城市建设、精神文明建设以及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业情况进行审议和监督,特别是围绕依法治农、科技兴农、调整农业结构等方面,对《农业法》实施情况和农林局工作进行了评议,有力地促进了我市农业的健康发展;同时对人大任命的有关局长进行述职评议,强化了领导干部的勤政廉政意识。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加强了对金融、粮食系统及垄断行业的党风廉政建设的监督检查;各级执法部门加强了内部监督管理;各民主党派、群众团体和新闻单位也都进行了有效的民主监督和社会舆论监督,从而保证了法律法规正确有效实施,维护了法律的尊严和权威。

    我市的依法治市工作,由于各级领导重视,上下齐心协力,各项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得到了上级领导机关的充分肯定,在全省乃至全国都产生了一定的影响。近年来,在全国各地深入贯彻依法治国的方略中,先后有上海、黑龙江、深圳、长沙等60多个省市到我市考察交流依法治市工作经验。同时也引起了中央办公厅、全国人大办公厅的关注,去年4月份新华社《了望》杂志专题报道了我市依法治市工作情况,11月份,经全国人大办公厅推荐,《人民日报》记者吴兢又专程来宁进行了5天的采访,于12月29日以“崇尚法治 看南京”为题对南京的依法治市工作再次作了深度的报道。省人大常委会王霞林副主任曾两次专门到南京考察依法治市工作情况,并多次在有关会议上对南京的依法治市工作给予肯定,在去年8月份召开的全市依法治市理论与实践研讨会上,他连续两天参加了会议,并在最后作了重要讲话。他说:“近几年来,南京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对依法治市工作非常重视,做了大量工作,在全省乃至全国都很有影响。我认为,南京市作为一个特大型城市,又是省会城市,其地位举足轻重、非同小可。对省外来说,它是江苏的窗口,对省内而言则是示范。这样一个特殊的地位,决定了南京市实行依法治市,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现在看来,全国依法治市工作搞得早的市并不一定是搞得好的城市。我认为,搞好依法治市,关键在于领导重视,持之以恒,务求实效,取信于民。南京市是这样做的,取得了显著成绩,为全省树立了好榜样。我们希望南京市很好地总结经验,乘势而上,全面、深入、扎实地推进依法治市工作。”这对我们既是鼓励,又是鞭策。

    回顾起来,这些成绩的取得,原因主要有三条:

    第一,各级领导重视。随着党的十五大依法治国方略的确立和省委、省人大关于推进依法治省决定、决议的作出,各级领导干部对依法治市工作的认识有了新的提高。许多领导干部从政治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高度,把依法治市工作作为讲政治的重要内容来实践。市委、市人大、市政府一直把依法治市工作摆上重要位置,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在市委、市人大、市政府的工作报告中都对依法治市工作进行总体部署,提出明确要求。市委王武龙书记亲自挂帅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并多次出席重要会议作指示;汪正生书记逢会必讲依法治市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王浩良书记帮助解决依法治市工作中的实际困难和问题;罗市长和黄主任都非常关心和重视推行执法责任制工作,亲自进行调研和帮助指导。所有这些保证了依法治市工作的顺利开展。
第二,组织力度加大。依法治市工作是全局性工作,必须有组织、有步骤地整体推进。1998年全市上下在认真总结《南京市1993-1997年依法治市规划》的实施情况的基础上,又结合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进一步加大组织领导力度,积极推动依法治市工作向深度发展。主要抓了三件事:一是科学地制定了五年规划。按照党的十五大提出的依法治国方略和省委提出的依法治省的要求,结合南京的实际,经过广泛地调查研究和分析论证,制定了《南京市1998-2002年依法治市规划》,对今后五年的地方立法、行政执法、公正司法、全民普法、依法治理、法律监督等法制建设的各个环节、各个层面进行了全面规划,进一步明确了在新形势下开展依法治市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和方法步骤。并召开了全市依法治市工作会议,对过去五年工作情况进行了全面总结,对做好跨世纪的依法治市工作进行了全面动员部署。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的领导和各区县、市级机关各部委办局、各直属单位主要负责人参加了会议。市委王武龙书记出席会议并作了动员讲话,汪正生书记作了工作报告。各区县和市级机关各部门、各单位都相继召开动员大会,对这次会议进行了认真的传达贯彻。二是健全组织领导机构。市委根据十五大和省委决定关于“党总揽全局”的精神,重新调整充实了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由市委书记任组长,两名副书记及市人大、市政府和市政协各一名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市法院、检察院和主要行政执法部门负责人为成员,共有44人组成,成为我市目前规格最高、人数最多的综合领导机构。并下设办公室,负责依法治市的组织协调、检查和指导的日常工作,从组织领导上保证了依法治市工作的有效实施。各区县也按照市里的要求调整了领导小组和办事机构,形成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组织领导体系,达到了宏观有人管,微观有人抓。三是加强了理论研究和工作指导。为适应新形势,推动我市的依法治市工作深入开展,由市委宣传部、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市社科联合召开了“南京市依法治市理论与实践学术研讨会”,省市领导王霞林、汪正生、朱龙生、黄顺生等和有关专家、学者以及全市依法治市联络员共260人出席了会议,北京法学专家袁曙宏教授专程到会作学术报告,汪正生同志作了工作报告。省人大常委会王霞林副主任作了重要讲话。会上,共收集市领导和部门领导、专家学者和实际工作者撰写的论文70篇。这些论文从宏观到微观、不同角度、不同层面对依法治市进行了研究探讨,提出了许多富有前瞻性、建设性的对策、建议,基本上理出了依法治市的工作思路,回答了依法治市工作抓什么、谁来抓、怎么抓的问题,为我市的依法治市工作进一步向深度和广度发展奠定了理论基础。

    第三,形成整体合力。依法治市是全方位的工作,需要上下齐心协力抓。目前,从市级机关各部门到各区县都把依法治市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特别是市委组织部、宣传部、市法院、检察院、公安局、财政局等部门的领导都非常重视,积极配合,通力合作,使依法治市工作形成了整体合力。同时,根据依法治市工作面广量大的特点,在工作的整体推进中,做到统筹兼顾,突出重点,以年度工作计划进行滚动实施,不断巩固和提高依法治市的成效。

    目前,我市的依法治市工作发展势头是良好的。但是,与依法治国、依法治省的要求和许多兄弟城市的先进经验相比,还有着一定的差距,存在着一些问题:一是少数领导干部对依法治市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还认识不足,重视不够,仍存在“说起来重要,做起来次要,忙起来不要”的现象。二是少数执法单位和执法人员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的问题仍很突出。三是基层依法治理工作发展不平衡,有些区县工作推不动,许多工作没有很好地开展起来。四是有些单位和地区利用普法之名搞创收,群众反映很强烈;有的部门和单位没有经批准乱印普法教材、乱办班、乱考试、乱收费,直接影响法制工作的严肃性和统一性。五是市和区县的具体办事机构与工作任务很不相适应。随着依法治市工作的深入,工作的全方位、多层次的内涵越来越充分地显示出来。因此,组织协调任务很重,工作量很大。目前受许多条件限制,只靠加班加点维持一般日常工作,有很多工作开展不起来;有的区县长期只有1-2人抓这项工作。特别是从事这项工作的个别基层领导干部缺乏理性研究,认识模糊,认识不到这是全局性工作,只从个人和部门利益出发,直接影响到这项工作的顺利开展。这些问题需要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以解决,才能保证各项工作有效开展。



                                   南京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

                                       一九九九年三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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