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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1998年依法治市工作计划
http://www.yfzs.gov.cn/ 2003-04-07 17:01:43
根据党的十五大和省委、市委、省、市人大关于推进依法治省、治市的决定、决议精神,结合全市1998年的工作部署和要求,制订本计划。

    一、指导思想

    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深入贯彻落实江泽民总书记在党的十五大报告中提出的“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基本方略,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加强立法,深入普法,推行执法责任制,落实基层依法治理为重点,全面深入开展依法治市工作,为全市经济体制和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维护社会政治稳定,促进两个文明建设提供有力的法制保障。

    二、主要任务

    (一)加快地方立法和建章立制工作

    在坚持社会主义法制统一,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的同时,要围绕我市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和城市建设与管理的目标任务,进一步加快地方立法和建章立制工作的步伐。使立法和改革发展的重大决策有机结合起来,保证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有序进行。1998年市人大常委会将审议制定《南京市种子管理条例》、《南京市房地产交易管理条例》等5个地方性法规。市政府将制定《南京市投资项目法人责任制管理办法》等39个政府规章。各区县、各单位要严格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地方性的法规、规章;同时要根据本地区、 本单位的依法治理的任务做好建章立制工作,切实保证国家和省、市的各项法律和规章在本地区、本单位得以正确贯彻实施。在地方立法和建章立制的工作中,要严格立法程序,注重质量,增强民主性,对建立一些重大的和直接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法规和规章,要采取多种形式听取群众意见,使法规和规章的制定更符合我市两个文明建设的实际,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防止和克服部门利益倾向和地方保护主义。

    (二)严格依法行政

    依法行政是依法治市的关键。各级政府机关要转变职能,运用法律手段管理社会各项事业,要加大行政执法力度,切实解决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和执法不严、滥用职权、权钱交易等问题,维护法律的严肃性和权威性,促进廉政和勤政建设。为保证行政执法行为公开、公正,合法有效,今年在全市各级行政执法机关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上半年在市交通局、市工商局、市审计局、市蔬菜局、市国土局、 市国税局和玄武区进行试点,下半年逐步在全市推开。通过实行行政执法责任制,调整和明确各执法部门主体执法和协同执法的关系,依法确定各执法部门的职权,落实各级执法责任,把执法的目标、任务、要求、权责分解到部门和岗位,使行政执法行为程序化、规范化。同时,为保证行政执法责任制更好地落实,各级行政机关要本着“责权统一,办事合法”的原则相应建立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行政评议考核制度和违法责任追究制度。通过建立各项制度和有群众参加的定期监督检查和评议考核活动,加强对各级行政部门依法行政的管理,正确处理好执法人员与人民群众的关系,依法规范、制约、监督权力,对有关执法人员在执法工作中严重不负责任或者徇私枉法、贪赃枉法等违纪、违法行为要依照有关规定认真追究责任,使执法人员依法行使人民授予的权力,做到勤政为民、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三)坚持公正司法

    公正司法是依法治市的重要环节。各级司法机关要以维护社会政治稳定为中心,认真履行法律赋予的权利和义务,依照有关实体法和程序法的规定,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做好刑事侦查和刑事、民事、经济、行政等审判、检察工作,严厉打击各种刑事犯罪和经济犯罪,切实保护公民、法人及其他社会组织的合法权益。各级公安机关要坚持打防结合、预防为主的方针,采取各种形式,有针对性地依法从严从快打击严重刑事犯罪活动,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各级法院要抓住严肃执法这个核心问题,加强审判管理,严格遵守诉讼程序,逐步使审判工作规范化。各级检察院要依法行使检察权,加大查处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的力度,加强法律监督工作。为保证公正司法,必须要抓好三个环节:一是切实保障司法机关独立公正地依法行使职权,任何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不得干预司法机关独立办案。二是各级司法机关要逐步建立健全司法人员办案责任制度、冤案错案责任追究制度和内部管理制度,努力提高办案质量。三是各级司法机关要认真贯彻落实《警察法》、《检察官法》、《法官法》、《律师法》,用法律保证严格执法,并要从大局出发,互相支持,搞好协同配合,发挥司法机关执法的整体效能。

    (四)深入抓好普法教育

    法制教育是依法治市的基础。1998年是全面实施“三五”普法规划的第二年。要根据“三五”普法规划要求,结合南京的实际,有针对性地抓好全市的法制宣传教育,促进全社会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的提高。一是抓好各级干部的法制教育。各级领导干部要重点学习邓小平民主与法制建设理论和十五大报告关于政治体制改革、民主法制建设的内容。深刻认识和理解江泽民总书记提出的“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治国方略的内涵和重大深远的历史意义,增强搞好依法治市的自觉性。同时,要结合各自的工作实际,按照年度县处以上干部学法计划的要求,认真学习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共产党党员干部廉洁从政的若干准则》。今年举办两次领导干部学法讲座,邀请全国著名法学专家讲解有关法治理论和法律法规,不断提高各级领导依法决策、依法办事的水平。二是要围绕企业制度改革,重点抓好企业管理人员的法制教育。认真组织企业管理人员和职工学习《公司法》、《经济合同法》、《产品质量法》、《价格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破产法》等与市场经济有关的法律法规。并在“三资”企业中深入开展以《劳动法》为主的有关法律法规宣传教育,不断提高企业管理人员和职工的法律素质,规范企业破产和职工行为,使其依法经营,依法管理,在市场竞争中维护和提高企业信誉。三是要抓好执法人员和青少年的法制教育。各级司法、行政执法人员要结合推行执法责任制,认真学习掌握与本职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不断提高执法水平。青少年要以灌输基本法律常识为主,逐步培养青少年的法律意识。要按照宁治办[1997]17号“关于在全市学校开设法制教育课的工作意见”的文件精神,今年下半年在全市学校开设法制课,并使用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市教委编写的统一读本。为保证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落到实处,必须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党委要把学法作为政治学习的一个内容进行安排,坚持每月一个学法日制度。各级党校、政校要开设法制课,有计划、有步骤地传授法律知识。

    同时,要加强法制宣传队伍建设,大力开展群众性法制宣传和法制文艺活动,不断改进法制宣传教育的方式和方法,提高法制宣传教育的效果。各级宣传部门和新闻单位,要把法制宣传作为一项重要的工作任务,认真搞好宣传教育,并要坚持正面宣传为主的方针,大力加强法律、法规内容和实施情况的报道,宣传严格依法办事和与违法犯罪现象作斗争的典型,不断扩大法制宣传教育的覆盖面,在全社会形成学法、懂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

    (五)抓好依法治理工作

    依法治理是基层依法治市工作的重点。各区县、各部门、各行业要认真贯彻“抓基层,打基础”的方针,依据《南京市依法治市工作标准》,采取切实有效措施,认真抓好依法治厂、治街、治校、治乡(镇)、治村和各行业的依法治理工作。同时针对社会生活中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抓好各项专项治理。今年要着重抓好三项专项综合治理:一是由市政法委牵头,以公安为主,各个有关部门密切配合,搞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要始终保持“严打”态势,重点打击严重危害公共安全的暴力犯罪、带黑社会性质的团伙犯罪、毒品犯罪以及盗窃、抢劫等直接侵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多发性犯罪活动,以维护城乡生产、生活秩序,保持社会稳定。二是由市工程建设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有关部门密切配合,认真执行《建筑法》,进一步搞好全市工程建设专项治理工作,逐步把工程专项治理工作转入依法长效管理的轨道。三是以贯彻落实《公路法》和《南京市市容管理条例》为契机,以创建卫生城为目标,由公安、市容委牵头,交通、工商等部门密切配合,进一步搞好城市的卫生和交通秩序的整治,不断提高城市的管理水平。

    (六)强化执法监督检查

    执法监督是依法治市的重要保障。今年,要根据十五大提出的关于加强和改善司法、行政执法监督,保证法律有效实施的要求,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强化各项执法活动的监督检查。要加强对“三机关一部门”(即党政领导机关、行政执法机关、 司法机关和经济管理部门)的管理和监督。要把党内监督、权力机关法律监督、行政机关内部监督、民主监督、新闻舆论监督和群众监督有机结合起来,逐步形成多元的法律监督体系和监督机制,形成监督合力,不断提高监督成效。各级人大常委会要把法律监督作为人大工作重点来抓,继续采取上下联动的方式,组织检查环保、土地监察、道路、交通、体育、燃气管理等方面法律法规的实施情况;重点对《南京市国有企业法定代表人离任经济责任审计条例》的执法检查,保障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促进现代企业制度的全面实施。同时充分发挥民主党派、群众团体和新闻舆论的监督作用,以维护行政执法机关和司法机关的形象。

    三、要求和措施

   (一)要深化思想认识

   思想认识是行动的先导。党的十五大明确提出“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宏伟目标,省市委都先后相应作出了推进依法治省、治市的决定,省市人民代表大会作出了推进依法治省、治市的决议。因此,依法治市工作是时代的要求、历史的必然。全市各级机关和部门,要认真贯彻全市依法治市工作会议精神,广泛发动群众参与,切实把依 法治市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把我市的依法治市工作推上一个新的台阶,充分发挥我市作为全国省会城市依法治市试点城市的示范作用。

   (二)要加强组织领导

    依法治市是一项全局性的工作。各级党委、人大、政府、政协和纪委都要重视依法治市工作,要根据党的十五大和省、市的决定、决议精神,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保证各项工作顺利进行。一是进一步健全组织领导机构。各区县和单位要按照市委的决定要求,建立有权威的领导小组和精干的办公室,在全市形成相互联系、相互协调、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组织领导体系,保证依法治市工作宏观有人管,微观有人抓。并要发挥领导小组的集体领导的作用,强化办公室的组织、协调和指导、督促的职能,扎扎实实做好依法治       市的组织领导和日常工作。二是完善运作机制。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将根据党的十五大精神,重新修改《南京市依法治市工作标准》,进一步明确在新的形势下开展依法治市工作任务和要求,同时也重新修改《南京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工作规范》,进一步明确各地区和单位、部门开展依法治市的工作范围、职责和工作制度,使依法治市的组织领导工作也有章可循,保障各项工作有序运行。三是落实领导责任制。要把依法治市工作纳入两个文明建设的目标管理,明确分工,责任到人。 并把依法治市工作开展情况和各项工作任务的完成情况,作为考核各级干部政绩的内容之一,增强各级领导干部抓好依法治市工作的光荣感和责任感。四是加强督促检查。各级党委主要领导同志要切实承担起依法治市工作的负总责的责任,经常性地对本地区、本部门依法治理工作的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各级党委和党组每年要召开1─2次常委会或党组会,定期分析研究依法治市工作情况,及时解决工作中人手少、经费不足、装备差等实际困难和问题,保证各项工作顺利开展。五是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各级执法机关要根据本单位的工作性质和特点,抓好对执法人员的培训和教育,以达到熟练掌握和运用与本职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提高自身法律素质,依法履行职责。特别是司法机关要根据全国政法工作会议精神,上半年集中一段时间进行整顿,以整治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等问题为重点,坚决纠正滥用职权、徇私枉法等现象,逐步建立一支“服从法律、秉公执法、廉洁奉公、乐于奉献”的高素质的执法队伍。

   (三)要突出工作重点

    依法治市,是一项因素众多的社会系统工程,具有综合性、长期性的特点;它的成效有一个由隐性到显性、由量变到质变的发展过程。因此,在工作实施过程中,要围绕总体规划和阶段性目标,每年都要突出工作重点,制定好计划,循序渐进地向前推进。目前,经过初步调查分析,在依法治市工作中群众反映强烈的一个热点问题就是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的问题;一个难点问题就是如何解决依法行政和司法公正的问题。针对群众反映的问题,今年在抓好整个面上工作      的同时,主要抓好两个重点:一是在全市行政机关、司法机关推行执法责任制。上半年抓好试点,总结经验,下半年在全市推广。通过推行执法责任制,着重解决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的问题。规范执法行为,达到职权一致,保证国家和地方的各项法律法规在我市正确实施。二是抓好行业和基层的依法治理。各区县和市级机关各部门要依据《南京市1998─2002年依法治市规划》和《南京市依法治市工作标准》,结合本地区、本部门的实际,制定好本地区和本部门的规划,确定总体目标和具体任务,切实抓好地区、基层和行业的依法治理工作,使依法治市工作真正在基层和各个行业的落实,不断提高依法治市的总体水平。

   (四)要抓好典型

    依法治市是一项新的工作,要不断向广度和深度发展,必须采取以点带面,逐步推开的方法进行。各区县和市级机关各部门要根据依法治市规划的总体要求,结合本地区和本单位的实际,针对不同情况,抓好各个层次、各个方面的不同的典型,进行分类指导,做到领导抓,层层抓。市里准备分别抓好三个层面16个各类不同的典型:一是在块块上,着重在鼓楼区和溧水县抓好怎样开展依法治区、县的试点;在玄武区抓好推行执法责任制的试点;在白下区抓好中小学法制教育的试点;在建邺区抓好暂住人口管理教育的试点。二是在条条上,着重在市教委抓好怎样依法治教的试点;在市卫生局、国税局、地税局和市邮政局抓好怎样依法治理行业作风的试点。三是在基层,着重在714厂、旺旺食品有限公司抓好依法治厂的试点;在中国水泥厂抓好大中型企业实施“三五”普法规划的试点;在中华中学抓好依法治校的试点;在秦淮区红花镇抓好依法治镇的试点;在建邺区莫愁湖街道抓好依法治街的试点。这些典型都要拟制具体实施计划,并由市领导小组成员带队,组成十六个工作组,分别对其进行帮助指导,待总结经验后,分别召开有关会议进行推广,使依法治市工作真正在各个部门和基层单位的落实。

    (五)要搞好理论指导

    各个地区和单位要根据党的十五大精神和依法治市工作规划的要求,深入开展调研活动,认真总结基层和群众的实践经验,加强理论指导,切实克服“认识问题表面化,指导工作一般化”的毛病,进一步推动依法治市工作向广度和深度发展。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将会同市社科联于今年召开一次全市的依法治市理论研讨会,邀请省内外的一些法学专家和实际工作者就依法治市如何深化问题进行一些理论上的探讨和研究,有针对性地指导依法治市工作的深入开展,开创我市依法治市工作的新局面。

                                              南京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
                                                一九九八年三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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