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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双峰县打击和治理制贩假证专项行动法制宣传教育实施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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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www.yfzs.gov.cn/ 2005-09-11 00:43:39 双峰县依法治县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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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峰县依法治县领导小组办公室(通知)
双治县办发【2005】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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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打击和治理制贩假证专项行动
法制宣传教育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县直机关各单位:
《双峰县打击和治理制贩假证专项行动法制宣传教育实施方案》已经县委领导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双峰县依法治县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OO五年三月三十一日
双峰县打击和治理制贩假证专项行动法制宣传教育实施方案
根据县委办、县政府办关于《双峰县打击治理制贩假证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为加强宣传发动和法制教育,认清制贩假证的危害性及违法性,充分发挥法制宣传教育的预防功能,从源头上遏制制贩假证违法犯罪活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针,以“创建平安双峰,打造诚信双峰”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按照“四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求,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增强全县人民尤其是外出务工人员的法制观念,增强诚信意识,推进基层依法治理,达到根治制贩假证违法犯罪的目的。
二、组织领导
成立“专项行动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由彭深根、匡咏言、朱安定、曾超雄、刘业湘负总责。由县司法局局长彭深根同志任组长,张秀峰、刘培根、王岳华、彭日辉、李伯康任副组长,向继勇、李月娥、罗平、胡兆成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四个工作组:
1.法制宣传教育组:主要负责对外出务工人员、村民和学生的法制宣传教育,增强人民群众的法制观念。具体由司法局张秀峰同志、县教育局李伯康同志负责。
2.假证信息清除组:负责县城范围内有关假证信息的清除、覆盖,由县城管局刘培根同志负责。
3.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组:主要负责开展对劳教人员和服刑人员的探监帮教活动,预防和减少重新违法犯罪率。由司法局向继勇同志负责。
4.外出务工人员跟踪管理教育组:主要负责制订对外出务工人员进行户籍、计育、劳动和法制教育等管理制度,协调有关单位与各乡镇组织落实。具体由县司法局彭深根同志负责。
三、工作任务和方法
(一) 积极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要采取组织宣传车、书写横幅标语、编印法制宣传资料、组织普法小分队上门宣讲、开展法律咨询、寄送致全县人民和外出务工人员的公开信、举办法制培训班、广播电视宣传等多种形式的法制宣传教育,重点宣传宪法、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条例、村组法、劳动法、广告法、居民身份证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和公民道德实施纲要,营造强大的舆论声势,形成高压态势,提高广大群众的法制观念,认清制贩假证的违法性和危害性,使其自觉抵制违法犯罪活动,走上诚信经商、合法经营、劳动致富的道路。
(二) 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发挥基层组织在法制宣传教育、跟踪管理外出务工人员、引导人民群众合法经营方面的作用。
(三) 开展对违法犯罪人员的帮教活动。各乡镇要澄清此类违法犯罪人员在服劳教和服刑人员的底子,建立台帐,采取探监、寄信等多种形式的送温暖活动,使其深刻认识制贩假证等违法犯罪的严重危害。
(四) 建立一整套对外出务工人员的跟踪教育、管理制度,协调有关单位和各乡镇组织落实。
(五) 彻底清除所有制贩假证的广告等信息。
四、工作步骤
法制宣传教育应当贯穿于整个集中打击治理的始终,各阶段时间任务安排如下:
(一) 宣传发动(3月下旬至4月初)
由各乡镇利用召开各种会议、组织宣传车队、书写横幅标语、广播电视宣传等形式营造强大的宣传声势。乡镇所在地、交通要道、集贸市场以及人口集中的重点地段要悬挂横幅,各乡镇要做到村、组有宣传标语,重点乡镇每个户要张贴一条宣传标语,还要充分利用板报、橱窗等多种形式进行宣传;县电视台和乡镇电视差转台、双峰网等媒体要开辟打击治理制贩假证违法犯罪行动宣传专栏;县直局以上单位各悬挂一条大型横幅标语;同时利用各文艺团体编排适合群众口味的戏曲、小品、相声等文艺节目;所有学校开设两场以上的法制课;清除辖区内所有的假证信息广告,开展路队宣传等,大力营造打击整治氛围。
(二) 组织培训宣传骨干(4月上旬)
组织培训骨干,要办好各个层次的法制宣传教育骨干培训班。六个重点乡镇必须由乡镇组织培训到全体乡镇干部和村干部,学区培训到全体教师,培训时间必须提前2天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和法制教育组。各责任区总支和司法所负责培训重点村组干部和党员。
(三) 法制宣传教育(4月中旬至6月)
1.上门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和学校法制宣传教育。主要方法是组织普法小分队下到各村组屋场进行宣讲,发放普法宣传资料(由县法制宣传教育组编撰,乡镇负责发放)和《致全县人民的公开信》,以村、责任区为单位举办轻微违法人员和外出务工人员家属培训班。要求做到每个教师、学生和农户有一册法制宣传资料。
2. 配合打击处理。各乡镇组织举办涉案人员及其家属法制培训班,提高他们对制贩假证违法犯罪的认识,鼓励和引导他们检举揭发违法犯罪,提供案件线索,动员涉案人员投案自首。
开展法律咨询。乡镇司法所、法律服务所及有关单位要积极为涉案人员及其亲属提供法律咨询,并到集贸市场、人口集中的重点地段开展咨询活动,县法制宣传教育组组织有关部门、律师、公证和法律服务工作者到重点乡镇开展法律咨询活动。
开展以案说法为主的宣传活动。县法制宣传教育组提供以案说法材料,各乡镇选取各自的典型案例补充,采取宣传车、广播电视宣讲和印发宣传资料等方式进行以案说法。
3. 各学校要开设2场以上有关打击制贩假证内容的法制课,教育学生远离假证,同时发挥学生在家庭中的普法教育作用。
(四) 整章建制阶段(6月底)
1. 建立外出务工人员登记和跟踪教育管理制度。根据“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乡镇要建立一支由3—5人组成的长期管理外出务工人员的专门队伍,要结合劳务输出市场和计划生育外出务工人员的管理,健全管理制度,落实管理责任和措施,对所有外出务工人员实行登记和跟踪教育管理。同时要加强基层组织,完善村民自治等群防群治机制,完善治保、调解信息网络,充分发挥作用,开展对外出务工人员经常性的法制宣传教育、跟踪管理外出务工人员的思想状况,密切注视和切实掌握外出务工人员的动向,及时制止、反映有关违法犯罪现象。
2. 建立“两劳”释放人员和轻微违法人员监控和帮教制度。由县司法局牵头,各乡镇配合,对制贩假证的“两劳”释放人员和轻微违法人员进行全面清理,逐一登记造册,由县司法局制定监控帮教方案,所在乡镇落实好“一包一”或“几包一”的监控帮教措施。
3. 建立部门联动制度。县城管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城区户外广告管理,要及时制止不法分子在县城非法涂写户外广告的现象,彻底清除所有涉及制贩假证的广告。县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要进一步规范劳务管理市场,建立长期有效的管理制度,要切实加强对外出务工人员的教育管理,积极会同乡镇做好外出务工人员的登记和跟踪管理工作。县人口与计划生育部门要密切配合各乡镇和有关单位认真做好外出流动人员的登记管理工作,并每季向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报送一次相关情况和登记表。县宣传部门、县司法行政部门要结合普法教育和“星级文明户”、“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活动,广泛、深入、持久地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真正使广大人民群众充分认识到制贩假证的违法性和危害性,在全县广大人民群众中牢固树立“制贩假证可耻、勤劳致富光荣”的意识。全县相关职能部门的办事窗口都要设立查处制贩、使用假证的警示标志,严格依法依规办事,营造查假打假的浩然声势。
(五) 检查验收
根据县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安排进行检查验收。
五、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认真落实。这次专项行动涉及面广,牵涉人员多,情况复杂,因此,各级党政领导干部要充分认识到法制宣传教育在整个行动中的重要作用。要消除“重打击,轻教育”的观念,要消除普法教育务虚不务实,作用不大的观念,要消除怕影响党群、干群关系,怕影响当地经济发展的错误认识。
2.加强领导,实行包干责任制。各乡镇和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要成立专门宣传班子,组织专门人员具体抓。做到领导到位、人员到位、措施到位、经费到位。扎扎实实把法制宣传教育和整章建制工作做好,要求乡镇党政领导包片,乡镇干部包村组,村干部包户的层层包干责任制,实现问责追究制,防止走过场、流于形式。
3.要建立一支精干的法制宣传教育队伍,培训一批具有高素质的法制宣传教育骨干,形成法制宣传教育网络。
4.加强检查督促。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将对法制宣传教育情况进行检查、督促,并进行排队评分。各乡镇和县直有关部门要加强对法制教育工作的指导、检查、督促,及时发现、纠正存在的问题。各乡镇要对法制宣传培训中好的做法及时报送县依法治县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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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重加压,打好集中打击治理制贩假证违法犯罪攻坚战
中共双峰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 杨和德
加入时间:2005-4-22 浏览次数:24
去年6—9月,我县针对制贩假证的突出问题,在全县开展了打击整治的专项行动,收到一定成效。侦破了一批制贩假证的违法犯罪案件,捣毁了一批制贩假证窝点,处理了一批违法犯罪人员,制贩假证违法犯罪现象得到了遏制。目前,制贩假证的违法犯罪活动有所反弹,省、市领导及有关部门高度重视。县委、县政府高度统一思想认识,充分认识制贩假证的违法性和危害性,决心打防结合,标本兼治,专群结合,综合治理。采取过硬措施,从源头上彻底解决问题。决定从3月起,至六月底止,集中四个月的时间,以铁的决心、铁的手腕,出重拳,按照“打击与教育并举,破案与治理并重”的原则,在全县开展一场打击治理制贩假证违法犯罪的专项行动。通过依法严厉打击此类违法犯罪活动,强化对外出务工人员的跟踪教育管理,引导人民群众树立勤劳致富意识,积极发展本地经济,从源头上制止此类违法犯罪活动。
(一)深刻认识危害,坚定打假治假信心。制贩假证其本身是一种违法犯罪行为,它不仅扰乱了正常的社会秩序、经济秩序,毒化了社会风气,而且扭曲了人们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破坏了社会的公平与诚信,严重损害了一个地方的对外形象。制贩假证源于80年代末文凭热时期,由于高额利益的诱惑,买方市场旺盛,我们的基础工作相对薄弱,逐渐发展蔓延,任其下去,势必酿成大害。不管怎么说,不管站在哪个角度,都难以交待,无法面对。所以,我们必须站在政治的高度,进行理性思考,担负起这一重大责任。
(二)明确工作步骤,有序开展各项工作。按照县委、政府统一部署,专项行动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是宣传发动调查摸底阶段。时间安排在3月份。各单位要大造宣传声势,广为宣传。在此基础上逐村逐组逐户排查,彻底掌握从事制假贩假的嫌疑对象。
二是集中打击处理阶段。时间安排在4、5、6三个月。公安局要组织专项侦破行动,制订专门方案,加大侦破力度,展开强大攻势,抓一批,刑拘一批,报捕一批。检察院、法院、司法局、各乡镇和相关单位密切配合,从重从快,依法严惩此类犯罪,迅速形成打击整治的高压态势。
三是整章建制阶段。时间安排在6月底。这一阶段的主要任务是探索建立长效机制,巩固整治成果。
(三)落实工作措施,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1.组织领导到位。县委、县政府成立了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由县委书记李大剑、县长彭爱华负总责,县委副书记袁明国任组长,有关领导和相关单位负责人分别任副组长和成员。下设办公室,由县公安局局长戴恩广兼任办公室主任。领导小组下设五个行动组:即综合协调组、打击处理组、法制教育组、宣传报道组、督促检查组。各乡镇成立相应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组建专门的工作班子,保障专项行动经费。逐级要实行党政一把手负责制,由挂点县团领导包乡镇、乡镇干部包村组、村干部包户的层层包干责任制,层层签订好责任状,并将其列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年度目标管理进行考核。依据考核结果,工作成效显效的予以表彰奖励,并严格实行“黄牌警告”和“一票否决”。
2.宣传发动到位。充分运用标语、横幅、广播电视、网络等各种形式,开展声势浩大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每个县直单位悬挂一条大型横幅标语,各乡镇在国道、省道、县道旁悬挂醒目的固定标语。所有乡镇做到村村有宣传标语,每户有一册法制宣传资料,有一封公开信,重点乡镇每户有一条宣传标语,学校要有两场以上法制教育课,宣传资料做到师生人手一册。户外“小广告”予以全面彻底清除。把宣传教育贯穿专项行动的始终,使广大人民群众充分认清制贩假证的违法性和危害性,表明党和政府严惩此类违法犯罪的决心和信心。
3. 调查摸底到位。对全县所有户口在本县的成年人口开展地毯式摸底排查工作,逐村建立外出务工人员清册,彻底排查出涉嫌制贩假证的人员名单,摸清本辖区制贩假证的“黑窝点”。同时,设立举报箱和举报电话,建立举报奖励机制,充分发动群众踊跃举报。
4. 打击处理到位。此次专项行动在全县16个乡镇中全面铺开,形成整体打击态势。由公安局组织长期打击制贩假证专案班子,制订专门方案,加大侦破力度,做到假证不除,队伍不散,人员不减。检察、法院及时介入,按照“两个基本”的要求,快审快结,严防以罚代刑。相关部门全力参与,各负其责,通过齐抓共管,互相配合,形成打击治理的整体合力,并适时召开公开打击处理大会,形成高压态势,震慑犯罪。
5.整章建制到位。打击制贩假证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必须形成长效机制,才能最终达到根治的目的。总结过去的工作经验,针对目前的形势,在广泛宣传发动,加强法制教育培训的基础上,建立完善如下七项工作制度,即外出务工人员登记制度,跟踪教育管理制度,违法犯罪人员的帮教制度,部门协调制度,打击惩处制度,目标管理考核制度和干部职工参与制贩假证的处理制度,并明确责任主体,长期坚持下去,打防结合,标本兼治,下最大决心,彻底铲除制假贩假的土壤,使治理制贩假证的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6、督查督办到位。专项行动中,由县委督查室牵头,县专项办公室、纪委监察局、政法委配合,开展对各职能部门和各乡镇履行职责、落实责任等方面的情况进行全面督查督办,随时掌握工作情况。检查督查组要充分行使县委赋予的权力,一定要敢于督促,勤于察访,善于评定,并将情况及时报告县委。对搞得好的要表扬奖励,对不负责任工作不力的要问责追究,决不含糊。
文章来源:双峰县依法治县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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