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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开展企业法制文艺调演的通知(宁治办[2004]27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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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www.yfzs.gov.cn/ 2005-03-21 09:10: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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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县)宣传部、依法治区(县)办公室、计经局,有关企业:
为推进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进程,加大诚信市场建设,深入依法治企,丰富12.4法制宣传日系列活动,决定开展企业法制文艺调演,以法制文艺形式,有力推动企业法制文化,建设诚信市场,推进依法治市。活动要求如下:
一、题材和体裁
题材:一是企业法制建设。在建设现代化企业制度进程中,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和新挑战所推出的新理念、新举措;二是建设诚信市场,由此而开展各类普法、用法、严守行规、信守诺言,确保质量、价格和服务的规范,坚决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动;三是在依法治企中富有特色的活动。
题材内容可以是完整的故事,也可以选择一个片断或是一个细节。文艺节目力求贴近生活、真实再现、生动感人。
体裁:可以是小品、短剧、歌舞、说唱、相声等形式。文艺节目时间长度控制在8分钟以内。
二、时间安排
各单位于11月18日前向市依法治市办公室提交节目剧本。
11月18日-20日由市经委、市委宣传部、市依法治市办公室确定调演节目,11月25日前各单位自行组织排练。
11月下旬组织有关专家对所有节目进行审看,提出修改意见,使其完善,力求精致。
12月上旬在南京电视台进行录播,并对参加电视台录播的节目进行评奖。
三、活动要求
1、加强领导、高度重视。各单位领导要充分认识此次活动的重要意义,责任到人,确保文艺调演成功。
2、认真组织,精心创作。做好组织和落实工作,精心创作和编排,按时保质的完成文艺节目。
3、每个区(县)和有关市属大型企业至少报送一个节目。
市属企业联系人:南京市经委宣传处 华水荣 联系电话:83638063
区(县)联系人:南京市依法治市办公室 赵 穗 联系电话:83639717
中共南京市委宣传部
南京市依法治市办公室
南京市经济委员会
二OO四年十月二十二日
主题词:依法治市 法制文艺 通知
南京市依法治市办公室 2004年10月22日印发
共印10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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