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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白下区:“四五”普法依法治区工作总结 |
| ——加快推进“法治白下”建设 促进全区“三个文明”协调发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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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www.yfzs.gov.cn/ 2005-09-02 22:41:5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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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年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们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大精神,按照市委《南京市2001年—2005年依法治市规划》和《关于在全市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四个五年规划》的部署,积极稳妥、扎实有效地开展依法治区和法制宣传教育工作。通过五年来的努力,基本实现了“两个转变、两个提高”的目标,广大公民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的法律素质明显提高,全区法治化管理水平进一步提高,先后获得全国社区建设示范城区、全国安置帮教工作先进区、江苏省平安城区、江苏省青少年法制教育先进集体、江苏省人民调解防激化先进集体、南京市法律援助先进集体等,有55%的社区(村)成为省、市、区“民主法治示范社区(村)”。法治环境进一步优化,有力保障和促进了全区经济社会事业的健康发展,截止2004年底,地区生产总值29.83亿元,比2001年(下同)增长69.9%;财政收入19亿元,增长256%;实际利用外资7017万美元,增长381%;城镇职工人均可支配收入12038.1元,增长34.6%,新街口评为“中国十大著名商业街”(第三名)。
一、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确保“四五”普法依法治区工作落到实处
切实加强党的统一领导,组织协调各方面力量,形成强大工作合力,是“四五”普法依法治区工作有力推进的根本保证。
一是健全组织机构,加强工作指导。成立区依法治区领导小组和“四五”普法领导小组,区委“一把手”书记和分管副书记分别坚持担任组长,区四套班子有关领导担任副组长。根据我区青少年法制教育特色,又成立了区青少年法制教育指导委员会和创建“双无”学校工作领导小组。各部门、各街道也成立相应机构,党政“一把手”为“第一责任人”,负责本部门、本街道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并根据人事变动及时对领导小组成员、工作机构进行调整充实,确保了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在保证组织落实的同时,注意加强工作中的规划指导,有效形成了党委决策、政府实施、人大监督、全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每年年初,区委都召开依法治区领导小组会议,总结部署工作,区主要领导对依法治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提出具体要求。区四套班子领导均亲自参加全区普法依法治区工作的重要会议、重要活动。区政府围绕建设法治政府、服务政府目标,以贯彻《行政许可法》、推进执法责任制为重点,坚持依法行政,积极推进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区人大、政协每年安排对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调研和视察,区人大常委会分别听取和审议区政府贯彻《行政许可法》等20余部法律情况及关于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法律援助工作、司法行政队伍行风建设等,区政协组织对基层依法治理、法律进社区、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和法治白下建设等开展调研和视察。区机关各部门、街道、人民团体和企事业单位认真贯彻区委、区政府要求,积极开展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形成了浓厚的齐抓共管的氛围。区依法治区领导小组办公室较好地担负起全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组织、协调、检查、指导工作,使整个工作宏观有人管、微观有人抓。
二是认真制定规划,全力推进普治工作。2001年初,我们根据中央和省、市规划精神,制定了我区2001—2005年依法治区规划和法制宣传教育第四个五年规划。2005年4月,区委根据省市委关于《法治江苏建设纲要》相关精神,又制定了《法治白下建设实施意见》,明确了法治白下建设目标。2001年以来,每年都根据上级精神和区情实际制定年度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区工作要点,研究具体实施意见,并以区委文件名义下发全区,使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有计划、有步骤、有重点地扎实推进。全区各级各部门都把“四五”普法依法治区工作作为事关社会稳定、事关发展大局的重要系统工程来抓,有力地促进了全区普法依法治区工作。
三是积极营造氛围,壮大普治声势。开通“法治白下”网站,网站有独立的域名和普法教育、行业治理、基层依法治理等20多个栏目,功能齐全、形式美观,特别是青苹果乐园、小记者采访栏目具有较强的互动性,在全市处于较先进水平,在全国地方法治网站建设和运作研讨会上作了展示,受到代表们的好评。2001年9月,在全市率先开展了“四五”普法宣传月活动,举办大型广场法律咨询活动,利用宣传橱窗、板报等各种舆论阵地大张旗鼓地宣传“四五”普法依法治区的必要性和重大意义,宣传《规划》内容、方法、步骤等,形成了良好的舆论氛围,我区“四五”普法工作启动早,活动丰富多彩,受到了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的充分肯定,《南京司法简报》出专刊全文刊登了我区“四五”普法规划、“四五”普法领导小组、普法讲师团、法律顾问团名单及普法宣传月意见,对全市起到了推动作用。五年来,我区先后利用“12.4”法制宣传日、节假日、重要法律法规颁布日在新街口、汉西门、朝天宫、西华门等广场开展丰富多彩、声势浩大的广场法律咨询宣传和法制文艺汇演活动,营造了浓厚的法治氛围,2002年、2003年市四套班子领导先后视察了我区在汉西门广场、朝天宫广场举办的广场法律宣传活动,给予了好评。先后召开青少年法制教育工作研讨会、加强党的建设与推进社区民主自治研讨会、新街口商圈诚信高层论坛、中国城市社区地方治理研讨会、创建“双无”模范学校总结表彰会、民主法治社区(村)经验交流会、流动人口法制教育现场会、安置帮教工作社会化现场会、法律进社区工作现场会、人民调解工作现场会、法制副校长经验交流会等,总结推广苜蓿园街道“法律24”、“特教站”,建康路街道“红灯笼义务巡逻队”、社区律师结对共建、淮海路街道“安置帮教志愿者”等一批经验典型,有力地推进了全区工作的开展。
四是强化目标管理,保障普法规划有效落实。区委、区政府将普法依法治区工作纳入全区“三个文明”奋斗目标体系,实行“三位一体”考核,纳入督查范围,有力地推进了各项目标任务的落实。区政府将普法依法治区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在严格安排工作经费的基础上,还安排专项用于“双无”学校创建、“双无”社区创建、科技创安网络建设以及司法所建设等方面,区财政还为依法治区办公室配备了电脑、数码相机等,投入1.5万元用于“法治白下”网站建设。根据工作推进情况,区委、区政府组织开展检查考核活动,2003年10月,由区四套班子有关领导带队,组织对全区街道、行政执法部门及驻区单位进行了“四五”普法工作中期检查,特别是召开了有教育局、劳动局、建设局、环保局、房产局、市容局、公安分局、法院、检察院等重点行政、司法部门领导参加的“四五”普法中期工作情况座谈会,相互交流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体会,听取意见和建议,扎实推进了全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2005年4月,区委、区政府召开推进法治白下建设暨争创全国普法先进城市动员部署大会,举办普法依法治理联络员培训班,成立了由区四套班子有关领导带队、区委组织部、宣传部、政法委、机关工委、法制办、司法局参加的“四五”普法依法治理检查考核组,对全区60多个机关部门、街道、社区和企事业单位进行了检查考核,起到了交流情况、发现典型、总结经验、查找不足的效果,扎实推进了全区普法宣传及依法治区工作。
二、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全区公民的法律素质不断得到提高
善于实践,敢于创新,抓住重点取得突破,是“四五”普法依法治区工作得以顺利推进的有效手段。
一是面向青少年法制教育工作有创新。“四五”以来,我区在获得“全国未成年人保护先进集体”、“全国优秀青少年维权岗”等荣誉的基础上,认真贯彻《关于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精神,坚持从教育形式、教育内容、教育手段的创新入手,在实践中取得了成效,形成了特色。全力推动中小学法制教育进课堂,做到“计划、教材、教师、课时”四落实。全区60所中小学全面开设了法制课,除使用统一教材外,有的学校还自编学习教材和案例,在自编的寒暑假作业中也安排了一些法律题,各个年龄段的中小学生都接受了比较系统的法律教育。充分发挥中小学法制副校长的作用,从公检法司等部门精心挑选优秀干部为全区所有中小学配备法制副校长,定期到学校上法制课,普及法律知识,转化“问题”学生,帮助学校解决实际工作中遇到的法律问题,有的法制副校长还把住宅电话告诉同学,随时接受他们法律方面的咨询,受到同学们的欢迎。广泛开展适合青少年生理、心理特点,生动活泼,易于接受的法制教育活动,如法制漫画评比、文艺汇演、知识竞赛、法制小记者采访团、法制夏令营、旁听法院宣判大会、法制教育影视宣传周等,充分利用橱窗、板报、广播站、校园电视台、校园网等宣传工具,开展全方位、多渠道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南京三中等在校园电视中开设了“法律一点通”节目,安排了午间青春剧场,实行了开放式电子“走廊”,开展了“模拟法庭”活动,大大增强了教育的时代性、新颖性和直观性。积极形成学校、社会、家庭“三位一体”的青少年教育格局,依托社区利用节假日和寒暑假,充分发挥社区主任、专职社区教师和老党员、老干部的作用,通过举办法律讲座、观看法制录像、法制夏令营、法制文艺汇演、法律知识竞赛等,组织青少年学习有关法律知识。建立“问题”青少年帮教网络,举办家长学校,落实帮教措施,建立校园“110”,开展警校共建、检校共建、军校共建活动,特别是加强心理疏导,有效地减少了青少年犯罪。区每年春节前由区四套班子领导带队,组织有关部门领导去少管所探望少年犯,送去法律书籍和生活日用品,开展“一对一”的帮教,教育他们服从管教,重新做人,取得较好效果。2001年以来,在全区中学中开展了以“无青少年犯罪、无侵害青少年合法权益”为主题的创建活动,取得明显成效,截止2004年,15所中学中有12所中学连续四年实现在校生“零犯罪”,全区先后有15所(次)中学被评为模范学校,24所(次)中学评为达标学校,对连续三年获得模范的学校,区委、区政府给予壹万元重奖。2002年,我区加强青少年法制教育的经验被全国普法办、司法部向全国转发,并被省、市评为“优秀青少年维权岗”和“关心下一代工作先进集体”。全区5万名在校学生和3万名社区青少年都系统地接受了有关法律常识教育,掌握了与其年龄相适应的法律知识,提高了守法、护法的自觉性,涌现出一批先进典型。2005年5月21日上午,金陵职业教育中心学生刘潇等三名同学途经进香河菜场附近时,突然发现有两名小偷正在向一名妇女行窃,刘潇等三名同学毫不犹豫地冲上前去制止,在遭到抢劫犯用棍棒、砖头、匕首等武力报复时仍英勇搏斗,刘潇同学的背部被刺中浑身是血,但他带着伤从小偷手中夺回被偷的钱包。刘潇等三名同学见义勇为行为受到了社会的普遍赞誉,省、市新闻媒体进行了宣传报道,被市教育局授予“弘扬功德好少年”光荣称号。
二是面向全区广大群众开展普法教育扎实有效。认真贯彻中宣部、司法部等9部委“四进社区”意见精神,以“四个一”(一个宣传橱窗、一套法律书籍、一堂法制教育课、一支法制宣传志愿者队伍)为主要内容深入推进“法律进社区”。整合社区法律资源,组建“政法系统离退休干部志愿者”、“法律系大学生志愿者”、“红灯笼志愿者”等队伍,有近千名志愿者分别担任法制宣传员、治安巡逻员、义务调解员等。组织律师事务所与社区结对,为社区提供法制宣传、法律咨询、纠纷调解、代理诉讼等服务。以社区普法学校为平台,坚持开展“18”社区居民法律讲坛活动,每月突出一个主题,定期为社区居民上法制课,并接受居民法律咨询,深受居民欢迎。在新街口、汉中门、月牙湖等开展“十大广场”学法宣传活动,营造出声势浩大、轰轰烈烈的全民学法氛围。针对新街口商圈商家林立、市民集中等特点,组织各有关单位开展如打击盗版法律宣传、交通法规宣传、知识产权法律宣传等各项活动,区工商分局在2004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为新街口商圈配置专用消费者维权执法车,现场受理消费者投诉,解答消费者咨询,这一创新被中央电视台专题报道。积极参加市里组织的法制文艺汇演,分别获得最佳组织奖和创作表演二等奖、三等奖。几年来,全区先后组织开展法制宣传黑板报巡回展、万张邮资答题纪念封、普法知识竞赛等活动,制作下发法制宣传挂图、法律书籍等资料15200份,光盘2000多盘,开展大型广场法律宣传咨询活动50余次,举办法律知识讲座672次,全区居民群众普遍接受了法制教育,法律素质总体得到了明显提高。
三是面向企业法制教育工作得到加强。针对我区商贸企业集中的实际,制定《白下区经营管理人员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意见》,广泛开展“送法进企业”活动,采取送政策法规上门、举办企业厂长法律法规培训班、召开政策提醒会、开展法律法规咨询等方法进行法制宣传,质监白下分局深入工业园区走访企业,主动向新办企业宣传《产品质量法》、《计量法》、《标准化法》等法律法规,针对企业在生产许可证、特种设备报检、标准备案等方面给予帮助,为企业解决了一些实际问题。区物价局为辖区500多家企业发放《企业缴费指南》等有关政策法规,每年举办行政事业单位收费员和企业物价员培训班,规范企业价格行为。适时召开政策提醒会,有针对性地宣传价格法规,提高企业法律素质。区劳保局定期召开人力资源会员单位负责人会议,及时宣传有关劳动保障的政策规定和文件精神,向企业免费发放劳动保障政策汇编、宣传资料,让企业及时了解相关规定。区环保局坚持举办企业、医院等单位负责人培训班,学习《环境影响评价法》、《清洁生产法》、《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取得了较好的效果。地税白下分局组织开展税收宣传月等系列主题活动,大力宣传有关税收法律法规,既方便了企业,又增强了他们依法纳税的意识。工商白下分局利用工商登记、企业年检、案件查处等时机,积极向企业厂长、经理宣传工商行政法律法规,使广大市场主体自觉守法经营。区司法局和有关街道主动到新百、中央、省建筑安装公司、省计量测试技术研究所等驻区企业开展普法工作的调研,组织律师围绕企业生产经营开展法律咨询,积极推荐律师担任法律顾问,开展依法治企工作。几年来,各相关部门开展了《价格法》、《公司法》、《商标法》、《广告法》、《个人独资企业法》、《劳动法》等法律的宣传教育,提高了广大企业经营管理人员驾驭市场经济,参与国际竞争的能力和依法经营、依法管理水平。
四是面向流动人口的法制教育工作有突破。针对外来流动人口人员松散、难以管理的实际,区综治办、公安、市容、工商、房产、计生等职能部门根据工作需要明确领导和专门工作机构抓流动人口管理和普法工作,流动人口比较集中的街道还成立了流动人口管理和普法领导小组,各社区与公安派出所密切协作,切实摸清驻地流动人口的基本情况,掌握第一手资料,有针对性地做好普法工作。工地、店铺等打工人员以《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等法律法规为重点;企业务工人员以学习《产品质量法》、《合同法》、《工会法》等为主;外来个体经营户、私营业主以《环保法》、《食品卫生法》、《税法》等为重点,做到有的放矢。在流动人口集中居住地,光华路街道扬庄地区建立了流动人口普法学校,定期组织学法讲座,传播法律知识,接受流动人口法律咨询,引导他们用法律武器解决在拖欠工资、居住环境等方面的矛盾纠纷。各社区普遍采取黑板报、宣传栏、横幅、标语等方式,对流动人口进行法制宣传教育,朝天宫街道陆家巷社区,在社区宣传告示栏专门辟有供流动人口谈心的“大家谈”专栏,并设置《抵制毒品》、《民警提示》、《法制教育》等大型宣传板块,在社区阅览室摆放《法制时代》、《长安》、《人民调解》、《清风苑》等法制宣传书籍、杂志供流动人口阅览,社区的合唱队、腰鼓队等文艺团体自编自演法制宣传节目,在流动人口中进行表演宣传,用这些流动人口看得见、听得懂的形式,浓厚学法氛围。在流动人口务工集中地,朝天宫街道在集贸市场开设法制宣传广播站定期开播,在建筑工地设立流动法制夜校等。我们还从解决流动人口容易遇到的实际问题的需要出发,编印下发《流动人口普法教育百题读本》,主动上门进行法制宣传,为流动人口在进城务工、经商、生活等方面提供法律知识帮助。今年区委、区政府还召开“流动人口普法教育朝天宫街道现场会”,回顾总结近几年开展流动人口普法教育工作情况,3家街道和社区分别作了经验交流发言,进一步促进了全区流动人口普法教育工作。经过几年来的努力,我区流动人口的法律意识普遍增强,知法守法能力得到提高,为地区稳定作出了贡献。
三、积极推进民主法制建设,全区依法行政工作规范化、法制化水平进一步提高
一是率先推进党内民主。区委坚持依法执政,充分保障党员权利,发扬党内民主。区委常委会自2002年起实行了任用干部票决制,2003年对党工委书记等重要干部实行全委会票决制,2005年又对教育局、商贸局“一把手”实行全委会差额票决制,提高了用人决策的民主化、法制化、规范化水平。扎实推进市委党代会代表常任制试点工作,每年召开党的代表大会年会,讨论决定党内及本地区重大事项,切实发挥闭会期间党代表作用,加强对区委全委会、常委会的监督。完成了省委组织部在淮海路社区党委班子成员“公推直选”试点工作,在发扬党内民主方面进行了积极的探索与尝试。区委总揽全局、协调各方能力不断增强,党的民主集中制得到贯彻,民主、科学、依法决策水平明显提高。
二是切实做好各级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学法用法。区出台《关于加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的实施意见》等文件,坚持举办区委学习中心组和处级领导干部学法讲座,共安排区委学习中心组法律知识学习10次,领导干部法律知识讲座13次。区人大每年组织1-2次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学习法律法规培训班,区政府每季度安排政府常务会或政府组成人员学习法律法规。区人大常委会、区委组织部制定出台《关于人大常委会任命人员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办法》、《关于新提拔领导干部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办法》,除对人大常委会任命的政府组成人员进行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外,还将任前法律知识考试扩大到上级没有作具体要求的新提拔的处级领导干部,先后有60名领导干部参加了任前法律知识考试。每年制定并实施《白下区机关公务员学法计划》,下发《四五普法干部读本》,坚持“每月一法”学习。各部门在抓好与自身业务工作有关的法律法规学习外,全区机关干部重点学习了《宪法》、《选举法》、《行政许可法》、WTO知识、《传染病防治法》、《拆迁条例》、《信访条例》等,先后邀请专家对全区公务员进行《中国入世形势分析及对策》和《行政许可法》专题辅导。组织全区1000多名公务员进行《行政许可法》和“四五”普法考试。组织司法机关、行政执法部门公务员开展法律专业学历学习,区委党校专门办班,五年来共有近100名公务员在读或取得法律大专、法律本科文凭。经过几年来的努力,全区公务员法律素质明显增强,依法行政、依法办事能力进一步提高,为执政为民、服务为民打下了坚实的法律基础。
三是依法行政取得新进展。加快推进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积极转变政府职能,法治政府建设迈上了一个新台阶。政府机关树立依法施政的理念,组建政府法律顾问团,法律专家进入政府专家委员会,邀请区人大常委会领导列席区政府全体会议、常务会议制度,实行司法局领导列席区政府常务会议制度,政府规范性文件由法律工作者审核把关,坚持律师参与信访接待,实现了由注重依靠行政手段管理向注重运用法律手段管理的转变。在整治“三小车”、老城改造、市容整治等重点工作中,注重发挥政府法律顾问的作用,集中执法行动组织法律工作者现场服务,确保了执法主体和程序合法。建立健全监督机制,通过人大法律监督、政协民主监督、“群众评议机关”及设立举报热线、政府内部执法监察等,将政府行政行为置于各种监督之下。认真学习和贯彻《行政许可法》,严格依法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行政许可实施主体清理、行政许可事项的清理,共清理废止15份规范性文件,确认区政府15个部门具有行政许可实施主体资格,废止11项行政许可事项。进一步完善行政服务中心一站式服务,实行“公开承诺制”、“首办负责制”、“限时办结制”、“行政监督制”、“责任追究制”,简化了办事程序,提高了办事效率。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制度,五年来经培训合格发放《行政执法证》和《行政执法监督证》526本,持证上岗率100%。白下工商分局严格依法办事,2001年以来共查办各类经济违法案件1500余起,罚没款3000多万元,无一起行政复议撤销、败诉案。区计生局五年共办理独生子女证8596个,照顾再生育一个孩子审批301人,群众投诉率为零。区国税局、地税局、市容局积极开展ISO9000质量认证管理,依法行政的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建设取得新进展。
四、稳步推进基层依法治理,全区法治化管理水平不断得到提高
一是基层民主法治建设不断深化。区委、区政府积极推进基层民主法治建设,出台《进一步加强基层民主法治建设的意见》,在全国首次试行了街道管理体制改革,广泛开展了“民主法治示范村”、“民主法治示范社区”和“民主法治示范单位”的创建活动,召开区级“民主法治示范社区(村)”命名表彰经验交流会,全区35家被评为省、市、区级“民主法治示范社区(村)”和“民主法治示范单位”,极大地调动了全区基层单位和广大群众开展依法治理的积极性,基层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进一步落实。广大基层单位积极开展以《宪法》为核心,以《居民委员会组织法》、《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工会法》等为重点的法制宣传教育和法治实践活动,广大群众依法维权、自觉履行法定义务和依法参与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意识进一步提高,基层干部依法决策、依法办事、依法管理各种事务的法治观念有了明显增强,继淮海路街道游府西街社区率先在全国实行居民直选社区主任以后,全区60个社区、5个村委会全部实行以户为代表直选,对工作不积极、群众意见大的社区主任,苜蓿园街道梅花山庄社区经居民代表大会投票全票罢免了龚某的社区主任职务,居民群众的民主权利得到了充分尊重。为确保社区居民对社区事务的知情权和决策权,社区开辟了社情民意特快直通车、设立《民意联系箱》、“社区社情民意听证”、“居民论坛”,广泛发动社区群众提出意见和建议,淮海路社区“四个一”(即居民小区自刻一枚小公章,自己决策社区事务,实行自我管理;自办一张小报,加强自我教育;自建一个公示橱窗,接受市民监督;自组一支志愿者服务队,实现自我服务)的社区管理模式形成了鲜明的民主自治特色,群众的事情群众定、群众的事情群众管、群众的事情群众办的良好氛围逐步形成。企事业单位的工会和职工代表大会等项制度进一步完善,基层民主决策制度、民主评议制度和各项公开制度逐步建立健全,有力促进了基层各项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建设。轻工机械厂被中央企业工委授予“厂务公开”先进单位。社区自治功能进一步增强,区委、区政府明确规定:社区居委会不再从事与社区服务无关的经济活动,社区居委会工作的重点是为群众提供服务。政府部门工作进社区应经政府常务会议同意,政府建立社区信息平台,淡化行政色彩,为社区自治创造了宽松的环境。
二是公正司法能力进一步提高。区委加强和改进对司法机关的领导,围绕建设“一流法院”和“全国先进检察院”的目标,组织开展“双争”、“公正执法树形象”、“规范执法行为,促进司法公正”活动,支持审判机关和检察机关依法独立公正的履行职责。法院和检察院新的办公大楼建设进展顺利。法检两院以服务“两个率先”、维护社会稳定为中心,区法院建立司法服务网络,积极加强调解工作,在全省率先成立道路交通事故纠纷调解室;区检察院积极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创新工作机制,在全国检察系统引起较大反响。认真落实司法执法责任制,积极推进司法改革。区法院全面推行立审分立、审执分立、审监分立,质证和认证制度,执行工作流程管理等改革,整体工作上了一个新台阶,先后被省高级法院记集体二等功、省人民满意法院。区检察院制定了《办案督导工作机制》、《结案责任追究实施细则》、《案件监督工作暂行办法》等制度,2004年在全市首创论证式决定制度,保证了办案质量的提高,促进了公正执法水平,先后被评为省先进检察院、省文明单位、省优秀青少年维权岗。积极推进人事管理制度改革,实行竞争上岗和岗位轮换制度,加强法官、检察官专业知识培训,经过五年来的努力法官、检察官法律本科达到了100%,研究生毕业和在读26人,共有445人次被评为全国、省、市、区先进个人。
三是“诚信白下”建设形成品牌优势。随着“四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不断深入,几年来我区以“诚信商圈”建设为核心,积极推进“诚信白下”建设取得了较好成绩。建设开通“南京白下”政府网站,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大力开展“创文明机关,做满意公仆”、“公正执法树形象”、“优化投资软环境”活动,政府服务意识进一步增强,有效促进了机关职能和工作作风的转变,发挥了党政机关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中的示范带头作用。在被誉为“中华第一商圈”的新街口街区大力推进诚信建设,通过编印《新街口商业街区文明创建手册》、《文明创建简报》,制作“新街口商业街区文明创建”专题片,在媒体开辟“文明新街口大家谈”专栏,建立“新街口文明街区门户网站”,向全国征集“新街口主题口号”,召开以“文明诚信、科学发展”为主题的新街口商圈高层论坛和“新街口商业街区诚信服务日暨价格诚信联动推进会”,开展新街口诚信服务月、文明宣传月、健康消费月、知识产权活动月、青年文明守信用月、诚信执法培训月、环境综合整治宣传月等系列活动,使新街口商业街区逐步成为文明消费、诚信经营的重要窗口。2003年新街口商圈顺利通过省级“百城万店无假货”示范街验收,2005年被评为中国十大著名商业街,新街口商圈文明诚信建设得到中央和省市文明办、国家发改委及各大媒体的关注,其示范效应进一步推动了全区各行业的诚信建设。同时,将市民诚信教育融入到社区教育、社区文体、社区环境建设、社区服务、社区交往等工作中,充分发挥黑板报、宣传橱窗、活动室、文化团队等特色载体的作用,组织居民广泛开展丰富多彩、各具特色的《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学教活动,传播诚信知识,普及诚信观念,促进市民诚信习惯的养成,取得了较好的成绩,有力地促进了文明城区建设。
五、创建“平安白下”取得成效,有力地巩固保障了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成果
我区在推进“四五”普法依法治区工作中,始终把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与保障群众安居乐业、维护社会安宁稳定结合在一起,采取切实有效措施,积极发挥法律的教育引导作用,促进“平安白下”创建。2004年,我区被评为省社会治安安全区,近80%的社区成为平安社区,30%的社区成为无刑事案件社区。工作中,我们坚持强化各级领导责任制,层层签定责任书,严格执行限期整改和“一票否决”制度,先后制定下发《白下区预防和处置群众集体上访事件应急预案》、《关于集中处理涉法上访问题的实施意见》及《关于建立区处理信访突出问题及群体性事件联席会议制度》等7项制度。区公安分局积极进行“三队一室”警务机制改革,实施科学布设警力,实行动态防控,做到警力下沉,警务前移,严厉打击和有效防范各类犯罪活动。五年来全区没有发生严重危害公众安全的恶性犯罪案件,八类案件破案率86%。有效打击和控制毒品犯罪活动,全区开展创建“无毒社区”工作覆盖面达100%。建立区、街道两级矛盾纠纷调处中心,整合公安、法院、司法、信访等资源,初步形成了集民事、行政、治安、诉讼调解于一体的“大调解”工作格局,几年来依法调解各类纠纷5万余起,调解率100%,成功率97%,妥善处理了涉及企业改制、征用土地、拆迁安置、拆除违建、老城改造、阳光权等方面的矛盾纠纷,维护了社会稳定。积极做好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和社区矫正工作,认真落实各项管控制度,组织近千名老党员、老干部、老军人、老教师组成安置帮教志愿者队伍,推行政府调控的“控岗制”,全区1107名刑释解教人员帮教率100%,安置率85%,重新犯罪率3%,低于上级规定的重新犯罪率不超过5%的标准。2002年7月,市安置帮教工作领导小组在我区召开全市安置帮教工作社会化现场会,推广我区经验。2004年,召开全区安置帮教工作会议,区委、区政府对在安置帮教工作中的先进集体和个人进行了表彰,特别是对表现好的刑释解教人员也以表彰的形式进行鼓励,开了全市之先河。2002年和2004年,我区先后被评为江苏省和全国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先进集体。英国刑后保护和社区矫正专家、新加坡国家监狱总署访华团先后参观我区安置帮教工作,均给予了高度评价。社区矫正扎实开展,召开全区社区矫正工作会议和社区矫正对象交接工作现场会,共接受社区矫正对象198名,目前社区矫正工作正在有条不紊地进行。
五年来我区在推进“法治白下”、开展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两个转变、两个提高”目标基本实现,但离上级的要求和法治化标准还有不少差距:一是普法发展不平衡,还有少数同志思想认识不到位,普法工作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二是在社会转型期,各种社会利益矛盾错综复杂,面对乱搭违建、集体性无序无理上访等行为还存在着执法难的问题;三是普法形式创新仍需进一步加强,特别是要在增强普法工作的实效性上下功夫;四是区域内一些企业存在盲目追逐利益法制意识不强等问题;五是考核评估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对此,我们将引起足够重视,尽快采取措施加以解决。
普法依法治区工作是一项具有全局性、战略性和长期性的工作,任重而道远。今后,我们将继续把普法依法治区工作作为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提高执政能力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举措,全面总结“四五”普法依法治区工作经验,继续巩固成绩、推广典型、创新特色,积极做好“五五”普法和新一轮依法治区五年规划的调研和制定工作,不断推进“法治白下”建设,为实现更加富裕文明、更加开放和谐的新白下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白下区依法治区领导小组
白下区“四五”普法领导小组
二00五年八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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