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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重普法实效提升维权能力 |
| 南京市总工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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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www.yfzs.gov.cn/ 2005-11-04 16:05:19 二○○五年十一月七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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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四五”普法依法治理考核验收座谈会材料
五年来,南京市总工会以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为目标,将落实“四五”普法规划及南京市依法治市规划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把学习宣传《宪法》、《工会法》、《劳动法》等法律法规作为工会系统“四五”普法的重点,着力加强工会法制化建设,提高工会依法维权的能力,取得了一定的成绩。
一、突出普法重点,加强工会法制化建设
1、结合工会工作实际,部署普法工作。工会的基本职能是依法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提高广大职工的法律意识和自我维权能力,是工会维权工作的一个重要内容。近年来,我们结合我市工会系统的实际,制定了《全市工会系统“四五”普法规划》,明确了“四五”普法工作的具体要求及各阶段的重点和目标,分阶段地对全市工会系统进行检查、评比、验收。在《全市工会系统“四五”普法规划》中确定了以《宪法》、《工会法》、《劳动法》等法律法规为重点普法教育内容。使广大职工在普法宣传教育过程中逐步了解了法律赋予自己的权利,及权益受到侵犯时的救济途径,增强了职工的维权意识和能力。
2、以修改后的《工会法》颁布为契机,广泛开展学习宣传活动,全力推进“依法治会”。修改后的《工会法》颁布施行后,全市各级工会组织深入开展学习宣传贯彻活动,调整工作重点,突出工会基本职能,强化源头参与,创新工作机制,大力推进工会组织建设,认真履行法律赋予工会的各项职责。
市总工会于2001年11月,会同市委宣传部、市人大财经委、市政府法制办、市司法局、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联合制发了《关于认真学习宣传贯彻修改后的〈工会法〉的通知》,将全市学习宣传贯彻《工会法》,作为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紧密联系实际,按《工会法》的要求,切实抓紧抓实工会的各项工作,努力调整工作重点,突出基本职能。2001年11月15日,市总工会在市级机关大礼堂,召开全市工会干部学习宣传贯彻《工会法》辅导动员大会,市委副书记陈家宝出席会议,并做重要讲话,参加会议的各级工会干部近500人。2002年初,市委召开工会工作会议,将学习宣传贯彻《工会法》作为会议主要内容,要求各级党委、政府要支持工会依法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
为使全市各级工会组织和广大职工熟悉、了解、掌握《工会法》的重要内容,市总工会编写了《工会法》宣讲稿,市总工会领导和机关干部分批深入基层宣传《工会法》,同时编写、分发《工会法》单行本和宣传材料6万份,并在全国总工会网站下载了《工会法》英文版,编印成册,发放至外商投资企业。
二、充分发挥工会优势,营造普法氛围
1、采取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提高职工的维权意识。市总工会主动加强与新闻媒体的联系和合作,通过联合开办栏目,指派法律工作人员走进直播室,通过案例分析,现场答疑等方式与职工交流。同时还采取接受采访,主动投稿等形式宣传与广大职工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劳动法律、法规。市总工会还与有关媒体合作开展“为外来务工人员追讨工资”专题法律咨询活动,在职工中引起了较大反响。市总工会及各区县总工会为进一步扩大学习宣传劳动法律法规的范围,每年都组织工会干部走向街头,举行大型的广场法律咨询活动。2004年7月,在《劳动法》颁布十周年之际,市总下发了《关于开展纪念<劳动法>颁布十周年暨“职工维权月”活动通知》,全面部署“职工维权月”活动。全市工会系统开展了一系列的活动,在全市掀起了学习宣传劳动法律法规的热潮。市总工会及各区县总工会联合同级劳动保障部门在全市各主要市民广场统一开展大型广场法律咨询活动。2005年5月,南京市工会再次与同级劳动行政部门在全市十四个主要市民广场联合开展《一办法五条例》宣传咨询活动。在活动现场,工作人员仔细倾听,认真解答职工问题。同时还向现场的职工群众发放劳动法律、法规宣传手册。五年来,南京市工会在活动现场免费发放宣传资料数万份。 基层工会还利用企事业单位内部宣传阵地,在职工集中的场所悬挂张贴宣传横幅标语,利用网络、意见箱、黑板报、广播、橱窗、企业报刊等形式,广泛宣传《劳动法》、《工会法》等法律法规,在企业内部营造了良好的学法环境。
2、进行法律法规培训,提升工会干部的法律水平和业务能力。市总每年都要举办学习班,对新任工会干部进行业务培训,将《工会法》、《劳动法》等法律法规作为培训的必修科目。2005年根据省总的要求,市总在全市开展“学习宣传《一办法五条例》活动”,对中间层次工会干部进行轮训,经考试合格者发放证书。五年来,市总共培训工会干部近三万人次。市总各中间层次工会和基层工会根据市总的要求,相应举办了工会专兼职干部学习班,进一步普及《劳动法》、《工会法》、《一办法五条例》等法律、法规。
3、开展知识竞赛,丰富学法、普法的形式。修改后的《工会法》颁布实施后,中华全国总工会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了大规模的《工会法》知识竞赛,市总积极组织了近25万职工和工会干部参加,获得了较好的成绩,被全总授予“优秀组织奖”。2003年8月,市总工会根据省委宣传部等部门的通知精神,积极组织全市各级工会干部和职工开展《工会法》及《江苏省实施<工会法>办法》知识竞赛,近18万职工参赛。市总获江苏省总颁发的“优秀组织奖”。2005年市总组织全市职工参加全国职工“四五”普法知识竞赛活动。同时,还组织全市工会干部进行普法考试。通过一系列的竞赛活动,全市工会干部及职工对《劳动法》《工会法》及《一办法五条例》有了进一步的了解,全面提升了职工和工会干部法律素养,为工会维权工作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4、充分发挥信访、法律援助和12351职工热线的平台作用,切实履行工会维权职能。近年来,市总工会加大了工会法律工作网络建设,建立了信访和法律援助制度,形成了以市总为龙头的法律服务网络。2002年市总成立了困难职工援助中心,设立信访、法律援助接待窗口,由专人负责接待来访职工。每周三坚持市总常委值班制度不间断,市总领导亲临接待现场,倾听职工心声。市总还专门聘请了具有法律专业水平的人员,组成法律服务团,长期在市总困难职工援助中心接待咨询,为广大职工提供免费法律服务。市总还委派法律援助人员作为职工一方的代理人直接出庭支持申诉案件,帮助协调解决劳资纠纷,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解决职工的实际困难,化解社会不稳定因素。 针对女职工合法权益屡受侵害的现象,由市总女职工委员会招募了一批多年从事法律工作的离退休人员,专门就女职工劳动保护、就业、婚姻等方面难题,无偿提供多方面的法律服务。五年来,市总共接待职工来信来访5万余人次。2004年9月20日开通了12351职工热线电话。热线电话主要受理职工对劳动法律、法规、政策方面的咨询。热线电话开通以来共接听电话3980个,进一步密切了工会与广大职工的联系,更好地为广大职工群众提供服务,充分发挥了工会的桥梁纽带作用。
三、注重“四五”普法实效,提升维权质量
1、配合省、市人大开展《工会法》执法检查,促进工会法治建设。2003年,《工会法》颁布实施两周年、《江苏省实施〈工会法〉办法》颁布实施一周年之际,省人大副主任李佩佑率执法检查组于12月11日至12日来我市检查《工会法》及《江苏省实施〈工会法〉办法》的宣传贯彻执行情况。视察了南京钛白化工有限公司和南京市斯威特集团,了解我市改制企业和非公企业贯彻《工会法》及《江苏省实施〈工会法〉办法》的情况。2005年6月7日、8日,市人大组织部分全国、省、市三级人大代表,分成六个执法检查组,深入到厂矿企业,对我市贯彻执行《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工会法》情况进行执法检查。市总工会积极配合执法检查组的工作,确保执法检查工作的顺利开展。省、市人大对我市在贯彻执行《工会法》及《江苏省实施〈工会法〉办法》中所做的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市总利用执法检查的契机,进一步促进《工会法》及《江苏省实施<工会法>办法》在我市的贯彻执行。
2、大力推进工会组织建设,为履行工会职能奠定组织基础。修改后的《 工会法》和《江苏省实施<工会法>办法》把工会组织建设放在了突出的位置,为了实现“那里有职工,那里就必须建立工会组织”的目标,市总加强了工会组建力度,特别是狠抓了非公经济工会组建和社区工会组建两大工作。2002年市总工会对区县私营企业联合会所属基层工会按照属地化管理的原则进行理顺,增强私营企业工会工作的领导力度,市总还拨专款支持各街道聘用一名协理员,专门从事非公企业的组建工会工作。针对外来务工人员入会难的问题,市总工会按照就地、就快、就便原则,创造了11种吸纳进城务工人员入会的有效组织形式。市总与劳动保障局联合发文推进在劳动力市场和劳务输出机构中建立工会组织。相继召开了依托劳务(中介)公司、家政服务公司建会、建筑施工项目建会和流动人口服务站建会等现场会,力争实现进城务工人员入会的“短平快”。积极探索适应形势需要的会籍管理方法,广泛推行流动会员会籍模式,2004年累计吸纳进城务工人员入会逾36万人。
3、坚持推进平等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维护职工的民主权益和经济权益。市总工会大力推行平等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使这一制度不仅在国有企业,而且在非公企业也得到了广泛推行。2004年初,市总与市劳动保障局共同确定了工资协商的400家试点单位,并联合召开推进全市工资协商工作会议,分批指导,逐步落实。对《集体合同文本》进行了两次修订,增加了工资协商的内容并强化了集体合同的分类指导和个性化管理,广泛推行区域集体合同。将《女职工权益保护专项协议》作为集体合同附件之一试点并推广。
4、建立健全劳动关系三方协商机制,协调劳动关系。为建立协调稳定的劳动关系,以修改后的《工会法》为契机,在我市大力推行劳动关系三方协商机制,建立健全了市、区县、街道(镇)三级劳动关系三方协商机制和协调劳动关系三方会议制度。目前我市72%的街道、乡镇建立了三方协商机制。2004年国际劳工局和中国劳动关系三方考察团在我市考察了三方机制工作,对我市工会在参与工资指导线、开展工资协商和协调劳动关系等方面所做的努力表示满意。
5、进一步加强劳动法律监督及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工作,切实履行工会的监督职能。监督检查是法律赋予工会的一项重要职能,市总工会积极和劳动行政部门配合,开展了执法大检查活动以及用人单位侵害职工合法权益的个案查处。为维护职工的生命健康安全,市总工会以《一法三卡》为依据,建立健全了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的长效机制,并列入安全生产责任状中。目前各级工会推广运用“一法三卡”的单位已达500多家。市总工会积极参与工伤事故的调查处理,积极参与建设项目的“三同时”检查,由市总工会组织编写的安全检查提示手册得到了全国总工会的肯定,并在南京召开现场会,予以推广。
6、积极发挥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的作用,促进劳动关系的和谐发展。近年来,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在大批进城务工人员中,劳动争议案件呈上升趋势,中小企业尤为突出。针对这种情况,市总工会大力推行区域(行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在街道(镇)、社区(村)中小企业比较集中的地方或行业建立劳动争议调解组织。目前,我市十三个区县51个乡镇全部建立了乡镇一级的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组建率达100%;74个街道组建街道一级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的51个,组建率772%。区域(行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建立后,发挥了积极作用,及时了解了企业劳动关系状况,有效地预防和减少劳动争议的发生。
五年的普法宣传教育,使我市广大职工的法律素质有了明显的提高,在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同时,也规范了自己的行为,避免了大量的因劳动争议引发的影响社会稳定的不良事件,促进了劳动关系的协调稳定,在构建和谐社会中发挥了积极作用。今后,我们将进一步加大基层普法的力度,进一步加强对基层工会的指导和帮助,进一步加强职工的直接维权、救助,为构建和谐南京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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