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充分发挥政法主力军作用大力实施依法治市战略
中共南京市委政法委员会
http://www.yfzs.gov.cn/ 2005-11-04 16:02:10 二○○五年十一月七日
省“四五”普法依法治理考核验收座谈会材料

    政法工作是依法治理的重点内容之一,政法部门在法治环境建设中职责重大、影响深刻。五年来,各级政法部门按照全市“四五”普法和依法治市规划的要求,全面加强执法能力建设,提高公正司法水平,充分发挥和体现出普法和依法治理主力军作用。全市政法改革、建设步伐加快,司法环境进步改善;政法队伍素质能力提高,许多政法业务工作走在全国全省前列,实现争先进位目标;依法服务保障水平增强,“平安南京”、法治化城市等建设取得显著成效;政法部门整体形象提升,在“万人评议机关活动”中均处于前位或进位明显,五年中共有96名干警、83个单位受到省、部级以上表彰,市公安局110指挥中心被授予“江苏省首届优质服务品牌”称号,特别是两名政法干警被评为全国十大杰出法官和检察官。回顾五年的工作,重点做到“四个围绕、四个提升”:

    一、围绕群众需求,提升普法质量

    政法部门在普法宣传教育中承担着重要责任和义务,也拥有很多资源和优势。全市政法部门按照“四五”普法的规划要求,坚持以群众需求为导向,精心研制法制宣传教育计划,致力于全民法律意识向法律素质的跃升,不断创新思路、改进方式、深化成效。一是扩大宣教声势影响。政法部门采取召开法制专题报告讲座、组织培训考核、广场咨询、法律知识竞赛、法律主题辩论会、普法文艺演出等形式,广泛宣传宪法和国家基本法律知识。在“148”宣传日及法律宣传月(周)活动中,各级政法部门联合行动,形成宣传规模效应。政法部门还组织人员,积极编写法制宣传教育材料,先后印发“四五”普法宣传资料、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读本、农民法律法规手册、流动人口法律读本等248万多册。几年来,各级政法部门坚持和完善“送法进社区、进农村”活动,扩大宣传范围和成效。二是精心组织专题普法教育。政法各部门从自身职能和实际出发,精心组织好相关法律法规的集中宣传,举行了一系列有深度有成效的宣教活动。如两级检察院领导分赴金融、建设等领域授课,组织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宣传月和知识竞赛、学习贯彻《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举办“110进万家”法律咨询、开展“增爱生命、远离毒品”专题宣传、道路交通安全新法规宣传、《国家安全法》宣教等等。三是突出抓好以案释法讲法。各级政法部门在执法办案过程中,注重强化对当事人的法律解释和宣传工作,有针对性地对重点对象开展教育,切实提高各类司法建议质量,积极开展司法调研活动。同时,选择典型案例,通过“社区法庭”、旁听审判、媒体报道等形式,开展警示教育,扩大宣传效果。近年来,政法部门充分利用网络、电视、广播、报刊等媒体,积极开办法制宣传专题栏目,拓宽法制宣传视野,共制作《法庭传真》700多期、《重案检察》电视栏目310期、《聚焦预防》86期,“法治现场”、“老赵说交通”、“石城警视”、“杨警官说治安”等为广大市民所喜闻乐见,收到很好的教育效果。

    二、围绕公正司法,提升执法能力

    公平正义是法律的本质属性,是优良法治环境的根本标准。各级政法部门坚持把维护法律尊严、实现公平正义作为生命线,切实推进自身学法、用法、守法,努力建设严格公正、文明高效的高素质政法队伍。一是坚持正确的政法方向和执法理念。从政法工作的形势任务要求出发,大力推进政法队伍解放思想,推动执法理念转变创新。全市政法系统开展多次集中讨论和研究活动,围绕服务大局、科学发展、为谁执法、促进和谐等主题,组织引导广大干警深入思考、正确理解、把握落实,确立和形成了服务型、人性化、效果化、透明化、现代化等新的执法理念。二是加大教育培训力度。以提高执法能力为重点,各级政法部门领导带头,干警全员参与,不断营造学法用法、守法护法的浓厚氛围。普遍健全落实政法领导班子集体学法制度,积极举办党委(党组)中心组法制讲座,各级政法领导还主动为干警授课讲法;制定落实干警教育培训年度计划,坚持把法制教育作为重点内容,举办了市场经济法律知识、维护社会稳定法律法规、WTO法律知识、《行政许可法》、《信访条例》、《法治江苏实施纲要》等方面的专门培训,并举行了法律知识竞赛、法制大练兵、出国培训交流等活动,促进干警法律素质和司法水平提高。三是严格落实考核奖惩机制。将法律知识作为政法干警录用考试、初任培训、任职培训、素质培训、任职提升的重点内容和依据,坚持“凡进必训、逢晋必训、末位必训”,充分激发干警学法积极性。市法院、市检察院、市司法局先后举办各类法律培训班110多期,受训干警8800多人次,45岁以下法官、检察官、市司法局45岁以下机关干部全部达到法学本科学历;市公安局各类岗位法律培训68万多人次,所有民警通过公安民警执法资格考试。四是强化政法机关自身法制建设。以公正执法为重点,扎实开展集中教育整顿、公正执法树形象以及“规范执法行为、促进公正执法”等活动,切实查摆、整改执法方面的突出问题,建立完善执法监督管理长效机制。严密执法监督体系,促进党的监督、人大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等有机结合,普遍推行审务、检务、警务、司法行政工作公开,大力实施“阳光执法”,以公开促公正,市检察院、法院切实抓好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制度改革和队伍建设,市公安局积极推行社区民警述职、警务警风督察等制度,市委政法委认真履行执法督查职能,开展了一系列执法检查督导活动。严格落实从严治警各项规定,市委政法委制定出台“八项硬性规定”,剖析典型案例吸取教训,政法各部门严格落实各项内部管理规定,严肃处理少数违法违纪干警,干警违纪违法行为逐年明显减少,仅公安机关2004年违法违纪案件比前年下降442%,今年来同比下降733%。

    三、围绕服务大局,提升作用发挥

    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强的法制保障服务,是政法部门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着力点和立足点。全市政法机关紧紧围绕党的中心工作,不断增强大局意识、服务意识、责任意识,积极为促进经济发展、社会和谐、安居乐业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提供全方位的法律保障服务。

    一是依法加强社会治安管理,深入开展平安创建活动。我市率先提出和开展“平安创建”活动,积极构建现代社会治安防控体系,抓好治安集中整治、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流动人口管理服务、禁毒等工作,全面提高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水平。建立完善严打整治长效机制,建立打击犯罪协作机制,强化刑事审判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依法重点打击影响稳定和群众安全感的严重犯罪活动。切实抓好十运会、华商会等重大活动安全保卫工作,确保不发生影响政治稳定的重大事件。平安创建活动以来,全市刑事发案总量连续三年稳中有降,八类案件破案率、杀人案件破案率不断提高,社会治安主要指标在全国同类城市中居于领先。根据去年省统计局去年问卷调查显示:南京市民对社会治安的认可度达9717%,在全国大中城市排名仅次于北京居第二位。

    二是依法调节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完善法制经济建设。围绕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政法部门全力保驾护航,依法服务保障,分别制定落实保障配套措施,在打击经济犯罪、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审理民商事案件、开展法律服务、协调处理经济纠纷等方面取得明显成果,促进了法制经济、诚信市场、投资环境的发展和改善。市法院加强民商事案件审判执行工作,2001年来共受理各类民商事案件162168件,审结153730件,解决争议标的总金额3199亿元,特别在审理涉外案件、知识产权案件、涉及民营企业案件等方面,取得明显突破。市检察院加大依法惩治腐败力度,共立案侦查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案件953件997人,挽回直接经济损失5亿元,并在预防职务犯罪案件上形成特色,通过市人大立法。市公安局依法加强打击经济犯罪工作,侦破经济犯罪案件水平提升,积极参与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

    三是依法调处人民内部矛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政法部门充分发挥定纷止争作用,提高调处矛盾纠纷法治化、规范化建设水平。积极构建“大调解”机制,逐级建立矛盾纠纷调处联系会议制度,13个区县和128个街镇组建了矛盾纠纷调处中心,集中开展处理突出信访问题和群体性活动,将绝大多数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五年来,共接待来访159万人,处理人民来信25691人次,处理上访老户480人次,及时化解了社会不稳定因素。依法处置群体性事件,坚持“三个慎用”原则,没有发生因政法部门处置不当而致矛盾激化的事件。同时,各级政法部门坚持源头预防思路,积极为重大改革举措、重点建设项目、老城拆迁改造中,全力做好法律咨询服务和建议,落实法律保障措施,促进各方面依法办事,努力减少和消除矛盾。

    四是依法开展法律援助服务,打造服务型政法机关品牌。全市政法部门制定了建设群众满意服务型机关多项举措,大力推“一站式”、“一证式”服务和人性化执法办案,使为民、便民、利民措施落到实处,进一步密切了警民关系,群众对政法队伍的满意度不断提高。积极开展司法救助,五年来,发放法律援助卡1万份,完成法律援助案件6500件,2002年以来,对合法权益受到侵害但经济确有困难的群众,依法减、缓、免诉讼费1387万元,赢得了群众的好评。

    四、围绕司法权威,提升保障水平

    五年来,市委、市政府始终坚持和加强党对政法工作的领导,正确处理党的领导与依法治理的关系,从各方面支持保障政法部门依法办案,提升法治环境建设水平。一是加强科学指导。市委先后召开全市公安工作会议和法院检察院工作会议,制定出台了加强和改进政法工作的一系列意见。围绕全市政法工作重大改革举措和发展思路,市委常委会、书记办公会多次研究讨论,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多次到政法部门现场办公和调研指导。各级党委、政府均把加强政法工作列入任期目标和考核内容,形成强力推进的发展态势。二是支持依法办案。各级党委、政府牢固树立宪法意识,消除地方和部门保护主义,坚决维护司法权威,树立司法公信。市委、市政府专门下发文件,严禁以任何形式为政法机关下达“招商引资”任务和罚没指标。为解决法院“执行难”问题,市委、市政府专门召开全市解决“执法难”问题工作大会,各级政府带头履行生效判决。三是推进基础建设。这五年,是全市政法建设大发展的时期,市检察院、法院、公安局、国家安全局先后建成高水准办公大楼,基层“两房”、“两庭”、派出所、司法所改造建设进展顺利,政法部门现代化科技装备水平居于全国全省前列,初步形成与现代化中心城市相适应的政法硬件设施和政法基本建设。四是完善司法保障。注重解决政法部门执法工作面临的实际困难,建立了“两级财政、三级保障”体系,强化经费保障,确保维稳创建经费、政法业务经费、科技强警投入和政法干警福利待遇等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同步增长。特别是彻底解决公安干警福利待遇与公务员同等水平的问题,有效遏止了基层乱罚款、乱收费和吃拿卡要问题,为规范执法行为创造了良好的条件和环境。

    五年来的实践,使我们充分认识到:必须处理好党的领导与依法治理的关系,始终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把党的方针政策体现落实到普法依法治理中;必须处理好执政能力与执法能力的关系,坚持从增强执政能力的高度,重视和加强执法能力建设;必须处理好政法工作与社会法治环境进步的关系,坚持统筹协调,从建设“和谐南京”、法治化城市的高度,谋划和思考政法工作;必须处理好自身建设与社会责任的关系,更加发挥好政法部门在普法依法治理中的主力军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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