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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汇报 |
| 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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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www.yfzs.gov.cn/ 2005-11-04 15:42:02 二○○五年十一月七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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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四五”普法依法治理考核验收座谈会材料
几年来,在省、市政府和依法治省、市领导小组的领导下,我局认真践行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围绕我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五”计划目标要求,努力完善劳动保障政策法规体系,坚持依法行政,不断强化劳动法制宣传教育,促进了劳动保障各项事业健康发展,较好地维护了广大企业职工的合法权益和社会稳定。现将我局“四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汇报如下:
一、健全机构,完善机制
我局党组根据“四五”普法规划制定了普法依法治理五年规划,并作为转变职能依法行政、提升素质和提高效率的重要内容来抓,着重抓了四项基础性工作:
一是建立机构。我局于2001年机构改革中成立了政策法规处,具体负责局系统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成立了局新闻宣传中心,具体负责各项劳动保障法制宣传工作。
二是完善考核机制。每年制定依法行政考核目标,并连同劳动保障工作目标、党风和作风建设目标等“三个目标”一同下达各处室,实行千分制考核,其中依法行政责任制目标考核单列100分,定期检查落实。
三是落实责任制。局长办公会始终将劳动保障依法行政、政务公开、依法维权等工作作为重要议事内容,形成了一把手负总责、分管局领导齐抓共管、各相关职能处室具体贯彻落实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体系。我们还制定完善了《南京市劳动保障局行政过错责任追究办法》、《南京市劳动保障局行政案件被告委托代理办法》、《南京市劳动保障局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办法》等工作制度,并积极推行劳动保障“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一次投诉查实待岗制”等服务承诺制度,加强了我局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组织保障和基础建设。
四是提高行政效能,实现三个“转变”。我局设立了劳动就业、社会保险、职业培训鉴定和医疗保险结算四个综合服务大厅,建立了社会保险“五险合一、统一征缴”的工作新机制;建成了劳动保障两级(市与区)管理、四级(市、区、街道、社区)服务工作体系;全市劳动保障部门的各项业务90%以上已通过电子信息系统运行得到有效管理和服务,完善政策法规、办事程序,使劳动保障工作职能实现了向科学化、规范化、信息化和最大化管理模式跨越。通过全面推行依法行政目标管理和责任考核制度,力求实现从提高干部职工法律意识向提高干部职工法律素质的转变、从注重行政手段管理向注重法律手段管理转变,从注重行政审批向推进依法行政、强化职能服务的转变,形成了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长效管理机制。
二、实行政务公开,规范行政行为
劳动保障各项工作与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息息相关,与加快发展、构建和谐社会紧紧相连。推进政务公开,是坚持依法行政、执政为民的具体体现。我局坚持依法治理主要强化两项工作重点:
一是大力推进政务公开,坚持依法行政。根据国家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贯彻《行政许可法》的要求,我局积极依法有序开展各项清理工作。通过三轮清理,将原有53项行政审批事项减至保留5项行政许可项目和9项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废止了5件市级劳动保障地方性规章和2003年前我局制定的209件政策文件。我局按照劳动保障部《劳动保障政务公开工作标准》,将我局保留的行政许可项目、非行政许可行政审批项目及56项行政确认、行政管理和窗口服务事项,全部按照规定实现项目名称、办事依据、办理条件、办事程序、办理时限、收费标准等向服务对象或社会实现“六公开”。特别是2003年9月我局建立电话咨询服务中心以来,通过建设并开通南京劳动社会保障网站、“12333”劳动保障咨询服务热线,电子显示屏、触摸屏等电子政务系统,全面推进劳动保障电子政务公开。至今年6月底,共为3218万人次提供电子政务公开服务,实现了劳动保障政务“阳光操作”和“零距离服务”。
二是不断完善政策体系,规范劳动保障行政行为。为贯彻实施依法治国方略、规范劳动保障行政行为,我们依据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工作的决定》(宁委发[2003]1号),主动协调19个部门,相继制定下发了鼓励下岗失业人员自谋职业、援助再就业、国有大中型企业主辅分离政策等23个配套政策文件和操作办法,形成了以中央12号文件、省委15号文件为统领、市委1号文件为主体的覆盖全市的积极的促进就业再就业政策体系;依据市人大常委会《关于进一步扩大全市社会保险覆盖面,加强社会保险费征缴工作的决定》,会同市检察院、监察局完备了《南京市社会保险费征缴管理廉洁自律和预防职务犯罪的工作规定》等社会保险扩面征缴工作机制;依据国务院《关于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决定》,制定并不断完善了我市城镇职工、灵活就业人员、困难企业职工参加医疗保险的各项管理制度和办法;根据国务院《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制定了《关于规范劳动保障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处罚标准的试行办法》,已基本形成了制度健全、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的劳动保障依法行政责任体系,初步实现了执法工作程序规范化、制度化。2002年,我局被国家劳动保障部授予集体一等功荣誉称号。
三、大题大做,强化法制宣传教育
局党组认为,法制教育宣传是一个大题材,要抓住这个大题材,做好大文章。近几年,主要从三个方面强化法制教育工作:
首先,抓学习。为了不断提升全局干部职工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我们建立了领导干部法制讲座制度、中心组理论学习制度、处级以上干部法律培训以及全系统干部职工、执法人员全方位、多层次的法制培训考核制度。组织学习了《宪法修正案》、《行政许可法》、《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失业保险条例》、《工伤保险条例》、《劳动保障监察条例》,《江苏省劳动力市场条例》、《江苏省社会保险费征缴条例》、《江苏省劳动合同条例》、《江苏省工资支付条例》等二十多部法律法规。共举办各类劳动保障法制讲座、培训300多场次、数万人次受训,切实提高了劳动保障系统干部职工法律素质和依法行政的履职能力。
其次,抓宣传。为确保劳动保障“四五”普法工作更加深入、广泛,我局明确了劳动保障普法宣传 “大题大做”的工作思路,不断强化法制宣传工作力度。我局通过市政府新闻发布会、《市民论坛》、《走进直播室》等栏目及时向社会公布劳动保障各项新政策;联合主流媒体,如在《南京日报》开设“劳动保障之窗”、南京电视台《天生我才》劳动保障专版、南京新闻台“12333劳动保障热线咨询”、《现代快报》“帮你讨工资”、《金陵晚报》“职业介绍、职业指导专栏”等栏目,使劳动保障法制宣传做到了报纸、广播、电视广覆盖;我们还编印《职工维权手册》、《南京劳动保障依法行政法规汇编》、《国有企事业单位改革改制政策法规汇编》、《劳动保障维权法律法规选编》、《<工伤保险条例>政策汇编》、《贯彻国务院<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工作手册》等工具书,各类劳动保障业务流程、服务指南和《南京劳动保障》杂志共上百万份,免费发送至广大用人单位、劳动者和相关部门;我们还结合每年劳动保障工作重点和法制宣传目标要求,积极组织全市劳动保障部门开展大型广场宣传咨询活动,五年共举办各类广场宣传咨询活动200多场次。
第三,抓推动。为营造劳动保障良好的法制氛围,我们每年组织开展大规模的劳动保障执法活动,如帮助民工追讨工资、社会保险扩面征缴、“四位一体”综合执法检查、贯彻《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创建“五诚信”活动等,以执法检查推动法制建设,得到市委、市政府及广大人民群众的肯定和支持。我局石岩同志还被评为全国先进工作者、国家劳动保障部先进工作者、市级机关优秀党员、市“三八”红旗手称号。
四、维护民生,彰显公平
依法行政、依法治理,取得实效。今年1-9月,全市新增就业岗位1503万个,同比增长了559%;实现再就业人数679万人,同比增长了111%;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552万人,同比增长了122%;登记失业人数606万人,同比下降了111% ; 城镇登记失业率由2004年末403%下降到336% , 凸显了就业工作的成效,维护了民生之本。全市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五个险种提前实现了全年社会保险参保人数“五个过百万”的目标,覆盖率基本达到小康指标要求。1-9月,为全市483万名离退休人员发放养老金412亿元,为392万名失业人员发放失业保险金181亿元,支付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待遇分别为3948万元、6453万元。医疗保险参保职工累计就诊达41456万人次。参保职工的基本待遇得到基本保障,彰显了社会公平。
为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我局每年均有针对性地开展大规模的劳动保障执法活动,如每年10月至次年元旦、春节期间,组织全市开展工资支付专项执法大检查,重点对使用民工较多的建筑行业、餐饮娱乐、服务加工等劳动密集型行业进行检查。2003年至今,共为913万名劳动者追回工资157634万元,其中为571万民工追回工资1117274万元。2004年,我局组织全市开展“劳动用工、工资支付、社会保险、职业介绍” 四位一体执法检查,共检查用人单位623万户,涉及职工10779万人,通过检查,补签劳动合同593万份,补办录用备案手续289万人,清退童工25人,纠正违反最低工资支付规定涉及职工051万人,为047万名民工追回工资17768万元;取缔非法职业介绍机构82家。有效遏制了用人单位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现象的上升势头,使连年翻番的职工举报投诉量首次下降了20%。今年,我们又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贯彻《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创建劳动保障诚信工程活动,制定了《劳动保障诚信单位、服务机构评定试行办法》,着力建立执法维权长效机制。目前,已有500多家单位初评达到诚信标准,查处违法行为与诚信创建并举的新型执法维权长效机制已逐步形成。在全市万人评议机关活动中,我局位次不断前移,2004年度被评为全市先进单位。
在上级机关、领导的关心帮助下,我局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干部职工法律素质和依法履职能力不断提高,初步实现了依法治理、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工作目标。但在依法治理过程中,劳动保障政策方面存在新政策公布、公开的及时性与配套实施滞后和劳动保障政策立法存在不完善、不配套等两大矛盾;劳动保障维权方面存在劳动就业“难”、社会保障“险”、依法维权“弱”等三大难点。我们决心认真学习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通过的文件精神,坚持科学发展观,以扩大就业、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理顺分配关系、发展社会事业为着力点,妥善处理不同利益群体关系,认真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坚持依法行政,加大执法维权的力度,进一步建立健全和谐劳动关系调整和建立诚信长效监管机制,为加快发展、积极促进社会和谐作出新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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