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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四五”普法工作情况的汇报
南京市妇联
http://www.yfzs.gov.cn/ 2005-11-04 15:33:15 二○○五年十一月七日
省“四五”普法依法治理考核验收座谈会材料

    2001-2005年“四五”普法期间,南京市妇联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相结合”的方针,认真实施《关于在全市妇女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四个五年计划》,以服务大局、服务妇女、服务基层为宗旨,立足家庭,面向妇女、面向社会,广泛开展了形式多样、寓教于乐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努力促进“两个转变、两个提高”目标的实现,有效提高了广大妇女学法、守法、用法、依法维护自身权益的能力,对创建文明城市、促进社会稳定、构建和谐南京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一、立足家庭学法,提高妇女群众的法律素质

    家庭是妇联的传统工作领域。我们在普法宣传中,把家庭成员的法制教育作为提高公民法律素质的重要方面,开展了一系列形式多样的法律进家入户活动。我们坚持每两年举办一次以家庭学法为主题的全市普法教育活动,“四五”普法期间,我们联合司法局等部门开展了两届“家庭学法”竞赛活动,组织了“万家说法”、“保护妇女权益法律知识竞答活动”等群众学法活动,重点学习了与家庭密切相关的《婚姻法》、《妇女权益保障法》、《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继承法》、《收养法》等法律法规。我们采取各种不同形式,积极培训广大妇女骨干,形成了一支具有较强法制观念和较高法律素质、义务宣传法律法规的妇女骨干队伍,在带动广大妇女群众学法、守法、用法中发挥了积极作用。全市城乡有40多万户家庭参学,20万户家庭参赛;编印、发放宣传资料80多万册,举办各类培训、讲座4675场。我们将法制宣传教育纳入“五好文明家庭”创建活动中,把家庭成员的学法、懂法作为一项重要指标,衡量家庭文明建设的成果,精心策划,层层发动,通过举办演讲、征文、文艺演出等系列活动,带动妇女的学法热情。广大家庭成员利用业余时间认真学习,家庭成员间互帮互学,出现了“家家学、法律进万家,家家议、法律入人心”的动人场面,促进了妇女群众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的提高。

    我们还从满足不同妇女的法律需求出发,注重普法对象的层次性,有针对性地组织学习有关法律法规。对妇联领导干部和各级妇女干部等重点对象,年年举办法律专题培训班或以会代训,进行较为全面和系统的培训,请司法界知名专家或具有丰富实践经验的领导授课,举办普法维权培训班,以法律知识讲座、论坛、研讨等形式组织学法。宣传法律法规,不断增强她们的法治观念,提高她们依法维权的能力和水平。对流动妇女通过举办岗前培训、发放新市民维权卡、组织新市民学法竞赛等,帮助进城务工妇女了解掌握《劳动法》、《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等法律法规,引导她们运用法律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对失足妇女采取跟踪帮教、走访看望等方式,将法律书籍送到她们身边,发挥法律的教育作用,劝导她们做遵纪守法、自食其力的好公民。

    二、拓展宣传渠道,努力营造良好的法制氛围

    五年来,全市各级妇联充分发挥自身优势,抓住契机,不断创新,拓展宣传渠道,开展了一系列丰富多彩的普法宣传活动,营造了浓厚的法制氛围。一是每年“三八”妇女节、“妇女法”颁布周年日,我们举办妇女维权周、法制宣传月活动,组织送法到乡村、送法进社区,举办广场宣传咨询服务活动等,向群众宣传法律法规,宣扬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为妇女群众提供及时、便利的法律服务。二是加强与法院、检察院等部门的相互配合,结合“审务公开”,联合开展“女法官、女检察官进社区”、“以案说法”、模拟法庭等活动,使法制教育更加贴近群众,更具实效。有的社区妇联还举办居民论坛,就家庭暴力等违法行为组织群众发表观点,加深群众的认识,使他们受到了一次生动、深刻的法律教育。三是利用新闻媒体、宣传阵地宣传法律,扩大法制宣传的覆盖面。我们在报刊、电台、电视台开办“妇女热线”专栏等,对群众提出的法律问题答疑解难。市、区县相继开通了“148”妇女维权法律咨询服务专线,为需要帮助的妇女提供电话咨询和服务。

    三、参与平安建设,维护社会的安定和有序运行

    家庭的平安稳定是社会和谐稳定的基础和前提,也是城市文明程度的体现。近年来,针对婚姻家庭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我们以创建健康、文明、祥和的家庭为目标,以提高家庭成员的道德水平和法制观念、促进家庭成员遵纪守法为重点,大力开展创建“零家庭暴力社区”和“平安家庭”创建活动,以家庭的平安、社区的安宁,促进社会的和谐稳定,为建设“平安南京”做出贡献。

    不断深化创建“零家庭暴力社区”活动。2003年,我们以社区维权为根本,以实现三个100%为目标(社区居民对家庭暴力及其处理方法的知晓率达到100%,反家庭暴力组织建立率100%,家庭暴力介入率100%),提出了开展创建“零家庭暴力社区”活动,全市300多个社区参与创建,设立社区维权站等法律维权机构600多个。各创建社区成立了反家庭暴力干预网络小组,建立了以社区妇联、社区民警、综治办司法调解员等组成的社区维权工作协调组织;吸收社区法律、心理及有关专业人士参加,组成了社区妇女维权志愿者队伍;成立了以楼幢长为主的社区信息员队伍。制定完善了投诉接待、情况报告、纠纷调解工作制度,建立了工作流程,设立了“家庭暴力投诉信箱”、“社区妇女维权热线”,及时有效地控制、解决社区内家庭纠纷和侵犯妇女权益案件的发生,为社区家庭矛盾的激化提供了一个缓冲地带。各级妇联结合创建工作,把与家庭暴力有关的法律法规作为一项重要内容进行普及,逐步形成全社会反对家庭暴力的舆论环境,增强广大居民群众反对家庭暴力的意识和应对能力。各级妇联还利用街道、社区资产,建立受害妇女、儿童、老人庇护所26个,进一步健全了保障妇女儿童的服务体系。

    积极开展“平安家庭”创建活动。今年年初,我们以溧水为试点,开展了“平安家庭”创建活动,并逐步向全市推开。重点实施三个工程:一是实施“法制宣传进家庭”工程。各级妇联把家庭普法教育作为“法制宣传进家庭”工程的重点,通过制作宣传栏、定期组织婚姻法等法律知识学习,在农村、社区培养了一批学法用法的“明白人”,建立了一批学法用法“中心户”。今年,我们配合司法局在社区组织1~3场法制宣传讲座,组织志愿者和学法用法“明白人”、“中心户”对社区群众进行一次法律教育、提供一次法律服务等,使法治和平安意识渗透到广大家庭。二是实施“五禁五防进家庭”工程。我们主要从两方面入手,一方面发挥妇联组织做群众工作的优势,在已有的妇女禁赌禁毒协会的基础上,发展“五禁”协会,组织广大妇女参与禁黄、禁赌、禁毒、禁暴和禁止邪教的斗争,从自我做起,看好自家门,喊响“不让黄、赌、毒、暴力和邪教进我家”。工作中,我们结合实际,把“平安家庭”创建活动与创建“零家庭暴力社区”、“不让毒品进我家”、“预防艾滋病、健康全家人”宣传教育活动融合在一起,做到相互促进,以家庭的小平安促进社会的大平安。另一方面配合有关部门做好“五防”宣传,教给广大家庭成员防火、防盗、防抢、防劫、防交通肇事的知识,把家庭安全防范措施落到实处。三是实施“基层治安防范”工程。我们坚持面向社区、面向家庭,完善基层基础建设,不断发展基层妇女儿童维权站(点)、法律援助站(点)、心理咨询站等基层妇女维权服务组织,提供法律咨询、心理疏导等服务,理顺情绪,化解矛盾,有效地预防矛盾升级,提高“平安家庭”创建活动的质量和效果。积极推动建立“平安家庭”创建志愿者队伍,建立巾帼巡逻队、巾帼禁赌队、巾帼调解队等,义务参加基层治安防范工作和民间纠纷调解。
几年来,妇联组织在配合“平安南京”、“平安社区”建设中,始终关注农村妇女儿童、城镇外来务工妇女、刑释解教妇女等特殊群体的生存状况,把援助困难群体、真情服务社会作为工作的落脚点,依靠和发动社会力量,开展经常性、多层次的救济帮扶活动,激发妇女对社会的认同感,减少因人口流动引发的社会治安问题,对“平安南京”建设起到了良好的作用。我们积极联合劳动与社会保障部门,多渠道解决诸如家庭暴力受害妇女、刑释解教妇女等特殊群体的就业问题,帮助她们自立、自强,提高妇女在家庭中的经济地位,确保家庭平安和谐。市、区县妇联佳美家政服务社积极开发社区就业岗位,打造家政服务品牌,每年为2000多名妇女找到岗位。同时,多方协调,解决困难家庭子女就学、生活等实际问题。元旦和春节期间,上下联动,开展心系单亲母亲、情暖特困家庭、关爱春蕾女童的“巾帼助困”行动,为处在困境的妇女儿童送去党的关爱、社会的温暖。我们还通过“春蕾计划”发动社会力量捐资助学,全市已办春蕾班64个,有1万多名女童受到资助。

    四、开展依法维权,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

    法制宣传教育的根本目的,在于提高全民的法律素质,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五年来,我市各级妇联把法制宣传教育与为妇女办实事紧密结合,切实维护广大妇女的合法权益。

    强化信访窗口作用。我们把信访窗口作为法制宣传的第一阵地,把法制宣传渗透到信访接待中,使法制宣传重点突出,针对性强。在实际工作中,通过规范管理、完善信访领导接待日制度、法律专家接待日制度等措施加强信访网络建设,在信访接待中宣传法律知识,取得了很好的效果。一些对法律知识知之甚少的妇女,通过在上访过程的普法教育,学会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权益。还积极探索,不断拓宽普法及为妇女群众服务的渠道,在开通维权热线的同时,在南京妇女网上设立“维权驿站”专栏,接受妇女群众的投诉和咨询,普及法律知识,服务妇女群众。

    重视重大侵权案例的调查处理。协调社会力量,为信访妇女提供有针对性的法律帮助与服务,是保障妇女儿童权益、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方面。我们在妇女维权工作的实践中,重视严重侵权和重大案件的调查处理,切实维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2003年底,因不堪忍受长期家庭暴力侵害的丁晓琳举锤杀夫案发生后,我们积极开展调查,多次走访有关部门,反映妇联意见和群众意愿,召开维权联席会,商讨案情,恳请法院、检察院充分考虑当事人长期遭受家庭暴力伤害的事实,最终使法院判决当事人5年的刑期,使此案得到了较好的处理。来宁打工的苏北17岁未成年女伊某因恋爱怀孕,男方不负责任且查无行踪前来投诉,我们十分重视,立即与市公安局协调、反馈情况,得到公安部门的高度重视,积极开展调查,为当事人协调解决了6000元的赔偿,较好地保护了未成年人的权益。去年9月,吸毒女顾某因与男方同居和经济纠纷而跳楼自杀,父亲与继母不照看,又不愿负担治疗费,反而推向社会,我们与所属区妇联干部立即前往医院看望,并协调街道、社区上门照看,帮助解决医疗费问题,较好地化解了这一矛盾。此外,配合市法律援助中心,对父母离异不尽责的12岁汪凌燕抚养纠纷一案,先后牵头召集了基层法院、法律专家案情讨论会和女法律工作者联谊会会员专题讨论会,寻求法律保护的有效途径。

    开展调查研究,提出立法建议。我们在做好个案维权的同时,注重调查研究,针对影响妇女发展的重大权益问题,提出对策建议,为有关部门决策提供依据,实现宏观维权和群体维权。近两年来,经我们调查并反映的《农村土地承包中的妇女权益问题》、《要重视离异家庭子女问题》、《关于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立法的建议》、《关于重视妇女就业中的性别歧视现象的建议》、《关于重视女职工妇女病普查普治工作的建议》、《关于给特困家庭妇女提供基本医疗保障的建议》、《关于市属经营性事业单位改制职工工龄计算年限的建议》等,先后引起了省、市有关部门的重视,推动了人大、政府及有关部门制定出台相关的法规、政策和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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