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10月25日
星期一
首页 | 法治箴言 | 专题报道 | 刊物简报 | 图片资料 | 信息搜索 | 资料下载 | BBS | 留言簿 | 网站导航
  首页 >> 专题报道 >> 全国推进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座谈会
注重领导 强化监督不断将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引向深入
济南市普法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
http://www.yfzs.gov.cn/ 2004-10-20 09:59:15


    我市从1986年实施“一五”普法规划,从1989年开始实施“一五”依法治市。十多年来,在国家司法部、省司法厅的指导和市委、市人大、市政府的领导和监督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大精神为指导,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突出重点,不断创新,运用配套典型工作法,上抓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全面落实执法三项制度,下抓基层普法依法治理,整体推进基层民主法制建设,努力提高全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取得了明显成效。其中,“依法建制,以制治村,民主管理”、“运用配套典型工作法,促进依法治理向深层次发展”、“全面实行三项制度,努力提高法治化管理水平”、“全面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活动,整体推进农村基层民主法制建设”等做法,分别在全国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会议、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座谈会和全国“二五”、“三五”普法总结表彰会上汇报。市普法办被评为“二五”普法全国先进单位,济南市被评为“三五”普法全国先进城市、全国推行厂务公开工作先进单位、全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城市。下面,将我市“四五”普法依法治市工作情况和对“五五”普法的初步设想作简要汇报,与兄弟城市作一交流并请领导和同志们指教。
    一、统一运筹,多方参与,形成普法依法治市的整体合力
    普法依法治市工作是一项宏大的社会系统工程,涉及到全市各个领域和方方面面。必须充分发挥党委总揽全局、协调各方面力量的领导核心作用,才能形成一个能科学决策,会组织运筹,善指导实践的领导集体,普法依法治市才有坚实的组织基础。十多年来,尤其是“四五”普法依法治市以来,市委换届,班子成员几经更替,但始终都把普法依法治市作为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保障和促进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的一项战略任务给予高度重视。
    一是组织机构健全。从“一五”到“四五”普法,我市成立了由市委统一领导的普法教育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市委领导任组长,市委政法委主要领导、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分管领导和市法院、市检察院主要领导任副组长,32个部门的主要领导任成员。办公室设在市司法局,司法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并配备了专职副主任。各县(市)区和市直各部、委、办、局及各企事业单位也都相应成立了领导小组和办事机构。全市形成了党委领导、人大监督、“一府两院”实施、各部门齐抓共管、全社会共同参与的领导体制和运行机制。
    二是经费确保到位。市、县(市)区都把依法治市经费列入了财政预算,在财力十分紧张的情况下,先后3次调整增加普法经费,特别是“四五”普法以来,把普法经费按年人均0.60元的标准列入依法治市纲要,每年仅市级财政就拔专项经费170余万元。
    三是议程确保有位。“四五”普法依法治理以来,市委常委会先后6次专题研究普法依法治市工作。每年市委都听取普法依法治市工作情况汇报,并在年度工作要点中,对普法依法治市工作提出明确要求。市委书记亲自主持了8次市级领导干部法制讲座,带头学法用法。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联合组织召开了普法依法治市动员会、现场会、经验交流会、总结表彰会,市委主要领导都到会讲话,并要求把领导干部法律素质和依法执政能力,作为选拔领导班子成员的重要条件。在县(市)区换届和市直部门领导班子调整中明确要求,必须配备有专业法律知识的班子成员。各级领导班子的高度重视,为全市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
    二、围绕中心,抓住重点,增强普法依法治市的针对性
    新时期,党中央提出了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普法依法治市工作必须向着这个目标,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以改革、发展、稳定为大局,为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我们在开展普法依法治市工作中,注意紧紧围绕党和国家的中心工作,抓住影响和制约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关键环节,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创新工作方法,依法规范社会市场秩序,收到了好的成效。
    (一)以领导干部学法用法为龙头,抓好全民普法教育。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的程度,直接关系到全民普法的进度。“四五”普法以来,我们始终把领导干部“学法用法”作为普法的重点紧抓不放。我市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的意见》,开展了“公职人员学法年”活动,建立健全了法制讲座、理论中心组学法、法律培训、学法考试考核等制度,坚持政府部门主要领导干部任职前法律知识考试和领导干部年度法律知识考试。市五大班子成员及市直部门主要负责同志每年听取法制讲座不少于两次。市委组织部、市纪委、市普法办、市委党校联合在济南监狱建立了“警示”教育基地,对领导干部进行生动的法制教育。我们还把法制教育列入党校教学计划,使领导干部学法用法进一步规范化、制度化。去年和今年,我们分别对全市公务员进行WTO法律知识和《行政许可法》的学习培训和考试。对行政执法人员进行了专业法律知识集中培训和考试,并全面实行了持证上岗制度。各级领导干部学法用法,依法执政,依法行政,依法办事能力明显提高。在各级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的带动下,我们在全市开展“法律进万家工程”、“讲案学法"活动,送法下乡、进社区、人工厂,让群众接受更多的法制教育,使全市公民的法律素质明显提高,为经济和社会的发展奠定了法治基础。
    (二)从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人手,规范整顿市场经济秩序。我们在农村实行“依法建制、以制治村、民主管理”,坚持“四民主、两公开”,推进农村基层民主法制建设,依法解决群众反映的负担过重、少数基层干部办事不公等问题。在城区全面加强社区依法治理,依法规范养老、失业、医疗保险等社会事务,建立健全社会保障体系,依法保障居民的合法权益,特别是确保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失业保险制度的落实。针对近几年群众上访增多的问题,建立了信访法律顾问制度,在接访部门设立了信访法律顾问室,为涉法信访事件提供法律服务,教育和引导群众依法上访,有效地减少了越级上访事件的发生。在开展“严打”整治斗争中,以法制教育开路,依法打击黑恶势力犯罪、严重暴力犯罪和各种危害经济秩序的违法犯罪行为,保持了社会治安秩序的持续稳定,促进了全市经济的快速发展。
    (三)创新工作方式方法,不断总结推广先进典型经验。我们坚持把典型引路、以点带面,作为推动普法依法治市开展的有效方法,在不同的工作阶段、不同的工作领域培养和推广了一批各具特色的典型和先进工作经验。长清区石都庄依法治村,槐荫区振兴街办事处依法治街,济南56中学依法治校,济南人民商场依法治店,济南钢铁厂依法治企,平阴县“讲案学法、讲德守规”,市中区暂住人口法制教育与依法管理,济南交警“严格执法、热情服务”,济南民政实行“公示承诺制”,济南工商局立、查、批“三权”分离,章丘市整体推进依法治市等等,这些先进典型及经验的推广,有力地促进了全市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
    三、建章立制,考评督查,为普法依法治市提供硬性约束
    普法依法治市工作具有广阔的发展空间。怎样做到普法依法治理刚性与柔性的辩证统一,是我们在实践中不断思考和探索的问题。为了增强工作指标的“硬度”,我们在营造硬性约束机制上下功夫。
    其一,建立健全普法依法治市地方性法律规章。在保证国家法律法规正确实施的同时,我们重视通过地方立法,把党委的主张和人民的意志变成普法依法治市中大家应该共同遵守的准则。近年来,我们着重从建立市场经济体制、加强城市建设和管理、规范依法治市工作等方面,制定、修改《济南市执法责任制条例》、《济南市执法违法责任追究办法》等地方性法规47件。各部门、系统还结合自己的工作实际,建立健全了成套的规章制度,为执法部门的执法和各项事业的依法治理,为全民普法提供了具体的法规依据。
    其二,充分发挥各层面监督职能。强化党的监督。市委每年都组织有关部门对全市依法治理工作进行全面检查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作为年度两个文明建设评比的指标,作为考核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政绩记录在案;强化人大监督,定期听取“一府两院关于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情况汇报,检查验收整改结果,督查重要案件办结情况;强化内部监督,逐步完善了上级政府对下级政府、同级部门之间和部门内部的监督制约机制,同时加强了行政监察机关及审计、财政等专项监督;强化群众舆论监督。开展“行风万人评”活动、“示范窗口”活动,营造法制氛围。
    其三,加大责任追究力度。我们注重结合年度工作总结考评。在司法和行政执法机关实行了执法责任制、执法违法责任追究制和执法公示承诺制。先后4次编印《济南市国家机关执法责任制适用法律法规目录》,将426件法律法规按不同责任分别落实到89个执法部门,有效地避免了执法主体不清、责任不明、推诿扯皮的现象,提高了执法的效率和水平。
    四、“四五”普法依法治市存在的问题及下步工作设想
    我们在“四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中,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也还存在着不少问题,主要表现在:少数领导干部对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认识不高、主动性不够,工作没有得到有效开展;个别单位工作缺乏新思路,普法宣传方式方法滞后,现代化手段运用不足,影响了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向纵深发展;工作发展不够平衡,个别地区、单位普法教育场地建设、器材配备滞后,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还存在薄弱环节。以上问题,不同程度地影响了我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深入开展,这些需要我们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加以改进。
    关于“五五”普法工作设想,我们专门进行了调研,召开了座谈会,归纳大家的意见,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在普法理念上,坚持以人为本,以提高公民的法律素质和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满足不同对象人群对法律知识、法律服务和法制保障的需求,依法解决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二是在普法对象上,“五五”普法要把各级领导干部、青少年学生作为普法教育的重中之重,增强法制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要加大干部任用过程中法律知识的考试力度,实行领导干部任职法律资格制度,促进干部带头学法用法,提高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办事能力。在普法内容上,突出宪法和行政许可法,加大与各业务部门相关的法律法规和维护稳定方面的法律法规的宣传份量。在普法形式上,要加大立法过程中普法教育的力度,从立法开始就进行普法宣传,立法过程就是全民学法过程。要充分发挥现代新闻媒体的作用,以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比如,可以在电视台、电台、报刊杂志开辟专题栏目,用大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宣传法律法规。在城市建设房屋拆迁、土地征用等市政重大行为中,加大各种媒体宣传法律法规的力度,避免和预防各种矛盾出现。关于全民年度普法考试,实践证明是促进普法教育的必要方式。在普遍考察共同题目的前提下,可让各部门、系统结合自身的特点,在考卷中深入相当比例的专业法律法规内容。三是关于普法依法治理组织机构,需要调整组合,解决力量单薄、开展工作难的问题。关于普法经费就全国来讲,有些市、地有专项经费,物质基础较丰厚,有些市、地则薄弱。我们认为,普法经费必须到位,专款专用。关于普法教育场地、器材建设,也应给予足够重视。四是加大对依法治理的工作力度,开展“民主法治示范县(市、区)”创建活动,失去县(市、区)级全方位依法治理。
    各位领导,我市的普法依法治市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离上级要求、与先进城市相比,还有不少差距。我们将全面贯彻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和这次全国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座谈会精神,学习借鉴兄弟城市的先进经验,努力使我们的普法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再上新的台阶。




依法治市综合网  http://www.yfzs.gov.cn/ 


声明:
  本网站为公益性网站,刊载内容以共享和研究为目的,不存在任何商业考虑,刊登的对象如有异议,请于我们联系。谢谢您的支持与理解!

该信息被阅读了次. [发表评论]  [好友推荐]  []  [打印页面]  [关闭窗口]

【相关信息】

首页 | 法治箴言 | 专题报道 | 刊物简报 | 图片资料 | 信息搜索 | 资料下载 | BBS | 留言簿 | 网站导航
南京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主办
南京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南京市司法局承办  南京羊福科技教育有限公司承制
任何意见或建议请联络:njsfzw@wtolaw.gov.cn
Copyright © 2002-2004 YFZS.gov.cn.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