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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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化普法依法治理努力构建法治化城区
上海市徐汇区司法局、上海市徐汇区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
http://www.yfzs.gov.cn/ 2004-10-19 15:05:28


    进入“四五”普法以来,徐汇区充分发挥前三个五年普法和十年依法治区积淀的基础优势,以实现“两个转变、两个提高”为目标,围绕公共政府和现代社区建设,更新理念、创新发展、建设制度、优化效能,努力推动区域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向纵深发展,在构建法治化城区方面进行了有益的尝试和积极的实践。现将主要情况汇报如下。
    一、以理念更新为先导,找准法宣工作新定位
    2003年,孙潮区长先后在《上海法治报》“领导干部学法用法”专栏上发表了题为《法治化——建设国际化一流中心城区的必由之路》的文章,在上海市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座谈会上作了题为《弘扬法治精神,推进依法治区,构建透明、高效、职业化的法治政府》的交流发言,阐明了透明、高效、职业化的公共政府是法治政府的集中体现,提出要构建法治化城区。据此,我们按照“一切在大局下思考、一切在大局下行动”的要求,围绕公共政府和现代社区建设,积极更新工作理念,在理论和实践上进行探索,找准法制宣传教育在全局工作中的定位,突出时代内涵和徐汇特色。
    第一,调研先行。2001年来,我们先后对区教育局、建委和龙华、徐家汇街道等12个单位进行了依法治区工作调研,在全区开展了社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调研,在问卷调查和组织座谈基础上,撰写了《从传统法律意识向现代法律文化的让渡》一文,提出了社区法制宣传教育要从独立型向整合型、从单向型向互动型、从教育型向服务型转换,获市法制宣传教育调研报告和论文一等奖、法制建设优秀研究成果奖,并组成专题课题组,以深化法制宣传教育为先导,从推进依法治区层面进行了专题调研,在近3个月调研的基础上,形成了《关于构建徐汇法治化城区的思考》的调研论文,为本区法治化建设的推进提供了参考,并得到了区府领导的充分肯定。
    第二,试点推进。以服务现代社区建设为切人点,2003年初,徐汇区在全市各区(县)中首先制定下发了《加强社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意见》,并确定田林、康健两个街道为开展建设法治化社区示范单位创建活动的试点单位,制定了具体的实施办法,帮助、指导、培养和推广试点工作中的典型经验,促进法治化社区建设的全面开展。其中,田林街道“三网协同”的执法管理新机制得到了市政治文明办的肯定,获市2003年专项整治工作第一名,市法宣简报刊登了田林街道经验介绍,区法宣办还在司法部副部长胡泽君出席的上海市社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会议上作了题为《突出时代内涵和徐汇特色,与时俱进地推进社区法治建设》的交流发言。此外,2001年以来区城管大队作为上海市试点单位,综合执法成效显著,被评为试点单位第一名,其中对天平街道“乱晾晒”的综合执法受到区领导以及居民群众的好评,《徐汇报》专门作了跟踪报道;区文化稽查队法制教育先行,联合执法获市文化稽查综合考评一等奖。
    第三,重点突破。把提高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的水平和能力作为打造公共政府、法治政府的重点,不断拓展深化,突破创新,努力提高政府法治化管理能力。一是坚持举办局处级领导干部学法讲座,至今先后举办了78期,出席率达到90%以上。二是依托区委党校,建立区干部法制培训基地,2003年4月举行了基地揭牌仪式同时举办了首期处级领导干部法制培训班,今年3月区委组织部、区委党校、区司法局和区法制办联合举办了两期领导干部《行政许可法》专题培训班,78名行政处级干部参加了培训和市统考。根据孙潮区长的要求,所有处级干部培训完毕后都给本部门职工上课,并由本部门职工作出评价。三是加强对领导干部参加学法用法活动情况的考核。区委组织部、宣传部、区司法局、法宣办联合下发通知,建立了领导干部学法记录证制度,区法宣办每年对记录证的登记情况进行检查审核,并交区委组织部载人组织部门的干部学习档案,并以此作为干部任免、奖惩的依据之一。四是建立领导干部任职资格考试制度。2001年来,区人大每年对由区人大常委会新任命的区政府组成人员进行宪法、地方组织法、审计法和预算法等法律的考试,有效地促进了领导干部学法的自觉性。在此基础上,今年8月经区委常委会讨论通过,区委组织部、区法宣办联合下发了《关于建立处级领导干部法律知识任职资格考试制度的实施意见》,将处级领导干部法律知识任职资格考试结果,作为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和领导干部任免、晋升、奖惩的依据之一。五是每年开展领导干部法制实践与思考论文征集活动。去年在组织专家评奖的基础上,将一批理论与实践性较强、质量较高的论文汇编成《法治实践与思考——徐汇区处级干部学法用法论文集》,并于12月中旬召开2003年徐汇区处级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座谈会,对获奖论文进行表彰。今年的论文征集工作也于2月份启动,将在年底组织专家评奖。六是建立领导干部学法网络学校。目前,我区已经完成了网校的初步建设工作,将于明年运行,实现领导干部网上学习和考试。
    二、以创新发展为动力,推进法宣工作取得新突破
    我们在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中注意转换视角,进一步拓宽和运用法制宣传教育的渠道及载体,造势借力、优化普法工作方式,突出宣传工作的时效性、多样性和社会性,提高了法制宣传教育的吸引力、感染力和说服力,大力推动“四五”普法工作取得突破性的进展。
    (一)深化拓展,青少年法制教育源头不断强化
    一是2003年9月下旬区法宣办在全市各区(县)中率先建立了区级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该基地依托上大法学院和区检察院,结合为期一周的高中生学农活动,统一使用法制课教材,进行规定课时的法制教育、模拟法庭等主题活动和考试,并建立了法制图书室提供图书、音像等资料供学生自习,取得了较好的效果。二是会同区教育局、团区委、区综治办制定并下发了《关于贯彻落实中央四部委(关于加强青少年学生法制教育工作的若干意见)的实施意见》,明确了教学计划、师资培训、法制教材、课时安排等“四落实”的具体内容;三是建立法制教育特色学校创建评比制度。2003年与区教育局联合下发开展创建评比活动的通知,12月份组织检查评比,今年4月26日,区司法局、教育局、区法宣办联合举办“法制教育特色学校”授牌仪式暨展示活动,授予10所学校法制教育特色学校的称号,四所学校以主题班会、法制公开课等形式展示了他们的课堂法制教学特色。市法宣手册、全国普法依法治理通讯刊登了相关文章介绍。四是进一步规范课堂法制教育。会同区教育局联合制定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徐汇区中小学法制教育的通知》及分类标准,对不同年级的在校生的法制教学内容进行分解,做到在校青少年教育的全覆盖。五是加强中等职业学校的法制教育工作。区法宣办会同区青保办联合组织对18家实行属地化管理的中专、职校、技校等中等职业学校开展法制教育和青保工作的情况进行了检查,并制定了《关于加强本区中等职业学校法制教育和青保工作的意见》,以加强属地化管理。
    (二)抓住契机,启动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社区工作人员的法制教育培训
    首先,根据人世后对提高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法律素质的新情况和市场经济的新要求,我们积极思考,改变工作方式,确定了自愿报名、分类培训、规范服务等原则,2002年依托区工商学会建立了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四五”普法培训制度,成为全市首家启动经营管理人员学法培训的区,至今举办二十四期,5000余人通过考试取得了合格证,我们总结的《注重培训效能,着力提高企业经营管理者的法律素养》一文在2003年上海市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学法用法工作经验交流会上进行了书面交流,并被市法宣简报转发。其次,我们抓住居(村)委会换届选举的契机,由区司法局、区民政局联合下发了《徐汇区关于“四五”普法期间加强社区工作人员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意见》,在全市较早启动了社区工作人员法制培训工作。将法制教育贯穿于此次换届选举的始终,指导基层依法选举,将法制培训纳入新当选的居(村)委会主任轮训内容,共有225名社区工作人员经考试取得了合格证。
    (三)以民为本,积极开展“法律进社区”活动
    我区始终将“以民为本”的原则作为开展社区普法依法治理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以法治理念和意识渗透为着力点,努力将法制宣传寓于法律服务之中,将提高社区成员的法律素质作为社区法治建设的首要任务和推进现代社区建设的重要抓手。一是强化基础,自2001年起,区法宣办每年向全区13个街道(镇)居民赠送50000册《社区法律服务》小册子,制作“新风栏”法制宣传版面在各社区组织巡展,并着重在宣传内容和体例上作了较大调整,从社区成员的需要出发,捕捉社区成员关注的热点,以宣传法律知识为主转变为提供常用法律知识与指引法律救济途径并重,受到了居民群众的欢迎。二是构建载体。以完成市政府实事项目为契机,全区13个街道、镇全面完成“司法、信访综合服务窗口”实事项目建设任务,在全市率先制定并试行《街道(镇)司法、信访综合服务窗口管理暂行办法》及其责任制和考核要求等规范性文件,落实了法制宣传、法律服务等各项职能。三是法制宣传与法律服务相结合。2002年我区全面推进了律师事务所与各街道(镇)签约活动,律师事务所作为街道(镇)的义务法律顾问,定期参加司法、信访综合服务窗口接待;同时在13个街道(镇)全部建立了法律援助分中心,实现对社区内弱势群体的法律援助工作全覆盖。四是建立法制宣传队伍。建立了由1000余人组成的法律服务和法制宣传志愿者队伍,由法学院教师和事务所律师等19人组成的区“四五”普法讲师团,每年制作讲座菜单下发社区,为基层提供菜单式法制讲座服务等。
    (四)创新形式,提高普法的社会影响力
    我们从实际效果出发,在方式创新、功能转换等方面进一步优化,自2001年来,在区有线电视中心、《徐汇报》相继开设了《领导干部法制论坛》、《普法论坛》、《法制宣传教育专栏》等节目,在区门户网站、司法行政网上先后建立普法依法治理专题栏目,开展了法律大篷车进社区、模拟法庭、大型法制文艺汇演、领导干部社区法律知识竞赛、法制灯谜会、法律咨询夜门诊、法制故事会等多种形式的法制宣传活动。今年,我区以宪法宣传教育为重点,开展贯穿全年的以宪法为核心的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活动,努力使宪法成为公民可以看得见、摸得着、关键时可以求之于救济自己基本权利的“活”的宪法,成为写在人民心里的宪法。区法宣办制作了近400套宪法修正案宣传画下发各机关、社区、学校,邀请交大法学院常务副院长童之伟教授为全区局处级领导干部主讲“宪法第四次修改与宪改的未来趋势”,区人大常委会举行宪法学习报告会和贯彻宪法修正案座谈会,积极推动全区范围内宪法学习宣传活动的开展。同时,注重宣传形式的鲜活与互动。一是区委宣传部、区司法局、区法宣办、交大法学院于6月12日在港汇广场联合举办以“弘扬宪法精神,推动法治化进程”为主题的大型宪法宣传活动。上海交大法学院的19名教授、博士为市民群众解答了此次宪法修改的主要内容以及劳动保障、婚姻家庭、医疗卫生、物业管理、房屋动迁等与市民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问题。百余名少年儿童在50米的长卷上挥毫泼墨,进行以“学习宪法、宣传宪法、遵守宪法”为主题的现场书画创作,孩子们精彩的才艺吸引了众多市民群众的驻足观看。二是举办“徐汇公证杯”网络宪法知识竞赛。全区来自各委办局、街道(镇)、企业集团及学校等70余个单位组队参赛。竞赛活动分为初赛、复赛和决赛三个阶段。初赛采用各参赛队登录“东方法治网”参加宪法知识网上竞赛答题的形式,复赛由各参赛队现场登录“徐汇司法行政”网答题。初赛和复赛已于8月16日“依法治市”纪念日期间举行,12月份宪法宣传周期间将举办决赛,采用现场多媒体竞赛的形式,进入决赛的6支参赛队将通过大屏幕,以解答多媒体案例题、小品演示等形式向在场的群众宣传宪法。
    三、以制度建设为核心,优化法宣工作绩效
    我们以科学的绩效观为指导,以建立长效工作机制为核心,进行流程再造,以管理促效能,将法制宣传工作效能的优化落实到制度和程序建设上,全面提高工作的科学性、操作性和绩效性。
    首先,建立目标管理机制。根据区委、区政府转发的“四五”普法规划和区人大通过的相关决议,制定下发了领导干部、青少年等各重点对象的“四五”普法实施意见及考核办法等7份配套文件,并每年召开区法宣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工作,每年举行区法宣工作会议和下发工作要点,明确近期工作目标,各单位结合自身实际,根据总体目标要求,制定细化的年度计划,并进行目标分解,将目标任务落实到各部门、落实到人。区法宣办根据考核办法制定了科学量化的自查表,修订了依法治区工作公共目标考核标准,完善了法宣工作年终考核制度,通过自查、抽查等方式,半年一次对目标的完成情况进行跟踪检查与绩效考评,根据检查考评结果,对各单位开展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情况进行评分,对分值为后20%的部门进行意见反馈,督促整改,从而使法制宣传教育全面纳入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全面落实了工作责任制。
    其次,建立工作联系和培训制度。一是调整充实了法宣干部(联络员)队伍,完善了工作网络,建立了法宣联络员联席会议和信息上报制度,每年举办区“四五”普法骨干培训班,由专家、学者进行授课,并讨论研究解决工作中的实际问题。二是建立法制教师师资培训制度。除依托区教育学院进行师资培训和集体备课外,每年举办区中小学青少年保护专(兼)职老师参加的法制培训班,组织中等职业学校联席会议交流经验、反馈情况,安排法制讲座、庭审观摩等教研活动,提高法制教师的法律素质和教学水平。三是建立社区法制宣传工作者培训制度,对法制宣传志愿者、居(村)委干部、司法社工等队伍进行培训,并每年根据社区群众反映调整充实讲师团队伍。
    再次,建立科学评估制度。一方面,完善外部监督和社情民意反映机制,注重运用问卷调查和社会调研等形式,每年开展专题调研,科学地、实事求是地评价工作的实际效果,根据调查结果及时改进工作,促进全区普法依法治一的深入开展。另一方面,在广泛听取法宣干部、社区群众意见及组织专家论证的基础上,我们制定了徐汇区市民法律素质评估指标体系、调查问卷与工作方案,探索了检验法制宣传教育初次的手段和方法,并起草完成了我区创建文明城区纲要体系法律素质的分目标体系。作为全市试点区之一,去年和今年,2次组织13个街道(镇)完成了我区市民法律素质评估工作,以人民群众这一主体法律素质的提高作为评判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优劣的标准,引导基层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更好地满足公众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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