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河现为河北省廊坊市所属县级市,辖1O镇、2个省级开发区、2个街道办事处、395个行政村,幅员面积643平方公里,总人口45万人,西与北京相通,南连天津,东临唐山,位于环京津、环渤海经济圈腹地,市区距天安门只有58公里,102国道横贯东西,京秦、大秦两条电气化铁路穿腹而过,不仅区位得天独厚,而且交通顺畅。
发端于2001年的“四五”普法规划,在前三个普法规划的基础上,我们紧密联系三河实际,围绕“两个转变”、“两个提高”的目标,革新思路,创新方法,经过充分准备、典型示范、培训骨干等形式,“四五”普法各项工作任务,在全市扎扎实实地展开,为全市改革开放和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人才支持和宽松优越的法制环境,使全市经济实力位居廊坊市首位,名列河北省“十强”,并多次跻身全国“百强”。2004年预计全市可完成国内生产总值112亿元,财政收入10亿元,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9984元,农民人均纯收入4907元,再创历史新高。
一、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思想为指导,年年组织,层层落实,创立普法工作运行机制
经过前三个五年的普法工作,我市公民的法律意识明显增强,学法、用法、守法、护法的观念和习惯逐步养成,其对于社会稳定、经济发展的作用,是显而易见的。因而,市委从“四五”普法一开始,就把这项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不是把它作为一项临时性任务或某一部门的工作,而是把它视为牵一发而动全局的、关于全市长治久安、全面发展的长期性工作,纳入全市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统一考虑、统一部署。市委及各级党委、政府都建立了“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小组”。各级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小组每年都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定期检查工作,听取汇报;每年召开一次工作会议,总结工作,研究问题,交流经验;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作为普法依法治理办事机构,不断沟通信息,加强监督指导。真正建立起“党委领导、政府实施、人大监督、全社会参与”的运行机制。
在这一运行机制下,全市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逐步走上制度化、规范化、法制化轨道。一是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化。近年来,我市建立和健全了党委(组)理论中心组学法制度、法制讲座制度、法律培训(轮训)制度、学法考试考核制度和领导干部任职前法律知识考试考核制度。市委把学法用法水平和法律素质,作为衡量一个领导干部执政能力的重要一环,明确规定:是否具有必要的法律知识和能否严格依法办事,作为考核干部的重要内容,实行一票否决。二是其他普法重点对象的学法用法制度化。公务员、司法和行政执法人员学法用法,纳入国家公务员“十五”培训的总体规划,统一组织考试,实行合格证制度,作为考核、任职、晋升的重要依据;为了加强青少年特别是在校中小学生的法制教育,市委规定全市中小学普遍做到“两有”、“四落实”,开展“八个一”活动,即:有法制教育副校长和法制课教师,落实法制教育计划、课时、教材、师资,每学期分别开展一次学法遵规测试、学法用法大讨论、学法用法主题班会、学法读书竞赛、法制文艺演出,集中培训一次法制副校长和法制课教师,开设一个学法用法专栏,创建一个“青少年维权岗”。对于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实行法制培训、法制学习日和法律知识考试考核及合格证制度。三是制定规范性文件。市委每年行文,制订年度《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实施方案》,以规范性文件的形式,明确全市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的总体任务、目标责任和保障措施等。除此之外,市委、人大、政府还结合实际情况,对相关问题分门别类地行文,作出规定。如:《关于全市各级干部学法用法的安排意见》、《关于全市中小学法制教育规范化管理的规定》、《关于全市各级干部法制培训的安排意见》、《关于在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通知》、《关于全市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法律法规培训的意见》、《关于举办普法文艺晚会的实施方案》等。这些规定和意见,不仅具有很强的针对性,而且极富可操作性,使全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逐步走上规范化、法制化轨道。
二、以“两个转变”、“两个提高”为目标,学用结合,普治并举,创新普法工作的方式方法
“四五”普法借鉴前三个五年普法规划的经验,充分利用各种有效形式,广泛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在过来的四年中,平均每年举办大型法制讲座8次,法制教育培训班67期,举办各种法制宣传咨询日20余次;法制教育专栏98处;电视台、报纸开办法制教育专栏12期;编创法制文艺节目2个,演出16场次。
不仅如此,我们还在普法工作的方式和方法上不断创新、不断发展。在形式上,坚持“四为主四结合”:一是,全民普法活动以“12.4”全国法制宣传日为主,结合各类法律宣传日、宣传周活动,讲座、咨询、讲演、竞赛、发放材料、文艺演出、新闻专栏等整体覆盖,形成氛围;二是,对于公务员实行以法制讲座为主,结合培训、轮训,实行学法、用法、考试、考核一条龙;三是,对于中小学生以学校教育为主,结合社会力量,实行校外辅导员、警校共建,“青少年维权岗”等多种形式教育;四是,对于国家公布新法和宪法修正案等,以流动党校为主,结合宣传周、培训班、研讨会等形式,广泛宣传。
在内容上,坚持“三强化三提高”。一是强化各级干部的法制教育,提高领导干部的法律素质。领导干部是改革开放和各项事业的参与者,又是管理者,是“四五”普法宣传教育的重点对象,又是组织者,既具有双重身份,又肩负双重责任。各级领导干部自觉学法、用法,提高法律素质,进而提高执政水平和执政能力,既对“四五”普法工作起到相关重要的作用,又能带领和带动全市广大干部依法用权、依法行政。因而,市委下大力强化理论中心组学法制度,定期学习,雷打不动。市委理论中心组学法主要分三种情况:其一,请专家讲课,认真领会邓小平法制思想以及法学理论和立法原则,仅2004年,就从中央部门和大学聘请专家、学者授课7次。其二,专题学习某部法律法规,如:宪法修正案、中央新公布的两个条例、行政许可法等,认真领会其要旨,理解其精髓,强化记忆其条款。其三,分析全市各级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状况,研究改进提高的措施。
二是强化重大决策前的法律咨询审核制度,提高依法决策水平。市委、市政府对关于全市的重大决策,都首先进行法律咨询审核,要经过“三步曲”:第一步,深入实际,调查研究,广泛听取各级干部和人民群众的意见;第二步,向专家咨询,请专家论证;第三步,召开有市四大班子和正科级以上干部参加的市委扩大会议,反复研究讨论,慎重作出决策。
三是强化法律培训制度,提高干部的依法行政水平。干部法律培训工作,由组织、人事部门做出规划,由法制宣传部门组织授课,由组织、人事、纪检、司法宣传等部门进行考试、考核。对市、镇两级领导干部和市直局长,分期分批地送中央党校和中央行政学院离岗培训;对其他干部和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在本市分期分批地培训;对待提拔任用的干部,实行任前法律培训。所有参加培训的干部和企业经营管理人员,都要参加考试、考核,考试分数和考核结果一并记入个人档案,作为参评和提拔任用的依据。
三、以改革开放、发展经济为中心,专群结合,纵横联动,创建普法工作的骨干队伍
经过三个五年普法规划,我市已形成一支专、兼职相结合的宣传骨干队伍。“四五”普法又提出了更新更高的目标,而且面临新的背景。那就是“四五”普法发动之日,正是我国加入世贸组织之时。面临新情况、新要求,现有的宣传骨干队伍,无论在数量上,还是在质量上,都很难胜任。从某种意义上讲,宣传骨干的水平,直接影响到普法工作的质量。有鉴于此,市委下大力量,全面规划,统筹协调,坚持专职和兼职结合、聘请和自培结合,上下配合,左右联动,努力培养宣传骨干队伍。经过四年的努力,现已形成一支以受聘专家为龙头,以市法律法规学习辅导队为骨干,以基层法制宣传员为基础,以流动党校为阵地,高素质的普法宣传大军。
首先,在队伍建设上,分4个层次。
1、专家学者。市委由中央党校、政法院校和中央部门聘请10多名专家学者,建立了固定的联系关系,他们定期来三河授课,有的还成为市委、市政府的法律顾问,这些专家学者不仅具有很高的法学造诣和丰富的法律实践,而且有的还亲自参加了国家法律的制订起草工作,对国家的立法思想、立法原则理解深、把握准,听他们讲课,受益非浅。
2、市法律法规学习辅导队。由市普法办公室副主任担任队长,由专职法制宣传员、市委党校法学教师以及律师、公证员组成,共计35人。主要负责全市法制宣传的培训计划,教材起草、骨干培训等项工作,并参与授课,宣讲法学知识,宣传法律法规,几年来,他们的脚印踏遍全市各镇、村、学校、企业和基层单位,授课120次。
3、镇、区和市直局级单位法律法规辅导队。除市辅导队外,各镇、开发区和市直各级单位也都建立法律法规辅导队,一般由3.5人组成,在市辅导队指导下负责本单位的法制宣传工作。市里定期组织他们参加培训,不断提高法律素质和业务水平。
4、基层法制宣传辅导员。市委实行在社区、村街、学校企业等基层单位设立法制宣传辅导员制度,各单位的辅导员人数,少则二、三人,多则十几人,基本掌握在每个居民小组或班组1人,学校中每个年级1人。基层辅导员作为法制宣传的骨干,在辅导队的指导下工作,每年集中一次,总结工作,交流经验,进行辅导提高。
其次,在阵地建设上,分3个层面。
1、建立流动党校。市委由法制宣传部门、司法和行政执法部门以级党校抽调政法素质强、熟悉法律且具授课经验的同志,组成市流动党校,长年到基层单位授课,送法到农村、到企业、到学校、到基层。
2、借助中央行政学院举办短期培训班。市委有计划、分期分批地组织市、镇和市直单位两级干部,脱职进行短期培训。仅2004年就送去两批次,共计75人。
3、借助政法院校和中央党校送干部脱职读书或函授学习。通过学习,几年来,全市已有近2000人取得法律专业大学专、本科学历。这些人以其深厚的法律功底,正活跃在全市各条战线上,成为普法宣传教育的骨干。
四、以统筹兼顾,略有侧重的精神,预算为主,部门补充,创造普法工作物质保障
普法宣传教育工作,是一项软任务,但要做好,必须下硬功夫,还要有足够的物质条件做保障。
一是提供经费支持。普法经费以财政预算内为主,以预算外做补充,在财政非常紧张的情况下,财政预算本着统筹兼顾,略有侧重的原则,分四部分安排:第一笔,按全市总人口计算,由“三五”普法期间每年每人1角的标准,“四五”普法提高到每人2角,全市共9万元,每年年初做出预算,直接拨到普法部门专用帐户上,专款专用;第二笔,主管普法工作的书记、市长经费,年初市财政作出预算,分别由主管书记、市长支配用于开展普法活动;第三笔,干部培训经费,按照上级组织部门要求的标准,年初市财政做出预算,主要用于法律培训工作;第四笔,由市委、市政府组织的大型普法和法律培训工作需要的资金,由主管部门协同市财政作出单项预算,经市长签批拨付。
除市财政外,各镇、开发区、市直各部门以及基层单位,在每年年初确定财务预算盘子时,也都作出安排,为普法工作提供尽可能多的资金支持。
二是改善办公条件。市政府为普法办公室提供了电脑等现代化办公条件,配备了专用普法宣传车;各镇、开发区都提供了专门的办公室、齐备了办公用具和法制宣传车;市、镇两级都为普法宣传教育部门订购了报刊、法律书籍及工具资料,为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提供了方便。
三是关心生活待遇。对从事普法宣传教育工作的同志,各级各单位领导都高看一眼,厚待一层,全力解决他们工作和生活中的困难。市普法办公室创建了机关食堂,开设了洗浴间,保证他们宣讲回来后,吃上一顿可口的饭菜,洗一个热水澡,全部同志都落实级职待遇,保证各项补助按时发放。不仅如此,对临时发生困难的同志,满腔热情地给予解决。杨庄镇司法所长、法律法规宣讲队队长李海波同志,因患病住院,市里先后两次给予救济共贰万元,在法制宣传辅导员中引起强烈反响。
“四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已经开展四年了。四年来,我们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深深地感到,与中央的要求还有相当的差距。现在,我们正在按照中央的精神,认真总结工作,查找问题,决心把“四五”普法工作扎扎实实地进行到底,努力实现“两个转变”、“两个提高”的预期目标。
| 依法治市综合网 http://www.yfzs.gov.cn/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