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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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联系点工作座谈会材料
北京市朝阳区依法治区领导小组办公室
http://www.yfzs.gov.cn/ 2004-10-19 11:01:10


    “四五”普法启动以来,我区在准确掌握普法对象隋况、健全组织机构、增强普法力量、并狠抓思想发动工作的基础上,按照朝阳区《关于贯彻实施<北京市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第四个五年规划(2001—2005)>的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和区人大决议的要求,紧紧围绕“两个转变、两个提高”这个核心目标,密切联系朝阳“三化四区”建设的实际,创造性地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并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一、建立了有效的领导和工作机制,明确了工作职责,形成了齐抓共管的局面
    一是加强领导,完善机制。我区高度重视“四五”普法工作,各级党委把此项工作列入了议事日程,加强了党组织对普法工作的领导。区人大不断加强对普法工作的监督检查力度,定期听取政府的普法工作汇报。进一步强化了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实施、全社会共同参与并实行基层党政一把手负责制的领导机制和工作机制;全区各基层单位组织机构健全,保障了我区“四五”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是实行普法工作责任制,形成了齐抓共管的局面。“四五”普法启动后,朝阳区先后制定了《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及考核办法》、街乡和行业系统“四五”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标准,在全区建立起较为科学的评估机制。在区依法治区领导小组的宏观领导下,积极调动各方面力量参与普法,使法制宣传教育主管机关和各行政执法部门的积极性均得到了充分地发挥。全社会齐抓共管、实行工作责任制,分解任务、明确职责,做到了有部署、有落实、有检查,保障了我区《实施方案》的全面落实。
    三是加大投入,强化队伍建设。区委、区政府及各系统、各单位从人、财、物方面给予支持,“四五”普法以来,全区每年法制宣传教育投资近百万元。以成立区法制宣传教育讲师团、街乡普遍建立法制宣传教育专业队伍和志愿者队伍为标志,全区法制宣传教育队伍的素质有了较大提高。特别是各基层单位,如潘家园街道潘南社区大力发掘属地法律人才资源,成立了社区法律志愿者服务小组;六里屯街道利用属地法律资源丰富的优势,组建了青年法律讲师团。
    二、把握重点,强化规范,以各级领导干部为重点对象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进一步加强
    根据《实施方案》要求,朝阳区将各级领导干部、公务员、青少年、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外地来京务工经商人员列为法制宣传教育重点。工作中,我区在强调法治观念教育和具体法律知识宣传并重原则的基础上,结合上述重点对象的实际,分别制定了强化法制教育的规范性文件,提出了不同的学法、用法要求,规定了较为具体的学习内容,使各类普法对象均学有所得。
    (一)完善、强化了领导干部学法制度。一是各级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把法律学习列入学习计划,做到时间、人员、教材的具体落实。二是以组织部文件的形式出台了《朝阳区关于加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的意见》,将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作为重点内容列入“四五”考核范围,并依托区委党校建立“领导干部法律培训中心”,加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的力度。同时,区人大进一步完善了对人大任命的领导干部实行法律知识考试的制度,严格执行“北京市朝阳区领导干部法律知识合格证”制度,并将其作为领导干部任免、晋升和奖惩的依据之一,推进了我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及考核的规范化、制度化。
    为了巩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成果,促进依法行政,去年,我区还充分利用辖区内的法律人才资源优势,聘请应松年等4位法学专家和15位政治素质过硬、法律专业水平高、在金融、证券、房地产等法律领域有特长的著名律师组成“朝阳区政府法律顾问团”,定期开展法律讲座,进行建设项目法律论证、参加区领导信访接待、就本区三个文明建设及群众关心“热点”问题提出法律意见。实践证明:作用明显。经常化、制度化的法律学习,使我区各级领导干部的法律素质进一步提高,学法和依法决策、依法管理、依法办事的自觉性及运用法律手段管理经济和社会事务的能力逐步增强。
    (二)公务员的法制教育进一步加强。根据市、区《关于在全市公务员中开展学法用法活动和依法行政培训的实施意见》的要求,结合我国加入WTO的新形势,开展了广泛的教育培训工作,公务员年度普法教育率达到100%。通过法制宣传教育,广大公务员熟悉并基本掌握了与本职工作密切相关的法律知识,依法行政观念增强;行政执法人员办事严格遵守法律程序,处理问题坚持法律原则,行政执法的水平和规范化程度有了很大提高。
    (三)深入开展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一是坚持法制教育与思想道德建设相结合的原则,在引导学生学习法律知识、明确法律作用、了解我国法制原则、树立起法律至上和公民依法享有权利、承担义务等法制观念的基础上,围绕提高学生法律意识和守法自觉性及学会运用法律手段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这个核心,开展法制教育,强化学生的道德意识和责任感。二是深人开展依法治校工作,全区各校形成了法制教育体系。目前,全区95%以上的学校已成立了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建立了相关规章制度,逐步实现了学校法制教育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三是构建学校、家庭、社区三结合网络,加强青少年法制教育,维护其合法权益。依托工读学校建立了区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中心,拓展了学校法制教育的空间。建设以青少年维权岗为特点的法治型社区,把青少年法制教育延伸到社区和家庭。整合区内法律资源,依托区检察院、区司法局、区教委、区城管大队开设青少年法律咨询热线、维权热线、心理咨询热线、解困救助热线,全方位打造青少年自救自护维权网络。四是注重加强教育部门与司法机关的共建工作,充分发挥法制副校长的作用,共同参与青少年普法工作,把发挥课堂教育的主渠道作用与课外、校外辅导结合起来,提高青少年法制教育水平。据统计,截止到2003底,全区政法部门共为在校生进行法制教育1500多场。上述措施提高了广大学生学法、用法的积极性,增强了学生遵纪守法和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意识,也使全区青少年犯罪率呈持续下降趋势。近年来,我区在校生犯罪率一直控制在O.1%以下,犯罪率为零的学校占全区学校总数的86%以上。
    (四)加强对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法制教育。按照市、区《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经营管理者学法用法的工作意见》的要求,有计划地组织国有大中型企业的法人代表及主要经营管理人员进行法律知识培训,指导民营企业加强法律学习。三年来,全区企业经营管理者学法人均超过200学时,增强了依法经营和依法维护企业合法权益的观念。同时,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对国有企业职工法律知识的普及和企业改革政策的宣传,增强其遵纪守法的自觉性和依法参与企业管理的民主意识,为国有企业深化改革和发展营造出良好的社会法治环境。
    (五)强化了居(村)民的法制教育。“四五”普法启动以来,我区结合社区建设和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有针对性地开展了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如:2001年,组织全区22个街道、180多个社区,开展了大规模的社区居民法律知识竞赛活动,并获得北京市优秀组织奖;今年,积极参与第六届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把法制宣传教育贯穿于选举过程始终,加强对工作人员和选民的法律培训,提高了农村基层干部依法办事、依法选举的能力和农村群众的法制观念、民主参与意识和依法维权意识,促进了四项民主制度的落实。几年来,全区还积极开展了法律进社区、进乡村活动,采取多种形式加大社区和乡村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力度,大大提高了广大居民、村民的法律素质。
    (六)有针对性地做好本区外来人口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对成建制的外来人口用工单位,重点抓好岗前培训及用工全过程的法律知识教育;对流动的外来人口,在办理暂住证、就业证、婚育证的同时,根据外来人口的实际情况,采取通俗易懂、简便易行的形式进行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的教育,使法制宣传教育与管理环节有效结合。部分街、乡还创办了外来人口学校,强化了外来人口的法律学习。通过上述措施,我区外地来京务工经商人员的法律意识有所提高,为全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措施的全面落实奠定了基础。
    三、联系实际,增强实效,全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落到了实处
    一是法制宣传教育立足服务于经济建设,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的中心工作,坚持“四个结合”。即:①与优化发展环境、保障我区“十五”计划的顺利实施、促进朝阳“三化四区”建设相结合;②与强化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维护首都政治稳定和社会安定相结合;③与建设学习型城区、推进依法治区、加快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相结合;④与区委、区政府阶段性重点工作相结合。在深入宣传邓小平民主法制思想的基础上,加强了以下几方面内容的宣传:一是围绕“12.4”法制宣传日,深入开展了《宪法》的宣传教育,重在强化公民的权利义务观念。二是结合加入WTO的新形势和发展朝阳区域经济的实际,围绕规范市场主体、维护市场秩序、实现经济的“两个转变”等关键环节,继续宣传关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法律法规。三是围绕《行政许可法》的贯彻实施,针对领导干部、公务员、行政执法人员、办理行政许可人员和普通群众分别进行了不同形式的宣传培训和考试考核。四是加强与维护社会稳定有关的法律法规的宣传。围绕上述工作,我区每年均编辑《“四五”普法法律法规汇编》发放全区。几年来,共组织订购、编印各类普法教材58000多册,法制宣传画册12万多张,办宣传栏15万余期,基层单位向各类普法对象发送普法材料200余万份,有效地普及了相关法律法规。
    二是结合重点工作,有针对性地开展专项法制宣传教育活动。根据发展经济、维护稳定的需要,结合全区“严打”、反邪教、拆违、绿化等专项整治工作及具体法律法规的颁布实施举办了不同层次的专项法制宣传咨询活动3000余场,均收到良好的社会效果。特别是去年“非典”期间,我区组织了大规模的专项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将涉及与传染病防治有关的法律、法规条款摘录、编辑成册下发全区,并在《朝阳报》专版登载;在区有线台播出专题法制宣传节目;开通“朝阳司法行政网站”,利用网络宣传有关法律知识;在区“一站式”法律服务窗口及其他公共场所设立防治“非典”法律法规宣传资料免费索取处;及时制作了以《传染病防治法》为主要内容的宣传展板;成立防“非典”法制宣传小分队,深入重点地区、重点人群进行重点宣传,为我区的依法防治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律支持。
    三是结合建设学习型城区工作,开展法进社区、法进军营活动。几年来,我区依托社区市民文明学校、青少年维权岗、法律援助站等阵地,广泛进行有关环境、交通、社会治安管理等法律法规的教育;并结合相关法律的实施,开展宣传月、宣传周、宣传日活动;同时指导各街道社区建立标准化法制宣传橱窗,建立社区图书室,开展法律进楼门活动,并指导有条件的街道社区开设法制宣传教育网站,用现代化手段传播法律知识,既激发了社区居民学法的积极性,更以此为切入点,培育出潘家园南里、望京西园四区等十几个各具特色的法制型品牌社区。同时,我区为贯彻落实《朝阳区军民共建学习型军营行动纲要》,依托区“法律资料服务中心”,举办了“送文化、送法律,共建学习型军营”活动,送去了各种法律图书,在部队建立“流动法律书站”;开通了网上法律咨询邮箱,方便了军人学法。
    四、务本求实、创新发展,探索法律知识宣传与法律文化传播有机结合的途径
    法律文化作为法治社会的内在精神要素,是建设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的重要一环,是构筑依法治国大厦的前提和根基。近几年,我区在工作实践中,坚持站在全面实施依法治国方略、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高度,努力探索把法律知识宣传与法律文化传播的有机结合、营造良好法治氛围的有效途径。
    一是不断创新方法、形式和载体。在坚持十五年普法以来好的宣传形式的基础上,注重发挥广播、电视、数字化多媒体、互联网等现代化宣传媒体的优势,扩大了宣传教育覆盖面。如,区有线台开办《法治朝阳》专题栏目;依托区政府网站建成朝阳普法网站,介绍与百姓工作生活相关的法律法规,并在网上解难释疑。同时开展网络法律知识竞赛、法制话题研讨等多种活动,为社会公众提供高格调、高品位的法律文化食粮。去年,还正式启动了“法律信息资源公民自由查询索取系统”,首批11个查询平台设在了朝外、亚运村等人口密集地区,方便市民查询和下载。
    二是依托区域文化设施,加强特色基地建设。2002年,我区依托区图书馆成立了全市首家专门收藏法律书籍资料的特色服务窗口——“法律资料服务中心”,打造了“法律图书馆”这一品牌,受到了广大读者的欢迎。司法部副部长胡泽君、市委副书记强卫亲自为“中心”揭牌。去年,我区又以在广场上建立法律文化石雕为标志,将“朝阳普法广场”正式推出,并明确了“传播法律知识,弘扬法律文化”的功能定位,得到了司法部和市领导的充分肯定。部分街乡还创建了社区法律图书室(图书超过万册的有30余家)、法律自助站、社区未成年人保护服务中心和外来人口法律维权协会等新的普法基地。上述举措为营造全方位、立体化的法律文化传播环境和氛围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三是开展基层群众性法制文艺活动,增强宣传的感染力和影响力。围绕优化发展环境、建设学习型城区、深化改革开放的中心工作,结合群众关心的实际法律问题,发挥法制文艺融知识性、文艺性、娱乐性于一身的特点,我区各街乡群众文化组织者和社区居民、村民,结合夏日文化广场活动,深人生活,从身边具体的、典型的人和事中提炼主题,创作出一批主题鲜明、寓意深刻的戏剧、诗歌、小品、歌曲、曲艺等法制文艺作品,通过自编自演、寓法于艺的形式,既激发了广大群众参与“四五”法制宣传教育和公民道德建设的热情,更增强了法制宣传教育的感染力和影响力,弘扬了现代法治观念和法律文化。
    五、夯实思想基础、强化法治实践,推动依法治区工作全面开展
    以宪法为核心,以关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维护社会稳定的法律、法规为重点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提高了我区广大干部、群众的法律素质,为全面推进朝阳区依法治区工作奠定了坚实的思想基础。
    98年以来,区委、区政府加大依法治区工作力度,成立“依法治区领导小组”,实行区委书记、区长“双组长”负责制,落实工作责任制,全区形成区委领导、人大监督、“一府两院”实施、全社会参与、党政一把手负责的工作机制。以《朝阳区依法治区工作目标纲要》为指导,坚持抓基层、打基础、整体推进、重点突破的原则,全面落实八项任务。其中,以法制宣传教育为先导,全面提高全民法律素质。以依法执政、依法行政为重点,积极完善党委内部议事和决策机制,自觉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开展工作。组建区政府法律顾问团,建立专家论证决策机制,促进科学决策和依法决策。以创建法制型品牌社区和“民主法治示范村”为重点,加强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积极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法进社区”和送法进村入户活动。
    在此基础上,今年又修改、制定了《朝阳区依法治区工作目标纲要2004-2008》,对未来五年的依法治区工作做出了规划。从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根本要求出发,以依法保障和推进三个文明协调发展统领全篇,以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为根本保障,以健全民主制度,丰富民主形式,依法维护和实现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为目的,加强依法治区工作的制度建设和机制建设,全面推进依法治区工作。经过不懈努力,朝阳区四五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已顺利通过市里的中期评估验收,并荣获创新奖,有3个行政村荣获北京市首批“民主法治示范村”称号,民主政治建设稳步推进,依法行政不断强化,法治观念不断深入人心,各项事业初步纳入法治化轨道,促进了全区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
    六、关于“四五”之后开展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思考
    “四五”普法之后如何全面贯彻落实依法治国方略、继续将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深入持久地开展下去,是摆在我们面前的重要课题。
    (一)关于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自“四五”普法提出了“两个转变、两个提高”的工作目标以来,朝阳区紧紧围绕工作目标,扎实工作,奋力开拓,同时,根据时代的要求对“两个转变、两个提高”的工作目标进行了深化,在新制定的《朝阳区依法治区工作目标纲要2004-2008》中,把提高党的依法执政能力,努力建设法治政府,依法维护和实现人民群众的利益作为重点。在新形势下,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外部环境已经发生很大变化。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和科学发展观,对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国务院提出了用十年左右的时间,基本实现建设法治政府的目标,加快了依法行政的进程。十六届四中全会提出了建设科学执政、民主执政和依法执政的执政党,把依法治党放在了依法治国的历史进程中加以推进。可以说,新的形势要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必须在更大范围,更深层次上加大工作力度。今后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应当在党的领导下作好三件事,一是以党员领导干部为重点,提高全体党员的法律素质。二是以领导干部为重点,提高全体公务员的法律素质。三是以提高党的依法执政能力和建设法治政府为重点,全面提高全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
    (二)关于领导机制和工作机制
    建立相应的领导机制和工作机制是保障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深入开展的前提。朝阳区已建立起党委领导、人大监督、“一府两院”实施、全社会参与、办事机构设在司法行政机关的依法治区领导机制和工作机制。作为办事机构的司法行政机关已能够发挥当参谋、出点子和在依法治区工作中规划、指导、协调、综合的职能作用。但是在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过程中,如何从制度建设方面加强党的领导,充分发挥司法行政机关的作用,理顺工作关系,落实工作责任制,使整个工作机制运转顺畅,真正做到“全社会齐抓共管”,是当前面临的主要难题。
    建立适应形势需要和工作要求的领导机制和工作机制必须把握以下三点:一是坚持党的领导;二是提高司法行政机关在政治文明建设中的地位和作用;三是急需建立科学的评估体系,并把它纳入政绩考核体系当中,为深入开展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在制度建设上提供保障。
    (三)关于工作思路
    司法行政机关要想圆满完成指导依法治理工作的任务,就必须坚持解放思想、与时俱进、实事求是的原则,认真开展调查研究,明确工作思路。第一,要确定好重点普法对象。重点普法对象不宜过多,全国性的重点普法对象应当是(党员)领导干部、公务员和青少年,其他的应当由不同地区根据实际情况确定。第二,普法的形式和手段应当多样化。进一步巩固已有的成功做法,让电视、法制文艺等被实践证明行之有效的载体发挥更大的作用。同时,应当在针对性和实效性强的宣传形式上下功夫,根据不同地域、不同行业、不同人群对法律的不同需求,充分利用、整合现有的宣传载体和形式,同时调动新闻媒介的积极性,搭建不同形式法制宣传教育平台,提供不同的法制宣传教育服务。积极探求法制宣传为政府决策提供服务,与道德、文化建设相结合,与百姓法律需求相结合的有效载体。第三,法制宣传主体应当进一步扩大。政府在履行法制宣传教育职责的同时,应当充分调动社会各界的积极性,形成以政府为主,社会为辅的宣传机制。明确司法行政部门与职能部门之间在一般法与专业法方面的分工协作。充分调动党委宣传部门的积极性,探索律师等法律资源为百姓义务普法的工作机制,挖掘法律志愿者等参与法制宣传的社会力量。第四,在普法内容上,应当更加关注百姓的需求和为政府中心工作服务,同时,把党员的法制教育纳入到普法的范畴。第五,在指导依法治理工作过程中,要坚持抓基层、打基础、重点突破、逐步推进的原则。要着重解决在村民自治、社区自治过程中出现的普遍性问题和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逐步树立法律的威信。加强党在基层依法治理工作中的依法领导地位。
    (四)关于保障措施
    保障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顺利开展,必须强化以下措施:
    第一,加快普法依法治理的立法进程,抓好长效机制建设,使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真正做到有法可依,进一步做到制度化、规范化。第二,建立健全组织领导保障机制,要从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高度来健全和创新领导机制。第三,加强队伍建设,提高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人员的整体素质。同时,加强宣传阵地建设,完善宣传设施。第四,建立起行之有效的考核和评估机制。要根据不同地区、不同行业制定出切实可行、操作性强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标准,实现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第五,切实保障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经费,探索建立政府拨款为主、社会赞助为辅的经费保障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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