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城区是杭州市的中心城区,辖区面积18.1平方公里,33万人口,现有6个街道,51个社区。作为全国普法办1996年确定的联系点,司法部的吴爱英副部长、汪洪毅司长、刘一杰司长、赵大程司长、施汉生副司长、姜金方副司长、姚振怀助理巡视员以及省司法厅、杭州市市司法局几任厅长、局长都先后来我区莅临指导。我区从1985年开展普法教育以来,区委、区政府领导班子几次换届,始终把普法依法治区与党的建设、经济建设列为全区三大主线。“一五”普法结束后,区委提出了“要在全区确立依法治区的指导思想”;现任区委书记张鸣放同志多次强调“要全面实施依法治区战略”,并在前年召开的区第七次党代会上把“依法治区”与“工业富区、商旅兴区、环境立区、科教强区”合列为全区五大战略任务。区委、区政府的高度重视,全区干部群众积极参与,使依法治区“四五”普法工作不断引向深入。回顾前一阶段工作,我区基本做法是:
一、制订“四个规划”推进依法治区深入开展
依法治区是依法治国的具体实践和延伸,也是普法教育的必然趋势。我区在“一五”普法后期限,积极开展依法治区工作,1988年开展单项治理,1989年全面起步,1990年正式实施,先后制定了四个依法治区规划:即1990—1992年第一个依法治区三年规划;1993—1997年第二个依法治区五年规划;1998—2002年第三个依法治区五年规划;2003 2007年第四个依法治区五年规划。经历了由试点、推广、规范、发展四个阶段,从单项治理向综合治理推进、浅层次治理向深层次治理推进、一般治理向标准化治理推进。一是从试点入手,开展第一个依法治区三年规划。“一五”普法结束后,根据区委领导的意见,我们把普法和依法治理有机结合起来,重点抓了六个试点单位,即依法治厂、依法治店、依法治站、依法治场和两个依法治街,1992年,省委办公厅转发了湖滨、涌金两个试点街道经验。二是从专项治理人手,开展第二个依法治区五年规划。抓住群众比较关心、议论比较多、影响比较大的热点、难点,实施四个专项治理,即依法治税、依法治城、依法治安、依法治育,四个口子分别由分管区长挂帅,主管部门牵头,若干个部门参加,做到声势大、力度大。三是从“五大工程”人手,开展第三个依法治区五年规划。前期工程,深化法制宣传教育;基础工程,每年四分之一基层单位实施依法治理;专项工程,深入进行八个专项治理;重点工程,提高依法执法工作水平;主体工程,加强依法治区领导。四是从建设“法治化城区”人手,开展第四个依法治区五年规划。实施1134900工程,即确立一个目标,全面推进“法治化城区”建设;打实一个基础,深化“四五”普法宣传教育;抓住三大关键,民主政治、依法行政、公正司法;突出四个重点,依法治理、道德建设、执法队伍、制约机制;整合法律人才资源,组建900名法律志愿者队伍。
二、建立“六项制度”推进领导干部学法用法
领导是学法用法的重点。区委、区政府坚持放在重中之重的位置,采取了举办法制讲座、组织法律学习、结合工作学法、参加上级培训、法律知识竞赛、撰写学法调研文章等形式,注重从领导机关做起、领导班子做起、领导干部做起,并以“六项制度”加以保证。一是定期轮训制度。区委每年对近三百名处级干部分期分批进行普法轮训,学习规定的共同法及与工作相关的专业法。学习依法治国理论,WTO法律知识,每次培训后都进行书面考试。二是学法签到制度。从1991年开始,在省市最早开展领导干部每季一次学法日,并给每位领导干部颁发由区委组织部、区人大办、区依普办署名的学法签到证。明确规定,学法不得委托他人参加,一次不来书面通报,二次不来年度考核不能评优秀,把学法列入领导干部目标管理考核范围。三是带头讲法制度。区委成立了由15人组成的普法讲师团,由区领导任正副团长,各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承担机关干部和普法师资的培训任务,据统计,全区有99名处级干部、272名厂长(经理)、399名基层骨干担任法制宣传员。从上到下基本形成法制宣传员网络。四是任职考试制度。区委、区政府率先在全省实施干部任职前法律考试,并明确规定,凡是法律考试不合格的干部一律不予任命。1996年以来,先后组织了11次,有5lO人次干部参加,其中法官31名、检察官29名、全国公开招聘处级干部9名。五是监督制约制度。领导干部始终纳入监督之列,自觉接受党的监督、法律监督、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每年听取群众公开评议。区人大任命干部还要接受权力机关的监督,全区先后有58名局长(主任)依法接受述职评议,53名局长(主任)依法接受在任、离任审计。六是学法档案制度。为全面掌握区委、人大、政府、政协“四班子”成员以及处级干部学法用法情况,区委组织部、区人大办、区依普办专门制作个人学法档案,把学法内容、时间、次数、成绩、体会、总结、以及其他有关事项均登记造册。做到一人一表、一人一档。
三、发挥“六个作用”推进青少年法制教育
我区现有31所小学、11所中学,在校中、小学生31000余人,自普法以来,我区加强了对青少年学生的法制教育,主要发挥“六个作用”:一是充分发挥中小学校的主阵地作用。专门制定了《法制教育实施纲要》,提出了学校法制教育必须做到计划、课时、教材、师资“四落实”,学校114名书记、校长,56名政治教师领取了由省司法厅、省教育厅、省普法办颁发的上岗证。二是充分发挥政法部门的职能作用。全区任命了54名公安民警、审判员、检察员、司法助理员为中小学校兼职法制副校长,据调查,全区有不良行为和严重不良行为的学生104名,经普法教育,好转率达90%,区法院被团中央、最高人民法院评为全国“青少年维权岗”优胜单位。三是充分发挥家长学校的指导作用。“家长的行业是教育子女”。家长为人师表对青少年成长十分重要,我区街道和学校共办家长学校84所,受教育家长20000余人次。四是充分发挥社区教育的实践作用。我区进行了“宪法至高无上”、“五十年辉煌,新世纪畅想”和“坚定信念跟党走,奋发有为接好班”等主题教育,开展了“争做社区小主人,争当家庭小能人”系列活动,受教育人数24000余人次。五是充分发挥离退休老同志的特殊作用。 “五老”(老红军、老模范、老科技、老教师、老干部)是加强青少年综合教育素质提高的重要力量。全区从事关心下一代工作的达950余人之多,通过老同志的言传身教,把党的优良传统传给下一代,一代接一代,确保革命事业后继有人。六是充分发挥党委政府的组织领导作用。区委、区政府十分重视青少年教育,专门制定了《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三年规划》,确定了十个区属部门的职责,还编写了一本3万字、25个案例组成的法制宣传资料,供普法骨干宣讲,纳入目标管理范围,全国人大常委赵地专程视察了区法院和八一中学的青少年法制教育工作。
四、采取“十个结合”推进社区依法治理工作我区从2000年以来,以“十个结合”为抓手,大力开展社区依法治理。一是社区依法治理与“四五”普法教育相结合。在“四五”普法宣传形式上,采取“四个一”活动。即建立一块法制宣传园地、设立一只法律服务箱,赠送一本法律知识手册,举办一次法律咨询;在“四五”普法宣传氛围上,做到“四个渗透”。即向服务型经济渗透、向法制文艺渗透、向科普体育活动渗透、向归正人员帮教渗透;在“四五”普法教育层面上,拓宽“四个延伸”。即向社区企业内部延伸、向创建文明小区延伸、向市场经营服务延伸、向新建楼群延伸;在“四五”普法教育对象上,注重“四个面向”。即面向中小学校内部,面向外来流动人员、面向辖区企事业单位、面向每个居民家庭。二是社区依法治理与法律服务相结合。建立和健全法制宣传、人民调解、法律援助、安置帮教四支队伍,完善组织网络,发挥整体优势,使法律服务到家入户。三是社区依法治理与建章立制相结合。依据《城市居委会组织法》,社区以“依法建制、以制治理、民主管理”为指导,建立各项行之有效的规章制度、使社区各项工作走向制度化、规范化、法治化。四是社区依法治理与专项整治相结合。抓住违章建筑、环境整治、社会治安、邻里纠纷、物业管理和青少年、外来人员教育等问题,进行专项整治。五是社区依法治理与“法律进社区”相结合。我区主要有“法律十进社区”,即法律教育进社区,法律宣传进社区、法律调解进社区、法律顾问进社区、法律文艺进社区、法律手册进社区、法律听证进社区、法律制度进社区、法律服务进社区、法律治理进社区。六是社区依法治理与“听证会”相结合。社区听证会体现“以人为本、服务居民”的宗旨,按照确定主题、选择人员、实施听证、反馈结果的程序进行。贯彻少而精、代表性、民主集中制、诚信等四个原则。七是社区依法治理与直选试点相结合。我区东坡路社区是全市第一个社区干部直选“试验田”,居住本社区满一年以上的选民共3192名,回收选票2995张,参选率达97.83%,有7名同志被选为社区居委会委员,其中派出所民警一名,共建单位二名,社区居民三名,原社区干部一名;大专生三名、研究生一名、高中生二名、初中生一名;男三名、女四名;最大年龄53岁,最小年龄33岁。八是社区依法治理与企地共建活动相结合。增强社区辖区单位、社区各类组织和社区全体成员的地缘意识、参与意识、公共服务意识,形成共驻社区、共建社区、共享社区资源的良好态势,最大限度地实施人力、物力、财力和其他社会资源的优化整合利用。九是社区依法治理与以德治理相结合。大力加强党建教育、理想教育、和睦教育、文明教育;开展文明户、五好家庭、遵纪守法户及星级社区活动,真正发挥社区群众在社区依法治理中的主体作用。十是社区依法治理与加强领导相结合。深入推行“街道党工委领导、办事处组织引导、司法行政部门检查指导、社区内各单位密切配合、居民共同参与”的运行机制;以社区党组织为核心,完善社区居委会及治保会、调解会等群众自治组织网络,切实加强对社区依法治理的领导。我区被民政部确立为全国社区建设示范城区。总之,在整个依法治区普法宣传教育中,我们始终把中央提出的“两个转变,两个提高”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一五”普法区委领导班子被评为省级先进,“二五”普法区被评为全国先进,“三五”普法司法局被评为全国先进,这期间全区有54项工作被授予全国先进,先后有24名干部被省、市委提拔为副厅以上领导。人民日报、新华社、中央电视台、法制日报、中国普法网等新闻媒体分别刊登和播发了我区开展依法治区普法教育工作情况,并在第四次全国法制宣传工作会议和全国副省级城市司法行政交流会上作典型介绍,2002年6月,我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材料又被省普法办推荐编人国家普法文集。
明年是“四五”普法的最后一年,我区决心在以胡锦涛总书记为核心的党中央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针,以这次座谈会为东风,认真学习兄弟单位的好做法和好经验,在司法部、全国普法办以及省市的领导下,深入抓好“四五”普法和依法治区工作,全面推进“法治化城区”建设,做到“五个继续坚持”:即继续坚持“区委领导,人大监督,一府两院实施,政协参与,各方配合”的工作方针;继续坚持民主与法制建设,充分发挥各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各群众团体参政议政作用;继续坚持国家机关为人民服务宗旨,严格依法行政、公正司法,提高执政能力、执政水平;继续坚持以基层依法治理为基础,以八个专项治理为重点,形成全方位多层次依法治理新格局;继续坚持以领导干部、行政执法人员、企业经营管理人员、青少年为重点的普法教育工作,提高广大干部群众的法律素质,开拓创新,勇于探索,不断前进,为我区的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良好的法制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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