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7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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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四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情况
济南市普法依法治市办公室
http://www.yfzs.gov.cn/ 2004-07-05 14:23:27
    我市从2001年实施“四五”普法规划和“三五”依法治市纲要以来,在市委、市人大、市政府的领导、监督和司法部、省司法厅的指导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十六大精神为指导,紧紧围绕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突出重点,不断创新,上抓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全面落实执法三项制度,下抓基层普法依法治理,整体推进基层民主法制建设,公民的宪法意识、法律素质进一步提高,各级领导干部和司法行政执法人员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的能力明显增强,推进了依法治市进程,为我市的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创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
    一、主要做法
    (一)深入开展以宪法为主要内容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为了深入学习宣传宪法,进一步提高全民的宪法意识,全国“四五”普法规划将现行宪法实施日,即每年12月4日确定为全国法制宣传日,这对于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我市把开展以宪法为主要内容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作为实施“四五”普法规划和“三五”依法治市纲要的重要任务,每年都把学习宣传宪法列入年度普法计划,进行年度普法考试。市委、市人大、市政府的主要领导对学习宣传宪法非常重视,每年都参加“法制宣传日”活动,通过电视、电台、报纸、座谈会或大型宣传活动发表重要讲话,以“12.4”全国法制宣传日为“四五”普法平台,大力宣传以宪法为主要内容的法律法规,先后开展了以“增强宪法观念,推进依法治国”、“学习宣传宪法,推进民主法制建设”、“依法治国,执政为民”为主题的系列宣传教育活动,通过召开座谈会、举行法律知识竞赛、建立法制专栏、举办宪法讲座、组织法制文艺汇演、送法进村入户和“讲案学法”等形式,广泛深入地开展学习宣传宪法活动,努力营造崇尚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的良好氛围。2002年12月4日,为了纪念宪法公布实行二十周年,组织全市83个行政执法部门,在泉城广场举行了“以案释法”大型展评活动,制作展版200余块,设立咨询台100余处,接待群众法律咨询1万多人次,发放各类法律宣传资料20万余份。
    (二)突出普法重点对象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四五”普法以来,我们把各级领导干部、司法和行政执法人员、青少年、企业经营管理人员作为普法的重点对象,针对不同对象的特点,采取不同形式,大力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深入开展“公职人员学法年”活动,以领导干部为重点的公职人员学法用法取得了新的进展。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的意见》,开展了11“公职人员学法年”活动,建立健全了法制讲座、理论中心组学法、法律培训、学法考核和学法合格证制度,坚持政府部门主要领导干部任职前法律知识考试和领导干部年度法律知识考试。市五大班子成员及市直部门主要负责同志每年听取3至4次法制讲座。市委组织部、市纪委、市普法办、市委党校联合在济南监狱建立警示教育基地,对领导干部进行生动的法制教育。把法制教育列入党校教学计划,实行课堂教学和考试,使领导干部学法用法进一步规范化、制度化。“四五”普法以来,全市共举办各级领导干部、司法和行政执法人员学法培训班179期,累计参加人数达3万多人次。为巩固普法教育成果,每年组织全市20余万名干部年度法律知识考试,及格率达98%。通过学法用法,各级干部的法律素质明显增强,依法决策、依法行政和依法管理的水平明显提高。
    积极开展“青少年学法年”活动,努力加强青少年法制教育。认真贯彻教育部、司法部、中央综治办、共青团中央《关于加强青少年学生法制教育工作的若干意见》精神,制定了《关于加强中小学法制教育的意见》和《关于开展“青少年学法年”活动的意见》,编印了《中小学法制教育课本》,开展了以“一本法制教材、一个法制园地、一篇有奖征文、一项专题展览、一份考试答卷、一次知识竞赛”六个一为内容的“青少年法制教育年”活动。全市各中小学校普遍把法制教育纳入了教学计划,授课时间每学期小学、中学不少于10课时,高中不少于8课时,坚持课堂教学、课外辅助教育、教师培训、考试考核“四项”制度,每年对法制课教师进行培训,对师生进行学法考试,达到教学有计划、学习有教材、任课有老师、课时有保证、考核有制度“五有,,标准,实现了青少年法制教育课堂化、规范化、制度化。通过各种形式的法制教育,全市中小学生法律素质明显提高,违法犯罪活动明显减少。其中,天桥区连续16年无在校生犯罪。
    认真组织“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学法用法年”活动,提高依法管理经营企业的能力。根据中宣部、国家经贸委、司法部《关于推动企业经营管理者学法用法的若干意见》,制定了《关于开展“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学法用法年”活动的意见》和《关于成立宣讲团深入企业进行法制宣传的意见》,组织开展了“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学法用法年”活动。市和县(市)区聘请法律专家组成法制宣讲团,深入企业进行巡回宣讲,全市11个工业企业系统的250家企业的3000余名中层以上干部接受了法制培训。市财办、市经委、市建委、市农办和市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都分别组织了本系统专业法律法规培训。通过培训,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法律素质明显提高,依法经营企业的观念和自觉性明显增强。
    (三)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服务群众,开展普法教育工作。积极开展“法律进万家工程”活动。按照“四五”普法规划的整体部署,围绕我市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大局,每年制定印发全市干部和城乡居民年度学法通知和学法配档表,确定学法重点内容,制定学法计划和工作措施,坚持把“法律条文送到家、学法用法抓到家、守法责任定到家”,广泛开展“讲案学法”和“法律进社区”活动,营造浓厚的学法氛围。农村普遍建立了法制宣传一条街和村民法制学校,有的村还建立了法制文化大院和法制广场,使村民抬头见法,随时学法。2003年,围绕解决“三农”问题,市委组织部、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普法办组织了全市4700多个行政村“两委”成员法制教育培训,2万名村级干部参加了农村民主法制建设法律知识考试,有效地提高了村干部学法的积极性和依法管理、依法办事的能力。
    配合防非典工作,积极开展法制宣传教育。面对“非典”疫情,坚持一手抓防治非典法制宣传,一手抓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深入开展了《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价格法》、《食品卫生法》宣传教育活动,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市普法办成立了防治非典法制宣传领导小组,设立了办公室.先后下发了四个文件,制定了实施意见,多次召开专题会议,对全市防治非典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作出部署,进行情况调度和工作指导。编印了2万余份《传染病防治法》宣传提纲,发至全市乡镇(街办)、行政村(居)、机关和学校。各县(市)区相应成立了防非典法制宣传领导小组,组织出动宣传车,深入村居开展宣传活动,将工作落到了实处。据统计,全市共印发防治“非典”法制宣传材料197万余份,确保了防治非典法制宣传工作的有效开展。
    围绕“平安济南”创建活动,积极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中央领导同志对建设“平安山东”工作的重要批示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建设“平安山东”的决定及省普法办、省司法厅《关于开展建设“平安山东”集中法制宣传教育活动的通知》精神,制定下发了《关于开展建设“平安济南”集中法制宣传教育活动的通知》,在全市开展建设“平安济南”集中法制宣传教育月活动。围绕我市开展的整治交通秩序、市场经济秩序、公共秩序和“迎亚足赛、创文明城”、建设“平安济南”行动,制定下发了《关于配合“集中整治行动”进一步加强法制宣传教育的意见》,编印了《专项法制宣传教育读本》5万余册,发放到治安问题突出和治安后进单位、部位的干部群众手中,采取各种有效形式,宣传与“整治行动”有关的法律法规,教育争取绝大多数群众的理解和支持,增强群众的法律素质、明辨是非的能力和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自觉性,为建设“平安济南”营造浓厚的法治氛围。
    组织大型法制宣传活动,增强法制宣传教育的实效性。围绕“12.4”全国法制宣传日、3·8妇女维权周、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3·16全省12348法律服务宣传日、税法宣传月和“严打”整治斗争活动主题,举行了“法律进社区”“法律进村、入户”大型咨询宣传活动,组织新闻媒体进行广泛的宣传报道。市委宣传部、市普法办组织各新闻媒体开设了“今日说法”、“法治进行时”和“法治版”等专题栏目,与电视台开设了“百姓与法”栏目,收到了良好的宣传效果。在少数民族文化进步活动月中,组织了县(市)区和全市少数民族法制文艺汇演和法律知识竞赛,编印了法律明白书,发给少数民族群众,达到户均一册。通过深入宣传有关法律法规,城乡居民法律意识明显提高,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普遍增强。
    (四)全面落实执法三项制度,努力提高法治化管理水平。结合“三五”依法治市纲要的实施,在实行执法责任制、公示承诺制和执法违法责任追究制中,进一步深化和完善了“全面实行三项制度,努力提高法治化管理水平”的经验。规范政府行政行为和程序,全面推行公开办事制度和服务承诺制度,通过设立公开栏、专线咨询电话,建立政务公开日,实行集中敞开式办公,增强了政府行政过程的民主性和透明度。市政府依法转变政府职能,推进依法行政,不断提高政府工作效率,对不适应形势和任务需要的政府规章,及时通过法定程序予以修订或废止。2001年以来,审查论证、修改法规草案50多件,已经发布实施28件。分三批取消了不适应经济发展、影响政府效率、群众反映大的617项审批事项。逐步实现了由“管理政府”向“服务政府”的转变,由注重依靠行政手段管理向注重运用法律手段管理的转变,提高了城市法治化管理水平。市人大加强了立法调研和立法工作,加大了执法检查力度,增强了监督实效。市政法委在全市政法系统开展了“公正执法树形象”集中教育活动。市法院系统开展了纪律作风教育整顿和司法大检查活动,逐级签订了工作目标责任状,对执法责任做出明确规定,定期组织检查、督查、督办、考核,有力地促进了司法公正。市检察机关不断创新检查业务机制,全面加强规范化建设,努力完善内外监督体系,落实执法检查、案件评估和纪检监察人员跟踪办案制度,有效保证了公正执法、廉洁办案。通过“执法三项制度”的全面实行,城市法治化管理水平明显提高。
    (五)深化基层依法治理,推进基层民主法制建设。广泛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活动,推动农村基层民主法制建设。在继续深化章丘“依法建制,以制治村,民主管理”经验的基础上,根据司法部、民政部的部署,先后制定了加强农村基层民主法制建设、加强民族村(居)民主法制建设的意见和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活动的通知,在全市开展了“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活动。举办了各县(市)区、乡镇和办事处领导干部农村基层民主法制建设培训班和38个民族村负责人参加的民族村民主法制建设培训班,成立了法制教育宣讲团,深入38个民族村进行巡回法制宣讲。制定印发了创建“民主法治示范村”标准,组织了“民主法治示范村”试点工作,培养典型,总结推广经验,我市农村基层民主法制建设取得成效,得到省、市领导的充分肯定,省委、省政府先后在我市召开了“全省农村基层民主法制建设经验交流会”和“全省民族村(居)民主法制建设经验交流会”,观看了现场,推广了我市“建立完善五项机制,整体推进民族村(居)民主法制建设”、章丘“深入学法、健全制度、民主决策、管理规范、维护稳定、促进发展”的农村民主法制建设新经验和天桥区“法德结合、立体帮扶”创建“民主法治示范民族村”的经验做法,国家民委和司法部给予了充分肯定。
    积极开展法律进社区活动,推进社区依法治理。印发了关于深入开展法律进社区活动的实施意见,制定了法制宣传教育、律师服务、公证服务、基层法律服务、法律援助和法律志愿者队伍“六进”社区工作制度。组织法制宣传员、律师、公证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法律援助和法律志愿者队伍深入社区,按照就近便民的原则,开展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为社区经济组织解答法律咨询,代写法律文书,参与项目洽谈,代理诉讼和非诉讼法律事务,为居民提供便捷、优质的法律服务。
    深化依法治校,培养“四有”新人。“四五”普法以来,全市中小学普遍修订了依法治校章程,完善法制副校长和法制辅导员制度,实行了法制教育课堂化教学,形成了学校依法管理、教师依法施教、学生遵纪守法、社会关心支持的局面。2002年,省司法厅、教育厅、团省委在我市召开了“全省依法治校工作经验交流会”,观看了我市依法治校现场和成果展,推广了我市“法德结合、治校育人”的经验。
    深化依法治企,提高企业依法经营管理水平。每年对全市大中企业经营管理者进行法制培训,组织普法讲师团到企业巡回宣讲有关企业生产经营方面的法律法规,提高企业依法生产经营的能力。指导企业建立健全了重大经营决策法律咨询制度、重大事务依法审核制度和合同、质量、劳动、财务、招投标、工商事务等依法管理制度。企业法律顾问队伍不断发展壮大,已超过500人,在企业诉讼、非诉讼事务代理中发挥了积极作用,有效维护了企业合法权益。我们先后总结推广了济南钢铁集团、济南锅炉集团和黄台发电厂等单位依法治企(厂)的成功做法,进一步依法规范了全市大中企业生产、经营和管理行为,促进了企业的全面发展。
    (六)加强组织领导,保证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有效开展。市委、市政府始终高度重视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四五”普法以来,市里先后制定了“四五”普法规划和“三五”依法治市纲要,召开了动员大会。市委常委会每年专题研究普法依法治市工作,听取有关工作汇报,在年度工作要点中对普法依法治市提出明确要求。三年多来,市委书记亲自主持了7次市级领导干部法制讲座,带头学法用法。每次全市普法依法治市工作会议,市里主要领导同志都到会讲话。市里先后制定下发包括普法规划和依法治市纲要在内的有关普法依法治市规范性文件9个,指导普法依法治市工作。为保证普法依法治市工作深入扎实的开展,从“四五”普法开始,市委重新调整和加强了普法教育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力量。各县(市)区和市直各部、委、办、局及企事业单位也都相应加强了领导小组和办事机构建设。全市形成了党委领导、人大监督、“一府两院”实施、各部门齐抓共管、全社会参与的领导体制和运行机制。市委把普法依法治市工作,纳入全市党政机关以领导责任制为核心的全方位目标管理,作为重要考核目标,分解落实到各单位和主要领导干部,实施严格考核和奖惩。在财力十分紧张的情况下,调整增加普法经费,将普法经费按年人均0.6元的标准列入依法治市纲要,市县(区)都把普法经费列入财政预算,每年仅市级财政就拨专项经费170万元。领导、机构、人员、工作、经费的五落实,为普法依法治市提供了全面保障。
    二、存在问题
    “四五”普法以来,我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有了很大进展和突破,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同时,也还存在着一些问题,与上级领导的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期望还有差距,与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还存在许多不相适应的地方。主要表现在:少数基层干部对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重视不够,有些工作没有得到有效地开展,效果还不够明显;法制教育针对性不够强,工作不够扎实,干部依法决策、依法管理、依法行政的水平需要进一步提高,群众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没有得到更好地体现;工作发展还不平衡等。这些问题,不同程度地影响了我市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进展,需要在以后的工作中认真加以改进。
  三、工作打算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十六大精神,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和“实现新跨越,建设新泉城”、建设“平安济南”的目标,按照“四五”普法规划和“三五”依法治市纲要要求,突出四个重点内容,抓好四个重点对象,深化五项依法治理,努力实现“两个转变,两个提高”的目标,为我市三个文明建设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一)突出四个重点内容,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一是加大宪法、行政许可法和新颁法律法规学习宣传力度。把学习宣传宪法、行政许可法作为“四五”普法的重要内容,组织全体公民尤其是各级领导干部和公职人员认真学习。二是围绕整顿和规范交通秩序、市场经济秩序和公共秩序,开展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三是认真贯彻落实各级政法工作会议和建设“平安济南”会议精神,加大维护稳定方面的法律法规宣传力度。四是深入贯彻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三农”问题,加大农村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力度,不断提高农村干部群众的法制观念,依法减轻农民负担,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促进农村社会稳定和经济快速发展。
    (二)抓好四个重点对象,增强法制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一是继续抓好公职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的法制教育。巩固“公职人员学法年”活动效果,全面落实关于加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的意见,加强公职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的法制教育,充分发挥领导干部在学法用法工作中的示范带头作用。二是加强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法制教育。继续在全市各类企业中广泛开展学法用法活动,组织法制宣讲团,深入企业进行法制宣讲,组织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法律知识培训,不断提高企业经营管理人员依法经营、依法管理的能力和水平。三是深化青少年学生的法制教育,巩固和扩大青少年法制教育成果,抓好学校法制教育计划、教材、课时、师资、考试“五落实”。四是抓好暂住人口、下岗职工等特殊群体的法制教育,提高其法律素质,使其自觉遵纪守法,维护其合法权益。
    (三)深化五项依法治理,全面提高法治化管理水平。一是继续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活动,推进农村基层民主法制建设。全面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加强农村基层民主法制建设、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活动的要求,继续深入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活动。按照关于创建活动专项检查的通知,评比表彰市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积极争创国家和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适时召开创建“民主法治示范村”经验交流会。二是大力推进社区依法治理。制定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社区基层民主法制建设的意见》,认真落实“法律进社区”活动实施方案,深入开展社区依法治理工作。三是努力推进企业依法治理。按照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完善法人治理结构,积极推进企业改革,全面实行厂务公开和企业法律顾问制度。继续开展创建“诚信守法企业”活动,促进企业依法经营、依法管理,培植企业民主法制建设先进典型。四是继续深化依法治校。进一步落实全省依法治校工作经验交流会议精神,推广天桥区依法治校的经验,实施依法施教、法德育人,为青少年学生成长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五是抓好行业依法治理。进一步深化执法三项制度,全面推行政务公开、依法行政,为我市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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