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7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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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二○○三年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情况总结
青岛市普法办公室
http://www.yfzs.gov.cn/ 2004-07-05 14:21:39
    2003年,我市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在市委、市人大、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监督下,在上级业务部门的具体指导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两个提高,两个转变”为目标,以“打造优良法制环境,建立先进法律文化,构建现代法治城市”为理念,按照党的十六大、十六届三中全会和省、市委工作会议精神要求,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同心协力,全面完成了年度工作目标任务,各项工作均实现了新的突破和发展。为全市的改革发展稳定提供了良好的法治环境。
    一、健全组织,不断强化对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的领导
    2003年既是全市各级各类组织的换届年,又是“四五”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市的关键年。针对领导班子成员变动大,工作任务重的状况,市普法办公室及时下发了《青岛市2003年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要点》,还建议市委对市全民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进行及时调整,并通过召开第24次领导小组会议,对前段工作进行回顾,对下步工作进行再动员再部署;讨论通过了《青岛市全民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工作职责》、《青岛市全民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议事规则》、《青岛市全民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青岛市全民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职责》,从而使这项工作既有了新的起点,又保持了连续性。各区市、部门以及镇(街)也根据各自实际,普遍对领导小组成员进行了调整,加强领导力量。其中市南、市北、四方、李沧、胶南、平度等市区由一把手亲任领导小组组长,并全面进行了建章立制,严格实行责任制。为确保全市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市工作深入扎实的展开,各级党委、人大、政府不断加大督导力度。市人大组成多个视察组,主任徐常聚亲自带领有关人员先后对十二区市的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进行视察。市南、市北、李沧、胶南人大、政府的分管领导带队到有关镇(街)、学校检查督导工作。莱西市委和政协领导带队分别对市直部门和镇街的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进行调研指导。市及部分区市根据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在原有的基础上,对办事机构的人员进行了调整、充实。为使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由“软任务”变为“硬指标”,各级普遍将这项工作纳入年度重点工作目标任务,做到统一研究,统一布置,统一考核,为全市的法制宣传和依法治理工作目标任务的圆满完成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二、全民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深入扎实,并有了新发展
    一年来,各级、各部门和各行业根据上级的要求,结合各自实际,紧紧围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切实提高广大干部群众法律素质,作为促进物质、政治、精神三个文明协调发展的基础性工作,认真抓紧抓好,并取得显著成效。
    (一)领导干部和公职人员学法用法积极性不断提高。为使各级领导干部和公职人员不断提高依法决策水平和依法执政、依法行政能力,市两级普法主管部门根据年初制定的工作要点,主动与有关部门协调,及时向全市各级领导干部配发了《干部法律知识读本》。组织了全市科级以上干部的法律考试。市普法办与人事局联合编印了《青岛市公职人员“四五”法制教育资料》4000余册,下发到公职人员手中。组织了两期由农村和行政机关法制宣传教育骨干参加的培训班,培训人员500人。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始终坚持“每月一讲”活动,认真学习有关法律法规。市人大、市政协针对换届后人员变化大的实际,组织新任代表和委员进行以宪法为核心的法律培训21期,3120人参加了学习。市法制办组织全市行政人员,邀请专家讲授新颁布的行政许可法。市教育局对2367名中小学校级领导进行法律考试。莱西、城阳采取了调阅领导干部学法笔记的措施,督促各级领导干部学法。市南、市北、四方定期组织领导干部集中学法。胶南市对领导干部学法制定了《领导干部学法配挡》制度。据统计,市及区市两级普法主管部门共举办各级各类干部法律培训班50余期,培训人员3900余名。重点学习了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理论、宪法制度、市场经济理论、行政法律制度、经济法律制度和政府采购法、知识产权保护法等内容。
    (二)青少年学生法制教育日趋规范。今年以来,为确保青少年学生法制教育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市教育局与市普法办密切配合,根据《关于加强青少年学生学法用法和推进依治教的意见》,不断加强学校法制副校长、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青少年学生维权热线的制度建设,努力拓宽青少年法制教育渠道。市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领导小组、市综治委、市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联合下发了《关于实施“青少年违法犯罪社区预防计划”的意见》,市南、市北将小学生学法列入教学计划,李沧区在小学开展了“小包公”法律研究院活动。据不完全统计,全年共调整法制副校长500多名,80%的青少年学生法制教育学校(基地)做到制度上墙。各级各类学校为青少年讲授有关法律法规8000多学时,开展法律知识竞赛2000多起,举办“模拟法庭”800多次,举行法律演讲1500多场次。全市90%各级各类学校在校园设置了法制宣传栏,并做到了定期更换。从而为青少年的健康成长和预防违法犯罪创造了良好的环境。
    (三)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学法自觉性不断增强。为适应市场经济条件下的现代企业制度特别是WTO规则,各级、各部门和各行业,认真贯彻执行《青岛市关于推动企业经营管理者学法用法的意见》。通过采取以会代训、举办培训班,学历教育和参加培训班的形式,加大对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力度,使其适应新形势发展的需要。海尔、青啤、青钢、海信、港务集团等大型企业,以完善现代企业制度为契机,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和普法讲师团的作用,定期组织各层次的经营管理人员学习有关法律法规,增强他们依法管理、依法经营的自觉性。城阳、莱西根据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及时举办了辖区内私营企业主法律培训班,集中学习了有关法律法规,为促进个体和私营经济的发展创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市北区及时编写了《讲案学法》5000册,免费向3000个私营企业发放,收到良好的社会效果。一年来,全市举办国有、集体和私营企业经营管理者培训班200多期,参加人员1.2万人次,发放有关法律法规汇编2万多册。
    (四)农村、社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成效显著。为使农村、社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体现时代性,把握规律性,富于创造性,全市两级普法主管部门紧紧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积极探索新的宣传载体,坚持把传统宣传形式和现代媒体宣传形式进行有机结合,不断增强农村社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针对性、创新性和实效性。一年来,全市发放全民“四五”普法补充教材6.5万册。市普法办还与市农业银行共同编印了法律台历,将有关法律法规条文,编印在台历上,向各区市和市直单位发放。与市公安局联合在市“五四”广场,开展道路交通安全法的大型宣传活动,为深入扎实地做好“12.4”法制宣传活动营造了良好的舆论氛围。各区市也根据《青岛市开展法律进社区工作方案》,在认真开展好普法讲师团到村、社区开展讲法,律师、基层法律工作者定期举行法律咨询,建立法制一条街和法律宣传栏等活动的基础上,充分运用现代的宣传手段,注重增强法制宣传教育的效果。市南区通过创建“平安市南”和“鼎铸天平,诚信为民”活动,增强宣传教育的新颖性。市北、四方、李沧、城阳充分发挥法制文艺宣传队的作用,定期在大型广场演出法制文艺节目。莱西、胶南组织行政执法部门的主要负责人,利用中心广场大型电子屏幕,定期向广大公民进行有关法律法规宣传。李沧、崂山、即墨、莱西、胶州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的作用,设立法制宣传教育专题栏目。市南、四方、李沧、崂山将举办法律知识竞赛活动过程,通过电视,及时组织广大群众收看。城阳区组织了万人法律知识答卷活动,在社会上引起了良好反响。特别是在防非典的特殊时期,全市各级各部门各行业以及广大法制宣传教育骨干,真正做到尽职尽责,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深入到农村、社区、港口、码头、车站、机场等重要岗位,认真做好“三法一条例”的宣传教育工作。市普法办与市委宣传部、市卫生局及时制定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宣传教育工作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强<传染病防治法><价格法><食品卫生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工作的意见》。并组织了各区市依法治区(市)主要负责人和法制宣传科长座谈会议,对加强防非典期间的法制宣传教育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方法步骤和措施提出了具体的要求。市普法办还及时将“三法一条例”汇编成册,下发各基层单位。各区市也不失时机地编印防非典的法律知识宣传资料,向广大群众发放。期间,全市共印发防“非典”法制宣传材料80多万份。从而使全市广大公民对防非典工作的重要性有了清醒的认识。
    (五)外来务工经商人员的法制宣传教育全面铺开。随着流动人口增多,市及各区市普法主管部门对外来务工经商人员的法制宣传教育列入全年工作重要目标,认真抓好《青岛市关于加强外地来青务工经商人员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意见》的贯彻落实。加大外来务工经商人员学法力度,组织他们系统地学习了劳动法、合同法和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市普法办还把外来人员学法用法纳入年终考核目标。市北区对外来人员学法施行“合格证”制度。四方依法治区办公室编印了10000册《四方区外来人员常用法律法规知识问答手册》,发到外来务工经商人员手中。李沧区对外来务工人员法制学校实行规范化管理。黄岛组织1000名外来务工人员,利用周日学习法律。城阳、莱西采取了“送法入企”,对外来务工人员实行集中法制教育。据统计,全年新增外来务工经商人员法制学校78所,有20多万人接受了不同程度的法制教育。
    三、依法治理工作有了新的发展,依法治市进程不断加快
    一年来,各级各部门各行业,根据上级要求,结合自身实际,认真实践依法治理“三大工程”,在坚持以基层依法治理为重点的前提下,积极着眼于法制宣传教育与解决实际问题相结合,确保了基层依法治理的新思路;着眼于法制宣传教育与实施政府管理“五项工程”和创建“四型机关”活动相结合,保持了行业依法治理的新突破;着眼于法制宣传教育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相结合,实现了区域依法治理的新局面。使建设现代法治城市的步伐不断加快。一是基层依法治理工作不断深化。为加强基层依法治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建设,市普法办与市委宣传部、市民政局、市司法局联合下发了《关于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和“民主法治示范社区”创建活动的意见》。并通过召开会议,及时进行动员部署。与市教育局、司法局联合下发了《关于建设青岛市依法治教示范学校及评选制度的意见》,这些规范文件的制定下发,有力地推动了基层依法治理工作的开展。各区市也采取不同的形式和措施,不断推进基层依法治理工作的创新。胶州、莱西、胶南两级政府定期组织“民主日”活动,促进了基层民主政治的发展。市南区以创建“五好社区”为载体,积极推进基层民主法制建设。市北、崂山积极稳妥地开展了“法治社区”和“民主法治示范村”活动。黄岛、城阳以构建优良法制环境为先导,努力为外资的发展提供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和公正高效的法治环境。平度市以“确立三层工作规范”、“理顺三个关系”、“完善三项机制”为抓手,努力提高基层民主法制建设水平。胶南市在卫生系统统一开展了“法德结合,依法治院”活动,增强了医护人员责任心。据统计,全市150多个乡镇(街道)对政务公开进行了规范。5000多个农村村委会和社区居委会对“四民主两公开”做到制度上墙。90%农村村委会和社区居委会将依法订立的村规民约和村民议事制度发放到村(居)民家中。有5400家基层政府、村、社区和国有、集体、私营企业聘请了法律顾问,并对政务、村(居)务、厂务公开和依法治企制度进行了规范。全市所有中小学实行依法治教,并建章立制,评选出了52所学校为青岛市依法治教示范学校。为丰富基层依法治理的内涵提供了实践的经验。二是行业依法治理有了新的突破。今年以来,各级各部门紧紧围绕市政府管理体系“五项工程”和创建“四型机关”这一主题,按照市委、市政府“五个三”中关于加强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突出抓好基层民主政治,强化依法治市,推进施政创新的要求,全面实施了政府“阳光工程”。市政府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出台了《青岛市行政机关工作人员过错追究暂行办法》。该《办法》确保了依法推进执法体制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执行严格责任制和一票否决制的落实。今年全市在2001年第一轮行政审批事项清理的基础上,又对现有846项行政审批事项进行了清理,保留499项,取消调整幅度为50%。市委政法委组织政法各部门,开展了“双访双送”,即:走访一万家企业,走访一万户家庭;送法律,送平安活动,收到广大干部群众的赞扬。市国土资源局和房屋管理局在全系统开展创建依法行政示范基地、依法行政先进单位和评选依法行政先进个人、法制工作先进个人的活动。市水利局在全市水利执法人员中开展了走访用户活动。市工商局系统对罚款进行了规范,并严格实行过错追究和赔偿制度。市法制办对行政执法人员建立了法律法规培训考试和执证上岗制度。为提高机关工作人员素质,改善执法环境,推进依法决策,依法行政,密切党群干群关系,发挥了重要作用。三是区域依法治理效果明显。各区市、各部门根据各自实际和所担负的职能,针对热点难点问题,从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出发,及时地开展专项整治活动。崂山区对违法建筑、土地批租、非法采石、卫生环境和旧村改造进行了依法整治。全区组织拆违行动10余次,3000人次,拆除重点部位违法建筑10余万平方米,关停违法采石、沙场176处。即墨市对2.7处专业批发市场上的造假、贩假、卖假摊贩依法进行了治理。市药检局针对销售假药屡禁不止的现象,在全市开展轰轰烈烈的打假活动。据不完全统计,全市集中4次对交通安全秩序进行大规模整治;依法取缔非法食品加工点40多个,屠宰场10多个;取消假药销售点20多个;规范大型农贸市场8处;依法整治房地产开发商4家;将6家长期拖欠职工工资的施工企业逐出我市。从而使全市区域依法治理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2003年我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虽然取得了长足进步,但距上级要求和形势的发展还有一定的距离,还存在全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不够平衡,基层基础工作不够扎实,总结宣传缺乏力度的不足。
    2004年我们将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两个提高,两个转变”为目标,以建设“平安青岛”和“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活动,,为载体,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六大,十六届三中全会,以及省、市委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维护社会稳定、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要求,突出抓好重点人员法律素质的提高,强化基层依法治理,推进基层民主法制建设的创新,为全市的改革发展稳定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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