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8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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皇姑区:实践“三个代表” 坚持依法执政 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城区
中共皇姑区委员会
http://www.yfzs.gov.cn/ 2004-07-05 14:20:08
    党的十六大报告强调指出“要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提高党的领导水平和执政水平”。这是对依法治国思想的进一步发展和完善,是从党和国家长治久安的战略高度,向全党提出的带有全局性、根本性的重大课题。依法治区的实践使我们深切地体会到:依法执政是依法治国的题中应有之义,依法治国必然要求依法执政。作为基层地方党委,必须提高依法执政的能力,必须肩负起社会主义法治城区建设的领导者、组织者、设计者、实践者的重要使命。近几年来,我们在提高执政能力,转变领导方式,完善决策机制,推进政治文明建设方面,进行了积极的尝试和探索,并在实践中取得一定成绩。
    一、探索依法执政的运行方式,为社会主义法治城区建设提供政治保证
我们党的执政地位是历史的选择,是法律的明文规定和党章的明确要求。作为基层地方党委,对全区的领导主要体现在制定大政方针,决策重大事项,推荐领导干部等方面。如何把区委的政治、思想和组织领导纳入法制化轨道,是新时期对我们执政能力提出的新考验。为此,我们做了一些初步的探索。
    1、与时俱进,确立依法治区的奋斗目标。自1985年我区按照国家的统一部署,相继完成了三个五年的普法规划任务,依法治区、部门执法责任制等经验,先后在全国介绍和交流,并连续获得“一五”、“二五”、“三五”普法依法治区全国先进城区。进入“四五”普法,全区的依法治理水平怎样提高?为此,区委、区人大、区政府、区政协高度重视,多次听取依法治区工作情况的汇报,正确评价“三五”普法在推动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中的作用,准确把握依法治区在全区工作中的地位。通过深入调研,征求意见,充分论证,制定出台了符合我区实际的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城区的实施纲要,明确提出了“紧紧抓住执政兴国第一要务,打造法治政府,建设法治城区”的奋斗目标。围绕实现这一目标,区委作出了《深化依法治区,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城区的决定》,我们及时调整充实了依法治区领导小组,区委书记、区长同时担任组长,区人大、区政协的主要领导,区委、区政府的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大力加强了组织领导力量。区人大及时作出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依法治区工作的决定》,区政府全面贯彻落实区委、区人大的决定精神,制定了《推进依法行政,打造法治政府的实施意见》,这就从党委、人大、政府三个层面构建了依法治区的基本框架,形成了党委领导,人大监督,“一府两院”实施,全民参与的工作格局。
    2、建立协调互动的工作机制,把依法执政纳入法制化轨道。我们党依法执政的能力决定了依法治国的成效,反过来依法治国的效果又是对党的执政能力的检验。目前,在党的领导和执政方式上确实还存在一些问题,同时也困扰着基层党委。如何在法律依据尚不健全的情况下,规范党委、人大、政府、政协之间的行为,使之既体现党和人民的意志,又保证在宪法和法律原则内活动。我们在实践中,依据党章和地方党委工作条例,按照宪法的精神,制定了《中共皇姑区委依法执政工作条例》。《条例》从保证区委的领导核心作用,支持区人大、区政府、区政协的职能作用的发挥,以及在机构设置、领导分工,权力职责,工作程序等方面进行规定,规范了党委与人大、政府、政协四套班子相互关系,形成了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的领导机制。我们不断探索建设法治城区的多种途径,在全区政治生活,经济生活,社会生活等方面,全面实行重大决策的论证制度,干部任前的征询制度,政治生活的协商制度,从而使党的领导建立在民主化、法治化的基础上。我们在涉及全区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上,坚持向人大沟通报告,提请人大对重大问题进行审议。针对我区主要街路开发及建设资源的保护工作,提出了“加强皇姑区规划建设,着眼经济的可持续发展,今后皇姑区域内一、二级路两侧一律不准盖住宅”的决定。为了使这一顺应皇姑百姓的呼声,造福子孙的决策得以坚决贯彻实施,我们将决定提交区人大常委会审议,经区人大常委会审议后,作出了《关于黄河大街、北陵大街等五条主要街路控制规划建筑物的决定》。针对皇姑区棚户区改造工作,区人大常委会作出《关于加强皇姑区棚户区改造的决定》。经过法律程序使党的主张变成人民的意愿,变成法律的规定,正成为我们领导全区工作的一项原则和重要实践。
    3、实施有效分解,加强对权力的制约监督。建立配置科学、程序严密、制约有效的权力运行机制,从决策和执行等环节保证权力的规范运作,保证人民赋予的权力真正用来为人民服务,是依法执政、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城区的重要前提。今年以来,我们探索对党政部门的权力进行科学分解,按照效率优先原则,在区本级层面实行决策、执行、监督三分离,明确区委、人大、政府、政协在三权之间的职权范围,制约关系。书记办公会、常委会、全委会及政策项目论证咨询机构为决策层,讨论重大问题,制定大政方针,决策重点项目,提交政府常务会及权力运行系统执行;人大、政协及决策评估、项目跟踪机构负责法律监督、民主监督、行政监督。同时,我们在权力运行系统中,深化部门执法责任制、行政执法告知制、错案追究制,建立选案不查案、查案不审理、审理不执行的“四分离”模式。对权力的科学分解和细化,形成了有效的权力制衡机制。用责任来制约权力,用机制发挥职能,形成了区委、人大、政府、政协四个班子协调一致,集思广益,达到了决策立项前进行全方位的调研,决策过程中广泛征求意见,决策实施后实行有效监督。我们在长江街、黄河大街、克俭、寿泉、明廉地区的“两线三点”综合改造开发建设过程中,组成专门的研究班子,对项目进行可行性论证,市场前景分析等先期准备,然后提出“组团开发,为城建总规划预留地块”的开发原则。针对可能出现的问题做出预案,并向人大、政协通报,征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居民群众的意见。由于我们的决策缜密,保证了“两线三点”建设项目的顺利实施。对权力的各个环节加以约束,并置于法律的有效监督之下,探索了一条监督制约权力规范化和法制化的路子。
    二、规范领导干部选任程序,为社会主义法治城区建设奠定组织基础
    选拔推荐领导干部是党的领导主要方式之一,规范领导干部选任程序,用好的制度选好人,用好权,是实践“三个代表”,坚持依法执政的重要体现。几年来,我们着力抓了以下几个方面:
    1、在干部的考核上,坚持把学法用法的成效作为重要标准。干部的选任考核始终是党建工作的关键问题。我们坚持对干部的全面考核,始终把学法用法的成效作为一项重要标准。一直坚持后备干部的法律培训制度,新任命干部的岗前法律知识培训制度。早在1997年,区委就作出决定,凡拟任命干部必须全部进行法律考试,不参功口考试或考试不合格,不得提交区委常委会讨论。在区人大常委会上,首先公布拟任命干部的法律考试成绩,然后拟任命干部进行施政演说,最后进行投票。这样的举措大大促进了各级干部依法办事、依法行使权力的自觉性。到目前为止,区委、区人大常委会都设立了干部任命考试题库。真正把领导干部的学法用法实效同干部的考核任命连在了一起。在学法用法的实践中,我们感到,如果一个班子中有一个真正懂法的领导,就能有效地坚持依法办事,部门有一个精通专业的法律人员,就能帮助本单位规范执法行为。抓住了领导,也就抓住了一个部门,培养了一个人,也就影响了一支队伍。为此,我们今年提出每个部门培养一名具有法律学历的领导干部,培养一名精通专业的法律干事的“两个一工程”。定期的法律培训,干部任用的法律考试,“两个一工程”的实施,形成了我区学法用法的立体档局和长效机制,为全面建设法治城区奠定了良好的思想基础。
    2、在干部的选任上,坚持实行“五公开”的原则。我们坚持选拔任用干部公开的具体实现形式与依法办事相结合的原则,做到选拔任用干部的条件标准化,机制民主化,程序规范化,方法科学化。为此,我们制定了《皇姑区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进一步实行公开的实施办法》。在领导干部选拔任用的全过程实行“五公开”,公开推荐,推荐前公布推荐任职岗位,任职条件和推荐范围,推荐结果当场统计,当场宣布;公开考察对象,在公开推荐的基础上,根据推荐结果和所设职位,由区委书记办公会研究考察人选;公开考核,将考察人选向其所在单位干部群众进行公布,采取设立“干部考核信箱”和公布有关电话等方式,倾听群众反映;公开考核结果,将考核结果向被考核人所在单位的领导班子进行反馈;公开任职情况,区委常委会讨论决定干部任职后,区委组织部以文件形式在党内进行通告,以公告形式在社区进行张榜公示,公示期间群众通过电话,公示意见箱和来信来访等形式反映任职干部的情况,对确有问题的干部,区委常委会进行复议,免去其所任职务。去年,我们为了进一步完善“五公开”制度,出台了《中共皇姑区委进一步深化干部制度改革的补充意见》。提出了改进推荐办法,引入竞争机制和疏通“下”的渠道等举措。近两年来,我们对区中层领导班子进行了大规模的调整,涉及的班子,占全区班子总数的89.5%,对1名在考核中群众不满意率较高的干部取消了提拔资格,对4名政绩平平,威信不高的干部改任非领导职务,对2名素质不高,群众意见较大的领导干部,免去职务,安排临时工作。同时,一批群众信得过,工作业绩突出的干部脱颖而出,走上领导岗位。从去年开始,我区又实行了常务票决制,全委议事制。这一系列制度的实行,实现了选人用人程序法定,坚持了党管干部与群众路线相结合,民主集中制与依法规范相结合,杜绝在选人用人过程中拉山头、搞宗派、任人唯亲的不正之风,有效地遏制了“吏治”的腐败,为社会主义法治城区提供了坚强有力的组织保证。
    3、探索党内选举新形式,不断扩大基层民主。社区党组织和基层党支部是党的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扩大基层民主,是提高战斗力的重要保证。在实际工作中,我们在基层党组织换届选举中进行了两点尝试。1)、在社区党组织换届选举实行“双票制”。社区党组织是社区建设的领导核心,然而,社区又是居民高度自治的组织。从有利于社区工作的实际情况出发,社区党组织必须建在社区委员会上,实行一套人马,两块牌子。这样就提出了两个新问题。一是党组织成员是否有群众基础,如果群众基础不好,将来就不好开展工作;二是缺乏群众基础的党组织成员,在选举社区委员会时就缺乏竞争优势。这样“两委”合署办公的目标就不能实现。为此我们在社区党组织换届选举过程中采取了“双票制”的办法。即将在党内按组织程序提出的换届初步人选,拿到社区居民代表中投信任票,过群众信任关,信任票低于60%者不能作为社区党组织换届人选,对于通过投信任票的初步人选,经上级党组织讨论确定为社区党组织换届候选人,然后召开党员大会正式选举。通过“双票制”,我们进一步增强了社区党组织成员的群众基础,反映了群众愿望,符合组织原则,又体现了法律精神。2)在基层党支部换届采取直接选举的办法。近几年来,我们按照政治生活民主化的要求,在基层党支部的换届选举中,对于那些党员人数少于30人,且比较集中的支部,采取不提名候选人,在支部党员大会上采取无记名投票,直接选举产生支部委员的方式;在支部委员会中采取不提名候选人,无记名投票直接选举书记和副书记的做法,党员的民主权利得到落实。“双票制”和直接选举使党员的民主权利得以充分发挥,为党内民主走上规范化、制度化轨道迈出了重要的一步。
    三、完善依法决策的长效机制,为社会主义法治城区建设搭建政策平台
    正确决策是各项工作成功的重要前提,依法治区的实践使我们感到,决策失误的原因固然很多,但在很大程度上是缺乏完善的法治程序来规范,缺乏与市场经济发展同步,符合城区实际的规则体系来保障。所以,几年来,我们把建立一种长期有效的决策机制作为推进法治城区建设,推动经济发展的重要环节来抓。
    1、建立与入世相适应的规章体系。中国加入世贸组织给我们提供了无限的机遇和严峻的挑战。对我们的法治程度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为应对入世的挑战,谋求更大的发展,我们从区域发展的实际出发,建立与国家、地方法律法规相配套的,适合我区经济和各项事业发展的规找制度体系。建立行政审批大厅,实行“一站式”服务,清理和规范了62个行政职能和261项行政性收费项目、向全社会公开了18个行政执法部门的33项政务运作程序内容。围绕优化投资环境,制定《皇姑区软环境监测与评价办法》,对区域的资本情况、投资数额、项目引进、行政收费等一系列指标的变化,建立起我区发展环境指数和投资者信心指数。围绕区域建设和经济发展,制定出台了《皇姑区城市建设重大项目审批规定》、《对干扰经济秩序、影响经济发展环境若干违纪行为的处分规定》等30多项规定;围绕基层政权建设和社会保障,出台了《关于加强社区建设的方案》、《关于加强社区民主法制建设的实施意见》、《文明社区建设管理办法》和《享受低保的规定》;围绕行政执法责任制正确实施,制定了《行政执法不作为责任追究制度》、《行政处罚审批制度》、《行政处罚案件考评制度》等。把符合城区发展的大政方针适时上升为规范性文件,有力地促进了全区经济和各项事业的发展,初步构筑起适应社会发展需要,与市场经济发展同步,符合世贸规则要求的法制框架。
    2、建立重大决策的法制体系。实现科学、民主、依法决策,就必须有一个健全的、行之有效的决策运行机制。几年来,我们先后制定了《皇姑区常委议事规则》、《皇姑区政府重大问题决策规则》、《中共皇姑区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善经济工作领导的意见》、《中共皇姑区委关于推行重大决策公开的实施意见》等规章制度。这些规章制度的制定和实施,把社会主义民主原则变成具体可行的程序和规则,形成了具有我区特色的决策机制。实现了重大项目决策立项招标公开;实现了动回迁住房分配等涉及群众利益的问题公开;实现了重大资金使用决策预算公开;实现重大人事任免公开;实现了重大事项决策的内容、程序和结果公开。皇姑大厦是一个停建多年的建设项目,为了依法妥善解决历史遗留问题,我们坚持公开发布消息,公开招标竟标,在前来竟标的8家企业中,坚持依法对投标方的资信情况、企业实力进行严格审查,保障了重大项目工程建设的顺利进行,3.2万平方米的三和百货已正式营业。党的十六大之后,我们在深化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上,进行新的尝试,在研究专业性比较强的问题或涉及全面的重大决策时,邀请相关专家参加;对涉及群众生活的重大问题,邀请居民中的党员参加。在今年创建森林城市工作中,我们将绿化的规划向居民公示,让居民就在什么地方种,种什么树提出意见,并按照群众的意见结合实际调整规划。多项决策制度的确立,使决策的每一个环节、每一项运作都有章可循,增强了权力核心层的决策透明度,保障了广大人民群众参政、议政、监政的民主权利,推进了政治文明建设。
    3、确保决策机制的有效实施。在依法治区,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城区的实践中,我们很抓依法决策各项制度的落实,创造良好的发展环境,使我区经济运行平稳,持续发展。在置换朝鲜一中,建设沈阳规模最大的超市项目和置.换十一中,建设克莱斯特国际金融网络中心项目的过程中,我们依据《教育法》等有关法律规定,对两个置换项目进行严格的法律论证。目前,一所各类配套设施齐备、高标准、现代化的朝鲜族高级中学已经落成,乐购超市成为我区经济发展的新增长点。新的十一中学作为东北地区规模最大、现代化程度最高的省级重点高中已正式启用。我们加大重大决策的全程跟踪力度,确保决策预期的全面实施。克俭、华山地区的改造,涉及人口之多,居住密度之高,改造难度之大,是我市乃至全国棚户区改造之最,是一个有影响的民心工程。对于这项工程,我们不仅注重了决策的法律论证,可行性分析,更注重了决策实施过程的项目跟踪。监察、审计、项目监测等部门对其开发性质、工程质量、资金使用进行全程监控、执法监察。今年立项开发的舍利塔地区综合改造工程,是一个集棚户区改造、历史遗迹保护、文化旅游开发的重点项目。我们经过长达一年的论证调研,立项筹划,充分根据这个项目所独有的文化、宗教、旅游、商贸等诸多题材,精心策划,规范运作,提出“高水平规划,高标准建设,展现历史文化,演示民族风情,体现皇姑特色”的决策理念。项目开工之前,房产、法院、监察、公证部门的专业人员和律师提前介入,及时处理化解动迁中的矛盾纠纷,赢得居民群众的大力支持。一个集宗教、旅游、文化、商贸为一体的现代化园林景观区将悄然崛起,与新乐文化遗址、清昭陵一起组成一道耀眼的历史文化光环,福泽后代。
    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城区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依法治区的实践证明,以依法执政为龙头,以依法决策为突破口,有力地推进了民主法制建设的进程,推动了全区经济建设和社会各项事业的快速健康发展。我们将一如既往地开拓创新,营造政治文明建设的浓厚氛围和强劲态势,为实现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城区的奋斗目标而不懈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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