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7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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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深入开展普法教育 努力建设法治城市
浙江省杭州市司法局
http://www.yfzs.gov.cn/ 2004-07-05 11:07:37
    近年来,在上级部门的领导和支持下,在全市人民的共同努力下,我们以求真务实、开拓创新的精神全面贯彻实施“二五”依法治市”、“四五”普法教育两个规划,努力为全市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取得了一定的成绩。现将我市开展“四五”普法教育及基层依法治理三年来的基本情况、工作特点和初步成效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01年8月,市九届人大常委会第36次会议做出了《关于实施依法治市规划的决议》,此前,市委印发了《杭州市2001—2005年依法治市规划》。9月,市委、市政府转发了市委宣传部、市司法局《关于在全市公民中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四个五年规划》,在此基础上,市委、市政府召开全市“二五”依法治市“四五”普法教育动员大会,正式启动实施两个规划。全市13个区、县(市)、市级机关各部门也制定了新一轮依法治理普法教育五年规划,各地人大常委会也做出了相应的决议,新一轮依法治理普法教育工作在全市范围全面展开。三年来,在市委、市政府与各级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和人大的有力监督下,全市各地区、各部门、各行业认真贯彻落实《决议》,按照规划确定的目标,围绕“两个转变、两个提高”的总体要求,主要通过抓四个环节扎实开展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努力实现第一年抓启动、第二年打基础、第三年促创新、第四年完善提高的阶段性目标。
    1、抓主要环节,广泛开展以《宪法》为核心的系列法制宣传教育活动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以宪法为核心、大力宣传国家基本法律以及与广大市民工作、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全面提升全市公民的法律素质是《决议》和规划所明确的主要任务,我们抓住这一主要环节,以《宪法》实施日,即每年12月4日全国法制宣传日为主要平台,广泛开展声势浩大的“增强宪法观念,推进依法治国”、“学习宣传宪法,推进民主法制建设”为主题的系列宣传教育活动,通过法制讲座、文艺演出、知识竞赛、发放宣传资料、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图片展览、广播电视报刊媒体等多种形式,努力在全市形成一个以《宪法》为根本行动准则,自觉维护《宪法》尊严和权威,保证《宪法》贯彻实施的良好社会环境。努力在全社会营造崇尚、维护、遵守《宪法》的良好氛围。如2001年12月4日活动期间,全市两级法院近千名法官对宪法举行庄严的宣誓仪式,2002年12月4日期间,全市2000余名律师、基层法律工作者及法律志愿者进入300个社区开展法制宣传、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各区、县(市)也开展了各具特色的宣传活动,如2003年12月4日期间,上城区在吴山广场举办了千题法律知识有奖竞答,同日杭州市首家社区律师工作站在该区高银巷社区揭牌;余杭区组织了21个行政执法部门举行了大规模的法制宣传活动暨“严打”整治斗争成果展、萧山区组织了法制摄影大奖赛、法制艺术团巡回演出;临安市举行了“依法治市、执政为民”宣誓仪式等,据不完全统计,三年中,仅“12.4”活动期间,市及13个区、县(市)共举办各类法制宣传活动349场(次),发放宣传资料45914份;解答群众法律咨询10724人次,展出板报5300块。出动宣传车32辆次。今年,新的宪法修正案颁布后,全市再次掀起学习宣传贯彻宪法修正案的高潮。市委理论中心组举行学习《宪法》专题报告会,听取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主任委员杨景宇作修改后的《宪法》专题报告。省委常委、市委书记王国平、市委副书记叶明等市委理论中心组成员参加学习,市委副书记于辉达主持报告会,并提出学习要求。各区、县(市)也纷纷就学习宣传贯彻《宪法》修正案做出部署,先后举办各类讲座、报告会等。上城区召开了全区学习宣传贯彻《宪法》动员大会,对学习宣传贯彻《宪法》作出专门部署;下城区开展了较大规模的《宪法》宣传月暨“百场宣讲,千幅图片,万本手册”进社区活动,以丰富多样的形式把《宪法》学习宣传活动推向高潮。
    2、抓中心环节,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开展法制宣传教育
    三年来,全市各级依普办与有关部门密切配合,根据形势和实际,紧紧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运用多种形式,突出重点,大力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一是围绕经济建设中心及城市化建设、“五大战略、五大举措”,开展专项性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如2001年5月,市依普办根据国家即将加入WTO的新形势,专门就我市有关WTO法律知识学习做出全面部署,并组织市级机关、各区、县(市)师资骨干42人参加全省统一举办的WTO法律知识师资培训班,市委中心组专门就应对加入WTO举行了专题讲座;市外经贸委、市直机关党工委等单位专门聘请了全国著名的WTO专家,组织举办了全市巡回性的“走进WTO”形势任务系列报告会,市法学会组织开展了有关WTO的专项研究。据统计,全市共发行WTO教材10000余册,举办各级各类培训班171期,讲座198场(次),参加学习的达70000余人(次);2003年市依普办先后组织举办了《城市法制建设与政府工作观念转变》、《行政机关应对行政诉讼的若干问题》等四期领导干部法制讲座;市依普办还会同市统计局、国土资源局、环保局等就《统计法》、《国土资源法》、《环境保护法》的宣传教育提出专门实施意见;与市经委联合组织对全市70多家重点企业的100多名经营管理人员进行《企业安全生产法》等三部法律的专题培训,市司法局与市经委共同举办了企业法律政策咨询服务,组织律师40余人次,为近50家各类企业提供了法律与政策咨询服务。上城区为打造“杭州RBD”开展了八个专项依法治理;萧山区举办了百强企业领导班子成员法制培训;西湖区依普办围绕“旅游西进”战略,针对在开发保护西溪湿地过程中撤村建居暴露出来的矛盾与纠纷,协调有关部门采取发一封公开信,编一个典型案例,送一本法规摘编等方法,大力开展法制宣传,效果十分明显。二是围绕维护我市社会稳定,开展有针对性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为配合全市“严打”整治斗争顺利进行,市依普办及全市各级法制宣传部门共印发相关法制宣传资料123900份,出板报3088期,举办法制报告、宣传活动243场(次),悬挂横幅501条,出动宣传车83辆(次);为切实做好“法轮功”痴迷者的帮教转化工作,市依普办、市司法局与市政府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办公室联合组成工作组,开展对“法轮功”痴迷者的法制教育培训,通过帮教91.3%的“法轮功”痴迷者幡然悔悟,摆脱了邪教的束缚。市委宣传部、市司法局等六部门还在浙江展览馆成功举办了“反对邪教、崇尚文明”大型图片展览,参观群众达63000余人次;滨江区司法所干警克服种种困难,在“两会”期间劝阻上京串联的“法轮功”痴迷者;我市发生“非典”疫情后,市依普办在全省率先开展了防治“非典”法制宣传工作,下发了《关于加强非典防治工作中法制宣传教育的意见》并建立了相应的工作制度,并于第一时间编印了以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为主要内容的防治“非典”法制宣传画刊7.5万份,免费发放到全市各街道、社区、机关、企事业单位及农村。市依普办还会同浙江电视台拍摄了我市农村依法抗击“非典”的专题片。各区、县(市)也以多种形式开展防治“非典”的法制宣传,上城区司法局抽调多名同志直接进入隔离区开展抗非典法律知识宣传。据统计,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共发放抗“非典”法制宣传资料75万份,为夺取抗“非典”的胜利提供了坚实的法律保障。三是围绕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开展专门法及新颁法律法规宣传。如在争创全国文明城市“清洁杭州”集中整治活动中,我们与市环保局、电视台、报社等开展了《环境影响评价法》、《大气污染防治法》等系列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在科教、文化、卫生、法律“四进社区”活动中,全市各级依普机构,以丰富的载体和多样的形式开展《居委会组织法》、《妇女儿童权益保障法》、《未保法》等实用法律知识宣传教育。余杭区贯彻法治德治相结合方针,开展了“七百工程”系列活动,即选拔百名宣讲员,开展百场宣讲,组织百场演出,放映百场电影,采编百篇报道,树立百块宣传牌,表彰百名先进。我们还根据新颁法律情况,及时开展相应的宣传教育,如新《婚姻法》是一部关系千家万户切身利益和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法律,市依普办对全市新婚姻法的学习教育作出全面安排。邀请了中国法学会婚姻法研究会会长巫昌祯教授作了新《婚姻法》专题讲座,全市发行婚姻法教材7795册,举办各类讲座、学习班52场(次),培训师资660名;又如《法律援助条例》颁布后,我们迅即启动了“扶弱匡正一法律援助杭州行”活动,通过组织法律咨询、巡回报告、播放系列电视节目、登载先进事迹和典型案例,把法律援助融入“春风”行动;《行政许可法》颁布后,市依普办专门邀请国家行政学院副院长袁曙宏教授来杭举办专题法制讲座。各区、县(市)级机关也纷纷举办《行政许可法》培训班。
    3、抓重点环节,重点对象的法制宣传教育不断深化
    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是四五普法工作的重头戏。因此市依普办在与有关部门充分协商后,起草了《杭州市2001—2005年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意见》,以市依普领导小组文件下发,意见明确了我市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对象与内容,学习形式和组织领导等。为将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落到实处,市委组织部、宣传部、市司法局和市依普办在联合制定的《杭州市市管领导干部和市级机关中层干部学法用法实施意见》中提出实施市管领导和市级机关中层干部学法用法“五个一”工程:市管领导干部每季度参加一次大型“法治论坛”学法讲座;参加市委组织部、市委党校干部进修班和中青班的领导干部撰写一篇学法用法调研文章;市依普办向市级机关各单位发送一套《干部法律知识读本》教学光盘,由各单位组织集中收看;在自学的基础上完成一本《学习与思考》的学法作业;市级机关中层干部参加一次全市统一组织的法律知识考试。据统计,开展“五个一”工程以来,全市700多名市管领导干部共3300人次参加了6期领导干部法制讲座;有300多名市管领导干部和249名中青年领导干部参加市委党校法制进修并撰写学法用法调研文章;市依普办向120个单位发送了《干部法律知识读本》教学光盘;全市89个市直单位的2590名中层干部完成了《学习与思考》学法作业,并参加了全市统一的学法考试,参考率达96.1%。平均成绩为91.8分。同时,各地各部门均有相应举措,如下城区举办了区管领导干部学法培训班;西湖区对区管干部进行WTO法律知识考试;拱墅区委将2002年定为干部WTO知识学习年等。2003年,各区、县(市)的1万余名中层干部也完成了学法作业和学法考试任务。我市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继续保持全省领先水平。在抓好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的同时,我们还根据杭州实际,会同市委宣传部、市人事局联合发文,就2002—2005年全市公务员学法用法工作安排提出意见。《意见》要求结合“四五”普法教育,采取自学和集中培训相结合的方法,通过脱产办班、专题讲座、学习辅导、研讨会、交流会等方式组织公务员学法。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还结合公务员知识更新培训,对学法用法提出具体实施意见,各区(县)市也相应下发了实施意见。2002年底,全市3万余名公务员接受了WTO知识和《依法行政读本》培训;2003年,市政府法制办还结合重新核发行政执法证工作,集中组织全市行政执法人员7000余人参加专门的法律知识培训考试;2004年4月,全市所有公务员参加了全省统一的《行政许可法》的培训和考试。
    青少年学生法制宣传教育充分发挥学校教育主阵地,学科教学主渠道作用。市依普办会同市教育局对全市13个区、(县)市中小学领导和承担法制课教育的教师3400余人进行了统一培训,全部通过了统一考试,并完成了编号发证工作,实行持证上岗。市教育局在全国青少年学生法制教育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后,专门就加强我市青少年学生法制教育发出通知,在学法计划、课时、师资、教材“四落实”等方面做出具体安排。同时,市综治委就集中开展整治校园及周边治安秩序专门做出统一部署,成立了工作领导小组并协调公安、文化、教育等部门认真开展了校园教学秩序和周边环境整治活动,进一步营造有利于青少年学生健康成长的社会环境。另外,我们还继续推广“法制副校长”、“青少年法制学校”等成功做法,整合社会资源,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目前,全市所有的中小学均聘请了法制副校长。上城区的法制副校长工作做到“配备到位、责任到位、培训到位、总结表彰到位”;余杭区以建设法制副校长队伍为抓手,明确职责,完善考核,其“五三三”工程,受到中央综治委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检查组的充分肯定;全市针对青少年学生的法制宣传活动丰富多采,如2002年5月,我们组织了全市12.5万名青少年参加“法育未来一全省青少年法律知识竞赛”,组队取得了全省电视决赛第2名的好成绩。在全省青少年“法育未来一法制文艺网络创作大赛”中,我市选手获一等奖1名,三等奖2名,优秀创作奖11名;市司法局、教育局还向直属中学赠送了图文并茂的《青少年法制教育挂图》;下城区结合“青少年安全教育网吧’’创建活动,利用网络开展法制教育,提高学生自我保护意识;萧山区通过组织学生开展“模拟法庭”,在押犯现身说法,法制文艺演出等形式开展教育活动;江干区组织了“法在我身边”——青少年法制征文比赛,临安市开展“送法进校园”活动,组织讲师团为学校上法制课20余场次;淳安县举办了声势、规模较大的青少年法律知识竞赛,吸引了万余名青少年参加。
    外来人员法制宣传教育在问卷调查、专项调研基础上向全市推广了江干区、拱墅区“三化”管理和“前置式”与“后续性”、教育与维权相结合的经验,目前,我市外来务工经商人员在首次申领和有效期满换领暂住证前,都要接受有关治安管理、劳动就业、计划生育、文教卫生等基础性法律法规的“前期式”教育,在领取《外来人员普法教育合格证》后,才能向当地派出所申领暂住证。同时,根据“谁用工、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用工单位和主管部门以及所在社区还要负责对外来人员开展“后续性”法制教育,确保教育工作的连续性。如上城区在望江街道外来人员公寓专门设立外来务工人员法制宣传与服务基地,江干区、下城区、拱墅区等地开展了“送法进工场”、“送法进市场”、“外来人员法律知识竞赛”等教育活动,2002年5月,我市首家外来人员法制学校挂牌,并启动了“法德同行——我为都市添光彩”系列教育活动。由于不断增强教育的针对性、有效性,外来人员的管理方式实现了从传统型向科技型转变、被动控制型向主动服务型转变、从简单化向法制化规范化转变,使我市外来人员法治教育管理工作处在全国领先的地位。全市各地积极尝试企业经营管理人员、个私业主法制教育工作的社会化运作,注重发挥行业协会、基层单位和其他中介组织的作用,探索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法制教育的新方法,呈现了主动性、灵活性、实用性的特点。如江干区针对本地市场众多的情况,组织开展了“百场法制讲座进市场”活动,对26个专业市场的6000多名个体工商户进行实用法律知识培训;下城区成立了“非公企业法律服务咨询团”;富阳市组织律师、法律工作者到工业园区为投资者答疑解难;上门提供法律服务;建德市针对当地“横钢”等大型国有企业改制的具体情况,加强了对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全体职工的法制宣传教育,帮助企业顺利完成改制任务。
    4、抓基础环节,普治并举,扎实推进基层依法治理工作
    增强法制宣传教育的实效,重要的是学用结合,实现“两个转变、两个提高”。因此,我们十分注重将普法宣传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扎实推进基层依法治理工作。围绕我市创建全国社区建设示范城市工作,我们以“法律进社区”为切入点,整合职能资源,积极推进城市社区依法治理工作。市依普办在全市8个城区选择了20个社区作为基层依法治理的试点,进行分类指导,逐步推开。为提高社区工作者的法律素质,增强他们依法管理、规范服务的能力,我们以法制宣传教育为先导,将全市社区工作者列为“四五”普法教育的重点对象。对全市城区344个社区、2400余名社区工作者和五(县)市新成立的61个社区共300名工作人员,开展了三轮共28期大规模的实用法律知识培训。主要包括《居委会组织法》、《婚姻法》、《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劳动法》等。按照服务社区建设、规范社区管理、参与社区服务和保障社区稳定的要求,我们从全市社区建设实际出发,努力贴近群众,大张旗鼓地开展了“法律进社区”活动:(1)在阵地建设方面,做到“一室一栏”,即在每个社区建立一个调解(司法)工作室,开设一个相对固定的法制宣传栏;(2)在组织建设方面,做到“一网一卡一队伍”,即建立一个便利、快捷的社区法律服务网,向全市低保和特困户发放一张法律援助联系卡,组建一支全市性的法律服务志愿者队伍;(3)在法制宣传教育方面,做到
  “一书一课一培训一活动”,即向社区赠送一套法律书籍(向居民赠送实用法律知识手册),每季度为居民上一次法制课,对社区干部开展一次法律知识轮训,结合“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在全市范围组织一次较大规模的法制宣传活动;(4)在依法治理方面,做到“一活动一文件”,即开展律师事务所与社区结对共建活动,(全市共有86家律师事务所与210个社区建立了法律服务共建联系挂钩制度),会同民政部门联合出台《杭州市深化社区依法治理工作意见》,提高社区法治化水平。同时,我们注意做到“四个结合”即①以社区依法治理为重点,把“法律进社区”活动与创建党建示范社区、安全文明社区、群众满意社区、星级社区有机结合。②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政治文明建设、公民思想道德建设有机结合。③与加强基层民主法制建设、扩大居民自治有机结合,促进社区“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监督”功能的发挥。④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工作有机结合。大力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法律咨询服务、弱势群体法律援助、纠纷调解等工作,使社区各项工作整体推进、协调发展。2004年,市依普办还邀请国家行政学院副院长袁曙宏牵头组织北京大学6位博士对我市社区依法治理开展了专题理论研究。各区(县)市也开展了各具特色的“法律进社区”活动,上城区向全区51个社区推广了复兴南苑社区实行的社区事务听证制度;西湖区文新街道德加社区在社区网站设立模拟道德法庭,开设居民论坛,创立了社区民主自治依法管理的新模式,反响较好;拱墅区在社区推出“菜单式法律服务”活动;余杭区组织律师事务所与31个社区签订法律服务互助协议;富阳市在社区开设了“周末法律聊天角”。
    围绕农业农村现代化和农村基层民主法制建设,以“法制下乡”等多种形式,深入开展农村普法教育依法治理。2001年4月,市依普办会同市综治办联合举办了全市规模的“送法下乡”活动,编印并免费发放了《杭州市农村村民法律知识读本》60万册,连续举办了三期师资骨干培训班;组织全市农村青少年开展法律知识竞赛,共发放试卷46800份,受教育农村青少年达6万余人次。各区、县(市)也先后开展了以“送法下乡”为主要载体的农村法制宣传教育系列活动,如余杭区从政法、民政、土管、林水、计生等部门抽调业务骨干,专门组建了
  “法制下乡”讲师团,开展了形式多样的法制宣讲活动;富阳市深化“法制下乡”工作,着重抓好村两委会干部和司法助理员的法制培训工作;建德市精心组织“法制下乡”活动,并对农村依法治理工作进行现场指导;淳安县“四五”普法小分队深入各乡镇,先后对3000多名村两委会人员、村民代表等进行法制培训。江干区、临安市、桐庐县等地结合村级换届选举,组织专门的法制培训教育,确保换届选举工作顺利进行,维护农村基层政权的稳定。同时,全市农村基层依法治理结合农村民主政治建设和村务、财务公开工作,以提高村干部法律素质和依法管理水平为着力点,继续深化依法治村各项工作,把农村基层的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纳入法制化、规范化的轨道。2002上半年,市依普办通过调查研究,在全市确定了10个市级农村基层依法治理联系点。2003年,市依普办在会同有关部门继续抓好“民主法治村”试点的基础上,确立了桐庐县深澳镇环溪村等又一批“民主法治村”创建工作试点,进行分类指导,在逐步推广经验的基础上,出台了《杭州市继续推进农村基层民主法制建设工作意见》,并与民政等有关部门就制定农村民主法制建设工作标准、《村规民约》标准以及考核检查等具体工作进行了安排,2004年还将重点抓好全市4500多个村两委会干部的法制培训。各区、县(市)也以创建“民主法治村”为抓手,不断探索农村依法治理的新路子,如拱墅区依普办牵头成立了由区委组织部、区民政局等六部门组成的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实施意见和创建标准,明确了各行政村创建工作职责和各评议单位指导评议职责;建德市进一步推广黄栗坪村依法治村经验,对《村规民约》再次进行修改、完善,并作为村民自治章程的范本下发到各乡镇;富阳市尝试在34个村实行村务公开“说明会”制度,并对新当选的1000多名村两委会人员进行法制培训。目前,我市已有60%的行政村开展了“民主法治村”创建活动。
    二、主要特点
    1、创新机制,转换角色,逐步形成“大普法”格局
    依普工作是一项社会系统工程,必须有全社会的参与和支持。而“两个转变、两个提高”目标的实现,也需要我们从旧的工作方法模式中跳出来,创新思路,创新机制,改变以往的普法主管部门担纲“主演”、“独唱”的局面,转换角色,担当起“导演”、协调“合唱”,努力形成“大普法”的格局。因此,在启动实施两个规划之初,我们在广泛宣传发动的基础上,按照《规划》提出的工作目标和全市新一轮机构改革的“三定”方案所确定的各部门法定职责职能,制定了《杭州市“二五”依法治市
  “四五”普法教育主要任务分解方案》,对全市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群众团体共78个职能部门和13个区、(县)市分44项重点工作和168项主要工作进行了任务分解,落实责任主体,明确任务要求,并作为2005年完成两个规划考核验收的重要依据。《方案》同时对专业法的宣传落实了相关部门的责任。为加强对新一轮依普工作面上的领导,市委对依普领导和办事机构作了结构性调整,以形成在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下,普法主管部门指导规划、各部门各行业组织实施、人大监督、全社会共同参与的普法工作新局面,努力实现普法工作主体多元化、内容专业化、方式协同化、效益最大化。三年来,我们积极发挥市依普办的“导演”作用和各行业部门的职能作用,创新五种机制,组织指挥好普法“大合唱”:一是干部学法推行“合并制”,即协同组织、人事部门将市级机关干部“四五”普法教育与干部理论培训、公务员知识更新合并,统一计划、统一组织落实;二是青少年学法推行“课堂制”,即协同教育部门,通过对学校领导和政治教师的统一法制培训、实行持证上岗和强化法制副校长队伍建设,保证了“法制教育进课堂”的师资力量;三是外来人员学法推行“前后制”,即协同公安、综治等部门推行外来人员领取暂住证前须接受基本法律知识培训,用工或主管单位负责后续教育;四是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学法试行“介入制”,即协同经委、工商等部门,尝试社会化运作,主动介入,提供针对性的法制培训、法律咨询服务;五是经常性的法制宣传和其他群体的学法采取“地域制”,即各地结合各自实际和特点,在完成上级部署的“规定动作”外,大胆施展“自选动作”。三年中,市依普办还按照《分解方案》,加大了工作调研、监督检查力度,先后进行了5次专题重大调研活动,还会同市人大分别对西湖区、市民政局、市教育局、市广电局的依法治理普法教育情况进行督查;市依普办还就市统计局、工商局、药监局、环保局、国土局和财税局等负责的相关专业法的宣传和执行情况进行了检查和指导;市人大常委会对《传染病防治法》、《劳动法》、《安全生产法》、《科普法》、《浙江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杭州市河道管理条例》等13部法律法规开展了执法检查。各区、县(市)也在制订规划的基础,进行任务分解。上城区制订了《八个专项治理工作目标及其分解实施方案》,萧山区依普办在制定《依法治理普法教育镇(街道)年度工作考核细则》时将两个规划的实施列入对镇(街道)的目标责任考核范围,并在年底对各镇、街道年度目标完成情况进行了考核督查。临安市、淳安县等地人大也分别对当地规划实施情况进行了视察。
    2、创新制度,规范运作,法制宣传教育逐步纳入正轨
    三年来,我们以配套性、地方性、开拓性为特色,创新和强化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制度,将法制宣传教育逐步纳入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如我们在两个规划的基础上,建立健全领导责任制度,人大监督制度,奖励责任制度,工作议事制度,规划考核办法等,又如为充分发挥市依普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组织、协调、监督、检查和服务”的重要职能,我们制定了《杭州市依法治市普法教育领导小组工作职责》、《杭州市依法治市普法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职责》、《杭州市依法治市普法教育领导小组全体成员会议制度》和《杭州市依法治市普法教育领导小组工作分工责任制度》,以一整套完善的制度确保两个规划顺利实施;在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方面,我们进一步建立和完善了领导干部学法日制度,干部学法档案制度、考核、考核等四项制度,并先后出台了相关的工作实施意见;2003年3月,市依普领导小组发文,以制度形式确定定期举办全市领导干部法制讲座;4月,市依普办会同市人大常委会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杭州实际,制定了《关于担任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法律知识考试的办法》和《关于法官检察官法律职务任职资格审查的办法》并开始实施,这进一步推动了全市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的规范深入开展。各区、(县)市也都建立了领导干部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制度。上城区的领导干部学法用法采取学法签到、带头讲法、任职考试、监督制约、决策咨询、学法档案等6项制度和定期举办讲座、组织法制学习、结合工作学法、参加上级培训、法律知识竞赛、撰写学法小结等6种形式,确保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落实到位;余杭区确定每月18日为干部学法日制度。为确保规划任务落到实处,市依普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每年定期召开工作会议,研究部署阶段性工作,每年以市委办、市府办文件形式批转年度工作计划,做到长有规划、短有计划、制度保障、规范运作。
    3、创新载体,提高实效,法制宣传教育日趋深入人心
    三年来,我们从提高法制宣传教育的实效出发,积极探索,创新载体。网络、电视、报刊、场馆、公益广告、电脑软件等多管齐下,强势出击。如我们紧跟高新科技发展步伐,对网络法制宣传进行大胆的探索和实践,创建法治网站,开辟了法制宣传教育新阵地。杭州政府法制网、上城法治网、余杭法治网、萧山法治网等相继开通,浏览量稳步增长,宣传效果明显;杭州电视台的《法庭纪要》、《三言两拍》、余杭区的《法在身边》,萧山区的《法制经纬》、富阳市的《司法在线》和《每周晚法》、临安市电视党校《法制讲座》等栏目以真实生动形象的宣传教育方式为广大群众喜闻乐见;报道全市依法治市普法教育工作动态的《杭州市依普工作通讯》成功改版,增加了信息量,扩大了依普工作的影响;市依普办、省普法办、余杭区司法局共同策划,与杭州金成房地产集团合作建立了占地4685平方米的“杨乃武与小白菜奇案”展示馆,成为全省第一个采用市场化模式运作、面向社会、生动形象的法制教育基地。各地区也从各自实际出发,不断探索法制宣传教育的新方式、新路子。如江干区大胆创新,开发领导干部学法专用软件,寓教于乐,以提高宣传教育的有效性;西湖区组织行政执法部门主要领导到法庭旁听行政诉讼案件审理;拱墅区开设“普法超市”;余杭区推出法制宣传灯箱广告、“普法伞”、法制短信;建德市依托乡镇传统庙会开展“法制下乡”等等。
    三、初步成效
    三年来,两个规划的顺利实施,为我市的“三个文明”建设创造了较好的法治环境,规划所确立的“两转变两提高”目标正在逐步实现,全市政治、经济、社会生活等主要方面发生可喜的变化,主要表现在:
    1、各级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的意识和能力、全市公民的法制观念和法律素质进一步提高
    全市各级领导干部“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观念得到增强,学法、守法自觉性和用法的规范性进一步提高,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的能力和水平有所提高,有法不依、以权代法、徇私枉法现象大大减少。在2003年全省副厅级以上领导干部法制征文比赛中,我市参赛的22篇文章全部入围,其中获特等奖两名、一等奖两名、三等奖三名;在全省领导干部“依法执政,执政为民”法制演讲比赛中,我市选手获两个二等奖;广大市民的宪法、法制观念、权利义务意识增强,遇事善于运用法律手段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据“12348”不完全统计,遇到纠纷希望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问题的占来电来访者的92.8%;据市中级人民法院统计,3年来受理民事案件数量逐年增长,仅2003年就比2002年上升5.05%;2003年,我市发生“非典”疫情后,面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由于市领导依法决策,依法采取果断措施,同时也由于各级依普办及时到位地开展相关法律知识宣传以及广大市民法律意识增强后所给予的积极配合,使我市的疫情得到较好的控制,抗击非典取得了阶段性胜利;又如2004年我市在清理“四小车”工作中,也是依法决策,做到法制宣传先行,政府服务紧跟,市民知法守法,因而较好地破解了难题。
    2、依法推进城市化建设,经济社会发展环境明显改善
    市委市政府在依法决策、依法规划的基础上,“高起点、高标准、高强度、高效能”大力推进城市化战略,出台了《关于高起点推进城市化的若干意见》,落实规划公开公示制度,提高规划决策的透明度和依法管理水平。2003年完成并上报了城市总体规划,进一步明确了城市定位;完成了8城区和下沙副城的分区规划,加快大都市规划的融合;完成名城保护、钱江新城建设等10余个专项规划,依法编制了一系列控制性、修建性详规和城市设计。在“十大工程”顺利推进的基础上,市委九届五次全会启动建设“名城保护”、“西湖综合保护”、“生态市建设”、“天然气利用”、“东网加密”等“新十大工程”。同时,城市管理从行政手段向依法综合管理转变,城市法制化管理水平有新的提高。围绕市委提出的“五大战略、五大举措”,我市着力加强和改进地方立法,执法、司法、法律监督和服务;结合争创满意单位和政府效能建设,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建设服务型政府;坚持依法规范行政行为,完善政务公开,打造“信用政府”;深化审批制度改革,创新审批方式,推进网上审批,完善并联审批,加强投资项目集中办理中心建设,政务环境和投资环境进一步改善,国民经济快速增长,2003年实现生产总值2092亿元,增长15%,创近八年最高纪录;合同利用外资20.01亿美元,实际利用外资10.09亿美元,分别增长106.9%和93.3%。全年新批1000万美元以上大项目138个,比上年增长94.4%;国内招商引资各项指标再创历史新高,引进内资项目3779个,协议资金354.58亿元,到位资金150.39亿元,分别增长31.2%和82.5%。杭州市被世界银行评为“中国城市总体投资环境最佳城市”(市依普办根据王国平书记的批示,专门撰写了创造相关法制环境的调研报告);前不久,日本贸易振兴机构的一项调查表明,日资企业对中国75个开发区的投资环境满意度进行综合评价,杭州排名第一;萧山被台湾电机电子公会评为“极力推荐投资城市(城区)第1位;在全国城市综合竞争力排序中,杭州市位列第6。
    3、依法开展综合整治,“平安杭州”的良好社会环境初步形成
    “两级政府,三级管理,四级服务”的城市管理网络机制进一步健全,对城建管理体制进行重大调整,构筑起新的城市建设管理和经营体制,城市管理执法力度进一步加大,以“清洁杭州”为主题的环境综合整治力度加大,环境质量有所改善;撤村建居和“城中村”依法改造取得新突破;社区建设和依法治理取得新成绩,涌现出一批精品特色社区。2001年杭州市被评为全国环境保护模范城市;2002年杭州市被评为全国社区建设示范城市,五个城区获得“全国社区建设示范城区”荣誉称号。同时,围绕创建“平安杭州”目标,以构建“打、防、控”一体化的社会治安长效管理机制为主线,不断深化严打整治斗争,有力打击了刑事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大量的民间纠纷、“民转刑”案件及可能引发的大规模群体性治安事件,通过普法教育和人民调解得到妥善解决。据不完全统计,3年间,全市调解民间纠纷63403件,成功率为95.9%,防止“民转刑”案件694起1796人。3年来全市未发生影响社会稳定的政治性事件,在公安部组织的4次调查中,认为我市社会治安状况“安全”和“基本安全"的市民比例逐年上升,分别为95%、95.4%、96%、96.3%,我市社会治安总体水平居全国前列,被国家公安部评为最具安全感的城市。“平安杭州”的良好社会环境初步形成。
    三年来,我市的依法治市普法教育工作虽然取得了明显的成效,但还存在不少问题和困难:一是对依法治市普法教育工作的认识还需进一步提高,依法行政的观念须进一步增强;二是地区和行业依普工作总体发展不平衡,依法治理有待进一步深入,普法教育效果还要进一步增强;三是对重点对象尤其是青少年学生的法制宣传教育机制须进一步建立健全;四是法制宣传教育的载体还需不断创新,尤其是电视媒体还缺乏有影响力的综合性法制栏目;五是机构人员、普法经费保障还不能适应工作发展的需要,无论市本级还是区、县(市)横向比较,差距都较大,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工作上档次。这些问题和困难,需要我们在今后工作中认真研究,加以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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