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7月1日
星期四
首页 | 法治箴言 | 专题报道 | 刊物简报 | 图片资料 | 信息搜索 | 资料下载 | BBS | 留言簿 | 网站导航
  首页 >> 专题报道 >> 全国推进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座谈会
福建省贯彻落实“四五”普法规划工作总结和今后工作思路
福建省司法厅
http://www.yfzs.gov.cn/ 2004-07-01 16:58:34
    一、2001年以来福建省贯彻全国、全省“四五”普法规划的主要特点
    “四五”普法以来,在省委、省人大、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省各级普法部门按照中央、省“四五”普法规划提出的“两个提高、两个转变”的总体目标,围绕党和政府中心工作,狠抓重点普法对象的学法用法工作,不断加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建设,“四五”普法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并不断向前推进。以宪法为重点的30多部与公民工作、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重要法律法规得到了基本普及。各级党委、政府部门普遍建立了重要决策法律分析和论证制度、重大决策事项报告制度和决策信息公开制度,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的能力与水平进一步提高。行政执法人员和司法人员公正执法意识和自觉性不断增强。广大人民群众的法制观念进一步增强,遵纪守法观念、权利义务观念、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观念逐步树立,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运用法律武器与违法现象作斗争的事例不断增多,全社会初步呈现学法、守法、用法、护法的良好氛围。
    (一)精心部署,切实加强对“四五”普法工作的领导
    1、制定规划、广泛发动。2001年5月,中共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召开第五次全国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会议后,省委、省人大、省政府高度重视法制宣传工作,认真贯彻全国“四五”普法规划和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进一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决议》。2001年7月19日,省委书记宋德福同志主持召开省委常委(扩大)会议研究并审议通过了我省“四五”普法规划。8月6日,省委、省政府批转了《省委宣传部、省司法厅关于在全省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四个五年规划》。8月7日,省依法治省领导小组在福州召开了全省“三五”普法总结表彰暨“四五”普法动员部署会。会议总结交流了我省“三五”普法工作经验,隆重表彰了126个先进单位、227个先进个人,全面动员部署了“四五”普法工作。9月16日,省第九届人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听取并审议通过了省政府《关于我省“三五”法制宣传教育基本情况和“四五”法制宣传教育意见的报告》,及时作出了《关于进一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决议》。11月29日,根据省委六届全委会议纪要精神,省财政厅、司法厅联合下发了《关于提高“四五”普法经费标准的通知》,普法经费由“三五”普法的人均一角增加至人均二角。省委、省政府“四五”普法规划、省人大“四五”普法决议出台后,全省各地各部门都认真研究制定本地区、本部门的普法规划和计划,并及时召开动员大会,层层发动,逐级贯彻,精心做好“四五”普法工作的安排部署。
    2、调整机构,健全组织。省、设区市、县都成立了由党委分管领导担任组长,人大、政府、政协分管领导担任副组长的法制宣传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司法行政部门。省法制宣传领导小组每年都召开全体成员会议,研究部署法制宣传工作。2002年7月,我省对法制宣传领导小组成员进一步作出调整,由省委常委、宣传部部长荆福生担任省法制宣传领导小组组长。各地各部门也结合机构改革,对法制宣传教育领导机构、办事机构及时进行了调整充实,普遍由党委(党组)分管领导担任组长,调整一批政治素质好、组织能力强、法律知识丰富的人员走上普法工作岗位。
    3、加强培训,培养骨干。2001年,在省普法办举办全省法制宣传教育骨干培训班后,全省各地各部门相继举办年“四五”普法骨干培训班476期,参训人员达21796人次,进一步提高了法制宣传教育骨干的理论业务水平和工作指导能力。
    4、大力宣传,营造声势。省法制宣传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各地各部门采取知识竞赛、文艺踩街、法律咨询、电视专访及法制汇演等多种形式,广泛开展了“四五”普法宣传月、宣传周活动,向全社会广泛宣传“四五”普法规划的重大意义、主要内容。2001年底,省法制宣传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照司法部的部署,抓住第一个“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的有利契机,组织全省各地开展轰轰烈烈的宣传活动,再一次掀起“四五”普法启动宣传的新一轮高潮。省普法办与福建电视台联合举办了“12·4”全省法律知识竞赛,全省各地有68455人次参加了竞赛。省依法治省领导小组办公室与福建电视台《与法同行》栏目组共同组织开展了“与法同行·八闽行”大型法制宣传咨询、报道活动,集中宣传报道我省广大人民群众学法用法的生动事例和普法工作战线上先进事迹、典型经验。
    (二)围绕中心,扎实开展法制宣传教育
    1、围绕推进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开展法制宣传。2001年以来,针对中国加入世贸的新形势,全省各地各部门先后举办入世报告会、WTO规则以及相关法律专题知识讲座347场,参加学习人员达12万之多。省经贸委还组织人员深入国有大中型企业,宣讲世贸知识,引导企业管理者自觉地运用法律手段,解决加入世贸组织的新形势下企业面临的新问题。在整顿规范市场经济秩序方面,省建筑、财税、金融、工商、文化、旅游等系统大力加强了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大大提高消费者、市场主体和市场监管者的依法消费、依法经营和依法管理意识。我省还坚持把宪法的学习宣传放在特别突出的位置,以“12·4”全国法制宣传日为契机,由各级人大牵头,组织全省各地各部门围绕增强宪法观念、推进依法治国等主题,结合本地、本部门的实际,开展丰富多彩、富有成效的以宪法为核心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大张旗鼓地营造浓厚的“12.4”全国法制宣传日声势,使宪法的主要内容和精神实质深入人心。
  2、围绕维护社会稳定开展法制宣传。在为期两年的“严打”整治斗争中,省普法办及时组织编写了“严打”整治斗争宣传提纲,印发2万多册至乡(镇)、村基层单位。全省各基层单位集中时间、集中力量广泛宣传开展“严打”整治斗争的重大意义和重大战果,广泛宣传有关刑法、治安处罚条例等法律法规,形成面上推开、全方位渗透的宣传态势,极大地扩大了“严打”整治斗争的影响和效果。全省各级政法系统认真履行职能,在严厉打击刑事犯罪的同时,大力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为维护社会稳定,作出了突出贡献。
    3、围绕抓好“非典”防治工作开展法制宣传。2003年5月14日,面对突如其来的“非典”,  省法制宣传领导小组紧急召开全省加强农村防治非典型肺炎法制宣传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对农村防治非典型肺炎法制宣传工作进行专题部署。省普法办及时把《传染病防治法》等与防治“非典”有关的法律法规列入当年全省重点普及法律的内容,组织全省各地各部门采用多种形式宣传学习与防治“非典”有关的法律法规,及时编印、转发《学习贯彻<传染病防治法>依法防治非典型肺炎基本知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小册子56450份,“学习贯彻《传染病防治法》依法防治非典型肺炎”宣传挂图1 5000张,分发九地市及省直卫生、教育、交通等部门,在学校、社区、车站等人群密集地张贴,为依法做好非典型肺炎防治工作营造浓厚的法制舆论氛围。
    4、围绕解决社会的热点、难点问题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各地各部门围绕与百姓生活息息相关的社会热点、难点问题,组织和引导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参与各种专项普法依法治理活动,为基层依法治理工作的顺利开展营造人人参与、人人有责、人人受益的舆论范围。2003年,群众反映比较突出的村务公开和村财管理、征地及土地纠纷、拆迁安置、司法、安全事故、人事、库区移民等七个方面突出信访问题都明显下降,特别是信访老户串联聚集问题得到妥善化解。
    (三)突出重点,不断推进全民学法用法
    1、突出抓好领导干部学法工作。一是以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为龙头,带动全省各级领导干部学法的深入进行。从省、设区市到县(市、区)党委、政府及其部门都将学习法律知识纳入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的学习计划,认真加以落实,坚持做到党委中心组每季度学法一次。二是以举办法制讲座或法制报告会为主,多种形式地开展领导干部的法制教育。自1992年起,省普法办、省委宣传部每年都举办1—2期省级领导干部法制讲座。“四五”普法以来,全省各设区市、县(市、区)共举办领导干部法制讲座1310期。各地各部门还结合工作实际,通过看录像、旁听案件审理和召开研讨会等多种形式,组织领导干部进行法律学习。三是以各级党校、干校为依托,形成覆盖全省的领导干部培训网络。2003年4月,省委组织部、省委宣传部、省司法厅联合下发的《关于加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实施意见》,要求各级党校、行政学院、干校和其他干部教育培训机构应充分发挥法制培训主渠道作用,把干部法律知识教育培训列入领导干部的必修课程,逐步建立健全法制轮训制度。目前,全省各级党校、行政院校及其他培训机构在开设的各主体班次中,已普遍把法制课作为一个独立的课程体系,确保一个月(含一个月)以上的进修班或培训班,专修法律知识的时间不少于2天;两个月(含两个月)以上的进修班或培训班,法制培训时间为3~5天。四是以考促学,确保领导干部学法活动落到实处。2001年,全省九地市都在组织培训的基础上,由党委、政府牵头组织全市党政机关干部,统一时间,统一命题集中进行了领导干部法律知识考试。据统计,全省40万名科以上干部有95%参加了考试,绝大部分的地方党政领导、政府部门负责同志亲自参加考试,有力地促进了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同时,各地还在推进领导干部学法用法规范化、制度化方面进行了积极的探索。福州、泉州、莆田、龙岩等市先后出台了领导干部学法用法考试考核制度。厦门市人大制定了《法律知识考核制度》,对拟提任的正处级以下干部进行任职前法律知识考试,不及格者暂缓使用。
    2、突出抓好公务员学法用法活动。2001年2月,全国公务员学法用法依法行政培训电视电话会议结束后,我省立即召开会议进行贯彻部署。司法厅与宣传部、人事厅等部门,就全面认真地做好公务员学法用法和依法行政培训进行认真研究,制定出台了《关于在全省公务员中开展学法用法活动和进行依法行政培训的意见》。全省各地各部门认真组织实施,普遍采取自学与集中培训相结合,以自学为主的形式,开展多种形式的依法行政法律知识培训。2001年9月以来,省委宣传部、省入事厅、省司法厅已组织了3次全省公务员依法行政通用法律知识统一考试。考试按照省直机关设统一考场,各设区的市考场由各设区的市人事局统一安排,每个考室均实行单人单桌,并有专人监考、巡考的规定,严格规范进行。考试成绩合格的,由同级政府人事部门按40个学时数登记在《国家公务员培训证书》上,作为公务员年度考核、任职、定级和晋升职务的重要依据。到目前为止,全省共有90304名公务员参加依法行政通用法律知识统一考试,合格率达97%。
    3、突出抓好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一是狠抓青少年学生法制教育“四落实”。全省各级普法办积极配合教育部门,共同搞好学校法制课师资培训工作,切实了提高广大中小学法制课老师的法律知识和授课技能,确保了法制教育计划、课时、教材、师资“四落实”和普及法律常识的任务在九年义务教育期间完成。福州市普法办会同市教委在全市实施的“五个一工程”,完成了对71OO名中小学教师的法制培训,有力促进了青少年法制教育工作。二是认真做好中小学校法制副校长选聘工作。各级综治、教育、政法部门积极开展中小学校兼职法制副校长工作的选拔和业务培训工作、全省各级政法机关积极推荐选派有责任感、业务精、宣讲能力强的政法干部到所在辖区中小学校兼任法制副校长和法制辅导员,协助学校开展法制教育和周边环境整治工作。目前,全省95%以上的中小学配备了兼职法制副校长。三是大力加强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建设。全省各地加强和完善了各级各类法制教育培训基地(中心)建设,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充分发挥少管所、戒毒所、监狱、劳教所、法律援助中心等特殊阵地的特殊教育作用,与教育、综治部门配合,建设一批具有示范导向功能的青少年学生法制教育基地。全省现已建有比较规范的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476个。四是不断丰富青少年法制教育形式。2003年,省教育厅在全省中小学校推广了“一校一个法律明白人计划”。福州市、泉州市、厦门市、南平市、龙岩市普法办等市举办了大型《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展览》,并到各县市区巡回展出,组织青少年学生参观学习。全省各级普法办与教育部门联合开展了“学生带法回家”活动,使普法教育从学校向社会延伸,起到了“一人带法、全家学法、社会受益”的良好效果,探索出一条学校与家庭相结合的普法新途径。厦门市在全市部分中小学校开展了主课堂法制渗透教育,选择教材内容中的法律知识结合点,随机进行法律知识链接,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4、大力推动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外来务工人员、农村群众的法制宣传工作。我们针对不同普法对象的特点,采取有力措施,推动了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外来务工人员、农村群众学法用法工作的深入开展。在企业营管理人员学法用法方面,根据中宣部、国家经贸委、司法部《关于推动企业经营管理者学法用法的若干意见》精神,省委宣传部、省委组织部和省经贸委、省司法厅成立了福建省企业经营管理者学法用法工作领导小组,出台了《关于推动福建省企业经营管理者学法用法的实施意见》,把企业经营管理者学法作为企业领导班子学习培训的主要内容之一,对我省500家大中型企业的经营管理者开展了重点培训工作。在农村普法方面,全省各地集中时间、集中精力在全省广大农村,广泛开展送法下乡、送法进万家等面向广大农村农民群众的法制宣传活动,深入开展了学习宣传贯彻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义务教育法、农业法、土地管理法、森林法、水法、水土保持法、防洪法、计划生育条例等法律法规的活动,有力提高了农民尤其是乡、村两级干部和村民代表的法律素质和农村干部的依法办事能力,增强了他们的法治观念和法律意识。在外来务工人员学法用法方面,全省各级普法办把外来人口的法制教育纳入普法依法治理整体规划,主动会同公安、工商、劳动等部门,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容留谁负责”的原则,以帮助外来务工人员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为切入点,依托社区法制学校,采取举办法律知识讲座、岗前培训等形式,组织他们参加各种法制教育活动,弓I导他们学法,懂法和用法,全面提高外来务工人口遵纪守法的意识,增强依法维权的观念。2001年3月27日,团省委、省公安厅、省司法厅、省劳动厅、省建设厅、省计生委、省工商局、省综治办等8家单位选派优秀干部联合组建了福建省“千校百万”进城务工青年志愿者讲师团,大力开展“千校百万”进城务工青年法制教育培训工作。泉州市在大型企业、工业园区创建外来务工人员法制教育基地,按照“谁受益、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组织开展外来务工人员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厦门市还建立起了一套外来人口法制宣传教育约束和保障制度,参加法律知识考试,取得普法合格证,已成为招工、上岗和办理暂住证等必要资格或优先条件之一。
    (四)创新形式,不断开辟法制宣传教育新途径
    1、大力加强法制宣传教育阵地建设。“四五”普法以来,我省大力加强强化基层法制宣传教育阵地建设,除了重视建立固定法制宣传标牌、法制宣传长廊、普法广场等群众性法治舆论阵地外,特别加强了经常性的普法阵地建设,按照司法部的有关部署,在全省各社区、行政村深入开展以开设一个法制宣传专栏、建立一个固定的法制宣传教育场所、配备一套法律图书、组建一支义务法制宣传队伍为内容的“四个一”活动。目前,福州、泉州、厦门、漳州等5个沿海设区市已有65.3%社区、农村开展了比较规范的“四个一”活动,南平、三明、宁德等4个山区设区市开展的比例也达到了37.8%。
    2、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加大法制宣传力度。“四五”普法以来,我省各级电台、电视台和报刊上共开辟了“与法同行”、“现在开庭”等236个有影响力的法制专版或专栏,邀请法学专家对群众关注的法律问题、重大案件进行点评。2003年12月,我省与华东六省一市共同联办“东方法治”网,依靠网络法制宣传,扩大了我省法制宣传的影响力。绝大部分省直厅局在福建政务信息网上开辟了“政策法规”专栏,将部门法律法规以及重要的规范性文件在网上公布,方便群众查询、学习。泉州市创办的“刺桐法制教育网”、厦门市依法治市办主办的“厦门普法网”相继开通。
    3、紧密联系实际开展形式多样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全省各地各部门结合法律颁布纪念日,广泛开展专题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各级普法办积极配合综治、妇联、工会、土地、工商、计生、文化等部门开展了3月全国综治宣传月、“3.8”妇女维权周、“3.15”消费者权益日、“6.5”世界环境日、“6.25”土地日等一系列专题法制宣传日(周、月)活动。同时,各地还因地制宜,创新普法形式。2001年6月以来,宁德市通过在各县每十户居民中确定一名法律义务宣传员,组建了一支全市共有1.5万名(其中有一些从政法战线离退休的老同志)长期扎根农村的法制宣传教育队伍,依靠这支队伍开展了“百千万”大型普法依法治理活动,让法律和党的政策进入“百乡(镇)、入千村(居)、到万户”。龙岩市因地制宜地发展和加强了农村、“法制学校”、“家庭书屋”、“文化大户”等普法阵地建设,新罗区在政法机关和法律服务队伍中组建普法宣讲团,深入开展送法下乡活动。这些普法教育的新途径、新方法都受到了人民群众的普遍欢迎,大大增强了法制宣传教育的实际效果。
    (五)普治并举,扎实推进依法治省进程
    1、增强立法民主性,提高立法质量。省人大在立法工作中,坚持走群众路线,积极拓宽民主渠道,采取向社会公开征集立法项目、将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法规草案在媒体上公布、公开征求意见、举行立法听证会等方式,广泛听取人民群众和社会各方面意见,为增强立法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提高立法质量,起到了积极有效的作用。几年来,省人大常委会共制定《福建省立法条例》等地方性法规47项,修订《福建省劳动监察规定》等地方性法规23项,废止《福建省抵押贷款管理条例》等地方性法规25项,批准厦门市、福州市地方性法规29项,有力保障和促进我省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事业的顺利进行,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2、严格依法行政,全面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全省各级政府认真贯彻《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依法行政的规划》,以机关效能建设工作为契机,以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执法公示制、执法评议考核制和错案责任追究制四项制度为突破口,不断完善执法制度体系,相继建立推行了“罚缴分离”制度、“收支两条线”制度、行政执法资格认证制度和执证上岗制度、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等相关配套制度,从制度建设层面有力规范了行政执法行为,有效提高了我省行政执法水平。
    3、深化司法改革,促进司法公正。全省法院不断增强司法活动的透明度,积极推进审判组织形式和审判机制创新,全面实行立审、审执、审监分立改革,将立案、审判、执行、监督四项权力分别交由不同部门行使,从体制上形成了相互监督和制约关系,有效提高了司法活动的公正与效率。全省检察院围绕依法独立公正行使检察权这个核心,全面推行主诉检察官办案责任制,建立健全了内部执法监督制约机制。加强了对侦查、审查逮捕、审查起诉、控告申诉、监所检察等执法环节之间的制约,促进了检察业务工作规范化。
    4、坚持四项民主,加强基层民主法制建设。全省各地大力加强基层自治组织和民主管理制度建设,积极引导广大人民群众依法直接行使民主权利,参与管理基层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扎实推进了基层民主法制建设。在广大农村,各地积极开展以“四民主两公开”为重点的民主法治村创建活动,积极健全完善村级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四项制度,大大激发了广大农村群众参与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热情。目前,全省14592个村,已确定为“民主法治示范村”试点有1313个,占行政村总数的8.9%。全省所有的村委会均建立了村民代表会议制度,执行情况比较好的达70%以上。90%以上的村委会实行了村委会向村民代表会议报告工作制度;90%村委会设立了村务监督小组;92%村委会设立了民主理财小组;93.8%村委会设立了民主意见箱在城市社区,各地认真贯彻《福建省城市社区建设纲要》,充分发挥街道、居委会和社区组织的作用,积极推进街道社区依法治理,开展“法律进社区”活动,引导广大居民运用法律手段解决了城市发展进程中出现的一些矛盾,维护了社区社会稳定。
    5、面向基层,不断优化法律服务质量。全省各级律师、公证、法律援助、“148”法律服务专用电话、司法所、基层法律服务等法律服务机构,面向基层农村、社区,建立健全基层法律服务联络站点,形成了覆盖社区、农村的法律服务基本网络,广泛组织法律服务工作者深入到社区、农村,紧紧围绕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为广大群众提供公益性、便利性的法律咨询、法律服务。基层法律援助机构,还按照便民利民的原则,依托基层司法所把法律援助工作向乡镇农村延伸,由基层司法所具体承担法律援助的宣传和咨询,并初步审查法律援助申请与经济困难状况等工作,使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农村群众能及时获得法律帮助。目前全省9个设区市和85个县(市、区)已全部设立了法律援助中心,全部开通了148法律服务专用电话。全省已有208家律师事务所与9个设区市的483个社区建立了定向法律服务关系。据统计,仅2002、2003两年来,全省各级法律服务机构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13779件,受援人数达17818人,提供上门服务15875次、解决纠纷16673件,接待群众法律咨询111672人次。
    (六)强化督查,确保“四五”普法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1、充分发挥普法主管部门的工作职能。全省各级普法办认真履行组织、协调、指导、监督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职责,定期不定期会同有关部门到行政执法单位、乡镇(街道)和村(居),进行深入细致的检查指导,全面掌握工作情况,总结经验,找出不足,提出整改建议及措施。
    2、紧紧依靠各级人大加强对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检查督促。  “四五”普法以来,全省各级普法办紧紧依靠各级人大,主动配合人大有关部门采取听取汇报、开展执法检查、组织代表视察等方式,共同检查、视察普法依法治理工作658次,有力推动了“四五”普法工作的健康开展。
    3、强化执法监督检查力度。各级人大常委会还紧紧围绕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组织开展了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治安管理条例等涉及公民人身权利的重要法律法规的执法检查,督促纠正了政府一些部门滥用职权、违法行政的问题,有效推进了执法机关公正和廉政建设,保障了公民合法权益,把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落到了实处。
    二、后一年半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主要思路
    我省“四五”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但也存在一些突出问题。一是有的地方和部门领导对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认识不到位。特别是有的基层干部不能从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推进依法治国依法治省进程、加强民主法治建设的高度去认识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不能正确处理法制宣传教育与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把经济发展作为硬任务,把法制宣传教育作为软任务。二是一些地方和部门仍然存在权大于法、情大于法、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的现象,不同程度上削弱了法律的权威地位,影响了广大公民学法用法的积极性和热情。三是农村和外来务工人员的法制宣传教育相对薄弱。农村和外来务工人员的法制宣传教育困难较大,这两个群体的法制观念比较淡薄,仍然存在一定数量的法盲。
    今后一年半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精神的重要时期,也是落实“四五”普法规划关键时期。我们将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十六大、十六届三中全会和本次座谈会精神,按照“四五”普法规划确定的“两个转变、两个提高”的目标要求,围绕党和政府工作大局,在前三年半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努力提高全民法律素质,尤其要增强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的法制观念和依法办事能力,提高全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促进我省三个文明协调发展,全面完成“四五”普法的各项任务。
    (一)紧紧围绕服务全省大局,深入开展法制宣传工作
    1、大力开展宪法的宣传教育。宣传宪法精神,维护宪法尊严,保证宪法实施是全社会共同职责,要在全社会进一步树立宪法意识,维护宪法权威。我省将在今年举办“五月宪法宣传月”集中宣传的基础上,结合“12.4”全国法制宣传日,进一步开展声势浩大的宣传活动,使宪法修正案的精神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2、深入贯彻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加强有关完善市场经济体制法治建设法律法规的宣传,为加快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调整、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建立现代产权制度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促进海峡西岸经济区的建设。围绕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促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
    3、围绕省委、省政府建设“平安福建”的重大部署,充分发挥法制宣传的作用。进一步加强对有关“严打”整治斗争和扫除黄、赌、毒等专项斗争方面的法律法规的宣传,不断提高行政执法和司法人员的严格执法、公正司法意识,积极防范和及时打击各种犯罪行为,努力提高公民的防范意识、维权意识和与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的意识。
    (二)继续抓好重点对象的法制宣传教育,不断增强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1、继续加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充分发挥领导干部在学法用法工作中的示范带头作用。进一步落实好领导干部学法制度,通过开展各级党委中心组学法活动、举办领导干部学法讲座、在党校(干校)开设领导干部法制课和领导干部任职前进行法律知识考试、考核等形式,大力提高领导干部的法律素质和依法办事能力。今年下半年省委组织部、省委宣传部、省司法厅将联合组织检查组对全省各地贯彻落实《关于领导干部学习法律知识的若干意见》情况进行一次抽查。
    2、继续抓好公务员学法用法工作。特别是要深入开展《行政许可法》的宣传教育,积极推进依法行政、提高全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省委宣传部、省政府法制办、省人事厅、省司法厅已联合下发了关于开展《行政许可法》学习宣传的通知,今年5月28日至6月8日,将分五次对省直机关公务员进行《行政许可法》培训考试,以此带动金省《行政许可法》学习宣传活动深入开展。
    3、继续加强青少年学生的法制教育,保证计划、教材、课时、师资“四落实”,不断提高青少年学生法制教育的质量和效果。认真贯彻《关于规范兼职法制副校长职责和选聘管理工作的意见》,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兼职法制副校长工作的业务培训,帮助、指导他们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进一步推广“学生带法回家”等好做法,适时组织评选表彰先进,促进青少年法制教育的扎实开展。
    4、深入开展农村以及流动人口、下岗职工等社会群体的法制宣传教育,增强针对性和实效性,注意研究规律,总结经验。今年7月份,在宁德市召开全省农村民主法制建设经验交流会,总结推广宁德市在农村开展“百千万"依法治理活动的经验。
    (三)坚持法制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全面推进依法治省工作
    1、全面部署今后五年依法治省工作。自1998年6月福建省委作出依法治省决定以来,我省依法治省工作已经进入了第六个年头,今年6月中旬,我省将以省委、省政府名义召开依法治省工作总结表彰暨第二个五年规划动员部署大会,总结回顾1998年以来依法治省工作,表彰先进、交流经验、全面部署依法治省后五年工作。
    2、以依法治县为重点,全面推进地方依法治理。开展县级依法治理,可以检验依法治理措施的可行性,获取经验,总结推广,从而推动整个依法治理工作向更广更深的层次迈进。我们将以依法治县为重点,从地方立法、司法、执法、普法、法律监督、法律服务等环节入手,大力推广泉州丰泽区依法治区典型经验,全面推进地方依法治理,逐步实现地方政治、经济、文化事业和社会事务管理的规范化、法治化。
    3、以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为重点,全面推进行业依法治理。我们将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关于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要求和国务院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等有关文件精神,从深化行政管理和司法体制改革入手,进一步落实好执法责任制、错案追究制度和赔偿制度,完善执法制约机制,着力纠正有案不立、有罪不究、以罚代刑、裁判不公以及刑讯逼供、超期羁押、滥用强制措施等问题,确保法律的正确实施和执法行为公平、公正、公开,切实保证人民群众根本利益。今年9月份,省依法治省办将召开全省依法行政、公正司法经验交流会,推动行政执法机关和司法机关进一步提高公正执法水平。
    4、以农村、社区民主法制建设为重点,全面推进基层依法治理。我们将按照党的十六大提出的“健全基层自治组织和民主管理制度,保证人民群众依法直接行使民主权利,管理基层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的要求,扎实推进农村、社区基层民主法制建设。重点是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活动,今年下半年组织第一次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的评审工作,正式命名100个村为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并授牌公布,推动全省“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活动深入开展,力争在2004年全省有15%的村跨入“民主法治示范村”行列,在2005年全省有35%的村跨入“民主法治示范村”行列。
    (四)加强理论研究,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深入推进提供理论支持
    加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理论研究,探讨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规律性。深入实际调查研究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热点、焦点、难点问题,分析现状,找准症结,寻求解决的办法和途径,以此推进各地、各部门、各行业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提高工作指导水平。今年7月份省治省办、司法厅、普法办、法学会将联合召开有法学专家、省直相关部门领导参加的普法依法治理研讨会。
    (五)加大“四五”普法规划和人大决议执行情况的督促检查力度
    积极配合人大有关部门,做好“四五”普法规划和人大决议落实情况的执法大检查。明年上半年组织各设区市开展一次贯彻落实“四五”普法规划情况的自查活动,找出不足和问题,积极研究改进措施。明年下半年,省法制宣传领导小组将组成五个小组,分赴全省九地市进行“四五”普法检查验收工作,全面检查“四五”普法规划的执行情况,确保“四五”普法规划各项任务的实现。
依法治市综合网  http://www.yfzs.gov.cn/ 


声明:
  本网站为公益性网站,刊载内容以共享和研究为目的,不存在任何商业考虑,刊登的对象如有异议,请于我们联系。谢谢您的支持与理解!

该信息被阅读了次. [发表评论]  [好友推荐]  []  [打印页面]  [关闭窗口]

【相关信息】

首页 | 法治箴言 | 专题报道 | 刊物简报 | 图片资料 | 信息搜索 | 资料下载 | BBS | 留言簿 | 网站导航
南京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主办
南京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南京市司法局承办  南京交通教育信息中心承制
任何意见或建议请联络:njsfzw@wtolaw.gov.cn
Copyright © 2002-2004 YFZS.gov.cn.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