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7月1日
星期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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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总结
安徽省司法厅
http://www.yfzs.gov.cn/ 2004-07-01 16:57:24
    “四五”法制宣传教育规划实施以来,在司法部的大力指导和安徽省委、省人大、省政府的领导、监督、支持下,经过全省人民的共同努力,我省普法依法治理的各项工作全面推进,进展顺利,取得了明显的成效。
    一、三年来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基本情况
    2001年以来,省委、省政府转发了《省委宣传部、省司法厅关于在全省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四个五年规划》,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做出了《关于开展第四个五年法制宣传教育的决议》,并召开了全省法制宣传教育暨依法治省工作会议;2002年4月,省委印发了《安徽省“十五”期间依法治省工作纲要》。这些文件的相继出台与深入贯彻实施,强有力地指导并推动了我省的民主法制建设,为我省的政治文明建设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一)进一步加强地方立法工作,为我省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法制保障
    为推进依法治省进程,我省在坚持维护国家法制统一的前提下,根据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不断加快地方立法步伐,推进立法工作的民主化、科学化,立法质量和效率进一步提高,先后出台了一批重要的法规、规章。2001年以来.省人大常委会共制定、修改和批准了54部地方性法规。其中,仅2003年就通过了《安徽省企业负担监督管理条例》、《安徽省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安徽省禁毒条例》、《安徽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12部法规。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的制定与国家的法律法规相配套,进一步提高了我省社会法制化管理水平。2000至2003年间,省政府先后5次清理行政审批事项3842项,取消省级行政审批项目559项。进一步转变了政府职能,提高了行政效率。
    (二)强化重点对象的普法工作,全民学法用法的氛围日渐浓厚
    1、进一步提高各级领导干部学法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度。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并认真组织领导干部学法,并着力在制度化、规范化方面下功夫。2001年12月,我省举办了省直厅局级以上领导干部法律知识讲座,省委书记王太华等8位省领导和省直400多名领导干部听取了国家农业部农村经济研究中心主任柯炳生所作的《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与我国的农业发展》的讲座。2002年8月,出台了《关于贯彻(中组部、中宣部、司法部关于加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的若干意见)的实施意见》。2003年2月,邀请武汉大学法学院常务副院长周叶中教授作了题为《认真贯彻实施宪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讲座,16位省级领导干部和省直机关300多名副厅级以上领导干部到会听讲。2003年11月,省委组织部、省司法厅等部门联合主办了依法行政培训班,83名市长、厅长参加了学习。今年3月,我省又邀请国务院法制办主任曹康泰作了《全面推行依法行政,努力建设法治政府》的讲座,省政府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共1300多人参加。4月,全省举办了两期市厅级领导干部行政许可法专题培训班,共有360多人参加了培训。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从今年4月开始对省直机关处级领导干部进行行政许可法普遍轮训一次。各地各部门也积极采取多种措施和形式,加大各级领导干部学法工作的力度。据统计,三多年来,全省县以上机关和部门共举办领导干部法制讲座8147次,有163109人次参加了学习。
    2、加强全省公务员特别是行政执法人员的学法和考核工作。2001年,省人事厅、省司法厅、省政府法制办等部门联合制订了《安徽省国家公务员学法和依法行政培训活动实施方案》,把公务员学法纳入干部培训计划。各地公务员学法不断推出新举措,如马鞍山市出台了《党政领导干部任职资格考试办法(试行)》。2002年以来,全省有15万公务员参加了WTO法律知识培训、考核和考试,15.5万公务员参加了依法行政通用法律知识考试。
    3、大力提高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学法用法水平。2001年。省经贸委、司法厅会同有关部门转发了《关于推动企业经营管理者学法用法的若干意见》,部署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学法和参加培训。6月,省经贸委、司法厅联合举办全省重点企业经营管理者法律知识培训班,全省40户国有控股重要企业、10户非国有重点骨干企业、5户省重点培植的非国有工业企业和省属其他大中型企业的负责人及法制工作机构负责同志近百人参加了培训。为应对入世的挑战,省直有关部门和各市、县组织企业经营管理人员以集中培训、参观访问、离岗进修、函授学习、远程教育等多种形式参与学法,提高了他们依法经营管理、参与市场公平竞争的能力和水平。
    4、努力推进青少年学生法制教育工作。2003年,省教育厅、综治办、司法厅、团省委联合出台了《关于深入开展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的意见》,要求努力实现法制课师资、计划、教材、课时“四落实”。全省中小学聘请了法制副校长或法制辅导员34000多名。由省综治办牵头,省教育厅、司法厅、团省委参与,组成调研组,分赴17个市对法制副校长和法制辅导员的配备和工作情况开展了调研和督查;结合督查情况,近期还将开展全省优秀法制副校长培训和表彰活动。各地还以举办模拟法庭、法制夏令营、法律知识竞赛等形式,组织青少年学生学法用法。依法治省办公室组织编写了融知识性与趣味性于一体的《普法歌谣》,成为全省青少年的普法读物,省委宣传部、省人大常委会内司委、司法厅等部门共同组织了青少年法制教育系列活动启动仪式暨《普法歌谣》首发式。省妇联、省司法厅联合举办了“法伴我行”夏令营活动,为来自革命老区、贫困地区的学生、“春蕾”女童、下岗职工子女、三峡移民子女的代表共40多人上了法律、心理教育课,并组织他们参观了省少管所、少教所;省教育厅等部门联合举办了省级示范高中法制课(政治课)骨干教师培训班,100多名教师参加了培训。
    (三)积极推进依法行政工作,行政行为逐步纳入规范化、法制化轨道
    全省政府机关全面推行政务公开,加强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建设,并利用广播、电视、报刊及网站,向社会公布工作职能、办事依据、办事程序、办事时限、办理结果以及投诉举报途经等。大力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执法评议考核制、违法责任追究制等制度,强化了行政行为的自律和监督。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制度进一步完善,使违法行政行为及时得到制止和纠正。制定发布了《安徽省行政执法人员基本行为规范》,进一步加强了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各地各部门还着力强化对行政执法人员的培训,努力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的法律素质。省政府及有立法权的地方政府认真清理规范性文件,并通过媒体广泛宣传,为严格依法行政创造了条件。近两年来,全省依法行政工作迈出了新的步伐,各级政府机关和行政执法人员的依法决策、依法办事能力明显提高,行政行为更加规范。
    (四)不断深化司法改革,公正司法水平进一步提高,法律权威得到有效维护
    全省法院系统紧紧围绕“公正与效率”工作主题,加强制度建设,促进体制创新,逐步完善审判工作运作机制,严格规范各项司法活动,强化司法为民理念,落实司法为民措施,着力解决社会关注的司法活动中的焦点、热点问题,扎扎实实地为人民群众办实事,办好事,受到人民群众的欢迎和社会各界的肯定。全省检察机关进一步深化主诉、主办检察官办案责任制改革,大力推进职务犯罪侦察指挥和协作机制改革,积极探索诉讼监督机制改革,不断完善侦查、批捕、起诉各办案环节的工作规程,促进了检察管理工作的规范化、科学化。司法队伍的整体素质和执法水平也有了明显进步,办案效率和办案质量不断提高,有力地打击了违法犯罪,保持了社会的持续稳定,维护了法律的尊严。
    (五)稳步推进基层依法治理,有力地推动了基层民主法制建设
    在农村地区,紧紧围绕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和实行村务公开,扎实开展了依法治村活动。目前,全省绝大多数的行政村以《村委会组织法》为依据,制订了村民自治章程或村规民约,全省28738个行政村基本建立了村务公开制度,90%左右的村基本达到了“四有”,即有一个比较规范的村务公开栏;有一个健全的村务公开监督小组;有一套严格村务公开运作程序;有一系列行之有效的监督措施。2003年9月,根据司法部、民政部的统一部署,全省广泛开展了“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活动,把农村基层民主法制建设进一步推向深入。
    在城市社区,开展了“法律进社区”活动。2002年7月,我省在合肥、芜湖、蚌埠、安庆等四个市,围绕“提高居民法律素质、推进社区依法治理”这一主题,开展了法律进社区活动试点。一年多来,四个市共有532个社居委成立了相关组织,开设法制宣传栏800多个,制作法制宣传标牌500余块,80%的社居委有法律图书室,有些社区还设立了法律服务站,为社区居民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帮助居民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有力地促进了社区法治环境的改善。2003年81月,我省召开试点市工作座谈会,总结交流“法律进社区”工作的经验,为全面开展“法律进社区”活动奠定了基础。今年以来,“法律进社区”活动已在全省各地广泛开展。此外,以提升企业经营管理法治化水平为目标的依法治企,以贯彻落实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法律法规为重点的依法治校以及其它形式的基层依法治理活动也都取得了新的成绩。
    (六)不断改革完善法律服务体系,法律服务的功能得到充分发挥
    围绕加快发展、富民强省、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这一主题,法律服务业不断拓展业务领域。律师、公证体制改革进一步深化,管理更加科学。法律服务市场秩序得到整顿,服务质量有了新的提高。法律服务机构和队伍进一步发展壮大,全省现有律师事务所413家,执业律师3710人;公证处109家,公证人员646人;基层法律服务所1542家,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4822人;法律援助机构92个,法律援助工作人员353人。初步形成了具有较高素质的法律服务职业群体。近两年来,全省律师共办理各类案件9万余件;公证机构办证38.5万件;基层法律服务所办理各类案件9.5万余件;法律援助机构办理法律援助案件1.1万件,尤其是去年以来特别关注外出务工人员合法权益的保障问题,2003年12月,省司法厅和省律师协会联合发起组建了国内首家律师志愿团,截至目前已义务为我省农民工追讨拖欠工资2000余万元,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好评。随着律师业“两结合”管理体制的逐步完善,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的逐步推行,和公证制度改革的逐步深入,法律服务的质量和水平有了进一步的提高.法律服务工作在服务经济建设、维护法律正确实施、维护社会稳定、保障公民合法权益特别是弱势群体的权益、推进依法治省进程等方面都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七)加大监督力度,提高监督实效,保证了法律的正确实施
    各级人大常委会依法履行监督职能,加强对“一府两院”的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促进了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省人大常委会于2002年制定了《安徽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条例》,使我省的人大监督工作更趋规范化、制度化。今年5月17日至23日,省人大常委会组成了5个检查组分赴六安、淮北等5个市和10个省直单位,开展贯彻执行《安徽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开展第四个五年法制宣传教育的决议》和《安徽省法制宣传教育条例》情况的执法检查。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政协和民主党派、群众团体也都进行了有效的党内监督和民主监督;新闻单位选择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焦点问题,有效发挥了舆论监督作用。目前,全省已逐步形成了党内监督、权力机关法律监督、行政系统内部监督、党外民主监督和新闻舆论监督等多层次、多渠道的立体监督网络,为保障法律的正确实施形成了较为系统监督体系。
    二、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成效和体会
    三年来,全省认真贯彻《条例》、《决议》、《规划》和《纲要》,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不断深入,法治化管理水平进一步提高;“四五”普法提出的“两个转变、两个提高”目标正在逐步实现。具体表现在:
    一是全省公民的宪法和法治观念进一步增强,法律素质有所提高。经过普法教育,宪法及国家和地方新颁法律法规得到较及时、广泛的宣传,“学法、用法、守法、护法”正在逐渐成为公民的自觉行动,确保了法律的有效实施,经济发展环境有所改善,公民参与民主管理的意识有所增强。如在农村基层选举中,有的外出农民租车回乡参加选举;有的地方农民依照法律程序,联名要求罢免村委会成员。全省行政诉讼和行政复议案件上升速度较快,反映了公民依法维权的意识进一步增强,有更多的公民在遇事时寻求法律途径解决成为首选,减少了民事纠纷的激化,维护了基层稳定。
    二是促进了政府工作人员依法行政。各级政府工作人员的法制观念和依法行政的能力有所增强,政府对社会事务的管理行为必须依法进行,政府主动接受对行政权力的法律约束与监督,逐渐成为政府工作人员的共识和自觉行为。各级政府在管理经济和各项社会事务过程中,注重依法决策、依法管理,注重依法解决改革和发展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有的地方政府和部门聘请了法律顾问团,定期举办法制讲座,组织建设项目论证。近年来,各地还按照省司法厅与省委、省政府信访部门的有关要求.积极组织律师参加信访接待活动,依法解决上访群众反映的有关法律问题。
    三是为市场经济发展营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通过持续普法和依法治理,加大了整顿市场经济秩序和对违规行为的检查和清理的力度,尤其是加强了项目论证、商品采购、产品质量、生产安全等的依法管理,并广泛开展依法经营和诚信守法的宣传,促进了市场主体依法经营,优化了投资环境。以法制宣传教育为先导,我省较成功地推进税费改革,开展了土地市场的治理整顿,开展了生产生活资料市场专项整治等,提高了全省市场经济运行的法治化程度,促进了全省经济的稳步增长。
     通过三年来的实践,我们深刻体会到:各级党委的正确领导是贯彻实施《关于开展第四个五年法制宣传教育的决议》和《安徽省法制宣传条例》的根本保证;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和政协的有效监督,是法制宣传教育深入发展的有力保障;根据形势发展不断改革法制宣传教育的方式和创新法制宣传教育的形式,是增强工作活力、提高宣传效果的重要途径;发挥典型示范的作用,及时推广成功经验,加大对薄弱环节的检查督促的力度,是提高工作整体水平的有效办法;重视法制宣传教育与法制实践的有机结合。
在法治实践中找准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定位和方向.不断调整工作的着力点和方式,是实现工作不断创新的原动力所在。
    三、目前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存在的问题
    在全省上下的共同努力下,我省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已经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离实践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要求仍然有一定的差距,主要表现在:
    一是工作方式有待于进一步改善。工作方法创新不多,思路拓展的不够;在如何调动全民参与的积极性上缺乏深入的研究和有效的办法;一些地方和部门不能正确地处理好法制建设与发展经济的关系,尚未充分发挥普法依法治理在整顿经济秩序、改善经济环境、为经济建设服务等方面的积极作用,存在“一手硬一手软”、工作浮于表面、措施落实不到位的现象。
    二是农村和流动人口的法制宣传教育仍是工作中的薄弱环节。近年来,农民的普法问题一直是普法工作的难点,特别是随着农村大批剩余劳动力向城镇的转移,怎样增强外出务工人员的法律意识和维权意识是我们面临的一个新课题,需要我们深入研究和解决。
    三是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的评估考核机制尚未建立。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缺少督促检查的有力措施,督促检查的强有力手段有待于进一步探索。
    四是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保障还不够有力。有的地方因机构改革或人事变动,出现“工作来了抽人抓,工作过去没人抓”的现象;有的地方普法经费标准太低而且难以拨付到位,影响了工作的有效开展。
   上述这些问题的存在,严重制约了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顺利进行,必须引起足够重视,尽快采取措施加以解决。
    四、突出重点,狠抓落实,努力完成“四五”规划提出的各项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任务
    一是紧紧围绕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大力宣传全国人大十届二次全会通过的宪法修正案,增强全社会的宪法意识和法制观念,树立宪法的权威,保证宪法的实施;大力宣传《行政许可法》,并以实施《行政许可法》为契机,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推进依法行政,解决好政府管理中的“越位”、“缺位”和“错位”问题,强化政府的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加强经济法制方面的宣传教育,推动和促进市场经济法治建设,努力改善和优化经济社会发展环境,塑造“信用安徽”的新形象,为全省经济建设与社会进步的协调发展提供良好的法治环境和有力的法治保障。
    二是坚持重心下移,进一步加强基层民主法制建设。认真组织实施“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活动,以此为载体,推进和促进农村基层民主法制建设。大力加强基层政权组织建设,健全村委会、居委会等基层自治组织,完善民主选举制度和民主议事程序,使广大基层群众真正享有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权利。深入开展“法律进社区”活动,努力在活动的广度和深度上有所创新,推进社区依法治理。继续坚持和完善各类企业的内部管理制度,依法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注重培养基层广大干部群众的法制观念,不断提高他们依法办事能力,依法化解人民内部矛盾,依法妥善处置群体性事件。继续大力推行政务、厂务、村务公开,让群众参与讨论和决定基层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真正能够当家作主。
    三是逐步建立健全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科学的长效机制。普法依法治理是一项长期的、实践性很强的工作,要循序渐进、稳步推进,必须建立起一套完整的工作制度,必须建立起长效工作机制。一要建立科学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考核评估体系、工作责任制和督促检查机制。二要进一步建立健全工作机构和工作制度,理顺工作关系,完善工作网络。三要进一步落实经费保障机制,为加快推进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提供必要的物质保障。
    普法依法治理是一项具有全局性、战略性和长期性的工作,任重而道远。在“四五”普法的最后阶段,我们将继续以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针,认真贯彻“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按照决议、条例、纲要和“四五”规划所确定的工作任务和“两个转变、两个提高”的目标要求,着眼于基层,致力于改革,努力探索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新的手段和形式,努力开创全省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新局面,不断促进全省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的协调发展,为实现“加快发展,富民强省”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战略目标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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