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普法工作在省委、省政府和司法部的领导下,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六大提出的“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提高全民法律素质”的要求,以“两个转变、两个提高”为目标,以改革创新的精神,采取多种形式深入开展了法制宣传教育,取得了明显的成效。
一、“四五”普法以来的主要工作情况
“四五”普法以来,我省认真实施中央和省的“四五”普法规划,根据广东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形势新要求,采取多方面措施加大普法工作力度,做了大量富有成效的工作,取得了新成效。
(一)抓好制度建设,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规范化有新突破。我省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关于“领导干部要成为遵守宪法和法律的模范”的精神,把领导干部的学法用法工作作为加强普法工作的重点和突破口,在建立健全领导干部法制讲座、党委(组)中心组定期学法、干部学法基地培训、干部学法考试考核登记、干部任职前法律知识考试等制度的基础上,运用多种形式深入开展领导干部的学法用法工作。中组部、中宣部、司法部联合召开全国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电视电话会议后,我们和省委组织部、宣传部联合制订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各级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的意见》,将领导干部学法与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晋职晋级、评先受奖等挂钩,变过去领导干部学法软指标为硬任务,较好地解决了领导干部学法无硬要求的问题,掀起了全省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的新热潮。2003年9月25日至26日,我们与省依法治省办公室在广州市联合召开了全省领导干部学法用法观摩会,观摩广州市领导干部学法轮训的做法,总结交流我省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的经验,对今后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推进依法执政和依法行政进行部署,省委、省人大、省政府主要领导出席了会议并作讲话,司法部段正坤副部长到会指导并作指示。会后,各地采取召开常委扩大会等形式,对会议精神进行了传达贯彻。这次观摩会进一步推动了我省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的深入开展,掀起了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新高潮。
(二)提高政治责任感,认真做好抗“非典”法制宣传。针对“非典”疫情突如其来的情况,我们即会同省委宣传部、省卫生厅联合下发了《关于在全省开展<传染病防治法>及相关法律宣传的紧急通知》,针对抗“非典”斗争出现的涉法问题,迅速部署法制宣传。突击把中央有关抗“非典”的政策措施和相关法律法规编辑成册,连同释疑解惑的宣传资料,印发到全省各地;针对一些群众对隔离措施不理解,一些不法分子制造谣言扰乱社会稳定,以及哄抬物价借“非典”发横财等现象,我们请省的领导发表电视讲话,解答有关法律问题。召开《传染病防治法》专家座谈会,雷于蓝副省长和有关职能部门领导及20多位专家,就如何搞好“抗‘非典’法制宣传”的问题进行深入研讨。指导协调全省各地采取电视、报纸、广播滚动宣传,举办法制讲座,开展法律咨询,办墙报、板报,编印派发宣传资料等各种形式,大张旗鼓地开展抗“非典”法制宣传,为抗“非典”斗争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保障。
(三)建立学校、家庭、社会联动机制,青少年学生普法工作取得新成果。我省始终把青少年学生的法制教育放在实现依法治国方略,培养造就新世纪合格建设者和接班人的战略高度来抓。2002年,我省在教育部、司法部、中央综治办、团中央联合召开的全国青少年学生法制教育工作电视电话会上介绍了经验。乘着这次会议的东风,全省各地进一步加强了青少年学生学校、家庭、社会联动法制教育。在学校主渠道教育上,继续抓了法制教育内容、课时、师资培训和考试考核的落实;在家庭教育上,抓好家庭学校开展法制教育;在社会层面上,抓了青少年学生法制教育基地建设。各地依托法院少年庭,青少年文化宫、中小学普法活动中心、党校夜校、监狱劳教场所等有效载体开展工作,推动了这项工作的深入开展。2003年我们与省教育厅、团省委在深圳市联合召开了全省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会,表彰先进,交流经验。会后,全省各地认真贯彻会议精神,狠抓了青少年学生法制教育,加大了聘请法制副校长的力度,到目前为止,全省中心镇以上中小学校基本做到全部聘请了法制副校长。今年,我们又准备与省维稳及综治办、省依法治省办、省教育厅、团省委等单位联合召开全省中小学法制副校长工作经验交流会,总结交流近几年来我省法制副校长工作的经验,表彰第二批法制副校长工作先进单位和优秀法制副校长,研究和部署进一步加强、规范和推进法制副校长工作的具体措施。目前,会议的筹备工作已经基本完成。
(四)加强外来员工法制宣传教育,有力地维护了他们的合法权益。我省外来人员达2000多万人,占全国的35%。我们把做好两千多万外来员工的法制宣传工作作为普法的重点,针对外来员工文化层次参差不齐、人员分散、流动性大的特点,利用晚上或节假日到车站、工厂或员工村等外来员工聚集的地方,开展各种形式多样、丰富多采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在外来工中大力宣传《劳动法》、《合同法》、《婚姻法》等与外来员工工作、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维护了社会稳定。广东省委、省政府《关于实施<十项民心工程)的通知》印发后,我们迅速制定了落实“十项民心工程”的实施方案,下发了落实“十项民心工程”,加强外来员工普法教育工作的《通知》,进一步明确了外来员工法制教育的内容、方法和要求。全省各级普法部门还动员社会各阶层积极参与外来员工普法工作,如协调劳动部门结合岗前培训,对外来员工进行劳动法律法规的教育,实行持证上岗;公安部门结合办理暂住证,组织外来人员学习《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等法律法规。目前,全省各地根据省里的要求,把对外来员工的法制教育一一落实到单位、企业、工厂、乡镇、街道,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五)围绕社会稳定做工作,农村和城市基层社区普法有新加强。在农村,我省各地突出“四民主两公开一监督”、减负维权、禁毒禁赌、打击“六合彩”等热点问题,积极开展法律宣传。各地按照省普法办《关于在全省开展对镇村干部进行法律培训工作的通知》要求,采取各种有效形式,对全省农村换届选举后的镇村干部普遍进行法律知识培训。与此同时,还深入开展法律“三下乡”活动。2003年,我们又按照司法部的部署,在农村大力开展创建“民主法治示范村”活动,并要求在“四五”普法结束时,确保全省有一半以上的村跨入“民主法治示范村”的行列。目前,全省农村积极行动起来,按照司法部、民政部和省司法厅、省民政厅文件的要求,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的创建工作。我们将在7月份联合有关部门对全省的“民主法治示范村”的创建工作进行交叉检查,并进行评比和表彰。
在城市,根据中央文明办、中央综治办、司法部、全国普法办联合下发的《全国“法律进社区”活动工作方案》,我们与省文明办、省综治办联合下发了《关于印发<广东省“法律进社区”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各地纷纷按照《通知》要求,认真制定本地区“法律进社区”的具体活动方案,采取律师事务所与街道社区共建、利用社区网络宣传法律法规等途径和方式开展“法律进社区”活动。目前,全省各大中城市均普遍以不同形式开展了“法律进社区”这项工作。
2002年,我们还把维护社会稳定作为普法工作的主题之一。为了抓好重点地区的普法工作,我们召开了有39个县(区)司法局长参加的社会治安重点地区普法工作座谈会,开展以维护社会稳定为主题的专项教育,并向省财政厅申请了专门经费用于开展专项普法教育活动。
(六)加强经济部门及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学法用法,为企业的健康发展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四五”普法以来,我省各地开展以预防经济犯罪为重点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抓好经济部门和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学法用法工作,全面开展促进诚信制度建设的专项法制宣传教育系列活动。为此,我们编印了《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法律知识读本》作为学习资料,要求各地认真学习。2003年,为贯彻落实广东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民营企业经济发展的决定》,我们召开了广东省民营企业普法工作经验交流会,交流全省民营企业普法工作的经验,探讨如何加强民营企业普法工作,提高民营企业从业人员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促进企业依法管理、依法经营,将民营企业的普法工作推向经常化和规范化的轨道,促进了全省民营企业普法工作的开展。目前,全省各地以促进诚信制度建设为主要内容,采取上法制课、法律知识有奖竞赛、案例教育、法制讲座等多种形式抓好民营企业和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学法用法工作。
(七)围绕开展“禁毒03工程”活动,禁毒法制宣传取得明显成效。我们按照省委、省政府对禁毒工作的部署和要求,制定下发了《关于开展禁毒法制宣传活动的意见》,在全省开展了“禁毒03工程”法制宣传的“五个一”活动:一是与省委宣传部、省禁毒办联合编印了《禁毒03工程法制宣传挂图》;二是联合省劳教局编印发行《毒!毒!毒!——劳教戒毒人员忏悔录》禁毒案例集;三是与广东电视台、南方电视台联合制作禁毒法制宣传电视专题片《与毒品较量的人们》、《毒惑,毒祸》;四是与省禁毒委、省劳教局联合建立了我省第一个依托专业戒毒所,集宣传性、专业性、知识性的禁毒戒毒教育基地,省委副书记王华元亲自出席了禁毒教育基地的揭幕仪式;五是组织戒毒劳教(解教)人员现身说法巡讲团到全省各地进行现身说法巡回演讲。目前,“五个一”禁毒工程的各项工作均已完成。戒毒劳教(解教)人员组成的现身说法巡讲团到毒情重点地区进行了巡回演讲,受到各地的欢迎。此外,我们还在东莞市抓了禁毒03工程关工委罗东凯书记作了省直机关普法工作报告,公安厅等4个单位作了经验介绍。这次会议的召开大大提高了省直单位开展普法工作的积极性,不少单位都重新制定了每年的普法工作计划和各种措施制度,把普法工作作为促进部门、行业依法行政、依法管理的基础工作,摆上了重要议事日程,加大了普法工作力度。许多单位把普法专项经费列入年度预算,确保普法工作的顺利开展。普遍制定了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计划。有的单位把学法纳入党组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并做到学法与理论学习同计划,同安排,同检查,同落实。与此同时,各单位对专业法进行了大量的宣传,还把学法与党风廉政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在党风廉政教育、纪律教育中布置学法内容。今年,省直各单位把加强对《宪法》(修正案)、《行政许可法》的学习放在首位,通过举办培训班、法制讲座等形式,提高各级领导干部、行政执法和司法人员依宪执政、依法行政的水平。此外,省直各单位还采取各种形式认真开展“12·4”法制宣传日宣传活动,如举办专题法制讲座,送法到农村,组织法律知识竞赛等。
(十)致力开拓创新,普法队伍自身建设有较大加强。“四五”普法一开始,正好遇上省和各地机构改革、干部竞争上岗,人员变动较大。我们迎难而上,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认真做好“四五”普法的启动和实施工作。起草并经中共广东省委、省政府批转了《省委宣传部、省司法厅关于在全省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四个五年规划》,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也通过了我们起草的《关于进一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决议》,省委、省政府在广州召开了广东省“三五”普法表彰暨“四五”普法动员电视电话会议。机构改革后,法制宣传部门的人员调整变动较大,有10多个地级市的法制宣传科长进行了调整。在人员新、工作任务重的情况下,我们采取业务培训、工作研讨等办法,加强普法队伍建设,有效提高了普法骨干的政治思想素质和业务工作水平,促使他们在普法工作中开拓创新,使普法工作取得了新成效,涌现了一大批先进单位和个人,许多同志在年度工作考核中被评为先进,受到嘉奖。还有一名同志以身殉职在普法工作岗位上。此外。我们还重新调整充实了广东省普法高级讲师团,对讲师团成员重新下发了聘书。
二、2004年普法工作安排
2004年是实施“四五”普法规划的关键一年。我们以党的十六大、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中共广东省委九届四次全会精神为指导,以提高各级领导干部依法执政、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为重点,紧紧围绕我省党政工作中心,围绕推进三个文明建设,围绕维护社会稳定,开拓创新,提高实效,进一步为我省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创造良好的法制环境。根据司法部的工作部署,结合我省的实际,我们制定了2004年普法工作意见,经过广东省普法办公室领导成员第三次工作会议讨论通过后,由省政府办公厅转发各地贯彻执行。
(一)围绕增强依法领导和管理社会事务的能力,继续深入抓好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深入贯彻省领导在全省领导干部学法用法观摩会上的讲话和省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做好各级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的意见》,抓好领导干部法制讲座制度、理论中心组学法制度、干部任前法律知识考核、考试制度,重大决策前的法律咨询制度等各项学法用法制度的落实,提高领导干部依法执政、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重点学习党的十六大报告、十六届三中全会决定和邓小平民主法制理论、江泽民同志关于依法治国思想、胡锦涛同志关于依法执政和温家宝同志关于要建设法治政府的有关讲话精神,学习新修改的《宪法》、新颁布的《行政许可法》等法律法规。为纪念邓小平同志诞辰100周年,我们拟在年内举办邓小平民主法制理论在广东的专家座谈会,以此推进我省民主法制理论的研究和实践。
(二)围绕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促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按照中宣部、国家经贸委、司法部制定的《关于推动企业经营管理者学法用法的若干意见》和《中共广东省委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的意见》,建立、完善和规范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学法用法制度,将依法决策、依法经营、依法管理,作为考核企业经营管理者特别是国有企业经营管理者的重要依据之一,我们协同经贸委部门做好对企管人员的普法工作。继续加强有关市场经济的法律法规宣传,促进市场经济体制法治建设的完善。继续加强对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包括整顿和规范建筑市场、文化市场、金融市场、财税秩序和旅游市场秩序等重点工作的法制宣传,不断提高消费者、市场主体和市场监管者的依法经营意识、依法维权意识、依法管理意识;进一步贯彻落实司法部和全国整顿与规范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办公室等单位联合下发的《关于开展社会诚信宣传教育的工作意见》的要求,充分发挥法制教育在加强社会诚信建设中的积极作用。
(三)围绕进一步落实《十项民心工程》,加强外来员工依法维权。我们拟协同有关部门召开全省落实“十项民心工程”,加强外来员工普法用法工作经验交流会,推进依法解决外来员工维权的热点、难点问题。制定下发外来员工法制教育工作的规范性意见,进一步明确职责分工、方法内容、目的要求。督促广州、深圳、东莞、佛山等外来员工较多的地区,制订具体的外来员工普法计划,每年做几件实事,通过为外来员工编发学法资料,举办《劳动法》等法制讲座,举办法制图片展览,开展法律知识竞赛等,拓展外来员工普法工作的平台。继续把开展对外来员工的法制教育作为“12.4”宣传日活动的重点内容,采取送法到厂、开展劳动法律法规知识竞赛、法律咨询、法制文艺演出等活动。加强对民营企业主、经营管理人员的法制宣传教育。并以《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法律知识读本》为基本教材,普遍对国有企业和民营企业领导和经营管理人员进行学法培训。
(四)围绕进一步增强青少年法律素质,搞好在校学生的普法。我们将于上半年与省维稳及综治办、省依法治省办、省教育厅、团省委等单位联合召开全省中小学法制副校长工作经验交流会,并作出工作部署。按照中央维稳和综治委等六个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规范兼职法制副校长职责和选聘管理工作的意见》要求,今年实现全省中小学校百分之百聘请兼职法制副校长,并在年底组织检查贯彻落实的情况。总结推广广州市建立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的经验。由省和各地组织对法制副校长和法制课老师进行轮训,试行持证上岗制度。
(五)围绕社会稳定问题,抓好基层普法。在城市,以居民为主要对象,以提高居民法律素质为目标,以搞好法律进社区“四个一”活动为主要形式,深入开展“法律进社区”活动,年内我们与有关部门对这项工作将进行检查。在农村,围绕维护基层稳定,全面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活动,以中央有关部门制定的“九条标准”和省制定的“六有”,抓好“民主法治示范村”的硬件和软件建设,我们将在7月份联合有关部门对全省的“民主法治示范村”的创建工作进行交叉检查和评比表彰。我们将加强对县一级普法工作指导,认真抓好镇村干部的学法用法,以《农村基层民主法制建设讲话》为基本教材,组织好对农村基层干部的学法培训工作,并作为2004年、2005年农村干部学法年度考试考核的主要内容。进一步加强对有关“严打”整治斗争和扫除“黄、赌、毒”等专项斗争方面的法制宣传,为专项斗争营造良好的法制氛围。结合“6.26”国际禁毒日,深入开展禁毒戒毒法制宣传活动,要求各地各部门要及早做出今年禁毒法制宣传计划安排,采取各种形式开展禁毒宣传。继续开展好“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系列活动,并在宣传形式上有所创新,扩大普法宣传的社会覆盖面和影响力。围绕预防“非典”和高致病性禽流感,继续开展《传染病防治法》、《动物防疫法》等法律的宣传教育。
(六)围绕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加大省直单位法制宣传力度。我们将加强对省直单位普法工作的协调、指导,深入贯彻全省领导干部学法用法观摩会精神,以实施《行政许可法》为契机,以建设法治政府为目标,广泛宣传该法,加大执法、行政部门的学法用法工作力度,把《行政许可法》作为国家公务人员学法的重点。该法实施前夕,我们请了省委副书记、省长黄华华同志在今年5月开展宣传月活动前夕,发表了电视讲话,我们还要协同有关部门组织政府工作人员进行学法培训。采取以领导带机关、部门带系统的方法,条块结合抓好该法宣传工作。年内组织公职人员进行一次以《行政许可法》为重点内容的学法考试,将公务员学法用法考试、考核情况与公务员的录用、考核、评议、任职、晋级挂钩,提高学法的实效。
(七)围绕加大普法工作力度的需要,加强普法部门自身建设。随着加快推进民主法制进程,普法工作任务更加繁重。为加强普法队伍自身建设,我们一是加强普法工作的法制化建设。争取《广东省法制宣传教育条例》年内立项。二是调整充实普法队伍,并进行培训。三是逐步加强普法工作的硬件建设,包括宣传手段的现代化,宣传平台立体化。拟开通“广东普法网”。四是落实普法经费,确保普法工作的基本要求。五是进一步建立健全普法的责任和保障机制。要求各地按照省普法办下发的《广东省普法办公室各成员单位普法职责》,结合当地的实际,明确党委、政府和各有关职能部门普法工作的责任、任务,制订各种措施,建立起普法的责任制,并建立相关制度抓好责任制的落实,使普法工作形成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推进、全社会参与的工作格局。普法部门要配合人大有关部门,做好“四五”普法规划和人大决议落实情况的执法检查。六是要加强普法的调研工作,探索新形势下普法工作的新特点新规律,采取加强和改进普法工作的有效措施。
三、存在问题和对策建议
我省的普法工作虽然取得了很大的成绩,积累了一定的经验,但与依法治国、依法治省和“我省率先建立文明法治环境”,基本实现现代化的战略部署还有差距:一是普法保障措施不够得力。普法搞了18年,全省还没有出台法制宣传条例,滞后于一些兄弟省、市(全国已有10个省、自治区立法)。二是普法工作发展不平衡。有的地方流于形式,农民普法和企管人员、外来工的普法还存在一些死角,有的部门对专业法普及不够重视,普及面不够广,形式不够活。三是少数地区对普法保障工作未给予足够重视,普法经费未按规定纳入当地的财政预算。四是一些领导干部从依法执政、执政为民的高度认识学法用法的重要性还有差距,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还任重道远。
为了适应形势的要求,针对我省在普法工作存在的问题,我们拟从如下方面推进普法工作的创新发展:
一是创新思维,把普法作为依法治国的基础性工程。要把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作为实施依法治国方略的基础性工程、国家社会发展的重要战略任务来定位,作为各级党委政府的一项重要工作,切实做到将普法工作提上重要的议事日程,狠抓落实。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目标,应从目前广大公民法律素质的现状出发,着力于树立法的权威,转变人治观念,增强法律知识,提高法律素质。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只有围绕这样的目标作整体规划,分段实施,才能做到从实际出发,收到实效,通过普法使法律成为人们在社会生活中遵行的最高准则。
二是创新形式,使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深入人心。法制宣传教育形式必须与时俱进,创新发展,才能取得较好的宣传效果。一要立足服务。普法工作者必须牢固树立服务观念,密切关注各方需要,针对不同对象的要求,采取不同的内容和方法开展普法教育。通过对普法对象进行深入的调查了解,对普法对象的法律需求做到心中有数,普法对象需要什么法律知识,普法部门就应该宣传什么,真正做到学用一致,提高普法工作的实效。二要量化指标。建立普法工作的量化评估体系,不仅对领导干部学法用法要有考核标准,青少年法制教育、外来工普法宣传工作等都要有考核评比标准。改变普法工作没有明确评判标准,出现干与不干一个样、干好干差一个样的状况。建议司法部建立一个全国统一的普法量化指标,便于即将开始的“四五”普法检查。三要立体渗透。信息时代的法制宣传工作必须立体渗透、全方位实施。为此,除坚持好上法制课、举办法制讲座、开展法制宣传栏等基本方法外,还要建立固定的领导干部、青少年学生,居民、农民法制宣传教育基地,保证普法工作有固定的阵地和舞台。并充分利用电视、报纸、互联网等现代化宣传手段开展普法。有条件的地方还应建立普法网,电视和报纸、广播等媒体中要建立固定的普法栏目。党委政府的宣传部门应把法制宣传教育当作一项重要工作任务,提供免费的宣传时段和版面。文化艺术部门每年也应创作一定数量的法制文艺作品配合普法宣传,形成立体渗透的法制宣传势态。四要整合资源。在当前普法经费短缺,普法人员较少的情况下,要对普法资源的利用进行合理规划、充分利用,如使用统一普法教材,避免各地纷纷编写教材导致资源分散、浪费的情况;要充分利用司法行政系统内部的律师公证队伍、法律援助队伍,基层人民调解组织,监狱和劳教所等开展普法工作,还要充分利用法院、检察院、公安等政法部门法律人才资源丰富的优势。在经费不足的情况下,可适当采取市场运作方式,在加强监督的情况下,利用社会资金参与普法,达到双赢目的,建议司法部加强普法工作的对外交流,借鉴吸收国外法制宣传方面的成功做法,每年组织普法考察团到国外参观学习。五要突出重点。要把领导干部作为普法的龙头,落实领导干部学法用法与干部考核评先,提拔任用等挂钩的制度;要把青少年学生作为普法的源头,建立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教育体系;要把外来员工法制教育作为重头,建立起公安、综治、劳动、个体(私营)劳动者协会和司法行政部门联手的教育机制,开展以维护外来员工合法权益为主要内容的普法活动;要把居民和农民作为普法的大头,以开展“法律进社区”、创建“民主法治示范村”为载体,围绕城市和农村的热点问题,以维护社会稳定为出发点,抓好广大居民和农民的普法工作;要把公务员的学法用法作为普法的重点,围绕提高依法执政能力和依法行政水平开展普法。六要强化策划。普法部门要改变不分巨细大小,事事亲力亲为的工作方法,把工作的重心放在普法的策划和组织协调上,具体的实施工作由各地各部门各单位按职责分工开展普法。普法部门应在调查研究,掌握社会动态,把握法制建设进展脉搏的基础上,本着一年做几件有影响、出实效的事情,做好普法工作的宏观策划,组织协调,狠抓落实。七要注重实效。普法工作要围绕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围绕社会稳定,围绕三个文明建设中出现的热点问题,围绕广大人民群众的法律需求开展工作。在教育方法上,要区别不同对象,分层指导,分类施教。在学法用法上,要强调学用结合,学以致用,普治并举,用学法促进用法,以用法检验学法的效果。
三是创新机制,为普法工作提供强有力的保障。普法工作要适应形势的发展,就必须在以下几个方面强化普法机制建设:一要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法制化建设。目前,全国已有10个省(市)出台了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条例。建议司法部尽快制定和通过全国性的法制宣传教育立法。二要加强普法机构、人员的规范化建设。建议司法部制定全国统一的普法机构设置和人员配置的标准,解决各省存在的实际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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