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年1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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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人民警察的荣誉
作者:南京市公安局警务督察处 杜茶
http://www.yfzs.gov.cn/ 2003-12-15 11:28:38
    在公安队伍中,我们督察是一个特殊的警种。有人说我们是“管警察的警察”,因为我们的工作就是保证和监督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依法履行职责、行使职权和遵守纪律;有人说我们是公安局长的“眼睛和耳朵”,因为我们的工作直接对公安机关行政首长负责,上至局机关,下至派出所,上至各级领导,下至普通警察,无论是警务活动,还是日常工作,都在我们的监督范围;有人说我们手中掌握着违规违纪警察和单位的命运,因为,如果他们存在的问题被督察发现,就要被通报扣分,甚至受到纪律处分。

    也许,您会以为作为一名以监督公安机关和民警恪尽职守、遵章守纪为己任的督察,工作一定轻松,平日一定潇洒吧!而事实上,只要您走进我们的工作和生活,您就会体味出做一名督察的艰辛,我们的每一天都饱尝着酸甜苦辣。

    我们南京市公安局督察部门从组建时的13人,到现在的22人,长期以来担负着涉及全局各项公安业务和队伍建设方方面面的督察任务,点多、线长、面广、量大、任务重。我们南京市公安局各类警种齐全,所队上百个,1万余名民警分布在全市6000多平方公里的土地上,最远的派出所距市局100多公里。每年至少跑一遍全市各个单位,包括100公里以外的基层派出所,这是我们必须完成的硬任务。对市局各个基层所队的情况了如指掌,这是我们必备的基本功。“问路找交警,问派出所找督察”,这句话没半点夸张。我们不属于刑警、户籍警,也不属于交警、治安警,但是,我们必须要熟悉各警种的职责和规章制度,因为我们的工作跨越着所有的警种。除了平日正常的工作,无论是盛夏酷暑,还是冰天雪地,无论是刮风,还是下雨,无论是白天,还是黑夜,只要接到举报或者投诉,我们必须马上赶到现场。由于人员少、工作量大,督察部门成立7年来,我们一直超负荷地工作。一年365天,我们没有一次轻轻松松地度过一个完整的节假日。

   “走进督察处,就要与鲜花与掌声告别”,这句话也许有些夸张,但是,有一点你不能不承认:治安警察以维护社会治安,处置重大事件论短长,刑事警察以破获大案要案论英雄,而我们做督察的一年工作无论怎样辛苦,却找不到“成就感”,因此,当督察要耐得住寂寞。不过,也有例外。2001年世界华商大会在我市召开。保证华商大会顺利、圆满,那是一项重大的政治任务,不能出一点差错。为确保万无一失,督察队员跑遍了每一个执勤岗点,坚持做到哪里有执勤民警,督察民警就出现在哪里,从而确保了各项安全保卫措施的全面落实。华商大会圆满结束之时,市局有关部门组织评功授奖,名单报到了局里,在那份名单里本来没有我们的名字,可局党委在审议评功授奖的名单时,几名党委成员提议要给我们督察处记功。这样,督察处破天荒第一次荣立了集体三等功。

    是的,人民警察是一支纪律队伍,必须从严治警,而我们的工作就是要确保公安机关所有的规章制度落实到位。我们确实掌握着“扣分权”。一位市民驾车撞到了别人停在路边的汽车。这起事故并不严重,责任也很明确,在交纳了拖车费、事故处理费和估价费回到家后,他总觉得交警收费不规范,于是试着给督察处打了电话,我们接到投诉,立即前往调查,查实情况后,责令处理事故的交警大队退回多收和不该收的费用500元,当督察人员与交警大队领导将退回的这笔钱交到投诉人手里,并向投诉人赔礼道歉时,投诉人对此深感意外,同时也十分感动,连连称赞。

    由于督察工作的特殊性,有的民警片面地认为督察就是来挑刺的,因而对督察产生畏惧和不信任心理。有的人不了解督察工作的性质,以为督察就是坐机关的,位高权重,工作轻松,因而产生抵触情绪。有一位不知名的民警往局长信箱里发了一封信,其中有这样两名话:“督察队啊督察队,死在罪犯手里我是英雄,死在你的手里,我就是狗熊。”话虽说得偏颇,却很有代表性。实际上,我们同为民警,每一次巡查,我们哪里希望查到违规违纪的现象,每一次接到举报和投诉,在赶往现场的路上,我们都希望那就是一次误会、一个谎言。

    我们常对民警说:投诉举报并不可怕,可怕的是你确实犯了规,违了纪。对任何一起举报和投诉,我们不会原谅一起错误行为,同样也不会使一个民警受到误解和陷害!为了保证民警的合法权益,我们南京市督察处在全省率先实行了“不实投诉澄清证明制度”。

    今年春节期间,高淳县农民傅某无证驾驶农用车违章载客,被高淳县交巡警大队民警查扣,傅某不服处理,对执勤民警进行谩骂和殴打,致使民警李某上唇受伤,左手软组织挫伤。傅某打人后逃离现场。为了逃避处罚,他自拍受伤照片,编造执勤民警酒后执法、出手打人等谎言向督察处投诉。我们经调查核实,发现傅某投诉的情况与事实严重不符,对傅某进行了严肃的批评教育,并将有关情况反馈给高淳县公安局,要求对傅某无证驾驶、违章载客、殴打民警等行为依法处理。有力地维护了公安民警严格执法的权威。

我们深知,我们的工作是神圣的,国务院颁布的《公安机关督察条例》明确指出,督察制度的建立和施行,是新时期公安工作和公安队伍建设与时俱进的重要标志,是推进公安机关严格、公正、文明执法的重要保证。

我们深知,我们的工作是光荣的。作为一名警察能被挑选到督察队伍,这是组织上对我们工作莫大的信任和肯定,我们所做的工作不仅保障人民群众对公安机关执法满意,而且维护着公安机关的形象和人民警察的荣誉。

在全市公安机关转变工作作风,全力打造服务型公安机关之时,我们南京市局警务督察处正以当前正在开展的“从严治警、执法为民”主题教育活动为契机,以“守纪民警喜欢我,违纪民警害怕我,基层单位欢迎我,人民群众称赞我”为目标,不仅要当好“管警察的警察”,更要当好“服务警察的警察”,努力以高度的责任,出色的工作,保证和维护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的荣誉,使我们公安机关和民警以崭新的形象展现在广大人民群众的面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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