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年6月19日
星期四
首页 | 法治箴言 | 专题报道 | 刊物简报 | 图片资料 | 信息搜索 | 资料下载 | BBS | 留言簿 | 网站导航
  首页 >> 专题报道 >> 城市建设管理中的法律问题研讨会
对工程监理招标的几点看法
http://www.yfzs.gov.cn/ 2003-06-19 11:19:10
    《建筑法》颁布实施起,工程建设监理的强制性规定就已纳入了国家法律的范畴,《招标投标法》的颁布实施进一步对工程监理招标提出了要求,这是监理招标的法律依据。建设部第86号令具体划定了下列五大类范围的工程项目建设必须实行监理:(一)国家重点建设工程,这是指依据《国家重点建设项目管理办法》所确定的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有重大影响的骨干项目(二)大中型公用事业工程,这是指项目总投资额在30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工程项目(包括市政工程、科技教育、文化体育、商住等社会福利事业等项目)(三)成片开发的住宅小区工程(四)利用外国政府或国际组织贷款、援助资金的工程项目(五)国家规定必须实行监理的其它工程,包括所有涉及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项目。对上述这些国家强制性监理的范围,国家计划委员会第三号令《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中,明确了工程监理的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第一是监理单项合同估算价在5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第二是单项合同估算价虽低于50万元,但项目总投资额在30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工程项目监理只要满足这二个条件之一的就必须通过招标来选择监理单位。2002年1月至11月南京市工程建设报建项目513项,其中必须招标的监理项目164项,占报建项目的31.97%,全部按规定实行了公开招标或者邀请招标。实践表明,监理招标在选择满足工程项目要求的优秀监理单位、提高监理服务质量、保证工程项目的质量、保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以及业主合法权益等方面日益显现它的具大作用。
一、 工程监理招标特点
(1) 监理标的特点:监理招标的标的是“监理服务”,与工程项目建设中其它各类招标的最大区别表现为监理单位不承担物质生产任务,只是受招标人委托对生产建设过程提供监督、管理、协调、咨询等服务。鉴于监理标的具有的特殊性,招标人选择中标人的基本原则是“基于能力的选择”,投标人履行监理合同的能力,监理规划及其拟派的监理机构人员的构成成为选择的重点,投标人的报价所占的权重很小,这也是监理行业的特点所决定的。
(2) 招标的宗旨:监理服务是监理单位的高智能投入,监理服务工作质量完成的好坏不仅依赖于执行监理业务是否遵循了规范化的管理程序和方法,更多的主要取决于参于监理工作人员的专业知识、工程管理经验、对事物发展的判断能力和创新想象能力等。监理服务的质量,直接影响整个工程管理水平,影响到工程的质量、进度和投资。因此,招标选择监理单位时,鼓励的是能力的竞争,而不是价格竞争。因此,监理单位响应招标文件的监理规划及其拟派的监理人员的能力就作为监理招标的重点评价因素。
(3) 报价在选择中居于次要地位:因为监理招标是基于能力的选择,当监理价格过低时监理单位很难派出高素质的监理人员,很难把招标人的利益放在第一位或者无法保证监理人员数量,也就无法提供优质服务,“优质优价、低价质差”这是市场规律的一个法则。因此,监理招标对于取费必须在满足国家取费标准范围内来进行评价。从另一个角度来看,服务质量与价格之间也有相应的平衡关系,所以招标人应在能力相当的投标人之间再进行价格比较。投标人的报价应作为监理招标的第二评价因素。
(4) 邀请的投标人数量应适宜:选择监理单位时,无论是采用公开招标或是邀请招标,一般邀请投标人的数量以3-5家为宜。南京市2002年一至十一月份共进行监理招标164项,其中选择3家潜在投标人的项目有77项,占招标总量的46.9%;选择4家潜在投标人的项目有79项,占招标总量的48.2 %;选择5家及以上潜在投标人的项目有8项,占招标总量的4.9%。提倡这样的选择是因为监理招标是对知识、技能和经验等方面综合能力的选择,每一份标书内投标人都会提出具有独特见解或创造性的实施建议,但又各有长处和短处,不大可能有十全十美的投标方案。如果邀请过多的投标人参与竞争,不仅要增大评标工作量,与在众多投标人中好中求好的目的比较,往往产生事倍功半的效果。
二、监理招标资格审查
这项工作是招标人确定潜在投标人的短名单,无论是采用公开招标或是邀请招标,资格审查工作都是必须的。这个过程主要是考察投标人的资格条件、经验条件、资源条件、公司信誉和承接新项目能力等几个方面是否能满足招标监理工程的要求。①资格条件:包括资质等级、营业执照注册范围、隶属关系、公司组成形式及所在地、法人条件和公司章程;②经验条件:包括已监理过的工程项目、已监理过的与招标工程类似的工程项目;③现有资源条件:公司人员情况、开展正常监理工作可采用的检测方法和手段、使用计算机软件的管理能力;④公司信誉:监理单位在专业方面的名望、地位、在以往服务过的工程项目中的信誉、是否能全心全意的与业主和承建人合作;⑤承建新项目的监理能力:正在进行监理工作工程项目的数量、规模、正在进行监理工作各项目的开工和预计竣工时间。选择投标人的合格条件可以从以上5个方面的内容来审核,资格审查合格的单位应均有能力和资格完成招标工程的监理工作。
    三、监理招标与施工招标的主要区别:
1、任务范围的区别:监理招标  招标文件或邀请书中提出的监理大纲任务范围不是已确定的合同条件。监理是一个高质量的服务,大纲范围只是合同谈判的一项内容,投标人可以而且往往都是会对其提出改进性建设性意见,每一份标书内都会由投标人提出独特见解或创造性实施建议,这也体现了监理招标是对一种对知识、技能和经验等方面综合能力的选择,这是监理招标的特性。
施工招标的招标文件中的工作内容是正式的合同条件,双方都无权更改,只能在必要时按规定予以澄清。
2、选择原则的区别:监理招标以技术方面的评审为主,选择最佳的监理公司,不以价格最低为主要标准。
施工招标是以技术上达到标准为前提,提倡将合同授予经评审价格最低的投标单位。
3、投标文件的编制要求上的区别:  监理招标可以对招标文件中的监理大纲提出修改意见,提出技术性或建设性的建议。
施工招标中则要求投标人必须严格按招标文件中要求的格式和内容填写投标文件。
4、标底要求的区别:监理招标不编制标底,施工招标可以编制或者不编制标底。
可见,监理的招标是为了挑选最有能力的监理公司为其提供咨询和监理服务,而施工招标则是为了选择最有实力的承包商来完成施工任务,并获得有竞争性的合同价格,二者的招标各有其特点。
    四、招标文件的编制
招标文件是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的依据,作为监理的招标文件应着重工程项目的综合情况介绍,通常有以下几个部分组成:
(1)投标邀请书   这是招标人发给已确定的投标短名单内的监理单位的信函。
(2)投标需知     投标需知是投标人参加投标竞争和编制投标文件的主要依据,内容要尽可能完整、详细。一般情况下包括以下几方面内容:1、工程的综合说明。说明监理工程项目的建设内容、规模、工程等级、地点、总投资、现场条件、预计的开竣工日期等。2、委托的监理任务大纲。监理大纲是招标人准备委托的工作范围,投标人依据这个文件编制监理大纲。大纲内说明的工作内容,要允许投标人根据其监理目标的设定作出进一步的完善和补充。3、合格条件与资格要求:包括三个内容:一是说明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最低资格要求,二是本次投标的评审内容,三是投标人应提供资格的有关材料等。4、招标投标的程序:这里包括二方面的内容:第一是有关招标投标活动的时间、地点的安排,比如现场考察、投标截止日期等;第二是对投标文件编制要求和递送的要求。5、评标考虑的要素和评标原则和方法。
(3)合同草案     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的监理合同应采用建设部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联合颁布的《建设工程监理合同》(GF-2000-0202)标准化文本,合同的标准条件部分不得改动,但是可以结合委托监理任务的工程特点和项目地域特点,双方可针对标准条件中的要求予以补充、细化或修改。
(4)工程技术文件 工程技术文件是投标人完成委托监理任务的依据,包括以下内容:1、工程项目建议书;2、工程项目批复文件;3、可行性研究报告及审批文件;4、应遵守的有关技术规定;5、必要的设计文件、图纸和有关资料。
(5)投标文件格式  一般来说招标文件中给出的标准化法律文书通常包括以下内容:1、投标文件格式;2、监理大纲的主要内容要求;3、投标单位对负责人的授权书格式;4、履约保函格式
监理单位有了上述内容的招标文件在投标时才能根据工程实际情况,有的放矢地编制体现投标人能力的监理方案,配置监理人员,配置监理设施以及确定投标策略。如果对上述条件不全面叙述或叙述过于简单,则监理招标投标只能停留于形式,无法真正对投标人的能力进行评比,不利于招标结束后的监理合同谈判工作、不利于工程履约。
    五、以能力比较为主的评标方法
1、 评标委员会的组成
工程监理在我国推行了近十三年,南京市自2000年起在评标专家库中设立了监理专业,但监理专家库还不成熟,专家的专业与监理工作还不很配套,加上对监理缺乏足够的了解,在评标时达不到专业水平,影响监理评标的科学性,甚至得出错误的结论。经过二年的发展,目前监理专家库人员有71人,监理专业的结构也在不断完善之中,监理评标的水平也有了明显提高。
根据《招标投标法》对评标委员会的专家条件及人数比例的要求,监理评标委员会中应该是精通工程监理,懂工程管理、具备与招标工程相关专业知识的专家,且人数应占评标委员会总人数的2/3以上。同时对这些具备基本素质的专家还要组织培训,在不断提高业务水平的同时还应提高相关法律知识和提倡敬业精神。只有这样组成的评标委员会才能对各投标人实施监理合同的能力作出科学的评比,优选出最佳监理单位。
2、监理评标原则和方法
监理评标的原则和方法应充分体现监理招标的特点,突出对投标人能力的评比。由于评标是对各投标人针对一个具体工程项目所作的实施方案进行审查比较,笔者以为,评标的原则主要是①技术能力是否达到工程监理要求、②管理能力是否符合工程监理要求,③监理方法是否科学,④监理措施是否先进可靠,⑤监理取费是否合理。
    监理评标通常采用综合评分法对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评比,根据具体项目的特点设置评分的内容和分值分配权重。

评分的内容一般为:(1)监理大纲
                     (2)监理单位综合实力
                     (3)监理机构人员和检测设备
                     (4)监理报价
分值分配应该根据项目监理内容的特点划分评审比较的内容,然后再根据重要程度来规定各主要部分的分值权重,在这个基础上再细致地规定出各主要部分的评分标准。举一实例,它的评分分值分配较为合理,供探讨:



上面的分值分配表中监理大纲和总监理工程师人选的分值权重占了总分值的一半以上,这是因为监理大纲是实施监理任务的指导性规划,体现了项目班子的工作水平,包括对工程技术关键点的认识,对切合工程特点、难点针对性的措施,对实施监理程序合理确切的手段等,同时也因为,工程项目监理,我国实行的是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制,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的专业水平、管理能力、业绩从很大程度上反映了投标人履行合同的能力,而总监理工程师是代表监理单位全面履行监理合同、主持项目监理的关键人物。另外,总监理工程师在处理问题时的应变能力也是搞好监理工作非常重要的条件,因此在监理评标时,对总监理工程师进行现场答辨是一种有必要也很有效的手段。
监理评标评审时可以划分成技术标评审和商务标评审两大部分。技术标是作为暗标来评审的(标书无记号,只有编号且是由公证人员在开标会现场编注),这种做法是基于法律上提出的公平要求和保密要求的需要,也是国际上监理招标采用的通用作法。技术标评审内容可包含监理实施方案和派驻人员计划二个方面;商务标评审内容包括报价高低、取费合理性及企业业绩等方面。招标文件中对这些方面分配权重,细化内容和得分标准,作为评标委员会给分的依据。由于评分标准中没有具体量化的计算公式,评标时更多取决于评委的主观印象,因此某一项的得分应当是将各评委的给分中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其他评委的平均值。
综合起来,工程监理招标是法律的要求也是市场经济的需要,招标工作只有抓往了工程监理的特点,才能客观科学地完成监理招标工作,达到优选最佳投标人的目的。


                                         南京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罗功亮03/04/21
依法治市综合网  http://www.yfzs.gov.cn/ 

声明:本网站为公益性网站,刊载内容以共享和研究为目的,不存在任何商业考虑,刊登的对象如有异议,请于我们联系。谢谢您的支持与理解!

该信息被阅读了次. [发表评论]  [好友推荐]  []  [打印页面]  [关闭窗口]

【相关信息】

首页 | 法治箴言 | 专题报道 | 刊物简报 | 图片资料 | 信息搜索 | 资料下载 | BBS | 留言簿 | 网站导航
南京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主办
南京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南京市司法局承办  南京交通教育信息中心承制
任何意见或建议请联络:njsfzw@wtolaw.gov.cn
Copyright © 2002-2003 YFZS.gov.cn.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