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协会是由同业经济组织自愿组成,具有民间组织性、利益公共性、开放性、平等性、非营利性的社会中介组织。行业协会是市场经济发展的产物,是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政府和企业间的桥梁。随着我国以经济市场化改革为目标的政府机构改革的进一步深入,尤其是加入世贸组织后,研究探讨行业协会改革与发展,对建设政治文明,促进社会稳定,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依法治市,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实现公平、正义、秩序、和谐的社会价值,也必须完善市场体系,规范市场秩序,积极发展独立公正、规范运作的专业化市场中介服务机构,发展各类行业协会、商会等自律性组织。完善行政执法、行业自律舆论监督、群众参与相结合的市场监管体系,维护和健全市场秩序。
从当前我国行业协会的运作情况来看,虽然大部分行业已经建立了相应的协会,但普遍属于政府机构的附属物,表现在人员、经费、职能等方面还不同程度地依赖于政府主管部门,导致其具有明显的“准政府”色彩,在政府和企业、企业和企业、企业和社会等方面没有真正起到双向服务作用。其具体表现如下:
官办色彩严重,人、财、物均靠政府。目前,从调查情况来看,大部分行业协会是由政府机构创办或依托政府机构成立的,具有较强的官办色彩。尽管进行了一些改革,但仍有不少的行业协会仍依赖于政府,名不符实,甚至不是为企业服务反而成为企业的“二级婆婆”,干扰了市场经济秩序。究其原因,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第一,领导大多由相关政府官员兼任,或者由退休或“二线”的领导担任。据统计,在我市130家行业协会中,公务员兼职协会67个,兼职人数284人。由于这些兼职的领导或工作太忙、或不愿多管,对协会具体情况不太了解,也无暇了解。多数是协会开会时到场讲个话,发个言。而协会热衷请领导任职,主要是由于领导在社会上有较高的号召力和可信度,工作好开展,问题好解决。第二,专职人员较少,老龄化程度严重。目前,我市行业协会工作人员有1017人,其中兼职人数655人,占64%。他们本身工作就很繁忙,对于协会工作是心有余却力不足。有的虽是专职可都是退休或即将要退休的老同志,将社团作为 “托老所”,美其名曰“老有所为”,其实是“老有所养”。关键是这些机关事业单位赋闲“转业”人员,具有专业知识的寥寥无几,知识老化,难以适应行业管理的工作需要,更无法对瞬息万变的市场进行到位的战略研究规划,对企业服务需求进行科学分析。第三,经费来源较少,等、靠、要思想严重。协会目前的经费来源大部分是靠政府拨款和会费收入,在统计的130家行业协会中政府拨款和会费收入占总收入的46.87%,而有偿服务收入较少,更谈不上其他应税收入。协会组织活动,只能依赖主管单位拨款,仅靠有限的会费,根本开展不了大型活动。若领导无暇过问,协会就无人或无力组织活动,无法开展活动,催缴会费,就更显得名不正,言不顺,从而陷入恶性循环。职能不健全,服务、监督、协调不到位。从目前行业协会的职能作用发挥来看,只有极少数成为政府管理行为的延伸。根据调查,只有浙江、上海等地行业协会具有一定的行业管理功能,其它绝大多数行业协会是有名无实、形同虚设,甘当行政管理部门的附庸。从体制上说,这些行业协会的管理和决策或多或少受到业务主管单位的影响,较多维护业务主管单位的权力和既得利益,较少考虑会员单位需求,这样的协会既不能代表会员单位的利益,也不能提供相应的服务,因此得不到会员单位的承认和支持,难以推动行业自律的发展。从转变政府职能上说,目前仅有市民政局、市农林局、市新闻出版局等少数政府部门主动转移职能,大多数部门仍将权利牢牢抓在手上,仅将一些涉及统计、投诉等面广、工作量大的难事、杂事交给协会,趋利避害、拈轻怕重,自己仍然管着那些原本就不该管、管不了、管不好具体事务。行业协会的职能仍是空泛无物。从自身作用发挥上说,行业协会作为企业利益的代表,应该是政府和企业之间的“桥梁”和“纽带”。但现在却只是政府的“传声筒”,缺乏独立自治意识、服务观念,一般都是按照主管单位的工作部署完成任务,既没有将企业的需求及时反映,也没能制定自律公约,维护公平竞争,调解行内纠纷。
以上两方面是目前行业协会运行机制中普遍存在的现象,其根源在于政府职能未下放、政社未分离。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需要大力培育和发展行业协会.改革发展现有行业协会,这是适应入世、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需要,是转变政府职能的重要举措。政府机构改革的目的是要精简庞大的机构,减少行政人员,建立与国际接轨的“小政府、大社会”的架构。入世后,我国已步入国际经济发展的轨道。因此,政府机构改革,转移政府职能势在必行。政府应将本属于行业协会的职责交还给行业协会,依法提高行业协会的地位和作用,并用法律、法规途径明确行业协会的职能,使得政府职能转移有法可依、有法必依。在转移职能的同时,政府部门还应在人事、社会保障、税收、财务、票据等方面出台相关扶持政策,大力支持行业协会的培育和发展。
当前,从行业协会整体水平和素质来看,承接政府转移出的部分职能还有相当差距。但随着改革的深入,市场经济发展为行业协会提供了广阔的发展空间。因此,行业协会要抓住发展机遇,加强协会自身建设成为当务之急。
首先,要克服附属依赖思想。行业协会要发挥“自主、自理、自强”能力,按照章程规定,独立自主开展各项工作,以法律来约束自己行为和保护自身合法权益。应该依照市场的需求开展活动,发展会员,而不是靠哪个行政主管部门来指令活动;通过大力开展有偿服务活动,取得经济来源,杜绝坐等靠要;同时,要将自身发展与开展双向服务有机结合起来,而不是故步自封,因循守旧。
其次,要健全组织。协会不是“养老院”,应建立精干务实、团结奋进的领导班子,充分发挥管理者的作用,把真正懂业务、会管理的人吸收进来。行业协会里既要有行业中的技术权威,又要有法律等专业人才,这样才能拥有专业化、职业化、年轻化的人才队伍。通过不断适应社会和经济的发展,使本行业在国内国际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引进人才仅靠目前行业协会的人事制度比较困难,在民政部制定的《社会团体章程示范文本》中第五章第三十八条规定了:“本团体专职工作人员的工资和保险、福利待遇,参照国家对事业单位的有关规定执行”。而由于我市民间组织没有社团编制,也没有出台相关政策,在实际办理中,该规定成为一纸空文。而上海市民政局在2002年制定了《关于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专职人员社会保险问题的通知》,规定了社会团体按民政局核定的编制缴纳基本养老保险,有经济能力的还可以缴纳补充养老保险,以保证专职工作人员退休后享受事业单位人员基本相同的养老待遇。只有这样才能吸引高素质、高水平的人才来协会工作,才能提高协会素质,才能更好地为企业服务。
第三,要树立服务意识。行业协会要牢牢树立为企业服务、为会员服务、为政府服务的意识。行业协会应坚持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相结合,以社会效益为主的原则,充分利用其人才荟萃,知识密集,联系面广的优势,积极为社会开展多元化服务。只有这样,才能不断提高其知名度和影响力,确立起自己应有的位置。对企业,行业协会要研究企业想什么、要什么,耳听八方、眼观六路,为企业搜集经济情报信息,做好参谋;对会员,要协调会员企业的经营活动,促进行业内部企业间的有序竞争,依据市场规则制定行规或公约,约束成员的市场行为,实行行业自律。并要开展丰富多彩的活动,切实为会员提供有效的服务,维护会员合法权益,确保行业协会的凝聚力和生命力;对政府,要配合政府做好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把企业的愿望反映给相关部门,起到企业与政府的桥梁纽带作用。在国际贸易中,行业协会要加强自我保护意识,发挥独特作用,为企业公平地进入国际市场提供便利条件。在发生贸易纠纷、摩擦时,行业协会应协调统一行业的利益,统一应诉,最大限度维护国家利益和企业合法权益。
随着我国经济持续快速发展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建立和完善,新的情况、新的矛盾和新的问题不断出现,特别是加入世贸组织后,随着市场国际化程度越来越高,各个领域均加快了融入经济全球化和国际产业结构调整的进程,使经济发展中的矛盾和问题更加复杂化与国际化,这些矛盾和问题的解决需要通过行业协会这个中介来协调解决,而行业协会必须要加快自身发展,才能为中国在WTO的大舞台上演好戏、演大戏发挥更大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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