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年10月21日
星期二
首页 | 法治箴言 | 专题报道 | 刊物简报 | 图片资料 | 信息搜索 | 资料下载 | BBS | 留言簿 | 网站导航
  首页 >> 专题报道 >> 企业民主法治建设经验交流会
精心组织 突出重点 注重方法 务求实效
——国营第五一三厂依法治厂工作总结
http://www.yfzs.gov.cn/ 2003-10-21 12:19:30


    我厂按照中国航空工业第二集团公司“四五”普法规划要求,结工厂体制改革和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实际,坚持依法治厂,本着认真、务实、有效的原则,深入开展了“四五”普法教育工作,营造了依法办事、健康有序的良好氛围。2001年以来,我厂先后组织了《公司法》、《合同法》、《工会法》、《劳动法》、《保密法》、《消防法》、《档案法》、《标准化》、《产品质量法》等十多个法律的学习,使普法教育与工厂的各项工作紧密结合起来,有效地提高了工厂广大干部职工的法律意识,为工厂效益的不断增长作出了重要贡献。现就工厂—近三年来的普法情况并对照检查内容作如下总结:
  一、扎扎实实认真做好普法基础工作
  在“四五”普法工作中,工厂认真做好相关基础工作,确保普法教育顺利开展。
    1、领导高度重视,纳入日常管理。工厂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建立健全了普法组织机制。在2001年初成立了以党委书记为组长,党委副书记和人事副厂长为副组长,党委工作部,企业管理部、人力资源部、厂工会和各职能处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四五”普法领导小组,并设立了普法办公室作为常务办事机构。各单位、部门也相应地成立了本单位的普法领导小组,确定了普法辅导员。同时,还实行“四五”普法—丁作贲任制,建立了完善的培训制度、检查制度、领导小组工作制度,形成了较为系统的普法网络,发挥了较好的作用,保证了普法工作渠道的畅通和工作取得实效。
    2、明确制定规划,认真组织落实。“四五”普法一开展,厂党委就按照集团公司的普法规划,研究制定下发了工厂的“四五”普法规划。在每年年初的党委会上,都要专门讲座规划本年度普法教育的内容和要求,下发年度普法计划。各单位在此基础上,参加工厂组织的普法培训。厂普法办采取多种形式,进行普法教育和检查督促,真正把规划落到实处。
    3、编发普法资料,配备相关教材。近年来,厂普法办先后组织编发了邓小平民主法制理论和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基本方略,以及加入世贸组织的相关法律知识等方面的材料,并向集团公司普法办购买了《“四五”普法必读法律汇编》等学习教材,并购置了若干针对性强的普法教育VCD和宣传图片,供培训时使用。
  4、保障普法经费,落实普法教育。工厂普法所需要经费由工厂行政专项审批,采取实报实销办法,山厂普法办统一管理使用,解决了普法教材、授课、竞赛等费用,表彰了在此项工作中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使普法教育落到实处。
  5、加强沟通联系,共同解决问题。工厂普法办在每次重大普法规划和计划中都比较及时地与集团公司的普法领导机关沟通汇报,遇到诸如年度学习重点、难点等方面的问题,都是相商量,共同解决,保证了普法顺利开展。
  6、积极参加培训,认真组织授课。去年,工厂派专人参加了集团公司“四五”普法培训班,按照主管部门的要求在工厂分别组织了培训。同时,工厂去年还派人参加了省里组织的专门法规的培训,并对工厂规划的相关法律,请专家教授对全厂中层以上干部和相关经营管理人员开班授课,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二、突出重点,以点带面,搞好普法学习
    在普法过程中,工厂领导多次强调,在依法治厂、加大普法力度的过程中,各级领导干部和执法人员要带头学习法,进而守法、用法,运用法律手段维护工厂利益,为科研生产经营服务。普法教育的实施步骤主要有:
    1、认真组织学习集团公司普法规划中的法律法规。近年来,工厂组织了《公司法》、《合同法》等十多个法律的学习,并及时补充了新颁布和新修改的相关法律条文的学习。通过学习,涉及法律运用和事务的工厂干部职工能较好地运用所学专业法律,做好本职工作,解决工厂各种实际问题。如工厂合同管理人员能较熟练地运用法律解决实际中的困难和纠纷。
    2、及时组织学习新颁的市场经济法律法规和全国普法办要求的学习内容。如新《工会法》分后,工厂立即举办厂领导、中层干部和相关人员参加的培训班,请市总工会领导米厂讲课,使法律迅速融入经济工作秩序,在维护广大职工的合法权益,建立健全和谐的劳动关系,维护社会稳定,促进企业改革发展等方面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3、参加学习的比例。工厂每次普法学习中,厂领导和中层领导干部者认真参加了听课,参加率分别达到100%和95%以上。各单位组织职工学习法律的宣读活动中,有近90%的职工学习了普法内容。在《工会法》、《档案法》等考核中,合格率为100%。
    4、领导干部法律法规的学习。在日趋激烈的市场经济竞争中,厂党委把各级领导干部学习法律法规特别是经济法律法规作为重中之重,并在每年的普法工作中得到体现。认真组织了党委中心组一班人的普法学习,做到“四五”普法启动之初,为厂领导和中层干部发放了《干部法律知识读本》和《“四五”普法必读法律汇编》等材料,人手一册,进行长期自学和辅导教学。组织中心组领导学习了《工会法》、《合同法》、《安全生产法》、《保密法》等法律,并进行了知识考试,巩固了学习效果。两年多来,厂领导和中层领导干部参加全厂法律培训班的出课率均在97%以上。
    5、抓好经营管理人员市场经济法律的普法学习。工厂针对经营管理人员在王作中运用法律武器解决问题多的实际情况,如合同管理、质量监督、武装保卫等,在普法工作中始终重点落实。如《合同法》的学习中,专门请专家来厂讲课,增强了广大干部和经营管理人员的合同意识,能够主动运用法律武器为工厂维护合法权益,业务素质上了一个台阶,依法治厂的能力得到了增强。
  6、抓好青年职工的普法教育。厂党委和团委十分重视青年职工的普法教育。一是加强了35岁青年后备干部的法律学习教育,提高他们的综合素质。二是在青年职工和团员青年中进行普法知识教育。三是每年对新进厂的大中专毕业生进行《劳动法》、《保密法》、《产品质量法》等法律的教育,增强他们依法守法的观念。这两年。青年知法、守法的情况良好。
    三、加强法制建设,推动依法治厂
    “四五”普法以来,干部职工的法律意识特别是市场经济法律意识得到了提高,在各项工作中能自觉运用法律处理相关事务,树立了依法经营的意识,自觉维护工厂和本单位的利益,职工中遵纪守法、学法用法的热情不断高涨,工厂效益逐年上升,促进了依法治厂的局面的形成。
    1、工厂主要业务工作建立起了相应的管理制度,如对外担保审批、投资审批、招投标、离任审计、合同专用章、合同、商标、企业登记、商业秘密等业务工作制订了相应的规章制度,都有明确的归口主管部门和管理职责、管理程序。“四五”普法期间,工厂及厂领导遵纪守法、依法办事,未发生违法违纪现象。
    2、工厂严格执行集团公司的担保管理规定,合同管理规定,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并相应地制定了实施办法,落实反担保手续。如在贯彻中航第三集团物资采购闪闪审计规定中及时成立了领导小组,为消除暗箱操作,降低采购成本,提高经济效益制订了相应的规章制度。
    3、坚持狠抓廉政建设,实行厂务公开。制定和完善工作考核、业务招待标准、收受礼品登记上缴、差旅费报销、电话费限额、厂长接待日等廉政制度,并严格落实到位。工厂针对内部出现的问题,通过多种形式围绕“三个代表”进行党风党性教育,加强广大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的思想教育,强化督制约机制,解决和处理热点问题。2002年以米,坚持每月月底的厂长接待日,通过职工与工厂上层领导的直接对话,使职工愿意也敢于反映问题,同时也使上层领导及时掌握职工的思想动态。坚持和完善以职工代表人会为基本形式的企业民主管理制度,企业领导和职丁代表共商企业发展人计,凡是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问题和企业管理中的重大问题,都必须经过职代会审查讨论,并将结果及时通过厂务公开栏等渠道予以公布。
    4、坚持法律顾问参与加强营销、业务等合同的管理。近年来,坚持规范的法人授权文书,明确主管人员、相关部门负责人、具体工作人员在合同订立、履行过程中的职责范围和权限。加强签订合同法律审查制度,严格对合同的审核、把关,禁止签订不符合法律程序、违反法律政策的合同,借助企业法律顾问参与合同的规范管理,使合同条款更加完备、真实、有效,避免和减少合同纠纷。建立有效的责任追究制度,促使工作人员在签订、履行合同中提高贵任心,减少合同失职情况的发生。
    四、存在的问题
    2001年以采,虽然在中航第二集团公司以及省、市政府的领导下,开展并做了一系列的“四五”普法实施工作,但对照上级普法要求和市场经济对学法的要求,我们的工作还有差距,主要表现在:
    1、普法教育的深度与企业生产经营、科研管理的结合程度还不够,对如何运用所学的法律法规更好地为企业发展服务,更好地为企业生产经营服务,还有许多事情要做。
    2、虽然在努力实行依法治厂,但还有许多规章制度还不能适应市场经济的需要,需要不断的修订完善和补充,使依法治厂落到实处。
    3、普法队伍还比较薄弱,从机构到人员还有待进一步充实,人员水平还有待进一步提高。
    依法治厂是一项长期性任务,我们将总结经验,摈弃不足,发扬成绩,继续抓好法制宣传工作,开展富有特色、生动活泼、具有实效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建立健全工厂各项规章制度,依法管理、依法经营,加强法制队伍建设,充分发挥法律人员在企业经营活动中的作用,努力创造良好的科研生产经营环境,提高工厂的管理水平和法治水平。

                                     国营第五十三厂
                                     二ΟΟ三年七月

依法治市综合网  http://www.yfzs.gov.cn/ 

声明:本网站为公益性网站,刊载内容以共享和研究为目的,不存在任何商业考虑,刊登的对象如有异议,请于我们联系。谢谢您的支持与理解!

该信息被阅读了次. [发表评论]  [好友推荐]  []  [打印页面]  [关闭窗口]

【相关信息】

首页 | 法治箴言 | 专题报道 | 刊物简报 | 图片资料 | 信息搜索 | 资料下载 | BBS | 留言簿 | 网站导航
南京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主办
南京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南京市司法局承办  南京交通教育信息中心承制
任何意见或建议请联络:njsfzw@wtolaw.gov.cn
Copyright © 2002-2003 YFZS.gov.cn.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