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2月12日
星期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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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格依法行政 着力推进 现代化新型小城镇建设
宜兴市和桥镇人民政府
http://www.yfzs.gov.cn/ 2004-02-12 10:42:11
    我们和桥镇区域面积74平方公里,有5万多人口,18个村民委员会、6个社区,500余家工业企业。近年来,我镇党委政府树立法治理念,提出了“依法行政,建设法治化小城镇”奋斗目标,大力开展依法治镇工作,推进小城镇法治化建设,有力地促进了镇级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的快速发展。近年来,我镇先后被确定和命名为江苏省卫生镇、体育先进镇、群众文化先进镇、科技工作先进镇、文明镇,乡镇企业职工教育先进镇,新型示范小城镇、教育现代化达标镇及全国小城镇建设示范镇和小城镇综合改革试点镇。我们的主要体会是:

    一、强化法治意识,不断增强全镇干部依法行政的观念

    近年来,我们把强化镇干部的法治观念作为法治化城镇建设的基础工程,重点抓好三个环节的工作:一是在工作实践中培养镇干部的依法行政观念。1999年,根据镇区规划和人口增长的需要,镇政府决定撤掉老市场,新建一个农贸市场,不少镇干部主张将农贸市场建在镇区河东面,那里没有需要动迁的居民,矛盾少,但和桥多数居民住在河西面,要将市场搬迁到河东,群众不方便,而且易造成过河过桥交通上的拥挤。为此,镇党委一班人深入群众,倾听群众的意见,在了解群众的真实需求的基础上,党委政府建议召开镇人代会,由代表讨论形成决议后,在原河西动迁居民80多户,搬迁了敬老院,新建了农贸市场。这事对全镇干部教育很大,一些镇干部深有感触地说,现在办事再拍脑袋是不行的了,必须要依法行政。2001年,和桥镇发生了因上游客水污染造成群众饮用自来水困难的事件,少数人上访,聚集在锡宜公路上造成交通堵塞。为此,镇党委、镇政府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一方面向群众宣传解释,采取筑坝堵污染源的果断措施,另一方面召开镇人代会让人民代表讨论,在没有财政预算的情况下,另择取水口,到8公里外的滆湖另建取水口,尽管要投资1千多万元。但终究为老百姓解决了喝放心水的长期利益问题。实践使我们深切感受到,培养干部的法制观念不能空对空,必须要在处理实际问题中帮助干部打牢法治根底。

    二是注意在政府职能的转换中培养镇干部的依法行政观念。这几年我镇经济得到了长足发展,为使镇政府的职能要切实转换,我们及时提出了建立法治政府的理念,并以此为契机积极培养干部的法治观念。两年来,镇政府建立了镇法律顾问团,什么事都有法律顾问当参谋,各村民委员会也都聘请了常年法律顾问。例如在我镇的创业园创建过程中,开始政府直接管理与参与创业园的各项工作,既牵制领导精力,又与国家的法律相悖。为此,镇法律顾问团提出了建立一个有法人资格的公司,直接主管该项工作的建议。镇政府采纳了这一建议,设立了“宜兴市和桥创业园发展有限公司”,全面负责创业园的具体事务,促进了创业园工作的健康顺利发展。对村委会的工作,镇政府只从法律的角度予以指导,保障村委会自治职能作用的发挥,也有力地促进了镇干部法治观念的转变。

    三是注意在全民普法中培养镇干部的依法行政观念。近年来,全镇坚持把行政法律、法规的学习纳入普法教育的内容。始终坚持机关人员、村党支部书记、居委会主任每月一堂法制课的制度,并先后建立了点名签到制度和缺席补课制度。如在组织学习《破产法》等企业现代管理制度的法制课时,有13人因故未能到课,均能按规定及时补课。严格的制度,确保了每月一堂法制教育课的到课率,确保了学习效果。近5年来,镇政府先后举行了法制讲座、法制报告共60余场次,学习了宪法、民法、行政诉讼法、行政复议法,行政处罚法、国家赔偿法、合同法、土地管理法、劳动法、环境保护法等30多种法律、法规。多层次富有实效的法制宣传教育,为镇领导及行政执法人员打下了扎实的法律知识基础。

    二、进一步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努力为全镇依法行政提供完善的制度保障

    依据法律法规,进一步建立完善各项规章制度,是近年来我镇实行法治化小城镇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首先是正本清源,镇政府对以往制定的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镇政府组织党政办公室、监察室、司法所的同志,集中20多天时间,共清理文件65件,其中废止了9件、修改了3件。这些文件或多或少涉及到政府与群众、政府与企业、政府与部门之间的关系,不乏影响到政府的行政行为的合法性,比如:过去对所办企业要收取基础设施建设配套费,每平方75元,在清理中镇政府发现镇政府设定的有些收费行为不符合依法行政的要求,便废止了这个规定,这样,尽管每年镇政府要少收入300余万元,但大大提高了行政的合理性、合法性和有效性。

    其次是建章立制。法治化小城镇建设必须要建立一套与国家法律法规相配套的规章制度,使小城镇的各项事业有法可依。近年来,我镇先后制定经镇人代会审议通过了《和桥镇镇容和卫生管理暂行规定》、《和桥镇房屋拆迁管理暂行办法》、《和桥镇饮用水资源保护区污染防治管理规定》、《和桥镇镇规民约》。同时镇政府又先后制订了《关于加强教育管理的若干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商品房开发管理的决定》、《关于和桥镇规划管理有关规定》、《村镇规划建设管理规定》、《推进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工作的意见》、《关于实行租赁供地收取土地年租金的意见》、《村干部参加基本养老金保险的规定》等23种规范性文件,其中有关镇区规划管理的规定,在1999年制定后,2001年又进行了补充修改,从而使政府、企业的行为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第三是积极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我镇从2000年开始,制订并实施行政执法责任制,把需要执行的主要法律、法规、规章印发到各个科室,并建立起包括行政执法岗位责任、学习宣传培训、错案追究、制订规范性文件和备案、具体行政行为预审、行政管理公示及行政执法考核、奖惩等12项制度,有力地规范了镇政府及其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镇计划生育办公室以往针对无计划生育对象,往往采用组织小分队上门做思想工作,实在做不通,便搬东西强行拉人的做法,近3年来,镇政府严格按照行政执法责任制规范,依据计划生育法律、法规,通过先向当事人发通知,做谈话笔录,了解其收入、生育情况,然后作出处罚决定,告知其申请复议的期限和方式等一套法定程序进行规范操作。由于选用法律恰当,程序规范合法,受到计生行政处罚的10名对象,都没有提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三、严格依法行政,着力推进全国小城镇示范镇建设

    一是依法改制,促进全镇经济建设的快速发展。我镇是宜兴市的传统大镇,传统体制下的老企业众多,这些企业大都是机制死,矛盾多。为此,镇政府严格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对镇属、镇管企业进行了大胆改制、改造。如宜兴市滆湖畜禽食种场是上世纪60年代创办的国有场圃,2001年4月归我镇托管时已负债累累,2002年1月经审计,负债375万余元,资产变现能力为零。面对60多名职工的就业生活出路问题,镇政府依照劳动法、企业产权法律制度的规定,慎重地进行了改制,对职工实行一次性买断工龄、继续投保养老金,签订解除劳动关系的合同。对所借的银行代款采取挂帐免息、应付款采取有计划分年偿还,将场内的鱼塘重新发包的办法,较好地解决了企业、职工的出路。又如和桥镇有一家市属企业电炉耐火材料厂,1996年改制为股份合作制性质,由于该企业是1958年创办的,老职工多,退休人员多,历史遗留问题多,企业发展一直步履艰难。今年镇政府果断地对其进行了二次改制,尽管政府财力有限,但还是严格按照《劳动法》、《工会法》的规定,拿出资金,对职工实行身份置换,使企业轻装上阵,显现了较好的发展态势。镇政府举一反三,运用相关法律、法规对其它改制不彻底的企业重新审视进行二次改制,完善配套一些措施,使企业、政府的行为更趋合法。就这样,和桥镇在宜兴市内率先顺利完成对全镇镇属、镇管企业的全面改制,有力地促进了全镇经济的快速发展,近年来,全镇工业经济增幅都在30%以上。

    二是严格依法规划和拆建,努力建设现代化新型小城镇。首先是依法进行科学规划。近年来,我镇聘请全国一流专家规划设计了“和桥中心镇总体规划”和“和桥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经镇人代会讨论形成决议,确保城镇建设不因领导的调换而改变,始终保持连续性。其次是严格依法拆建。近几年来新长铁路、三峡电网、锡宜高速公路、和锡漂漕运河拓宽改造等工程相继在境内展开,涉及到农户的拆迁、征地等一系列法律、法规的执行,我们在坚持和桥镇总体规划的基础上,严格按“土地管理法”、“城市规划法”、“拆迁法”执行,虽然这期间拆迁面积达27万平方米,涉及居民农户1890户,由于镇政府严格依法行政,依法办事,没有出现一件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的案件,群众都得到了妥善安置,维护了失地农民和拆迁户的合法权利。经过几年的努力,一个现代化新型小城镇城建格局基本形成。

    三是严格依法维护社会安全稳定,努力为现代化小城镇建设提供良好秩序保证。社会安全稳定是小城镇建设的重要内容,也是现代化小城镇建设的重要保障。首先是依法办理信访。为了解决群众来信来访,便于群众与政府之间的沟通,镇政府设立了一个便民中心,配备三个人,专门负责群众的来信来访处理。镇党委领导还在便民中心办公室建立每周三轮流接待日制度,并事先将值班表在政务公开栏内向群众公示。为了做好信访工作,镇政府专门请宜兴市信访办的同志来为党委成员讲解国务院和江苏省《信访条例》和《江苏省乡镇信访工作暂行规定》,提高领导干部依法开展信访工作的能力,避免和减少了越级上访,维护了一方的稳定。其次是狠抓基层安全文明创建。近年来,镇政府还把创建安全文明村(镇)安全文明单位、安全文明小区活动作为依法治镇的重要内容,镇政府建立有镇综治办、公安、司法、工商、城建、宣传等部门负责人组成的创“三安”领导小组,制定下发了“创三安”考核验收标准。目前,全镇已有无锡市级安全文明小区2个、安全文明村9个、安全文明单位28个。和桥镇先后被无锡市评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镇、无锡市三五普法先进单位,江苏省和无锡市的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先进单位,宜兴市安全文明镇,为社会、经济、文化发展营造了良好的法制环境,更为全国小城镇示范镇建设增添了新的内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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