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3月11日
星期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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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创建民主法治示范村为载体 不断深化农村基层依法治理
中共泰兴市委员会、泰兴市人民政府
http://www.yfzs.gov.cn/ 2004-02-12 10:32:55
    我们泰兴是一个有128万人口的县级农业市,农业人口占全市总人口的80%。深化农村改革,推进基层民主法制建设,维护稳定和发展,一直是我们十分关注的重大问题。在新的历史条件下,面对“四五”普法和新一轮五年依法治市的工作要求,我们在总结过去经验的基础上,围绕党的十六大确立的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奋斗目标,结合贯彻全国农村基层民主法制建设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着力组织开展了“创建民主法治示范村”活动,有效地推进了农村基层依法治理工作的不断深化。我们的主要做法是:

    一、密切联系实际,确立创建民主法治示范村工作思路

    创建民主法治示范村,其内容包括农村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生活方方面面。是一个多元的、立体的、全新的课题,是一个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群众性的法制实践活动。早在80年代初,我市在局部地域开展专项治理实践中,探索总结的制定村规民约,实行群众自治的“封集”经验,就曾受到过时任中央总书记胡耀邦同志的亲笔批示,先后有十多个省(市)、自治区到我市封集村进行过考察。自80年代中期至90年代末,随着农村改革的不断深化,我市普遍推行了依法治村、民主管理。我们蒋华广福村“从倒数第一,到第一数到”的依法治村经验,也得到了上级部门的充分肯定。在20多年农村改革发展的进程中,随着村委会的法律地位在《宪法》中的确立,我市的基层民主法制建设得到了长足发展,但从多年的实践看,无论是封集经验还是广福经验都具有时代的局限性,对照新时期农村基层民主法制建设的要求,不仅在自治模式、运作流程和规范程度上还存在许多薄弱环节,而且部分农村基层干部的民主意识和法制观念仍滞后于民主法治建设的客观要求;村民真正参与自治的程度偏低;村民自治的内容漏缺,工作不规范等等。

    面对这些现实,我们得出这样的认识,加强基层民主法制建设,深化农村基层依法治理,必须创新思维、创新机制,并使这种思维和机制发挥长期的、有效的作用。为此,我们从实际出发,作出了以创建民主法治示范村为载体,不断深化农村基层依法治理的决策。明确了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大精神为指导,进一步扩大农村基层民主,完善村民自治制度,着眼于发挥村民自治的政治优势,调动农民的积极性、创造性,保证农民在基层的经济、政治、文化和其他社会事务中当家作主;着眼于村民自治实践的完善,不断提高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水平,保证村民自治在法治轨道上积极稳妥地推进;着眼于健全村党组织领导的充满活力的村民自治机制,规范村内重大事务的民主决策和管理程序,巩固党在农村的领导地位和执政基础这样一个工作思路。

    二、强化工作指导,保障创建民主法治示范村有序运行

    为保障民主法治示范村工作向着自治组织更加健全,自治活动更加规范,自治制度更加完善,自治观念更加健全,自治成效更加显著的方向迈进,我们致力抓了三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抓调研,明确工作目标。为有效地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活动,我们通过印发调查问卷,有重点地向100个村发放征求意见、建议表,并通过下基层召开座谈,现场指导等途径,在反复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搜集第一手资料,分类梳理后,形成了《百村调查问卷与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思考》的调研成果,提出了全市创建民主法治示范村的工作目标:即村委会民主选举制度进一步健全,基层民主不断扩大,村民自治制度更加完善 ,村级各组织之间职责明确,关系协调;广大农民民主意识和法制观念普遍增强,基层干部民主管理、依法办事的能力明显提高;形成良好的农村民主法治环境,农村经济和社会秩序中的热点、难点问题得到有效治理,农村社会政治、经济持续稳定发展。到2005年,全市培育100个市级“民主法治示范村”,300个乡(镇)级“民主法治示范村”。

    二是抓典型,发挥示范效应。近年来,我们先后两次组织召开了依法治市动员大会,对包括推进农村基层民主法制建设、创建民主法治示范村在内的各项工作任务进行了全面部署,并相继总结了四个机关部门、六个乡镇、五个村级组织开展依法治理的经验,以典型经验,推动面上工作的开展。今年1月,全国加强农村基层民主法制建设电视电话会议召开后,我们组织有关部门和乡镇的同志,专程赴湖南参观学习了临澧县基层民主法制建设的经验。于6月份在溪桥南殷村和根思湖头村,进行了进一步加强农村基层民主法制建设,深化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活动的试点,通过试点,解决和回答了以下几个问题:一是回答了加强农村基层民主法制建设,实行村民自治,到底治什么和怎样治的问题;二是回答了通过村民自治实践,如何改善和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对村民自治的领导问题;三是回答了通过民主法治示范村的创建,如何有效地引导农民群众依法享受民主权利和履行法定义务,化解人民内部矛盾,妥善解决农村工作中遇到的热点、难点问题;四是回答了如何进一步规范村级各项事务的管理,努力改善干群关系,实现基层依法治理的具体化、制度化、长效化问题。对推动创建工作的开展起到了较好的示范作用。

    三是抓规范,保障健康运作。市委、市政府制定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基层民主法制建设,创建民主法治示范村活动的意见》。市普法依法治市办公室出台了《创建民主法治示范村的实施方案》,下发了《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成员单位工作职责》,出台了《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活动内容》,下发了《泰兴市民主法治示范村考评标准》等一系列配套性文件。同时,将这些文件汇编成《泰兴市创建民主法治示范村工作手册》,由负责同志作序后印发全市,对规范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活动发挥了积极的指导作用。

    三、突出“四个民主”,提升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成效

    深化农村依法治理,推进基层民主法制建设,实行村民自治,提高创建成效,其核心就是落实“四个民主”这个重点。实践中我们主要抓了四大问题:

    一是落实民主选举。根据《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规定,我市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了第五届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整个选举工作中,我们紧紧抓住推选产生村民选举委员会、民主推选村民代表、村民直接提名确定村委会候选人、村民直接投票选举等九个重要环节,使基层的选举没有受行政村合并磨合期短等因素的影响,而发生组织者违法操纵选举的现象,群众的上访量比往届大幅度下降。特别可喜的是宣堡镇纪沟村通过民主选举,成功选出群众比较满意的村委会班子,扭转了该村长达3年之久的不安定局面。全市343个村共选举产生村民委员会成员1531名,其中主任340名,副主任272名,委员909名。当选成员中高中以上文化的占59.8%,比换届前的38.2%增加了21.6个百分点,党员占62.8%,比换届前的60%增加了2.8个百分点,妇女成员占22.2%。为使新一届村民委员会能尽快适应工作的需要,组织开展村民自治活动,我们在市农干校举办了两期全市村委会主任培训班,达到了预期的效果。全市59个居民委员会与村民委员会同步进行了选举,全部一次性选举成功。

    二是落实民主决策。我市依法制定了《村民大会职责及权限》、《村民代表会议职责及权限》和《村民代表议事规则》。同时,对村党支部和村委会民主决策方面明确了五个方面的具体要求。据今年上半年的调查统计,全市通过召开村民代表会议,开展民主议事活动,每年搞一次的村是39个,每季搞一次的村有107个,经常开展议事活动的村有197个。村里重大事项的决策不经村民讨论由村干部说了算的情况已很少见了。

    三是落实民主管理。在开展村民自治的实践中,我们重视加强基层民主管理制度建设,以制度保障民主管理活动的正常开展。尤其是在行政村合并以后,适时指导基层,进一步建立健全民主管理的各项制度,主要包括: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村民委员会工作制度、村民委员会任期目标责任制、各工作委员会职责、村委会学习制度、村民代表会议制度、村民议事制度、民主评议村干部制度、村务公开制度、民主理财制度等。这些制度中,村民最关心也是最能体现民主管理的村民议事制度,近两年来得到了较好的落实。

    四是落实民主监督。实行村务和财务公开,是还村干部一个清白,给村民一个明白的民主监督形式。近两年来,我市加大了实行“两公开”要求的力度,每年把村务、财务公开列入基层民主法制建设工作目标考核内容。目前,全市村务财务公开活动已基本达到规范化、正常化。村村设有村务公开栏,全市343个村,每半年公开一次的村75个,每季公开一次的村213个,不定期公开的55个。各村的财务一般都达到了按季公开的要求,始终使村干部的工作置于村民的监督之下。同时,有相当一部分的村委会,每年都向村民代表会议报告一次村委会的工作,接受村民代表的评议。有些乡镇还建立了由村主任每年向村民代表会议和镇机关干部、企事业单位负责人会议述职的制度,接受村民代表和各方面的评议,激励村主任进一步做好村务管理的各项工作。我市张桥等乡镇,把每年8月份确定为村组财务清理突击月,落实村组财务“五个一”监督措施,即发一本民主理财工作证、建一册民主理财情况登记薄、辟一块村组财务公开栏、设一只民主理财意见箱、公布一个村组财务监督电话号码,实行了民主监督的规范化、制度化,提高了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工作的含金量。

    实践告诉我们,通过扎扎实实地组织开展创建民主法治示范村活动,基层党群、干部关系可以得到明显的改善,农村工作的整体法治环境可以得到进一步的优化,村级组织建设可以得到进一步的加强,人民群众的现代法治理念可以得到进一步的增强,基层依法治理工作可以得到进一步深化,从而有效地促进农村稳定和经济的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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