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太仓市位于长江三角洲,东枕长江、南邻上海,西靠苏州,是江苏的“东大门”。太仓自古人杰地灵、经济繁荣。改革开放以来我们按照“以港强市、科教兴市、外向带动”发展战略,经济走上了快车道。2003年全市国民生产总值有望达到 210 亿元,全市财政收入有望突破22个亿,在最近公布的江苏省县(市)综合实力排序中居第四位,已率先进入小康社会。在集中精力进行经济建设的同时,我们太仓市委、市人大、市政府高度重视基层的民主法治建设,从 2002年6月起,根据上级的有关精神,在全市开展了创建“民主法治示范村”的活动,并把创建活动同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全面推进基层依法治理工作、服务两个率先和服务创建平安太仓有机结合,使这项工作真正成为融洽干群关系、规范村级管理、维护农村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的有效载体。
一、创建工作的基本做法
我市从2002年初开展创建民主法治示范村工作,在城厢镇伟阳村、浏河镇闸北村先行试点。今年6月,市委、市政府召开了全市民主法治示范村试点工作会议,总结和推广了两个试点村的成功经验,并在全市有序推开民主法治示范村的创建工作。到目前,全市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工作的村达到了20个。一年半的创建工作,我们主要抓了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1、广泛调查研究,制定科学标准。创建民主法治示范村活动是一项崭新的工作,没有现成的经验可借鉴。我们从2002年初起,由市人大组织,先后赴浙江、山东及我省苏北等地学习取经,并多次召开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会议和镇、村两级座谈会,进行广泛调查研究,充分认识到,开展法治示范村的创建活动,是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从机制上保障人民民主权利得以实现、人民的根本利益得以维护的一个有效载体;是进一步推动农村的改革、发展、稳定,实现“两个率先”的需要,也是提高广大干部和农民的政治民主意识和法律意识,坚持和完善农村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和村民自治制度,保证人民群众依法行使民主权利的必然要求。因此,我们在制定创建标准时,注意把握了针对性和可操作性。首先,针对当前农村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确定正确的创建目标。随着改革的深入和社会关系的调整,经济、民事等方面的纠纷呈上升趋势;部分村干部未能依法处理村务,干群矛盾逐渐增多;村民对部分村干部得不到应有的监督非常不满,要求有知情权和决策参与权,这都是我们创建活动中所要解决的问题。只有加强农村的普法宣传和依法治理工作,努力实现基层农村工作的法治化,让村民真正当家作主,工作才不会走过场,因此,我们把创建民主法治示范村标准制定的重点内容定位在普法教育、民主建设、依法治理和社会治安上。其次,根据农村工作的实际增强创建标准的可操作性。在农村,各类创建活动较多,而“民主”、“法治”涵盖广、内容深、涉及的主管部门又很多,为使创建工作民主法治示范村工作不错位、不越位,规范有序、有的放矢,我们在制定标准时,将如何实施组织领导、如何将法制宣传教育措施量化、如何健全一些最基本的民主制度以及如何抓好社会治安稳定等内容归纳成19条操作性较强的规定,由市委市政府下发文件推行。
2、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体系。一是建立健全组织网络。成立了由组织、宣传、农办、综治、民政、司法等部门成员参加的市民主法治示范村工作指导小组,将各职能部门的力量加以整合。各镇党委、政府也明确了分管领导,落实专人负责。试点村分别成立了由村支部书记为组长、村主任为副组长的民主法治示范村工作领导小组,从而形成了市、镇、村三级组织网络。
二是抓宣传发动。根据法治示范村的工作标准,各试点村按照工作意见和要求,分别召开了老党员、老干部及村民代表座谈会,分析排查本村在民主法治建设中存在的问题,统一认识,并制定了试点工作具体意见。同时召开由全体党员干部、村民组长、村民代表参加的动员大会,就创建工作的目的、意义、具体步骤进行了宣传发动,统一了全体村民的思想。在试点先行村创建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后,市委、市政府又专门召开了全市创建民主法治示范村工作动员大会,对全市的创建工作进行了部署,下发了《关于在各镇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试点工作的意见》,各镇也陆续召开试点工作动员大会,明确试点先行村,在全市形成了由上而下全面发动、创建工作家喻户晓、人人皆知的良好氛围。
三是抓具体指导。我们先后制订下发了《太仓市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试点工作意见》、《太仓市民主法治示范村标准》、《太仓市村级知法守法示范户标准》等多个配套文件,对创建工作指导思想、标准、时间、步骤、要求都作了明确规定。同时,我们又在指导小组中抽调了包括3名副局级干部在内的精干力量,组成两个具体指导组,对试点村进行面对面的检查指导。市指导小组坚持每两个月制定一次阶段性创建工作计划,下发到各村,并经常组织试点村领导一起沟通情况,交流经验,取长补短,使民主法治示范村试点工作有条不紊地开展。
四是抓考核验收。为避免创建工作“走过场”,今年年初,市委、市政府把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工作列入到各镇岗位目标责任制考核内容中,我们也及时制定了民主法治示范村考核标准和评分细则两个配套文件。在具体考核验收工作中,我们采取听取镇村两级汇报、看现场硬件建设、查台帐资料、检查组背靠背对检查情况进行认真评议、将评议结果反馈并提出建议和要求、进行综合评分的考核办法,对试点村进行严格考核。今年6月,两个先行试点村顺利通过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考核,成为我市首批民主法治示范村。
3、强化创建措施,确保工作到位。一是突出一个重点。我们把开展普法教育,提高村干部和全体村民的法律素质,营造农村良好法制环境作为创建民主法治示范村的重点,在试点村建立了普法教育网络,做到了村有辅导员,组有宣传员;聘请了常年法律顾问,实行重大决策法律咨询制度;每个试点村都建有法制学校、法制宣传栏,作为普法基本阵地;建立村了两委干部每两月一次、党员和村民组长每季度一次的集中学法制度,建立学法登记册;还在各村开展了争创“知法守法示范户”活动、向村民发放了《农村法律知识百题问答》等。一年多来,各试点村先后组织学习了《土地承包法》、新《婚姻法》、农村税收法规知识、《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使“研究工作先学法、作出决策遵循法、解决问题依照法、言论行动符合法”逐步成为村干部和普法骨干的自觉行动。
二是构建一个平台。我们以完善“一公开四民主”为创建工作的平台,遵循“依法建制、以制治村、民主管理”的原则,强化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保障村民实现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1)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依据宪法、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修订完善了符合试点村实际的“村民自治章程”。(2)建立健全了民主监督小组,充实完善村民议事、财务管理、民主理财、审计监督、定期评议等规章制度。并设立村务公开栏,坚持每季度公开村务、财务、政务,接受村民监督。(3)建立健全了村民委员会向村民和村民代表会议每年一次报告工作制度、村民评议“两委会”成员制度。(4)坚持每年1月10日、7月10日民主决策日制度,对村区规划、招商引资、项目招标、就业安置、房屋拆迁、社会治安、老人赡养等一系列涉及村民利益和公共生活等重大问题,采用高度透明的方法,民主酝酿,依法决策,让村民当家作主。
三是抓住一条主线。在创建中,我们把维护农村社会稳定作为工作主线,建立健全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项规章制度,调整充实综治、治保、民调、安置帮教人员组织网络,建立村民登记簿、治安登记、会议记录簿,实现了综治职责明细化、台帐资料标准化、运作过程合法化;狠抓了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切实预防矛盾激化;按照“接茬、延伸、跟踪、感化”“四帮教工作法”认真做好刑释解教人员和服刑人员安置帮教工作,降低了重新犯罪率。在我们市的两个先行试点村,较好地实现了“四无”即无因民间纠纷激化引起的自杀死亡、无民转刑案件、无群众性械斗、无集体上访事件发生和无刑释解教人员重新犯罪。
二、创建工作的主要收获
一年半的创建民主法治示范村工作,不仅建立健全了各项村级自治制度,密切了干群关系,而且在维护农村社会的稳定、促进经济的发展中发挥了基础性的作用,主要表现在:
一是村级班子增强了“战斗力”。通过创建活动,村党支部与村民委员会有了一个共同的出发点,就是民主决策,尊重民意,民主议事,依法办事,工作的合力增强了,内耗减少了。
二是干群之间架起了“连心桥”。通过创建活动,广大村干部牢固树立了“民思我想、民困我帮、民需我办、民求我应”的“以民为本”思想,变为民作主为由民作主,干群关系得到改善。
三是基层干部有了“监督员”。通过创建活动,健全了村级管理的各项制度,使村务活动有法可依,有章可循。村务管理制度的落实,使人民群众真正参与到村级重大事务的决策和管理中来,特别是重大建设项目招投标制度的实施,增强了村务管理的民主性、科学性,避免了村干部因决策失误给集体经济造成损失,较好地防止了村务管理活动中的暗箱操作和干部不公、不廉行为的发生。
四是“三个文明”建设添加了“助推器”。 创建民主法治示范村工作不仅使村干部民主决策、民主管理的自觉性进一步增强,使广大村民的民主法制意识得到加强。而且使全体村民都能齐心协力、积极配合,促进了社会风气的根本好转、村容村貌的较大改观和集体经济的不断壮大。城厢镇伟阳村去年村级经济收入超过了60万元,村民人均收入5500元,分别比上年增加了21%和18%。
三、创建工作的几点体会
1、统一认识、强化领导,是搞好创建工作的关键。创建民主法治示范村工作的提出和实施,是把党的十六大精神与农村民主法制建设实际相结合的产物,是依法治国方略在农村基层的具体实践,同时也是贯彻江泽民总书记“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实际行动。但创建之初,一些干部对创建工作有顾虑和畏难情绪。因此,要扎实做好创建工作,首先必须统一各级领导干部的思想认识,尤其是乡镇、村两级领导干部的思想认识。为此,我们结合农村民主法治建 设的现状,针对干部群众的不同思想反映,通过召开学习会、动员会等形式,组织各级干部学习和宣传依法治国方略,学习和宣传市委市府关于创建民主法治示范村的目标、任务、要求,从而使广大干部在思想认识上逐步实现了三个转变:即由以往的“要我搞”向“我要搞”转变;由以往的重经济、轻法制的观念向既重经济又重法制转变;由以往的靠行政管理为主向学法、懂法、运用法律手段管理社会事务转变。
2、部门配合、齐抓共创,是推进民主法治示范村建设的有效举措。创建民主法治示范村工作内容多、涉及面广,而且目前各级各部门组织开展的各种“创建”和“达标”活动比较多,落脚点都在基层。为使创建民主法治示范村工作既能做到位,又能有效整合其他创建工作资源,我们充分发挥了组织、宣传、综治、民政、法制等部门的作用,互相配合、通力合作,从而使创建民主法治示范村工作变“独唱”为“合唱”,在全市范围内形成了联动推进、共创共建的良好氛围。
3、以点带面、循序渐进,是开展创建工作的一个重要原则。由于各村基础不同,民主法治示范村这项创建工作必须以点带面,循序渐进。我市开展创建活动以来,首先选择经济水平一般,各个方面的情况较有代表性的城厢镇伟阳村、浏河镇闸北村作为试点,在试点成功的基础上,再进行全面发动。在面上推动过程中,我们也注意了点和面的结合,要求每个镇再选择2个左右有一定典型意义的村作为试点,坚持扩大创建数量与保证创建质量相结合,成熟一个,创建一个,坚决克服形式主义。
我市创建民主法治示范村工作,虽然迈出了可喜的一步,但许多工作还有待于进一步完善和提高。我们要按照“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的要求,紧紧围绕党在农村的各项方针、政策,以改革创新的精神,与时俱进,勇于实践,不断把我市农村基层民主法治建设工作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为实现“两个率先”创造一个良好的法治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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