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次全市行业依法治理工作会议非常重要。会议的主要任务是,贯彻11月4日全省行业依法治理工作经验交流会议精神,总结交流近两年来我市行业依法治理工作的经验,研究分析当前行业依法治理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部署今后一个时期行业依法治理工作。首先,我代表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就做好新形势下行业依法治理工作讲几点意见。
一、进一步坚定行业依法治理工作目标
新世纪新阶段,国际国内环境发生了深刻的变化。十六大提出的“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局面”的宏伟目标,加快了我国在WTO背景下改革开放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步伐。国内各大城市间的建设与发展面临着新一轮的激烈竞争,抢抓机遇、加快发展已成为当前城市发展的主旋律。因此,加强行业依法治理,提高行业的法治化、规范化、市场化水平,就成为推进城市法治化进程、促进市场良性运行和行业健康发展、增强行业参与国际合作与分工的能力,促进南京对外扩大开放的必然要求。全市各有关单位要以此次大会为契机,进一步加强行业依法治理工作,规范市场秩序,规范行业和企业内部管理,规范整个城市的经济运作,为富民强市、加快发展提供法治保障。
根据我市2001—2005年依法治市规划的要求,“十五”期间全市行业依法治理的总体目标是:认真贯彻执行宪法和基本法律以及本行业专业法,通过建章立制,提高从业人员素质,规范行业行为,强化行业监督,把各行各业的行为纳入法制化轨道。通过对本行业、本系统不同时期重点、难点、热点问题的专项治理,切实解决一些影响经济和社会发展,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问题。坚决克服行业管理中的地方、部门保护主义和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的现象,保障行业管理的有关法律法规在本行业得到有效的贯彻执行。通过五年的依法治理,全市各行各业的依法治理工作取得重大进展,人民群众评价市场的诚信度有较大提高,市场长效管理和监管体系进一步完善,各主要执法部门的执法行为更为规范,与经济社会和人民群众密切相关的工商、税务、城建、交通、公安、质监等行业的文明法治建设,走在全省同行业的前列。
二、进一步明确行业依法治理工作要求
不同类型的行业,要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针对各自治理内容,进一步明确工作要求,确保治理工作有的放矢。
1、直接履行政府行政管理职能、享有管理权和执法权的行业,包括工商、税务、公安、交通、质监等行政管理部门。首先,要牢固树立执政为民、依法行政的观念,摆正自己与人民群众的关系,正确看待和运用手中的权力,严格按照法定职责和法定程序行使职权。要进一步建立健全执法责任制、管理公示制、评议考核制和过错责任追究制,真正做到执法权限法定,执法内容明确,执法程序公开,执法行为规范,执法监督有力,不断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其次,要进一步加大对违法行政行为的监督力度。所有政府机构及其工作人员都必须严格依法行政,根据法律授予的权力去处理违法的人和事,既不能失职,也不能越权。要切实做到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侵权要赔偿。第三,要坚持标本兼治,积极培育市场,鼓励公平竞争,反对不正当竞争和反限制竞争,努力解决影响市场经济秩序的深层次问题,积极稳妥地改革现行行政管理制度中不适应市场经济需要的方面。
2、具有垄断行业性质,为公民提供公共服务的部门,如电力、通信、邮政、供水、供气、供电、铁路、航空等,要加强行业自律,增强服务意识,健全行规行约,规范行业服务;要着力于企业内部改革,强化企业内部管理,通过法治化管理,提高效率,节约成本;要合法生产、合法经营,自觉维护消费者的权益,依靠高质量的服务、良好的信誉和公平的交易,赢得消费者的信任。国家和省、市重点企业要逐步建立法律顾问制度。
3、现代服务业,包括现代商贸业、现代物流业、信息服务业、旅游业、房地产业、文化产业等。现代服务业是我市推进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形成新的经济增长点,提高经济竞争力的关键所在,也是提高人民群众生活质量和生活水平的重要方面。要把加快发展作为主题,进一步扩大总量,优化结构,迅速提高现代服务业在国民经济中的比重。要在增强加快发展、做大做强意识的同时,进一步增强法制意识,处理好加快发展与依法规范的关系,把行业的建设和发展,建立在依法规范管理、依法规范运作的高起点、高目标上,使行业保持正确的发展方向和持续发展的后进。
三、进一步强化行业依法治理工作措施
1、继续抓好垄断行业整顿规范工作,维护公平、公正的市场竞争秩序。整顿垄断行业,是继续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一个重要方面。现在有的政府部门既是政策的制定者和监督者,又是具体业务的实际经营者。利用手中的权利限制外地产品进入市场、进行指定交易和强行交易、强行限制市场竞争。这些行政性垄断是一种限制竞争的行为,获得的是少数部门和行业的局部利益和短暂利益,破坏掉的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竞争机制,损害的是企业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最终也损害行业自身的发展,较传统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具有更大的危害性。整顿垄断行业,打破垄断行为,不仅有利于我国履行加入世贸组织承诺的开放市场的义务,而且还可以推动企业降低成本,改善服务质量和经营管理方法,不仅使广大消费者受益,也有利于增强企业竞争力,促进行业发展。
当前和今后一时期,整顿垄断行业的主要内容是打破垄断性行业的限制竞争行为。要进一步加大反不正当竞争法的执法力度,依法对电力、保险、邮政、商业银行等垄断行业,开展反限制竞争的专项执法行动,加强对供水、供电、供气及邮电、电讯等公用事业的经营者滥用支配地位、强制交易的监管;严厉查处各种不正当竞争行为,重点是仿冒知名商品的名称、包装、产地和产品质量标志等行为,对商品进行虚假宣传的误导行为,建筑工程、旅游、房地产等市场的商业贿赂行为;坚决破除地方保护主义和部门保护主义,打破地区封锁和部门、行业垄断行为,重点是加强对烟草、酒类、汽车、化肥市场的监督检查,打破行政壁垒,促进货畅其流。
2、加快培育和发展行业协会和中介机构,推进政企、政事、政社分开。我市行业组织虽然起步比较早,但发展还很不完善,主要表现在:行业组织的设立、管理和运行模式老化,许多行业协会成员几乎清一色是国有企业,而且覆盖面较小,一些新兴行业如网络、证券业还没有行业组织,入世后受冲击较大的汽车、芯片、房地产、出版、医疗等也没有建立起相应的行业协会;行业组织独立性差,缺乏应有的社会公信度和社会代表性;无稳定的经费来源,人员结构不合理,难以正常开展工作;政府的管理、指导和服务尚不到位;规范行业组织行为的有关立法工作相对滞后,行业组织法律地位、功能定位等均无法定依据,难以纳入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在中介机构方面也存在许多问题。一是在业务规模、人员素质、服务手段、经营理念和服务能力上,与发达国家相比差距比较大,随着入世后的时间推移,我市中介服务市场受国外中介机构的威胁较大,很有可能出现市场大量丢失的情况。二是从相关行政部门分离出来的中介机构没有成为独立经营的经济实体,没有摆脱对行政部门的依赖。三是中介违背中立和诚信原则的现象较多,经济鉴证类中介机构违法、违规和违纪、弄虚作假现象屡禁不止。
培育和发展行业协会和中介组织,是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健全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一项重要工作。随着政府行业管理部门的调整和减少,如果自律性的行业管理组织建设跟不上,将导致管理上的真空。特别是我国政府将履行逐步开放境内中介市场的入世承诺,境外中介服务将大举进入和争夺国内中介市场。如果我们不加大工作力度,加快壮大、规范行业协会和中介组织,就不能满足企业和市场的新要求,就不能适应参与全球竞争的新形势。对此,我们必须按照“积极稳妥、政企脱钩、职能对接、逐步完善”的原则,抓紧行业协会的清理整顿工作,尽快出台一些规范性文件,促进行业协会和中介机构的发展。对中介机构的管理要高资质、低门坎,对行业协会要严监管、高淘汰。从市里来讲,要抓紧关于促进行业协会改革发展和加强管理的地方立法。对行业协会来说,要把提供优质服务作为根本任务,明确职能定位和业务范围,强化自律,规范行为,进一步完善运行机制。
3、加强行业立法和规章制度建设,推进行业行为的法治化。改革开放以来,我市行业立法工作取得了重大进展,但还有不少急需的地方性法规、规章没有制定出来,有的虽然已有法律但还缺乏配套的地方性法规和规章作为辅助,还有不少地方性法规、规章需要按照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和入世承诺的要求加以修改完善。行业管理的立法任务仍然十分繁重。行业管理立法,一定要坚决克服立法中的“部门利益”倾向,从源头上解决部门利益“法制化”的问题,维护法律的严肃性和权威性。要充分体现人民的意志,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增强行业管理立法的针对性、前瞻性和创制性。要注重立法调研,对一些重要的法规、规章草案要邀请专家、学者进行科学论证,走立法工作者、实际工作者和专家相结合的路子,提高立法质量。
制度建设是根本性的建设。要依法规范行业与市场、行业与政府、行业与老百姓的关系,建立健全行业的各项规章制度,夯实依法治理基础。要进一步建立健全行业管理的岗位责任制、执法公示制、社会服务承诺制、行风责任制、责任追究制、损害赔偿制,以及市场监管制度,依法规范行业的任务、职责、考评等项工作。当前,首先要做好各行各业已有的行规行约的清理和修改工作,使行规行约与国家修改后的法律法规相衔接,尽快适应我国入世后的行业依法治理的大环境。
4、以诚信为核心,加强现代行业文明建设。当前,信用缺失导致的信用危机已成为市场经济秩序建设中的一个突出问题,直接危害到经济的持续快速健康发展。江泽民同志在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指出,“没有信用就没有秩序,市场经济就不能健康发展”。成熟的市场就应该是讲信用的市场。良好的社会信用是促进市场经济健康发展的客观需要和重要保障。因此抓市场经济秩序整治,一定要重视加强社会信用建设。我们要以诚实信用为核心,抓紧政府信用、市场信用、企业信用、个人信用等方面的信用建设,努力营造市场经济健康发展的信用环境。要把“建信用南京城,做诚信南京人”作为一项重要目标,努力使南京在全国率先建立诚信机制,率先树立诚信形象,形成良好的道德水准、完善的诚信制度、规范的经营秩序、安全的金融区域、有力的法律保障、科学的监管机制。各级政府要在信用建设中发挥主导作用,不仅要全力维护信用规则,更要带头遵守信用规则。要从人民最不满意的地方抓起,从自身最薄弱的环节入手,重点解决好政策不透明、不规范、多变性的问题,解决好行政执法过程中存在的随意性问题,解决好向社会承诺事项不兑现的问题,消除“失信”行为。要大力加强社会信用制度建设,建立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扶持社会信用中介机构发展,加快培育信用市场,规范信用环境,打破信息资源的部门、行业垄断,实现信息开放和资源共享,逐步建立起以信用征集、查询、评估、披露为主要内容的行业信用评价体系。各行各业都要把信用建设作为创建文明法治行业的重要内容,加以落实。要加强诚实守信的道德教育,营造“以诚为本,以信为誉”的良好氛围,全面提升社会公信力,崇尚守法经营和信誉至上,创造一个统一、开放、公平、规范、有序的市场环境、信用环境和法治环境。
同志们,行业依法治理工作是市委、市政府在新的历史阶段深入开展依法治市,推进城市法治化进程的一项重要举措。我们一定要以党的十六大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努力开创我市依法治市工作的新局面,为富民强市、加快发展做出新的更大的成绩。
(作者为中共南京市委常委、南京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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