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工作理论研究会
2003年年会暨研讨会论文
浅析发挥人大在政治文明建设中的作用
朱义
党的十六大提出,“我们要在本世纪头二十年,集中力量,全面建设惠及十几亿人口的更高水平的小康社会,使经济更加发展、民主更加健全、科教更加进步、文化更加繁荣、社会更加和谐、人民生活更加殷实。”并进一步明确了“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目标。”这一目标的具体要求是要使“社会主义民主更加完善,社会主义法制更加完备,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得到全面落实,人民的政治、经济和文化权益得到切实尊重和保障。基层民主更加健全,社会秩序良好,人民安居乐业。”为了实现这些目标,十六大规划和部署了政治建设和政治体制改革的九项任务,即:坚持和完善社会主义民主制度,加强社会主义法制建设,改革和完善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改革和完善决策机制,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推进司法改革,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加强对权力的制约和监督,维护社会稳定。并对其中的每一项任务都提出了具体的工作要求、方针政策和原则。十六大关于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战略部署贯穿着一个非常明确的指导思想,即必须在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的前提下,继续积极稳妥地推进政治体制改革,扩大社会主义民主,健全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巩固和发展民主团结、生动活泼、安定和谐的政治局面。
充分理解和深刻领会十六大把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同建设社会主义物质文明、精神文明一起作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目标这一新的重大认识的科学内涵和深远意义,增强各级人大对必须完成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阶段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这一重大历史任务的政治责任感和自觉性,对于做好新形势下的人大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首先,在人大工作的总体要求上,必须正确认识和把握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之间的关系。
十六大确定的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是经济、政治、文化全面发展的目标。要实观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就必须坚持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的协调发展。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推进“两个率先”的进程中,我们应以政治文明建设为抓手,切实发挥人大在“三个文明”建设中的重要作用。我们之所以要始终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是因为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要取得成功,归根到底取决于生产力的不断发展,物质文明建设的不断进步,而这种发展和进步,既离不开精神文明提供的精神动力和智力支持,也离不开政治文明提供的政治保证和法律保障。改革开放二十多年来的历程已充分证明了这一点。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入,特别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原有的政治体制已难以适应经济基础变化的要求,于是政治体制改革和政治文明建设的任务就提上了议事日程。因此,我们在贯彻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全会《决定》,积极推进经济体制改革的同时,必须根据经济发展的要求,自觉地调整和改革不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政治体制,加强政治文明建设,促进“三个文明”的协调发展。深刻认识这一点,对于我们自觉地把握和运用客观规律来加快现代化建设,是一个关系全局的重大问题。
其次,在人大工作的发展方向上,必须正确认识和把握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与借鉴人类政治文明有益成果的关系。
民主政治有资产阶级的民主政治和社会主义的民主政治。任何一种类型的政治文明都有鲜明的阶级性。我们要发展的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我们要建设的是社会主义政治文明,这是由我国的社会主义性质决定的。牢牢把握这一点极为重要。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是我们党始终不渝的奋斗目标,中国共产党执政就是领导和支持人民当家作主。社会主义国家的国家权力是保护人民利益和人民权利的。我们提出的依法治国也不是资产阶级的依法治国,而是人民的依法治国,是建设社会主义的法治国家。当然,人类社会的不同历史阶段的政治文明在形式上都存在着某些相通之处和继承性。在同一时代并存的不同国家和民族的政治文明,都不可避免地发生相互接触和碰撞,以致相互影响,渗透和融合。我们在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进程中也要借鉴人类政治文明的有益成果,但绝不能照搬西方政治制度模式。世界上一些发展中国家盲目照搬西方政治制度模式,导致了严重的社会政治后果。前苏联、东欧社会主义国家由于迷失和改变了方向,走上了“回归西方文明”、照搬西方政治制度模式的老路,使工人阶级和广大人民群众丧失了曾经获得过的国家和社会主人地位,这方面的教训我们一定要引为警戒。因此,我们必须始终坚持从我国国情出发,坚定不移地走自己的政治发展道路,坚持社会主义政治制度的自我完善和发展的正确方向。
再次,在人大工作的具体实践中,必须正确认识和把握社会主义民主的实现程度与实现条件的关系。
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是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根本任务。而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是一项前无古人的事业?是一个内容广泛的系统工程,需要我们进行多方面的长期努力。特别是在我国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历史条件下,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必须对任务的艰巨性、复杂性有充分的认识。这是因为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长期性,决定了建设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必然是逐步发展的历史过程,它的发展必须是渐进式的。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我们要有时代的紧迫感,但却不能急于求成、超越历史的发展阶段。任何民主的发展都是有条件的,都要受到政治、经济、文化、历史传统和人民的素贡等综合因素的制约,不可能一蹴而就。我们目前还处于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的初级阶段,还不成熟,特别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运作规则和形式,制度化和法律化建设上还有许多有待完善、发展和进一步落实的环节。而要做好这些工作,需要进行长期努力,需要在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的实践进程中不断探索,不断总结经验。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应当与经济体制改革和经济社会发展同步进行。要在党的领导下,有步骤、有秩序地、积极而又稳妥地推进。
党的十六大明确了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阶段性目标。而要扎扎实实地推进全面建设小康社会阶段的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在人大工作中还必须做到“三个有机统一”。
一是把握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的本质特征,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
党的领导是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根本保证,人民当家作主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要求,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必须坚持党的领导。改革和完善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对于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具有全局性作用,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和政治文明建设的各个方面都与党的领导制度和执政方式紧密联系。从这个意义上讲,党的领导是我国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的决定性因素。而作为国家权力机关的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则应是推进中国政治文明建设最重要,也最具生机和活力的推动力量。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工作要在各级党委的领导下,始终把人民当家作主作为出发点和归宿,立足于一切为了人民,一切依靠人民,一切工作从根本上致力于为广大人民群众谋利益。要保障广大人民群众在党的领导下,依照宪法和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保证国家各项工作都依法进行。因此,坚持党的领导,依据宪法、法律,切实维护和实现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是做好人大工作,推动社会主义政治文明不断发展的根本动力。
二是把握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的基本结构,坚持政治意识文明、政治制度文明和政治行为文明的有机统一。
有研究认为,政治文明,简单地说,就是人类政治生活的进步状态。从静态的角度看,它是人类社会政治进程中取得的全部成果;从动态的角度看,它是人类社会政治进化发展的具体过程。政治文明包括政治意识文明、政治制度文明和政治行为文明三个组成部分,是由这三个部分构成的有机整体。政治文明是一个系统,它是在一定的政治意识指导下和一定的政治制度规范下的政治行为,主要表现为政治制度和政治生活的进步。政治意识文明是政治制度文明和政治行为文明的精神指导,在人大工作中我们要始终坚持把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确立为指导思想,坚持用社会主义政治思想为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提供强有力的理论指引和思想保证。政治制度文明是政治意识的规则化和条文化;是政治行为的具体规范。这就要求政治制度的改革必须坚持与体现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等社会主义政治价值观。政治行为文明是政治意识和政治制度作用于环境的活动,也是政治意识和政治制度的具体体现,这就要求在人大的实际工作中体现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本质是执政为民和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体现严格依法办事的要求。
三是把握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的基本途径,坚持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的有机统一。
胡锦涛同志在党的十六届二中全会上的讲话中指出:“要大力加强政治制度建设,不断完善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各项制度、丰富民主形式,扩大公民有序的政治参与,保证人民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依法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维护和实现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要坚持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健全社会主义法制,加强立法工作,提高立法质量,推行依法行政,维护公正司法,提高执法水平,加强法制宣传教育,为推进改革开放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为保持良好的社会秩序和维护社会政治稳定提供有力的法律保障。”强调“不断完善保证广大人民群众当家作主的各项制度,不断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扎扎实实地把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推向前进。”这些重要论述进一步阐明了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关键在于制度建设。推进政治体制改革,关键在于制度创新。制度更带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十六大关于政治建设和政治体制改革需要做好的九个方面工作都涉及到基本政治制度、具体政治制度和法律制度等一系列制度建设问题。就人大工作而言,更要通过进一步完善各方面的具体制度,更好地落实宪法规定的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各项职权。保证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履行职能、更好地发挥人大的作用,应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人大及其常委会加强制度建设的着力点。在制度建设中,要高度重视规范和程序。因为国家权力机关直接从事政治决策和政治管理活动,组织有序的政治参与,无论是立法、选举、决策、监督,都属于政治行为,任何形式的政治行为都是一种群体行为或涉及群体的行为。而只要是群体行为,必然就会有一定的程序和规范。程序和规范具体反映出政治制度和政治行为文明的程度,对整个政治文明建设具有极端重要性。如果说党的十六大进一步明确了实体民主的目标,那么贯彻落实十六大精神在很大意义上就是一个民主程序化的问题,即通过制度化、规范化的民主程序,实现实体民主的中、长期目标。在制度建设中,实体性规定和程序性规定的改革与完善都是不可缺少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相互依存,共同作用的结果,构成了制度建设的全部内容。
(作者系溧水县人大常委会调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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