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的制假售假已经危害到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作为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必须准确把握新形势下制售假劣药品的特点,着眼于五个方面,加大打击制售假劣药品的工作力度。
一是上下联动,形成药品打假的强大社会氛围。各级党委、政府要树立“药品打假属地有责”的责任意识,将“药品放心工程”,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职能部门要发挥主力军的作用,认真履行职责,严格依法行政。相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各尽其力。同时,抓好《药品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普及,提高公民的法律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对制假售假形成“高压”态势。
二是打防并举,不断强化药品打假的工作手段。在打击上要体现快、准、狠。快即行动要快。一旦发现制假售假行为或接到举报,及时部署,立即查处;准即目标要准确。重点放在县以下偏远地区、城乡结合部、广大农村和假劣药品经常发生地、已取缔的非法药品市场;狠即用重“典”治乱。对重大案件坚持做到“五不放过”(假劣药品的来去向不查清不放过,涉案的单位、责任人不查清不放过,事后防范措施不完备不放过,涉案人员不归案、不追究的不放过,发生假劣药品的原因不查清不放过)。在防范上要强化审批、抽验、监督三个环节。坚持用一把尺子来衡量药品生产、经营企业项目的审批;加大对重点品种、重点单位药品的抽验力度;通过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视察、聘请社会监督员、定期通报药品质量、公布举报电话、信息反馈等措施强化监督网络。
三是以人为本,提高药品监督队伍的整体素质。通过不同层次不同形式的学习培训,尤其是通过学法、普法活动,提高药监队伍的执法水平;通过招考录用,公开招聘,竞争上岗等形式,夯实执法队伍班底;通过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和动态管理责任约束机制,将德绩勤能和职责相挂钩,优胜劣汰,从而增强危机感和责任感。
四是宽严结合,注重药品打假的工作方式。既要为医药经济发展提供宽松的发展环境,维护合法的生产经营行为,也要严格监督管理,进一步规范药品市场秩序。药品生产企业要严格操作规程和市场准入许可制度;药品经营企业要通过完善经营质量体系和日常监控,把好药品流入渠道;县以下医疗机构尤其是农村药品经营使用单位要通过理顺采购渠道,把好药品使用关,形成一个规范、秩序、健康、繁荣的医药市场和医药经济发展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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