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履行法定职责过程中,我以邓小平理论和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针,紧紧围绕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和区委、区政府的中心工作,坚持学法用法相结合,努力提高自己的法律素质和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能力。在学法用法的过程中,主要有以下几点体会。
一、充分认识学法用法的重要意义,增强使命感,是学好法、用好法的前提
自觉学习法律、宣传法律、贯彻法律,关键是要提高思想认识,认识有多深,决心就有多大。我认为要增强自己的法制观念、提高法律素质,关键是要认识到“五个有”:一是依法治国有目标。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已确定为党和国家的基本方略,并写进了宪法,依法治国的核心是依法治“官”,从“人治”走向法治,从注重依靠行政手段管理向注重依靠法律手段管理,都需要一支法律素质较强的领导干部队伍,才能确保有法可依、有法必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纠方针的落实。二是党和国家有号召。党中央、国务院在批转中宣部、司法部“四五”普法规划时,都把领导干部列为重点。江总书记也多次强调领导干部对法律知识要先学一步,多学一点,学深一些。中央从1994年以来连续举办了十四次法制讲座,做到率先垂范,以身作则,领导干部必须响应中央号召,抓住有利契机,以极大地热情投入到带头学法中去。三是改革开放有需要。市场经济就是法制经济。为规范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我国先后制定了近四万部法律法规和规章,其中有80%以上是由政府执行的,作为领导干部要掌握保护市场主体权利,规范市场行为,维护市场秩序,加强宏观管理以及与国际经济交往涉及的惯例等方面的法律知识。特别是前年我国加入了世界贸易组织,更需要通过学法来更新观念,尊重市场经济运行规则。四是自身建设有要求。领导干部分别掌握着一定的权力,是各项事业的组织者、管理者和决策者,也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带头人,学法用法这个头带得好不好,自身法制观念强不强,严格执法做不做得到,直接影响到主管的一大片部门能不能依法办事的问题,领导带了头,学在前,用在前,还能调动广大干部和群众学法用法的积极性。五是人民群众有愿望。通过多年来法制教育,广大公民既积极要求国家机关依法行政公正司法,又能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据统计,在上访案件中有百分之七十左右涉法,同时“民告官”案件也逐年增多,这进一步说明领导干部学习法律不是可学不可学,而是非学不可,势在必行,必须摆上重要的议事日程,作为一件大事来抓。
二、坚持与时俱进,讲究学习方法,是学好法、用好法的重要基础
学法是知法、用法、守法的重要基础。在学法上,我坚持紧贴实际,持之以恒,与时俱进,扎实高效,法律素质得到不断提高。
学法要突出重点。中组部、中宣部、司法部联合出台的《关于加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的若干意见》中明确了领导干部学法重点,包括邓小平民主法制理论,江泽民同志关于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和加强民主法制建设等重要论述,宪法和法学基础理论,公共行政管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维护社会稳定,加入世贸组织和世贸等方面的法律法规知识。通过学习,我进一步明确了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与民主法制的关系,正确理解了依法治国与社会主义经济发展的关系,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的关系,对法学的基本原理和保护市场主体权利、规范市场行为、维护市场秩序、加强国家宏观调控及劳动和社会保障等方面的法律法规有了进一步的认识。
学法要有针对性。针对我所分管的工作,我重点加强了财政、土地、招商引资、自身建设等有关法律法规知识的学习,较好地掌握了领导干部履行工作职责所必需的专业法律知识,以及我国刑法中有关职务犯罪的规定和其他与反腐倡廉有关的法律知识。针对全区不同时期的重点工作,我又及时学习有关法律知识。比如,结合企事业单位改革,我不仅自己,而且组织改制办、工商、税务等单位的领导干部和有改制任务单位的领导,集中深入学习了《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进一步提高职能部门依法指导、推动改革的能力和水平,有力推动了企事业单位改革的顺利进行。在征地拆迁工作中,为使干部对有关政策理解得更深,把握得更准,我组织各街道、开发区及土地等有关部门干部对《土地管理法》、《农业法》以及征地拆迁的各项具体政策、法规进行了全面系统学习,提高了政策水平,有效推动了征地拆迁工作的顺利实施。
三、坚持理论与实践相结合,严格依法办事,是学好法、用好法的关键
学法是前提,用法是目的。只有将学法与用法有机结合起来,才能推进各项事业顺利健康发展。在学法用法过程中,我坚持学用结合、学以致用,努力做到“研究问题先学法,制定决策遵循法,解决问题依照法,言论行动符合法”。在用法方面,我的体会是要做到“三个坚持”。
一是坚持依法进行决策。我把遵守法律贯穿于决策的全过程,做到不走法律程序不通过,实现了决策的科学化、规范化。对涉及地区长远发展的重大决策,要求政府法律顾问参与调研、论证的全过程,并在出台前交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确保决策从内容和形式上都具有法律规范性和实施的连续性。比如在制定我区城市总体发展规划时,我们聘请南京大学有关专家论证把关,经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后,严格按照规划进行实施,任何人都不能随意变动,维护规划的权威性和严肃性。正是由于按照总体规划进行建设,使我区城市面貌正在发生根本性变化,实现了从郊区向现代化新城区的历史性跨越。
二是坚持依法推动工作。依法行政是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轨的必然要求,也是实现依法治区的关键环节。为确保依法开展工作,区政府聘请了专门的法律顾问,为做好工作随时提供法律咨询。在签发区政府文件或由区政府批转的文件时,我首先看其内容是否有与法律、法规相抵触的地方,如有,则退回职能部门重写。然后再征求法律顾问的意见,最后才予以签发。在旧城改造中,我严格按照规划法、土地管理发办事,前不久全区依法大规模动迁时碰到个别“钉子户”,区政府改变了过去任意组织人员强行搬迁的惯例,依法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三是坚持依法解决问题。市场经济就是法制经济,急需政府彻底改变传统管理方式,由行政命令向依法管理转变。为解决计划经济发展模式下区长“三拍”的问题,我们提出了“营造环境优势,加快经济发展,融合现代文明,构筑南郊新城”的工作思路,从市场经济发展需要出发,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先后制定了涉及国有企业、个体私营企业、政府自身建设等方面的16个政策管理文件,规范了政府的经济管理行为,促进了经济的快速发展。为解决政府驾驶员使用工资差距大、有的不符合国家劳动保障法的规定等问题,我们通过邀请驾驶员座谈、征求用工单位意见和法律顾问的建议,制定出台了管理办法,彻底解决了使用驾驶员混乱的问题。为解决城市多头管理问题,市政府一提出成立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我区就率先成立了高度权威的城市管理综合监察执法大队,依法对城市进行严格管理,使我区的城市管理水平有了明显提高。
同时,我坚持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为取向,创造性地使用有关法律法规。作为一名基层的领导干部,我常常感觉到有一些法律的盲点或空白地带,比如说企事业单位的改革。在遇到这种情况的时候,我并不是畏缩不前,而是积极探索,坚持“三个有利于”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创造性地适用有关法律法规,有力地促进了工作的开展。在行政执法过程中,我自觉接受人大的依法监督和政协的民主监督,时刻严格要求自己,自觉遵守、遵循和使用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虽然在过去的学法用法过程中,我做出了一定的努力,取得了一些成绩,但是历史的车轮滚滚向前,时代在不断前进,法律也在不断更新或出台。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将更加努力地学习,坚持学以致用,不断提升自己的法律素质,努力为社会、为人民多作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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