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年10月30日
星期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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霍慧萍:在履行法定职责过程中的学法用法体会
雨花台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http://www.yfzs.gov.cn/ 2003-10-30 15:48:47

    近年来,我深入学习法律法规,认真履行法定职责,积极承担法律义务,以法律指导自己的工作,通过法律规范自己的行为,运用法律解决了工作中的一些问题。我深刻感受到,在当今这样一个法制化的社会,作为一名领导干部只有不断加强学法、用法,才能胜任自己的工作角色,才能更好地为人民群众服务。下面,我谈三点体会:
    一、不断加强学习,树立现代法制新观念
    以邓小平理论和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通过集中培训、区委中心组学习、自学与辅导相结合等方式,深入学习邓小平民主法制理论、江泽民同志关于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和加强民主法制建设等重要论述、宪法和法学基础理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方面的法律法规知识以及与维护社会稳定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和有关世贸方面的法律法规知识和与本职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不断提升自身法制素质,不断增强依法治区、权利义务对等和依法履行职责等法治观念,努力提高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的能力,努力实现领导方式和管理方式的转变。
    作为雨花台区政府的一名领导干部,我还带领自己分管部门的领导同志认真学法,强化对各相关专业法律法规知识(如:教育、民政、卫生等方面的法律法规)的学习,强化在实践中合理、规范地运用,通过灵活运用法律法规,推动工作的开展,实践执法为民的宗旨。同时,积极开展各种形式的学法普法活动,提升广大干部职工的法制意识,增强各职能部门的整体法制水平。通过深入学习,有以下三点体会:
第一,加强法制学习,是推进政府管理职能和管理方式转变的重要保证。新世纪初的头十年,是我国建立比较完善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关键时期。市场经济的深入发展,客观上要求加快推进政府管理职能和管理方式的转变,即由以直接管理为主向间接管理为主转变,由主要依靠行政手段向主要运用经济手段和法律手段转变。尤其是我国已经加入世贸组织,这就要求政府管理方式必须尽快与国际接轨,充分反映WTO的国民待遇、公平竞争、法律透明度和法制统一原则的要求,把政府对经济社会事务的管理纳入法制化的轨道。近年来我国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的改革取得了较大进展,但也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如,权力过分集中的问题还没有完全解决,政府还在管着一些不该管、管不了、管不好的事,因此必须加快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一些干部的法制观念比较淡薄,不习惯或者不善于运用法律手段来管理经济社会事务。所以,为适应新形势的要求,加强干部队伍的法制学习,是推进政府管理职能、管理方式转变的一项基础性工作。
    第二,加强法制学习,是维护人民群众利益的现实需要。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说到底,是要代表和维护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这是我们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而要使人民群众的利益得到充分的体现和维护,一个重要途径是靠法制来保障。目前在我国的法律体系中,80%的法律法规是由行政机关来执行的。从行政工作实践看,由于种种历史原因,也由于计划经济观念的束缚,一些干部“人治”思想根深蒂固,依法行政的观念十分薄弱,有的甚至不学法、不懂法,自觉不自觉地干了一些权大于法、情大于法的事情,损害了人民群众的利益,人民群众对此很不满意。因此,必须进一步加强干部队伍的法制学习,并通过领导干部的表率作用,带动广大干部和行政人员学法、守法,进一步提高依法行政、依法管理水平,以更好地保障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第三,加强法制学习,是加强党的建设、造就高素质干部队伍的客观要求。进一步加强党的建设,培养和造就一支高素质的干部队伍,是党的事业顺利进行的根本保证。提高干部素质包括很多方面,其中法律素质的提高是一个重要方面。早在1994年江泽民同志就指出,学习和掌握必要的法律知识,努力提高各级领导运用法律手段管理经济、管理社会的本领,这是新时期党对各级领导干部坚持党的基本路线、保证深化改革开放、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要求。尤其是当前,随着国际国内形势的变化,特别是加入WTO以后,我国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的进程将大大加快,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新情况、新问题会层出不穷。与此相适应,原有法律、法规修改、完善的步子也会加快,新的法规也将不断出台。在这种情况下,每一个领导干部都必须不断加强法制学习,努力提高自己的法律素质,学会运用法律手段解决各种新矛盾、新问题。这是加强干部队伍建设的紧迫需要,也是提高党的领导水平和执政水平的重大课题。
    二、坚持执法为民,认真履行法定职责
    学法的根本目的在于用法。在学法用法过程中,我坚持把法制学习与法制实践结合起来,在实践中不断提高自己依法行政、依法管理的能力。
    一是认真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和地位观,为人民掌好权、用好权,永做人民的公仆。我深知,自身权力是人民赋予的,它来自于人民群众,并受人民群众的监督,必将服务于人民群众。作为一名领导干部,只有坚持执法为民,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才能无愧于人民赋予自己的权力。因此,在工作岗位上,我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在自己职权范围内,以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为出发点,合理规范行使自己的权力,认真履行自己的义务,兢兢业业,任劳任怨,不敢有丝毫的懈怠,以求为人民群众多办事、办实事。同时,也要求自己分管部门的领导同志认真履行职责,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各项政策制度办事,坚决克服“官本位”意识和把权力当作谋私手段的腐朽思想,防止利用职权谋取部门利益,杜绝利用手中的权力谋取个人或少数人私利的行为。要求他们摆正自己与人民群众的关系,正确解决好对人民群众的感情问题,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要做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不能忘。
    二是努力提高依法行政的水平。新的历史形势对政府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政府管理方式必须尽快与国际接轨,政府对经济社会事务的管理必须纳入法制化的轨道。当前,要进一步加快政府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的改革,转变职能,树立政府新形象;转变思维,牢固树立依法行政、依法管理的新理念。因此,我在行使自己法定职责的时候,认真依照国家、省、市颁布的法律法规及区里制定的一系列政策措施办事,严格行政审批,规范操作程序,界定职权范围,严肃工作纪律,强化决策的科学性、合理性和可操作性,不断提高依法行政的水平。在决策中,我时刻严格要求自己,在有法律、法规和政策依据的前提下,要深入考虑我区的实际情况,确保决策的科学化,特别是一些重大决策能充分反映广大群众的根本利益;在没有法律、法规或政策依据的情况下,不自作主张,不武断决策,充分集中大家的民主意见,保证决策的正确性。
    三是强化服务理念,不断提高服务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实效性。当前,我区提出了建设“服务型政府”的新理念,并通过改革行政审批制度、建立各种服务机构等方式切实落实到行动中。这是新时期转变政府职能的具体体现,政府职能的根本着眼点不再是统一“治理”,而是综合“管理”与协调“服务”。因此,加强干部队伍学法用法,是推进政府管理职能、管理方式转变的一项基础性工作。政府工作的领导干部必须善于运用法律手段来管理经济社会事务,善于通过法律来为经济和社会发展服务。通过以上的认识,我更加深刻地理解到,不断强化法制学习对于政府工作的领导干部在行使综合管理与服务职能时的重要性。为适应“依法治国,建立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新形势、新需要,我深入学习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在履行工作职能过程中,更加注重:对社会事业的综合管理与协调的合法性,服务经济与社会发展的规范性和实效性。该由政府干预的尽量通过法律法规来协调解决,不该政府管的坚决不去管,不断强化政府的法律协调功能和服务功能。我也经常要求自己分管部门的领导干部认识到这一点,坚决做到这一点。
    三、关于普法工作的几点建议
    1、普法工作要进一步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我国的普法教育工作开展时间还不长,开展得还不够深入,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的普法工作基础还很薄弱,普法氛围还不够浓厚,普法环境有待进一步改善,群众特别是基层群众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还较低。因此,普法工作必须扎根在基层,深入到群众中。
    2、普法工作的重视程度需要进一步加大。依法治国,建立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是我们的基本国策。只有方方面面都把普法工作真正重视起来,才能早一日实现社会主义法治。而实际上,普法工作重视程度还很不够,特别是一些基层领导干部由于自身法律知识有限、法律素质较低,在进行普法宣传教育过程中往往敷衍了事,只做表面文章,达不到实际效果。因此,首先,要在基层领导干部中深入贯彻普法精神,树立普法责任意识,营造普法工作浓厚氛围。其次,要层层落实普法责任制,加大考核工作力度。第三,要着力构建分工明确、机构完善、协调互动的普法工作组织领导体系。
    3、普法宣传力度需要进一步加大。目前的普法宣传手段还比较单一,覆盖面还比较狭窄。在普法宣传形式上,需要进一步丰富、充实、完善和提高;在普法范围上,要进一步深入社区,深入家庭,以家庭为成员单位,让每一个家庭、每一个人都能在法制学习中得到收获。
    4、普法教育与学校教育紧密结合。普法工作不是一朝一夕的,普法教育必须从孩子抓起,通过长期的法制熏陶培育提升青少年的法制意识和素质。因此,普法教育应该在学校教育中占有基础性、全局性和战略性的地位,应该是学校教育的一个重要环节,是促进孩子健康发展的一个重要突破口。普法教育要在学校教育中一以贯之,长期坚持下去。这是提升全民法制意识和素质的关键之处。


                                                        (2003年8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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