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年10月30日
星期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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顾小荣:坚持学法用法 不断加强社会主义法制建设
玄武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http://www.yfzs.gov.cn/ 2003-10-30 15:25:08
  1986年以来,我们在省市领导下,贯彻依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基本方略,组织实施了三个五年普法规划,采取多种有效措施,促进了广大公民法律素质的提高,推动了社会各项事业的文化活动治理,为促进区域经济发展,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做了应该做的工作。今年是全区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第一年,也是全面落实“四五”普法规划的关键之年。面对新形势、新要求,我们要以党的十六大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服务“两个率先”、建设“最安全城市”为目标,积极深入开展和推进“四五”普法工作,进一步加强我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和政治文明建设,维护社会稳定,为我区实施“十五”规划和率先全面实现小康营造文明法治环境。这里,我对具体工作中学法用法的实践情况做简要总结,并结合个人工作实际谈几点个人想法。
    一、坚持学法用法相结合,与时俱进,充分认识学法用法的重要意义,增强使命感
作为玄武区人民政府的一名领导,在日常工作中,我始终牢记自己手中的权力是人民赋予的,时刻注意将分管的各项工作置于人大的法律监督和人民群众的民主监督之下,系统地学习邓小平民主法制理论、江泽民依法治国理论、宪法和法学基础理论、世界贸易组织基本法律规则以及维护社会稳定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方面的法律法规知识等。通过多年的普法教育和学习,自己的法律意识逐步增强,对开展依法治理的客观必要性和重要现实性有了一定程度的认识, 提高了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的领导能力和执政水平。能够在努力提高自身法律素质的同时,坚持执政为民,依法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能够在分管的工作中坚持依法行政,坚决杜绝分管部门和领导干部不作为和乱作为现象。
    二、关于当前普法工作的几点思考
    党的十五大提出的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这一治国方略,标志着党的执政方式和领导方式的根本性转变。要适应这个转变,首先是各级政府要进一步加强普法工作,强化广大干部群众的法制观念和法制意识,提高法律素质。但是在普法工作和日常工作的结合中,感觉到领导干部的法制观念与基层依法治理工作的发展还存在一些差距。
    1、领导干部还没有完全树立通过普法工作促进依法办事的观念。随着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的发展和普法工作的不断深入,各级领导干部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有了明显增强。但由于受封建思想和计划经济体制下权力过分集中的影响,凡事按领导人意见办的习惯和作风根深蒂固,以致一些基层干部的法制观念还比较薄弱,自觉不自觉地被动应付普法工作,把自己摆在了超越法律之上的特殊地位,不习惯用法律手段管理各项事务。
    2、对基层普法工作的重要性、长期性、渐进性认识不够,普法工作没有摆到重要的议事日程。目前,相当数量的基层党政一把手主要精力用于抓经济、抓创收,对普法工作的认识表现出:一是与己无关,认为普法工作是上级领导和法制部门的事,与自己工作无关,因而不研究、不布置;二是急功近利,认为任期目标只有三、五年,必须干一些见效快、回报大的工作才能反映出自己的政绩,对于普法工作和法制建设这种长期性、投入大、短期内不能马上见成效的工作不关心、不重视;三是畏难,认为中国长期缺乏法治的土壤和基础,普法工作要做到标准高,让上级满意,群众称赞不容易,怕吃力不讨好,得罪人,不愿意搞。
    3、对普法工作的内涵和工作任务理解上存在偏差。一是“工具论”,把普法工作单纯地看成是一种法制宣传的手段,认为普法工作是群众性的工作,是宣传和教育部门的事,把普法工作简单地等同于一般的政策宣传;二是“治民论”,普法工作就是管老百姓,让老百姓听话,有的基层干部甚至认为:“民主就是为集中服务的,宣传法律就是为了预防犯罪。”把人民群众这个民主法制建设的主体当成依法治理的对象。
    三、对普法工作的几点建议
    1、坚持重在建设。一是抓队伍建设。自普法教育工作开展以来,各级政府和单位相应建立了普法组织,分工明确。责任到人,较好地起到了组织、检查、督促、考核等作用。但是,随着时间的推移、人员的流动,有些单位没有及时作相应调整,组织领导机构人员不整齐,有的甚至名存实亡。对此,必须进行及时调整、补充和完善,确保普法工作顺利、有效运行。要重视法制新闻、法制文艺队伍的重要作用。在基层,我们还要建设一支庞大的群众性普法教育队伍,并为他们开展工作创造条件。二是抓阵地建设。现有阵地要不断提高水平,更好地发挥作用。要重视抓基层阵地建设,办好法制宣传报刊,举办法制橱窗,设立标语牌,使法制教育内容天天与广大群众相伴。三抓机制建设。要明确目标,制定规划,健全机构,完善制度,建立责任制,实行有效监督,保证各项任务的落实。
    2、突出工作重点。一是在重点对象上要有突破。要把领导干部学法用法作为重中之重。这既是提高领导干部自身能力和管理水平的需要,也是带领广大群众学法用法、自觉遵守法律的需要,要加强领导干部学法的针对性,强化领导干部的法制理论素养、宪法观念和与本职工作相关的法律知识,培养领导干部依法运用权力、依法制约权力的意识;提高领导干部遵纪守法、廉洁奉公的自觉性和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依法办事的能力和水平。二是在重点法规上要有突破。要在继续学好宪法和与人们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基本知识的基础上,重点抓好与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国际经济贸易有关的法律法规基本知识的学习。要注意学习普法教育阶段性重点工作所涉及的法律法规,根据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有针对性地进行普法学习。当前要注意把普法教育与整顿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结合起来,与开展“严打”整治斗争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结合起来,与打击“法轮功”等邪教组织和封建迷信、黄贩毒等丑恶现象结合起来。
    3、注重自我教育。普法教育要收到好的教育效果,必须在方式方法上不断改进、创新。在普法教育中,广大干部群众既是教育对象,又是教育主体,既要依靠大家自己教育自己,又要倡导自我教育,在参与民主管理的过程中受到教育和启发。基层组织要广泛开展活动,通过举办法制教育知识竞赛、演讲比赛、文化娱乐、普法热线等做法,寓教于文,寓教于乐,培养和提升广大干部群众的法律素养。并适当运用反面典型和群众关心的大案要案,以案说法,用活生生的事实教育广大干部群众,提高自学遵守法律、法规,依法办事的自觉性。
    4、加强调查研究。当前,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面临着许多新情况、新问题。要做好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增强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更好地把握工作的内在规律,尤其需要加强调查研究。要研究普法依法治理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推进依法治国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研究法制教育与道德教育和精神文明建设的关系,研究十六年来普法工作的经验和发展规律,研究法制教育的新形式、新载体等。要通过加强调查研究,增强对普法工作的指导。并积极探索普法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建设的新措施、新办法,进一步强化和规范普法依法治理的各项工作,为普法工作的不断深入发展提供法制保障。
    社会主义法制建设是一项长期艰巨的任务。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在社会主义发展初级阶段,加强法制建设已成为一个严峻的历史课题。完成这一伟大历史使命,领导干部责任重大,肩负着带领与示范的作用。我们要将中华民族以德治国的优良传统与依法治国有效地结合起来,学法用法,学字为先,用字为要。把坚持不懈的学习和努力解决好实践中遇到的问题有机地结合,努力探索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新路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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