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年10月30日
星期四
首页 | 法治箴言 | 专题报道 | 刊物简报 | 图片资料 | 信息搜索 | 资料下载 | BBS | 留言簿 | 网站导航
  首页 >> 专题报道 >> 领导干部学法用法
王凯:认真贯彻“四五”普法规划 努力提高依法治水水平
南京市水利局副局长
http://www.yfzs.gov.cn/ 2003-10-30 15:12:41
    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制宣传教育,提高全体公民首先是各级领导干部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是贯彻落实以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基本方略的重要内容,也是“十五”计划提出的一项重要任务和实施“十五”计划的法制保障。2001年,中宣部、司法部制定了《关于在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四个五年规划》,经过两年来的实施,法律常识得到了极大普及,法制教育及法制实践的紧密结合,使全民的法律素质和全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得到进一步的提高,为全国三个文明建设创造了更加良好的法治环境,对维护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发挥了重要的保障作用。
    未来几年,将是我国水利事业发展的重要时期。我们要紧紧围绕党和国家的工作大局以及水利改革与发展的中心工作进行法制宣传教育。要进一步解决好目前水资源的问题,就必须解放思想,创新治水思路,实现从工程水利向资源水利,从传统水利向现代水利、可持续发展水利转变,以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支撑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要很好地完成这一历史任务,必须坚持依法行政,强化依法治水。
    一、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指导依法行政、依法治水、依法管水及依法用水
    “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本质是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只有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社会主义方向,才能从全局上、发展上和本质上把握依法行政内在的规律性,解决依法行政中的普遍性、共同性的问题,才能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否则,就难免带有一定的盲目性,甚至走偏方向。为此,我们组织水利系统的广大干部职工,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统领全局,在学习宪法和国家基本法律知识的同时,认真学习宣传《水法》等水法规,不断增强社会主义民主法制意识,努力做到学法、知法、用法、守法、护法。结合水利工作的实际,认真贯彻实施“四五”普法规划,制定学习计划,突出学习重点,讲究学习实效,全面提高了各级公务员、水行政执法人员自身的法律素质,提高了依法行政和公正执法、严格执法、文明执法的水平,自觉维护国家法制的权威和尊严。
    二、深入学习宣传《水法》等水法规,努力营造依法治水的社会氛围
    为推进全市依法治水工作,首先是深入学习、广泛宣传水法规,把培养和提高干部依法办事能力,作为推进依法治水的一项重要基础工作来抓。每年举办水法规培训班集训在职人员,并编辑了《水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汇编》作为工具书,以指导工作实践。在每年的“世界水日”、“中国水周”,将“四五”普法工作作为向群众宣传水法规的重要内容,组织全市范围内形式多样的水法规宣传,印发宣传材料,在市中心开展宣传咨询活动,并与新闻媒体联合举办有奖答题等活动,向社会广泛宣传水法规,不断增强全社会水法制意识。
    三、坚持法制教育和法制实践相结合,进一步加大水行政执法力度
    在认真贯彻实施《水法》、《水土保持法》、《防洪法》等法律法规的同时,严格依据上位法的有关规定,结合南京实际,出台《南京市防洪堤保护管理条例》、《南京市水资源管理办法》、《南京市水土保持办法》等水法规规章,对防洪工程设施的保护管理、水资源的保护管理和合理配置、水土保持的监督管理,以及防汛抗洪责任制的落实与督查等作出了细化规定,不断增强依法决策、依法行事和依法处理问题的水平,促进水政执法由事后查处为主向事前预防为主、查处并重转变。对全市500公里市管河道重点河段全面落实执法巡查责任制。同时,按照“一证、一照、一图、一表”的要求,开展了河道执法巡查责任区域内占用情况普查、登记、注册、建档工作。今年我局全面展开防汛执法清障和河道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拆除违章建房、清理违章占用和河道河坡垃圾等,有力地保障了全市的防洪安全。同时,加大依法查处破坏水利工程设施和危及防洪安全等重大水事案件的力度。特别是2002年1月1日国务院《长江河道采砂管理条例》施行后,我们依据省、市人大和政府有关规定,确立了“陆治、水打、舆论”的禁采工作方针,对长江非法采砂活动实施了严厉打击,有力地遏制了长江非法采砂活动。
    四、紧紧围绕“四五”普法规划,不断加强依法治水力度
    依法治水,是现代法治的一个重要概念,是现代水行政管理的重要原则,它包含的内容非常丰富。全面推进依法治水又是一个极其复杂的历史过程,新问题层出不穷。为此,需要调动法律界和实际部门各方面的积极性,整合宪法学、法理学、行政法学、行政学、社会学、伦理学等多个学科的研究力量,群策群力,积极探索依法治水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围绕十六大确定的“推进依法行政”和“四五”普法的要求,当前尤其要注意加强依法治水的全局性、战略性、前瞻性问题的探讨,将依法治水工作中最急需解决的问题,作为依法治水的重点,集中力量抓重点、攻难点、出精品,提高依法治水水平,为我市的社会和经济发展、人民安居乐业提供良好的水环境保障,为我市早日实现“两个率先”做出贡献。


                                                          2003年9月2日
依法治市综合网  http://www.yfzs.gov.cn/ 

声明:本网站为公益性网站,刊载内容以共享和研究为目的,不存在任何商业考虑,刊登的对象如有异议,请于我们联系。谢谢您的支持与理解!

该信息被阅读了次. [发表评论]  [好友推荐]  []  [打印页面]  [关闭窗口]

【相关信息】

首页 | 法治箴言 | 专题报道 | 刊物简报 | 图片资料 | 信息搜索 | 资料下载 | BBS | 留言簿 | 网站导航
南京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主办
南京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南京市司法局承办  南京交通教育信息中心承制
任何意见或建议请联络:njsfzw@wtolaw.gov.cn
Copyright © 2002-2003 YFZS.gov.cn.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