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上午,江宁区十四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36次会议,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吕界超,副主任蒋崇茂、周大勇分别主持会议。区长柏鹏、副区长计家荣,政协副主席孟向前,区法院、检察院领导,区人大常委会各工作机构,区委农工办、区发改局、财政局,区人大各街道工委和镇人大的负责同志以及部分区人大代表列席会议。
当天的会议,首先表决通过了人事任免案。会议分别听取了区发改局局长金松和财政局局长丁圣荣代表区政府作的2007年计划和预算调整的报告,审查批准了区2007年计划、预算调整方案;听取和审议计家荣所作的区政府关于农村新八件实事工作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区法院院长朱绚凌所作的关于民商事案件审判工作情况的报告。
会议认为,自2006年农村新八件实事实施以来,区政府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主要领导高度重视,分管领导具体负责,部门工作责任明确,任务分解层层落实,督查检查推进有力,保证了新八件实事的顺利进行。通过为民办新八件实事,改善了群众的生产生活条件,转变了群众思想观念,增强了发展后劲。关于民商事审判工作,会议认为,区法院紧密围绕“公正与效率”的工作主题,在民商事审判工作中始终坚持服务全区工作大局,审判改革不断深化,体制机制逐步完善,服务职能全面加强,队伍素质普遍提升,为平安江宁、法治江宁、和谐江宁建设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
会议要求,区政府及相关部门要按照调整后的计划、财政预算目标,认真实施,抓紧落实,确保全年目标任务的圆满完成。要按照十七大提出的“加快推进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的要求,继续坚持城乡统筹发展战略,认真落实审议意见,把农村新八件实事继续抓紧抓好,让广大农民群众充分享受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的成果。区法院要进一步强化民商事审判职能,认真研究社会转型期民商事案件的特点,加大民商事案件的调判力度,正确平衡各种社会利益关系,为全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当天的会议还讨论通过关于召开区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的决定,决定南京市江宁区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于2007年12月25日至29日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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