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6月11日
星期三
首页 | 法治箴言 | 专题报道 | 刊物简报 | 图片资料 | 信息搜索 | 资料下载 | BBS | 留言簿 | 网站导航
  首页 >> 专题报道
秦淮检察院启动“民事联合听证”为12年的征地拆迁纠纷划上句号
http://www.yfzs.gov.cn/ 2008-06-11 14:32:38

    检察机关对已生效而确有错误的民事判决有权提起抗诉。在实践中,如果已生效的民事判决并没有实质性错误,但矛盾纠纷就是不能得到解决,怎么办?南京市秦淮区检察院探索出一条启动民事案件诉讼外解决的新路子,这就是“民事联合听证”。“民事联合听证”使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
     2008年1月至3月底,南京市秦淮区检察院民行科举行数次“民事联合听证会”,为一起持续12年的征地拆迁纠纷划上句号,家住秦淮区的73岁严老太要回了90万元的征地拆迁补偿款。
     这起征地拆迁纠纷历经十多年未能解决,原因在于1996年严老太的拆迁安置问题没有得到妥善解决,严老太作为当事人一方,先后3次求助于诉讼,并多次到信访部门信访,问题都没有得到解决。2006年9月,严老太来到区检察院申诉,声称,我一老太,上诉无果,再不解决,就上北京。区检察院民行科干警们一边安抚老人的情绪,一边安排尽早查清案情。很快,干警们审查发现:该案虽经数次诉讼,形成的处理结果却从未使双方取得一致,导致当事方互不相让,僵持不下。而更复杂的是,法院再审判决在理论上并没有错,诉讼的另一方某房产经营公司总认为对方是在“漫天要价”,对解决问题缺乏信心。
    为妥善解决问题,化解社会矛盾,秦淮区检察院启动民事案件诉讼外解决的相关程序,干警们数次实地勘查安置房屋、向房屋评估机构咨询、与开发公司沟通协调,并牵头案件双方当事人及政府有关职能部门数次就本案进行“民事联合听证会”,以求共同解决实际问题。经过数月的努力,2008年3月底,房产经营公司撤回以八十多平方米的“不当门面房”拟作安置房的解决办法,支付老人90万元拆迁补偿款,严老太表示,虽与愿望还有距离,但在检察院协调下,“三头六面”坐下来解决这个头疼了十几年的问题,对结果满意,不再上访,房产经营公司也如释重负。承办此案的检察官李丹镝认为,按现有规定,此案不符合民事检察的抗诉条件,但老百姓既到检察院申诉,检察院就不应一推了之,否则老百姓对于司法的最后一点希望也被打破了。 据了解,从2003年6月至今,南京市秦淮区检察院民行科已办理了类似案件11件,召开“民事联合听证会”以和解的方式结案,已成为办理民事检察案件的一种新方式之一,今年3月31日,民行的做法已被纳入该院《检察工作服务社区实施意见》中。


声明:
  本网站为公益性网站,刊载内容以共享和研究为目的,不存在任何商业考虑,刊登的对象如有异议,请于我们联系。谢谢您的支持与理解!

该信息被阅读了次. [好友推荐]  []  [打印页面]  [关闭窗口]

【相关信息】

Google
首页 | 法治箴言 | 专题报道 | 刊物简报 | 图片资料 | 信息搜索 | 资料下载 | BBS | 留言簿 | 网站导航
南京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主办
南京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南京市司法局承办
任何意见或建议请联络:njsfzw@wtolaw.gov.cn
Copyright © 2002-2008 YFZS.gov.cn.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