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人民陪审工作,推进司法民主,完善司法监督、维护司法公正,不断开创人民审判工作新局面,秦淮法院在获得“全国人民陪审员先进集体”的基础上,召开专题会议,提出人民陪审员工作要做到“三深化”,实现“三确保”。
一是深化人民陪审员制度意识,确保人民陪审员依法履行职责。该院坚持高标准选任原则,适当补充人民陪审员,宁缺毋滥,绝不滥竽充数;建立监督机制,加强对人民陪审员的管理;改善执法条件,充分保障人民陪审员履职期间享有的与审判员同等的权力得到正确行使;完善保障机制,激发人民陪审员的工作积极性。
二是深化人民陪审员职责意识,确保办案取得三个“效果”的统一。该院要求人民陪审员在办案、宣传和沟通方面尽职责,筑牢“第一道防线”,构建区域和谐。办案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视双方当事人为亲人”、“把案件办成铁案,办的经得起历史检验”;宣传要“宣传法治、宣传法律、宣传法院、宣传法官”;沟通要寓情于理,情理法交融,调处纷争,实现司法和谐。
三是深化人民陪审员素质意识,确保司法公正、高效、权威。该院要求人民陪审员要按照大学习、大讨论的精神,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坚持把党的领导和依法独立行使职权结合起来;不断完善业务素质,提高司法能力;严格执行《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关于人民陪审员选任、培训、考核工作的实施意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陪审员管理办法(试行)》的要求,树立正确的职业道德意识,廉洁奉法,无私奉献。(飞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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