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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3•20劫案敲警钟 警方分析案件五大特点
(扬子晚报2007-03-27 09:32:07)
http://www.yfzs.gov.cn/ 2007-03-28 18:20:49
    日前,发生在3月20日的南京市北京东路劫案(以下简称“3·20”案件)两名嫌疑人被南京警方从山东押回。此案中,两名嫌疑人在大白天闹市区抢劫竟然能得手,引起了警方的深思。记者昨天请警方有关防范专家结合“3·20”案件,分析了当前抢劫抢夺案件的一些特点,希望广大市民能吸取此案受害人胡某的教训,毕竟防范不能指望别人,归根结底要靠自己树立正确的意识,采取到位的措施。    

    特点一:作案时间不再局限于夜间      

    防范专家介绍,“3·20”案件的一大特点就是犯罪分子选择在中午时分作案,用“光天化日、众目睽睽”来形容一点都不为过。而作为受害人,胡某根本没想到在这个时段,而且身处闹市区,竟然有人敢公然抢劫,但就是这一大意害了他。

    从总体情况来看,“两抢”案件的发案也不像很多人想像的那样多发于夜间,反而是白天略高于夜间。仅以去年10月上半月两抢发案为例,白天发案占总数的56.3%,夜间则为43.7%。犯罪分子之所以敢于在白天作案,完全来自于巨大的经济利益驱使,因为人们的经活动多数都在白天进行,现金的流动量也比夜间大得多。

    特点二:作案地点不再局限于郊区    “3·20”案件的又一特点,是犯罪分子的作案地点。事发地在北京东路,南京不少政府机关都聚集在这条路上,一般人都认为没有坏人敢在这样的地方作案。但在有些犯罪分子眼里,最危险的地方也是最安全的地方。    

    防范专家提供了部分数据来说明这一问题,2006年10月上半月,南京城区发案多于郊区。玄武区、白下区、秦淮区、鼓楼区、下关区发案占总数的52.1%。栖霞区、浦口区以及沿江开发区发案占总数的31.3%。2007年1月上半月,仍然是城区发案相对较多。六城区发案占总数的84.4%。其中,鼓楼区、玄武区发案相对突出,分别占总数的40%和17.8%。

    特点三:身处弱势者易成作案对象      

    “3·20”案件的第三个特点,就是胡某是单人大额取款,这犯了防范抢劫抢夺类案件的大忌。

    综观很多抢劫抢夺案件,都能发现胡某的影子。一些市民,尤其是女性,毫无防范意识,在深夜或凌晨单身行走在偏僻的小街小巷或者次干道,手里拎着包,包里装着现金和手机。坏人一看到这种情况,一衡量双方的力量对比,马上就起了抢劫抢夺的欲望,而受害人孤身一人,只能成为刀俎上的鱼肉,任人宰割,所以有的嫌疑人在落网后交代说,“不是我想抢她,是她的样子让我不得不抢。”

    特点四:摩托车是主要犯罪工具    

    “3·20”案件的第四个特点,是两名嫌疑人作案的交通工具——摩托车。坏人作案得手后,所想的第一件事,就是尽快逃离犯罪现场。      

    仍以去年10月上半月的数据为例,这半月的抢劫抢夺案件中,驾驶摩托车抢夺不仅占抢夺发案的比重大,高达60.4%,臣发案与此前半月相比上升了7.4%。不少犯罪分子骑摩托车迅速接近受害人,一把抢走单独行走或骑车人手中的夹包、身上背包等。

    特点五:摩抢分子多为青少年

    “3·20”案件的第五个特点,是犯罪嫌疑人都很年轻。犯罪嫌疑人刘成林今年20岁,而嫌疑人李涛今年只有18岁。    

    防范专家分析说,此类犯罪之所以年轻人居多,一方面是因为年轻人正处于发育期,非常容易冲动,且缺乏判断力和自制力,很容易模仿犯罪题材影片中坏人的所作所为。他们不认为抢劫是犯罪,反而把这当成“有本事”。另一方面,有的小孩养成了大手大脚花钱的习惯,而一旦缺钱花,就容易受坏人引诱走上犯罪道路。(许铮 罗双江)



                      南京警方悬赏2万征集3-20银行劫案线索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3月22日08:02 南京晨报

  晨报讯 昨晚9点半,南京市公安局玄武分局的三楼会议室灯火通明,南京市政府在这里召开3·20抢劫案新闻发布会,警方第一时间通报了案件的侦破情况,南京市公安局悬赏2万元征集3·20抢劫案破案线索,知情人请拨打举报热线84421163和梅园派出所取得联系。

  被刺会计脱离生命危险

  据警方介绍,2007年3月20日上午10时许,南京市玄武区北京东路发生一起驾摩托车抢劫银行提款人的案件,歹徒光天化日之下,在闹市区公然实施抢劫,影响很恶劣,省市领导对此高度重视,迅速作出批示,要求公安机关采取有力措施,从人民的利益出发,维护南京安全城市的形象,力争尽快破获此案,全力维护社会治安秩序稳定。

  经警方证实,这起案件的受害人为镇江句容人,是某公司在宁分公司的一名会计,目前居住在南京,当天被抢的是他刚从银行取出的10万元钱。在遭受抢劫时,受害人奋力保护钱款,手臂等处被刺了多刀,但所幸现在经过医院治疗,伤情稳定没有生命危险。

  一凶手衣袖有3条白杠

  刚从警方的案情分析会上赶来的南京市公安局刑侦支队荣爱民支队长通报了案件侦破工作的最新进展,目前经过民警的连续30多个小时的艰苦工作,对案发现场进行了细致的勘验,对现场周边进行了详细的走访,目前已经获取了一些有价值的资料,并初步查清了案发的经过,了解了案犯的大体衣着特征。警方通过对现场目击者的调查询问,以及调看了银行取款录像和该路段监控录像后,初步分析犯罪嫌疑人为两人,均为男性,青壮年,身高均170厘米左右。一人身穿全套深色运动服,衣袖及外裤外侧有三条白杠,脚穿白色运动鞋;另一名案犯上身穿浅色夹克衫,两条衣袖为浅白色,脚穿白色运动鞋。两名案犯合骑一辆小型踏板摩托在现场实施抢劫后驾车逃窜。南京市警方号召社会各界和全体市民积极提供破案线索,协助警方破获案件,凡提供线索导致破案的,警方将奖励人民币两万元。

  荣爱民支队长表示,目前在银行门前尾随取款人伺机进行抢劫,是犯罪的一种新的手段,在有些外地城市比较高发,正在逐步向南京地区渗透,目前南京市区发生同类案件还是很少的。但是警方提醒广大市民,凡是要到银行提存大额现金的单位和人员,要提高警惕,加强自我防范意识,采取切实有效的防范措施,避免此类案件再次发生,近期公安机关正在开展“春雷行动”,正在集中优势警力打击街面犯罪,同时警方警告此案的犯罪嫌疑人,尽快投案自首,争取宽大处理。

  取钱最好有人陪同

  针对这一恶性抢劫案件,警方有关人士表示,虽然目前南京治安水平在全国领先,但是仍要提醒广大市民要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去银行取款时最好不要一次提取大量现金,如果确需提取,一定要让家人或者朋友陪同,女性市民取款时特别应该注意寻求男士陪同或结伴同行,尽量避免单身独行。对于经常要携带大额现金进出银行等金融场所的单位财会人员,要有专人护送。市民在提取钱款时,一定要留心观察周边有无可疑人员窥视,提取现金后应尽量乘坐出租车离开。如果取款后徒步返回途中,应随时留意身边可疑人员,随时保持戒备心理,特别要注意与可疑陌生人保持必要的安全距离。一旦遭到不法侵害,要保持冷静,记住对方车牌号码、体貌特征等,并及时报警。

  作者:仇惠栋/来源:南京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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