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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十佳法律卫士:律师薛济民一心扑在公益事业上
http://www.yfzs.gov.cn/ 2005-09-03 12:30:04
    【南京日报报道】 江苏圣典律师事务所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劳动与社会保障委员会副主任、江苏省律师协会副会长、市律协副会长、市政府法制法律工作咨询委员会副主任、市仲裁委员会仲裁员……


    他身兼数职,名片上却只印着“薛济民律师”。

    身为高级律师,从业20年,办案无数,薛济民却没能成为“富有的一群”。因为他将一颗心扑在了公益事业上。

    把刑事辩护作为律师事业的归宿


    刑事诉讼是成功律师的摇篮,成长于上世纪80年代的律师基本上如此,薛济民也不例外。但由于刑事诉讼收入少,律师承担的风险大,很多律师成名后开始转向,把目光更多地放在了能带来经济效益的民事、经济、金融、知识产权等案件上。但薛济民却坚定地把自己律师事业的归宿定位在了刑事辩护上。多年来,他承办了近300起刑事案件,其中不乏庄德明贪污案、丁三羊等人抢劫杀害德国4人案这样有重大影响的案件。


    代理刑事诉讼出名后,也有很多当事人出“大价钱”请薛济民代理案件。但薛济民却多年来保证每件案子的收费不超过物价局限定的收费上限,死刑改判案件也不例外。这就是他业务量大而业务收入少的原因。对于他来说,案件能收多少钱根本不放在心上,胜诉败诉也没有实质意义。他真正关心也是真正让他欣慰的,在于每一个当事人是否受到了法律的公正对待。


    一年“挣钱”的时间只有三个月


    薛济民“不好意思”地告诉记者,一年12个月,他用来做业务“挣钱”的时间只有3个月。“有时候我也觉得对不住妻儿”,他说,自己在物质上没能给他们带来什么。


    在同行为着多找点业务、多赚点提成而疲于奔命的时候,薛济民一心扑在了改善律师执业环境、律师维权、律师政治地位提升和律师业务拓展等公益事业上,牺牲个人利益也毫不顾惜。


    自1999年被选为南京律师协会副会长以来,薛济民创造性地组织当地律师成立了维护民警合法权益法律援助中心、南京市律师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等公益组织和律师爱国主义教育基地,为提升南京律师形象,维护民警和律师自身合法权益起到了推动作用。去年9月底被选任江苏省律师协会副会长后,薛济民又着重抓《江苏省律师发展现状与发展对策》和《律师业竞争力研究》等课题的调研工作。


    薛济民对法律援助工作也保持着热情。早在1995年,他就组织制订了《法律援助暂行办法》,并组织法律援助案件的集体讨论,认真进行检查督办。1999年以来,江苏圣典律师事务所共办各类法律援助案件420余件,其中,他一人承办的就达45件。南京日报记者 朱晓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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