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www.qingdaonews.com/gb/content/2006-05/30/content_6960861.htm
近年来,深圳市围绕构建和谐深圳、效益深圳和建设国际化城市的总目标,健全法律法规、规范行政执法、强化法制教育,不断提高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水平,为构建和谐深圳提供了良好的文明法治环境。
一、加强立法工作,建立和完善适应市场经济、文明城市发展需要的法律框架
立法工作的重
点放在加强完善民主决策机制、推进依法行政、构建和谐社会、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维护市场秩序、促进可持续发展、建立现代市场体系和社会信用体系、优化投资发展软环境等方面。2000至2004年,共制定法规41项,修改法规62项,制定政府规章59件。其中《人体器官捐献条例》、《禁食野生动物条例》、《预防职务犯罪条例》等不少法规在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尚未制定的情况下率先出台,充分发挥了法规对现实生活的规范作用,使法规、规章更好地服务于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
二、转变政府职能,推进依法行政,建设符合文明城市要求的法治政府
一是贯彻《行政许可法》,推进审批制度改革。从1998年开始,他们就在全国率先实行政府审批制度改革。2004年,市政府以贯彻落实《行政许可法》为契机,再次推动审批制度改革,使政府系统审批事项由改革前的1097项,精简至436项,精简幅度达60.3%,受到企业和市民好评。2004年6月,市政府30多个部门的审批事项都集中到市行政服务中心办理,进一步方便了企业和群众。
二是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实现决策民主化、科学化。市里先后印发了《关于推行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9制定了《深圳市行改机关政务公开暂行规定》,在全市范围内全面推行政务公开。市委和市政府注重建立民主决策的规则和制度,重大决策都经过民主讨论、民主决策。各区党政主要领导人选实行了市委全委会票决制;深圳的城市小区发展规划的法定图则,按法规规定必须公开展示一个月,广泛听取市民意见;对涉及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重大事项,如经济社会发展五年规划、十年规划纲要、城市发展规划、交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规划、产业发展规划等,市委、市政府都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有的还进行专家论证、技术咨询、决策评估。
三是推进政府行为"法定化",规范政府行为。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和市政府召开了政府行为法定化工作会议,发布《关于贯彻实施九个法定化的工作意见》, 明确一个法定化的具体目标、责任单位和时间表。现已制定了政府审批制度改革规定、政府采购条例、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条例、行政过错追究办法、城管综合执法规定、政务公开规定等十多件法规和规章,从制度上遏制腐败现象,规范政府行为。
四是整顿机关作风,提高行政效率。2001年1月,市政府召开了三届一次全会,就整顿机关工作作风、提高行政效率作了总体安排。2001年、2003年,市政府两次召开提高行政效率大会,市工商局、地税局、交通局、公安局、劳动局等职能部门公开承诺提神提速,创造良好的投资发展环境。2001年10月,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和市人大常委会对提高行政效率工作进行专题督促检查,全市提高行政效率和服务水平的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五是推进城管行政综合执法,提高城市管理水平。根据市人大常委会决定,1998年开始在罗湖区开展城管综合执法试点,2000年在全市推开。市、区成立的城管行政执法局集中行使城市环卫、园林绿化、市政设施管理、犬类管理、生活噪声管理、水土保持、非法屠宰畜禽、违法占道、无照经营摆卖等十多个方面的行政执法权。市政府2004年11月还决定将城市规划、土地法律法规规定的违法建筑、违法用地的行改处罚权,纳入城管综合执法试点范围。
与此同时,建立行政执法协调制度,使政府行为进一步规范,保证了行政执法协调高效。仅就法院行政诉讼案件审判情况来看,行政机关败诉率逐年下降。
三、扩大基层民主,全面推进街道和社区依法治理,努力构建和谐深圳
一是推进"四民主、两公开"。2000年12月,深圳市委、市政府召开村务、政务、企务公开工作会议,全面部署推进基层"四民主、两公开"工作。2003年初,市委、市政府又联合颁布了《深圳市村务管理实施细则(试行)》,从制度上确保基层自治和民主管理顺利进行。例如,2003年11月9宝安区开展大规模的民主评议千名村官活动,1630名村官(包括居委会干部)向全体村民、居民述职,并接受公开民主评议和打分。通过在全市各基层单位积极推行"四民主、两公开",推进了基层依法治理工作,受到广大群众欢迎。
二是制定和实施《深圳市依法治镇工作纲要》。为了加大基层依法治理的力度,促进依法治市工作主一步落实到基层各区、镇,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于2002年制定了《深圳市依法治镇工作纲要》推进依法治镇工作深入开展,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推进农村城市化进程。
三是全面推进社区建设。近年来,深圳市推行了城市基层管理体制改革工作,组建了完整的社区组织体系,并加大了社区建设经费投入,提出以"倡导文明新风,共建美好家园"为主题,大力发展社区服务、社区文化,全面推进社区建设。例如,罗湖区各街道办事处为社区居民开设多个"百姓讲坛",让物业管理者、居委会干部、市民群众就大家关心的话题平等沟通,增强社区自治能力和社区居民参与公共事务管理的积极性。龙岗区横岗镇六约村善于把矛盾化解在基层, 自2001年以来,共调解劳资等各类纠纷1078宗,调处成功率98.6%,没有发生一起民转刑案件。
四、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提高全社会法律意识,为创建文明城市活动,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
一是加强领导干部法制教育。近年来,全市先后举办了近十次市五套班子领导和局级领导干部法律知识讲座。2004年对全市2万名公务员集中进行了宪法、行政许可法学习考试。市人大常委会还组织对宪法和宪法修正案学习宣传贯彻情况进行了检查,专题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四五"普法实施情况的汇报,促进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深入开展。
二是开展劳务工法制教育。市里常年坚持对劳务工进行法制宣传教育,教育引导外来工学习法律知识,增强法律意识,学会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2002年,市人大教科文卫工委、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组织编写了《深圳市劳务工学法用法读本》,免费发放到广大劳务工手中。宝安区西乡镇定期开办"法律集市",寓教于乐、通过文艺宣传为基层服务的思路加强外来劳务工法制宣传教育,在法制宣传中取得了较显著的社会效果,受到劳务工的热烈欢迎。
三是加强中小学生法制教育工作。近年来,市教育部门按照市委《关于加强中小学法制教育的决定》的要求,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加强中小学法制教育的新路子,通过《中小学法制教育读本》的课堂教学、知识竞赛、实践活动等各种形式,普及法律知识,增强法律意识,提高法律素质。推行聘请法制副校长和"一校一警"制度,全市645名公安干警被聘担任496所中小学法制副校长、法制辅导员〔校警),有效推进了学校法制教育工作。
四是深入开展法律进社区活动。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广泛开展多种生动活泼的普法教育,追求普法效益的最大化。如市依法治市办、普法办等单位联合举办有1000多名司法人员、行政执法人员和律师参加的集体宣誓活动;每年结合不同的主题在全市开展"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系列活动等,让市民轻松学法,吸引了众多市民积极参与,取得较好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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