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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8月4日
星期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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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管理市长每月一会问“城管”
N本报记者 阙文龙
http://www.yfzs.gov.cn/ 2005-07-05 15:31:44 福建日报集团


  本报讯 日前,福州市政府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管理工作的意见》,提出10项强有力措施,并要求坚持城市管理例会制度,包括市四套班子领导、涉及城市管理部门主要领导和五城区分管领导参加的周例会制度以及市长主持的月专题会制度。

  《意见》提出的10项措施主要包括:坚持并完善城市管理体制、加大市区显见性违章的查纠、确保环卫管理落实到位、加强市区占道早夜市和摊点的管理、落实市区支路街巷的建设养护和路灯改造职责、严格规范各类广告行为、完善市区交通管理机制、强化市区养犬和建筑渣土管理、不断提高市民文明素质、加强解决城市管理中的配套建设问题。

  城管人员:告诫两次要离岗

  《意见》指出,福州将坚持城市管理工作例会制度,包括市四套班子领导、涉及城市管理部门主要领导和五城区分管领导参加的周例会制度以及市长主持的月专题会制度。

  福州将实行城市管理效能告诫制度和一票否决制,查纠违章实行分片包干责任追究制。凡是发现正式管理人员对显见性严重违章1个月内累计两次不予以及时纠正、查处的,给予效能告诫1次;半年内累计受到效能告诫两次的,要离岗学习,只发基本工资,半年后再上岗。

  早夜市 逐步取消

  《意见》规定,福州城区暂时保留已审批的占道早夜市,待条件成熟时取消,不再审批新的早夜市。

  凡街(镇)为创收自行设立的占道早夜市一律取缔,对所在街(镇)予以经济处罚,并追究领导责任。

  早夜市所在街道要与区政府签订管理责任书,保证辖区内已审批的早夜市不扰民、卫生清洁、交通畅通,对责任落实不到位的取消其经营资格。此外,实行扶持政策,支持街道利用符合环境、卫生等条件的闲置房屋、地块办置市场,实行摊点入市、还道于民。

  分批改造 公厕、垃圾站

  用2到3年时间,分批改造市区100座陈旧的公厕和近30座吊装式垃圾转运站。今后,任何单位和个人确要拆除公厕、垃圾转运站,须报环卫主管部门批准,作到拆一座补建一座。

  福州将加强对环卫工人作业的管理和检查,凡固定工拾捡废品、翻捡袋装垃圾并散倒的,应离岗学习,只发生活费;临时工的一律清退。

  废品站年内搬至三环外

  下一步福州将清理整顿废品收购站,凡市区二环路以内的废品收购站,今年内一律搬至三环路以外区域。

  部分工地可白天运渣土

  在建筑渣土密闭运输走上正轨后,在交通条件许可且不影响周边单位、居民正常工作和生活的情况下允许部分工地白天施工及运输渣土。

  指路牌不得做广告

  今后,福州将禁止公益性广告附带商业广告,公益性广告附带商业性质的也一律实行拍卖(挂牌交易)。现有公益性广告已附带商业性性质的,应全部先行整改,整改不到位予以撤除,拒绝执行的要从重处罚并强制拆除。今后,非广告性的指路牌、导厕牌、出租汽车停车牌、报刊栏等,一律由财政经费负责,不得做广告。

  福州市区各类公益性广告不再由主管部门审批,统一由市灯管委成员单位联合审批并实施违章处罚。

  对于市区乱张贴的现象,将重点处罚公司法人代表。

  完善路网改造断头路

  在抓紧三环路建设同时,今明两年集中一部分财力用于中心城区路网建设,重点改造中心城区断头路、瓶颈路。有选择地重点改造一批中心城区道路交叉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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