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笔人:袁曙宏 祁述裕
编者按:市场经济本质上应当是法制经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必然要求依法治国。
“九五”计划和2010年远景目标纲要中,明确提出了依法治国是一项根本的治国方略,这表明,我国在治国方式上将经历一次深刻的历史变革。
实行依法治国,就要求在党的领导下,逐步实现国家各项工作的法制化和规范化,保证人民群众依照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真正能够参与管理社会、经济、文化等各项国家事务,使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沿着社会主义法制轨道健康、有序地发展。
南京市作为全国省会城市依法治市的试点,近6年来,通过确立城市信誉,持久地开展普法教育和加强思想道德建设,保障国家法制统一等,在实施依法治市过程中迈出了可喜的一步,一些做法值得借鉴;该调查报告还从南京市依法治市过程中总结出的一些带有普遍意义的问题,这对于如何搞好依法治国也富有启发性。(从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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