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认真贯彻党的十五届四中全会和市委十届十六次全会精神,落实依法治市规划,促进企业的改革发展,经市领导同意,决定举办全市国有企业第二期学习《合同法》培训班。具体安排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五大提出的“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治国方略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五届四中全会和市委十届十六次全会精神,进一步落实依法治市规划,促进企业法律制度建设,充分发挥法治在企业改革发展中的规范、引导、调节和保障的作用,保障企业改革发展顺利进行。
二、主要内容
学习《合同法》,以及《担保法》和有关国家法治建设方面的理论。
三、参加对象
全市大中型企业的分管领导、营销人员和法律顾问室负责人。每个企业单位3人。
四、时间地点
11月4日至5日在南京友好大厦举行,时间两天(实用一天半)。具体安排:
11月4日上、下午学习动员和学习《合同法》辅导;晚上19:30~21:00分组讨论。
11月5日上午前两小时结合案例讲解企业在执行《合同法》中需要注意的问题;最后市领导作重要讲话。
五、培训费用
对参加培训人员收取食宿费、资料费和学习用品费每人220元,其余经费由依法治市办公室负责解决。
六、组织领导
这次《合同法》培训班在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进行,市委组织部、市依法治市办公室、市经委、市财贸委、市建委、市商业局及市企业管理协会共同组办,具体事务工作由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牵头,各联办单位按照分工要求做好发放通知和组织人员报名报到等各项会务工作。
中共南京市委组织部
南京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
南京市经济委员会
南京市建设委员会
南京市财政贸易委员会
一九九九年十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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