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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3月3日
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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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浩良同志在第六期全市依法治市联络员培训班上的讲话
(1999年8月28日)
http://www.yfzs.gov.cn/ 2004-03-03 09:04:56
同志们:
    今天,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在这里举办第六期全市依法治市联络员培训班。上午,省政府法制局行政复议处乔中龙处长作了《行政复议法》学习辅导。下午大会前,大家就今年10月1日即将施行的《行政复议法》有关法律实务问题,进行了座谈讨论。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依法治市联络员工作规则》,经过评比和广泛征求意见,对54名优秀联络员进行了表彰。借此机会,我代表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向受表彰的同志表示热烈的祝贺!向在各个不同岗位辛勤做好依法治市工作的广大联络员表示衷心的感谢!
    我市自1994年以来,实行一年一度的依法治市联络员培训制度,并对优秀联络员工作进行总结表彰,这是我市在依法治市工作实践中长期坚持的行之有效的做法,得到了上级领导机关的充分肯定,并被全国不少地方学习借鉴。实践证明,联络员队伍是开展依法治市工作不可或缺的一支重要骨干力量。大家知道,开展依法治市,是实施依法治国方略的具体实践,涵盖了法治社会的整体功能,对下辐射基层,向上推进依法治国、依法治省,是依法治国的物质直接承担者和价值目标的具体体现者。我们南京是全国省会城市依法治市的试点城市。我市的依法治市工作在市委的统一领导下,已开展了八年,在地方立法、全民普法、行政执法、公正司法、依法治理、法律监督等法治建设的各个环节进行了全面规划,做了大量工作,初步取得了一些成效,曾三次在全国依法治市的会议上介绍过经验,被中宣部、司法部评为“二五”普法先进城市,在全省和全国都有着一定的影响。我市的依法治市工作之所以能得到各方面的充分肯定,引起各级领导的高度重视,广大干部群众的积极参加,并持之以恒地开展下去,它的真正动力:一方面来自社会发展的客观需要;另一方面来自各级领导和广大干部群众认识和远见。它取得一些成效的主要原因有两条:一是各级领导重视,摆上位置;二是有一支骨干队伍和具体办事机构当好参谋,做好具体日常工作。全市广大联络员在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在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具体指导下,按照《南京市依法治市联络员工作规则》,认真履行职责,在依法治市实践中较好地发挥了参谋、助手和纽带作用,保证了依法治市各项工作在各部门、各单位得到较好的落实。许多联络员,特别是各系统联络组的组长,在市依法治市办公室人手少,任务重的情况下,把依法治市办公室的事当作自己份内的事,为市依法治市办公室承担了许多日常具体工作。做到了既当参谋提建议,又当助手办实事,从而保证了我市依法治市工作的顺利开展。因此,我市的依法治市工作每向前一步,都凝聚着广大联络员的心血和汗水。
    但是,从总体上来看,全市依法治市工作发展不平衡,有的单位把依法治市与本单位的实际工作结合得很紧,抓得很实,成效也很明显;有的单位则消极应付,使许多依法治市工作不落实。其原因,一方面有的单位领导本身对依法治市工作认识不足,重视不够;另一方面少数联络员工作不够认真,没有发挥应有的作用。这些问题,应当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目前,全国各地都认真贯彻实施依法治国方略,广泛深入地开展依法治省、治市工作,发展势头很快。特别是我市的依法治市工作已经有了一个良好的基础,在省内外有了一定影响的情况下,我们必须保持清醒的头脑,要认清形势,开拓进取,继续深化和发展,再塑南京的“窗口”和“示范”形象。下面,我就我们的广大联络员如何在深化和发展依法治市工作中发挥应有的作用再讲三点意见,供大家参考。
    一、要进一步认清依法治国、依法治市的地位和作用,增强做好工作的光荣感和责任感开展依法治市,认识是先导。作为依法治市联络员,首先要从依法治国的高度,认清依法治市的地位和作用。党的十五大明确提出“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基本方略,今年初的九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修改宪法时,又将依法治国写进了国家的根本大法。至此,党的纲领性文件和国家的宪法都确立了“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根本目标,这是历史性的巨大进步,是我们党执政方式的重大转变。党的十五大之后,大家通过以往的培训和学习,对依法治国及依法治市的性质和科学概念及内涵有了基本的了解。但是,还有不少同志往往在实际工作中,对依法治国和依法治市的性质、地位、作用及范畴在思想认识上还不太清楚,在具体实践上还把握不住。究其原因,还是对依法治国和依法治市缺乏深刻的理性认识。因此仍然需要进行深入的学习,并在实践在不断加以理解。当前要着重从三个方面提高我们的思想认识:
    第一,从宪法原则上看依法治国的地位。根据宪法理论,一般来说,关于国家的国体、政体、基本经济制度、国家结构形式以及基本治国方略等规定是宪法的核心内容。我们党和国家在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过程中,曾经先后提出了计划生育、环境保护、合理使用土地三大“基本国策”和科教兴国、可持续发展两大“发展战略”以及精神文明建设、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等许多带有战略性的治国方针,虽然这些都在宪法中有相应的规定,但依法治国列在总纲第五条第一款,明显处于宪法原则的核心地位。
    第二,从依法治国实现的价值目标上看它的层次属性。依法治国是要建立一种体现民主、公正、文明的为取向的社会制度,即建立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这一价值取向的实质是由“人治”转变为“法治”,属于带有全局性和根本性的高层次的价值目标。而其它治国策略的价值目标往往只是某一个层面、比较单一的目标。
    第三,从依法治国的基本范畴上看它工作的全局性。依法治国涵盖的基本内容有立法、执法、司法、普法、依法治理、法律监督等法治建设各个环节。它不仅要求有良好的法律,而且还要确立法律的极大权威,由人民依法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务,实现社会民主制度化,保障社会稳定与和谐。其他各种治国策略均是依法治国题中应有的内容,虽在某些方面交叉互融,但均可视为依法治国系统工程中的一个子系统。因此,依法治国在诸多治国策略中具有统领全局的政治地位,是治理国家的总方略。
    由此可见,依法治国涉及到社会生活各个领域,各个方面,具有很强的政治性、全局性和综合性,是一项庞大的系统工程,是一个长期的战略性任务,要真正建成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和现代化法治城市,需要几代人长期不懈的努力。我们今天在座的各位同志,都是为这系统工程做基础性工作的。基于这样一个系统工程,在具体组织实施过程中,仅靠哪个部门是难以推动的,必须在党的统一领导下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整体推进。具体到我们市里,就是必须在市委的统一领导下,协调各方力量,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整体推进。这也是我市持之以恒地开展8 年依法治市的实践所证明的一条重要经验。目前,各地在推进依法治市过程中,都已建立了高规格的组织领导机构及办事机构。省里也成立了依法治省领导小组,陈焕友任组长、季允石、曹克明等领导为副组长,并成立了办公室,赋予其组织、协调、指导、监督职能。我们市也一直是这样做的。我们广大联络员同志,只有首先从理论上认清依法治国和依法治市的性质和地位、作用,认识实施这一基本方略重大的战略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进一步增强依法治国、依法治市的意识;正确把握开展依法治市的原则、方式、方法,才能有助于我们自觉地摆好位、立好足,不负历史重任,脚踏实地做好依法治市的具体日常工作,为推动依法治市工作的深入开展,促进法治城市建设的进程作出应有的贡献。
    二、要围绕依法治市工作重点,认真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
    我国从改革开放以来,在立法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1979年1999年6月底,除现行宪法,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法律250个,通过有关法律问题的决定106年;国务院制定行政法规830个;有关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地方性法规7000多个;国务院各部门和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制定行政规章3万多个。虽然法律法规还不能说已经完备了,但从总体上看,我国经济和社会生活的主要方面已经基本做到了有法可依。我市根据党的十五大精神,又制定了新一轮五年(1998-2002年)依法治市规划,已于去年制定下发,各单位也在检查考核前五年依法治市工作情况的基础上,研究制定了相应的规划,并进行了动员部署和启动。根据五年规划的要求,我市今年的依法治市工作计划提出的指导思想是: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深入贯彻党的十五大精神和江泽民总书记关于依法治国的一系列重要指示,紧紧围绕我市改革、发展、稳定,以领导干部带头学法用法为“龙头”,重点推进执法责任制,加强基层民主法制建设,依法处理好人民内部和社会矛盾,确保社会政治稳定,为促进全市两个文明建设、迎接建国五十周年大庆和澳门的回归,创造良好的法制环境。并提出了五项具体任务:一是抓好地方立法,提高立法质量;二是深入开展法制教育,增强全民法制观念;三是全面推行执法责任制,坚持依法行政和司法公正;四是积极开展依法治区县和专项治理活动,加强基层民主政治建设;五是强化法律监督、检查,保障依法治市顺利进行。同时强调要突出抓好三个重点:
    第一,以领导干部学法用法为“龙头”,抓好全民普法教育。普法是依法治市的基础。我市一直采取多形式、多渠道、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全民法制宣传教育,促进了广大干部群众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的提高,全市初步形成了法制的氛围。但是,目前全面普法教育的许多工作不落实,死角比较多,形式也不够活,不少干部群众特别是基层干部群众不学法、不懂法为数的人还不少,这充分暴露了我们的依法治市许多工作还不能落实到位。今年是“三五”普法规划实施阶段的最后一年,明年国家和省市就要组织考核验收。因此,我们要进一步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特别要抓好各级领导干部的学法用法。并要在普及程度和开展深度上下功夫,以保质保量地完成“三五”普法任务。市依法治市办公室根据“三五”普法规划的要求,结合我市的实际,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针对不同对象、不同层次分别编印了干部读本(之六)、城镇读本和农村读本三本普法教材,作为“三五”普法最后考核验收的基本教材。王武龙书记、王宏民市长等亲自为教材题了词,汪正生书记作了序。目前发行通知也已发出,希望全市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一定要做好普法教材的发行工作,真正把法律交给群众。同时,要采取各种行之有效的方法和形式,认真组织大家学法,真正使广大干部群众知法守法。这是依法治市深化和发展的一项很重要的基础性工作,大家一定要认真抓好。
    第二,以推行执法责任制为重点,提高依法治市的整体水平。推行执法责任制是深入开展依法治市的一项重要举措。江泽民总书记在党的十五大报告中对此提出了明确要求;七月份,国务院就贯彻依法治国方略、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召开了全国性的专门会议,对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评议考核制提出了具体要求,朱镕基总理到会作了重要讲话。因此,这项工作的重要意义是不言而喻的。我市自去年市委转发了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关于在全市行政机关、司法机关推行执法责任制的意见》,市人大常委会作出了相应的决议以来,首先在市交通局、市工商局、鼓楼区、玄武区、市物价局、市国土局、市审计局、市国税局、市蔬菜局等9个单位进行试点,摸索总结了一些成功的工作经验。在此基础上,今年4月7日全市召开了动员大会,市政府、市法院、市检察院分别对全市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推行执法责任制工作进行了具体部署,市委书记、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组长王武龙同志到会作了重要讲话,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依法治省领导小组副组长王霞林出席会议,并对南京市由点到面推进这项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到目前为止,全市有14个区县陆续召开相应的动员大会和经验交流会,传达贯彻全市会议精神,部署本地区推行执法责任制的实施工作。市级机关63个行政执法部门及所有区县政府制订实施方案已经结束,并进入建立健全制度、边组织实施的阶段;各先行试点的部门和区县已取得了初步成效,这项工作开展的整体势头是好的。为全面推行执法责任制,我们要在进一步抓好面上整体推进工作的同时,着重抓好国务院依法行政工作会议精神的贯彻落实,突出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整体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前不久,我和市政府许慧玲副市长、市人大黄顺生副主任召集市推行执法责任制协调会议,专门讨论研究了下一步的工作路数,准备继续抓好各种不同类型的典型,重点是加强对鼓楼区、玄武区、白下区、江宁县和市工商局、市交通局、市物价局、市审计局等8个部门和区县的典型,帮助指导,进一步总结他们的经验,以推动面上工作的开展。希望这些单位的联络员同志,要积极参与,在协助本单位领导搞好推行执法责任制工作同时,加强与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联系,搞好协调,共同把推进执法责任制的各项工作组织落实好。
    大家知道,当前最突出的问题是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有些地方和部门对国家法律、法规采取实用主义态度,对自己有利的就执行,对自己不利的就不执行。不少基层干部和行政执法人员贪赃枉法、、欺压百姓。这些行为国法不容,人民群众深恶痛绝。如果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实际上就等于无法,甚至比无法更坏。因为这严重地损害了党和政府的权威。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的原因何在?概括起来,主要有几条:首先是腐败问题。以权谋私、权钱交易,弄权枉法,人情、关系、金钱大于国法。对违法乱纪的人和事不是依法查处而是说情成风,甚至包庇开脱,以致大事化小、小事化了或者以罚代刑,结果总是处罚过轻。这实际上助长和违法犯罪。二是本位主义、地方主义作祟。有些地方和部门从局部利益出发,不顾国家全局利益和人民的根本利益,甚至不惜损害国家和人民的根本利益,置国家法制于不李。对国家法律、法规和中央政令或者阳奉阴违,或者各取所需。一些人无法无天,一些人则充当保护伞。三是法律意识淡薄。一些行政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不学法、不懂法,缺乏法制观念,习惯于以言代法、以权代法,把法律、法规看成只是管别人的,实际上是把自己置于法律、法规之上。所有这些问题,都要切实加以解决。全面推行执法责任制,就是要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不究。各级行政、司法部门的一切行为都必须符合法律、法规规范,切实做到依法办事、严格执法。这里最重要的是,要做到清正廉洁。俗话说:“公生明,廉生威”。我们一定要执法如山,决不允许搞人情执法,徇私枉法。要坚决消除执法中的腐败现象,对违法者一定要严肃查处,不论涉及到什么单位、什么人,都要严肃追究,依法予以惩处。只有这样,才能维护法律尊严和权威。
    第三,以贯彻全国和全省依法治县经验交流会精神为契机,进一步加强基层民主政治建设。要继续抓好不同类型的基层依法治理的试点,总结推广典型经验,推动全市基层依法治理工作迈上一个新的台阶。基层依法治理工作面广量大,困难较多,是一个长期的实践过程,也是一个渐进发展的过程。基层工作具体的丰富的内容,为依法治理工作提供了广阔的实践空间,同时也使我们广大依法治市联络员同志在这个领域可以大有作为。希望大家结合本单位的实际,一定要把握住工作重点,切实履行依法治市联络员的工作职责,积极协助各级领导把分解落实到各基层单位的依法治市工作抓好抓实,从而进一步把我市的依法治市工作向广度和深度发展。
    三、要加强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素质
    建立一支高素质的依法治市联络员队伍,是依法治市工作在各部门、各单位落实的一项重要措施,是依法治市工作健康发展的组织保障。我市的依法治市联络员工作规则,对联络员的条件及职责都进行了明确规定。在以往的工作中,大多数联络员体现了较高的素质,职能作用发挥得不错,但随着社会实践的深入发展,依法治市工作不断注入了新思想、新内容,涉及诸多深层次的问题需要我们去研究,去认识,去实践,这就需要我们不断地提高自身的素质。这不仅是适应联络员工作的需要,而且也是适应自己岗位工作的需要、未来发展的需要。
    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非常重视联络员队伍的建设,专门制定了《南京市依法治市联络员工作规则》,以明确依法治市联络员的组织网络建设、条件、职责和有关工作制度。我认为,这个工作规则综合反映了对依法治市联络员的素质培养和要求。关于依法治市联络员的条件,既突出体现了政治和法律素质的基本要求,又强调了应当具有的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具体规定为五条:一是坚持党的四项基本原则,坚决拥护和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模范地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二是认真学习邓小平同志关于民主与法制建设的理论和法律知识,有一定的法律知识水平;三是在本职工作岗位上法制观念较强,能依法办事,严格执法,自觉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四是热爱法制工作,愿为社会主义法制建设作贡献,并在本单位、本部门有一定影响;五是工作积极主动,有一定的组织活动能力,能够做好依法治市的上下联络工作。我看这五条规定很好,既是每个联络员应当遵循的具体规则,又是对联络员提高法律素质和工作能力的基本要求。如这次依法治市联络员培训班,就是按照联络员工作制度的要求举办的。该项制度明确规定,依法治市联络员每年培训一次,内容由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确定。所以这次培训班,组织大家学习新法、总结部署工作和表彰先进三项具体内容。总之,我们对依法治市联络员队伍的要求是高的,期望也是很大的,非常需要你们在依法治市工作中更好地发挥作用。为此,我向大家提出三点希望和要求:
    第一、切实加强学习,努力提高自身素质。要按照江泽民总书记关于讲政治、讲学习、讲正气的要求,通过自身的努力,搞好理论和业务学习,提高政治和业务素质。理论学习要以学习邓小平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和党的基本路线为重点,从而把握住政治方向,围绕党的工作中心,开创性地完成依法治市工作的各项任务;业务学习要以学习新的法律知识和市场经济知识为重点,并运用这些知识来解决新情况下出现的新的法律事务。在政治素质方面,要具有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政治上坚定,思想上稳定,热爱法制工作,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坚持原则,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公正不阿;在业务素质方面,要具有较宽的知识面和较强的业务能力,争取系统的掌握法学理论和法律知识,熟悉经济、行政管理知识和其他专业知识,具备较好的调查研究和组织协调能力。
    第二、积极主动工作,充分发挥骨干作用。要切实履行依法治市联络员的职责,在依法治市的工作实践中充分发挥三个作用:一是参谋作用。按照市依法治市工作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的要求,积极向本单位领导提出建议并参与制定本部门、本单位的工作规划和计划;认真贯彻依法治市工作会议和联络员会议精神,及时向本部门、本单位领导汇报,并提出具体贯彻意见,为本单位领导抓依法治市工作提供决策服务, 并为搞好全市的依法治市工作积极提出合理化建议。二是助手作用。协助本单位领导组织落实本单位、本系统依法治市的日常具体工作和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及一般干部的学法,并建立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学法档案。按照市执法责任制方案的要求,积极协助本单位领导抓好执法责任制的落实。三是纽带作用。及时了解、掌握和总结本单位、本系统学法、执法、依法治理工作情况及经验,向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报和推荐,并负责写出年度工作总结,按时报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积极做好上情下达,下情上报工作。
    第三、开展创优活动,争取做出显著成绩。要按照优秀联络员的评比条件,紧密结合联络员工作实际,组织开展争创优秀联络员的竞赛活动,提高大家学先进、比工作、争贡献的积极性,把依法治市联络员工作做得更好,取得更大的成绩。
    同志们,依法治市是前无古人的一项宏大事业,是一个长期的历史发展过程。要成就这一伟大事业,既要立足当前,脚踏实地,积极工作;又要放眼未来,坚持不懈,努力开拓各项工作新局面。让我们在市委的统一领导下,团结一致,齐心协力,为把南京建设成为一个法制健全和现代文明于一体的城市作出新的贡献!
    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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