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志们:
今天举办的是第六期依法治市联络员培训班。我市坚持一年一度联络员培训班制度,并对优秀联络员进行表彰,这一做法得到上级机关的充分肯定,并被全国各地借鉴。实践证明,联络员队伍是依法治市工作不可缺少的一支重要骨干力量。长期以来,你们在普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依法治理及法律监督等工作岗位上辛勤劳动,在为我市依法治市宏观推动,微观行动中作出了积极贡献。在此,我代表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全体同志向你们表示衷心地感谢。同时向受到表彰的 名优秀联络员表示热烈的祝贺,并希望大家互相学习,互相勉励,尽心尽职,共同营造一个良好的社会法制环境,不断推进依法治市工作的进程。
我市的依法治市工作持之以恒地开展了八年。由于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和市政协及各级领导的重视,上下齐心协力,各项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在全省乃至全国都产生了一定的影响。近年来,在全国各地深入贯彻依法治国方略中,先后有上海、黑龙江、深圳、长沙等60多个省市到我市考察交流依法治市工作经验,同时也引起了中央办公厅、全国人大办公厅的关注。特别是去年和今年,新华社《了望》杂志、《人民日报》、《全国人大通讯》、《法制日报》等报刊多次对我市的依法治市工作情况进行了深度报道。省依法治省领导小组也非常重视南京的依法治市工作,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依法治省领导小组副组长王霞林多次到我市考察了解情况,在省市有关会议上对我市的依法治市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他指出:“南京市的依 法治中市对省外是窗口,对省内是示范。”最近,中央组织部、宣传部、司法部将在北京联合召开全国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经验交流会,已确定我市市委领导在大会上作经验介绍,现发言材料已定稿上报。这是我市在全国性会议上的第四次介绍。今年的省依法治省工作要点也明确于年底在我市召开全省依法治市现场会,重点推广省工商局和南京市的经验。这对我们既是鼓励,又是鞭策,说明我们的工作已经有了一定的基础和成绩。这些成绩的取得,一方面是由于市领导的高度重视和各方面的支持配合,另一方面与我们在座的联络员努力工作是分不开的。自去年八月份以来,全市广大联络员在市依法治市领导及其办公室的领导和指导下,按照《南京市依法治市联络员工作规则》,认真履职,在依法治市的实践中较好地发挥了参谋、助手和纽带作用,保证了依法治市各项工作在各部门、各单位得到较好的落实。主要特点是:第一,积极参与。协助本单位领导明确依法治市工作目标、思路和措施,制定本部门依法治理规划、计划和推行执法责任制实施方案。把市依法治市的精神和本单位的实际结合起来,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并对贯彻实施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矛盾,及时提出有针对性的可行性建议、措施;第二,搞好协调。一方面加强内部协调,如协调组织本单位干部的学法及考核检查;另一方面加强与我们办公室的协调,对涉及本单位的依法治市日常工作及重大活动经常与办公室沟通联系,保证其开展。第三,及时反馈。及时反馈本单位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意见、主张、活动信息,报送年度工作计划和总结。做到了既当参谋提建议,又当助手办具体事;既当好本部门领导的助手,又当好我们办公室的助手,许多联络员,特别是联络组的组长,在我们办公室人手少,任务重的情况下,把办公室的事当作自己份内的事,为办公室承担了许多依法治市日常具体工作。如联络员纪增龙、张宁生、周俊富、陈自宁、赵蔷云、陈龙贵、杨小玲、崔美华等同志,办公室召之即来,为办公室起草全市性的依法治市重要文件,组织开展涉及市领导参加的重要活动出谋划策,并积极主动地完成办公室的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从而保证了我市依法治市工作的顺利开展。
从总体上来看,我市联络员工作的开展是好的,联络员的作用也发挥得不错。但是,发展不平衡,有的单位对联络员工作消极应付,以致许多依法治市日常工作也不落实。其原因,一方面有的单位领导本身对依法治市工作认识不足,重视不够,因而对联络员工作也就不重视,如有的不按规定配备处级干部担任联络员,变更联络员也不向办公室报告,又不及时补齐,使工作脱节。另一方面少数联络员工作不太认真负责,对办公室部署的工作,不能及时向本单位领导汇报,提出贯彻意见;对本单位的工作情况也不及时整理上报,没有发挥应有的作用。再则,我们办公室督促检查不够,措施不力,因而出现干好干坏一个样。这些问题,都要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在我市依法治市工作已经有了一个良好的基础,省内外有了一定影响的情况下,依法治市工作要向深度和广度发展,联络员工作也要再上新台阶。借此机会,下面我就如何进一步做好依法治市联络员工作再讲三点意见:
一、要从依法治国高度,深刻认识依法治市的地位和作用
开展依法治市,认识是先导。作为依法治市联络员,首先应从依法治国的高度,对依法治市地位和作用有个清醒的认识。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是党的十五大确立的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已成为我们党和国家确立的科教兴国战略、持续发展战略的“三大战略”之一。九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通过的“宪法修正案”,用国家根本大法的形式将依法治国方略确定下来,把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上升为宪法原则。这是我们党执政方式和治国方式的重大转变,是对邓小平理论的继续和发展,是国家繁荣昌盛、人民富裕幸福的必由之路。但是,在实际工作中,有不少联络员甚至领导干部缺乏理性研究,还没有真正弄懂依法治国和依法治市的`老年,咽而对依法治国及依法治市认识不足,没有把依法治市工作摆上位置,抓在的上,缺乏紧迫感和自觉性。这与我国实施治国方略的发展形势,与我市依法治市深入发展的需要很不相适应。对此,我们必须认清形势,在思想认识上弄清以下五个问题:
(一)依法治国的科学含义与丰富内涵
什么叫依法治国?江泽民总书记在党的十五大报告中作了精辟的阐述。他说:“依法治国,就是广大人民群众在党的领导下,依照宪法和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保证国家各项工作都依法进行,逐步实现社会主义民主的制度化、法律化,使这种制度和法律不因领导人的改变而改变,不因领导人看法和注意力的改变而改变。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是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客观需要,是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是国家长治久安的重要保障。党领导人民制定宪法和法律,并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依法治国,把坚持党的领导、发扬人民民主和严格依法办事统一起来,从制度和法律上保证党的基本路线和基本方针贯彻实施,保证党始终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这段论述高屋建瓴地揭示了依法治国的科学含义和所遵循基本原则,回答了社会主义建设中一些重大理论问题。在科学含义上明确了六个问题:一是明确依法治国的主体,是广大人民群众;二是明确依法治国的客体,是国家事务、经济、文化、事业社会事务;三是明确依法治国的对象,是国家机构和国家公职人员代表人民群众依法管理和治理国家的各项工作;四是明确依法治国的依据和标准,就是宪法和法律;五是明确依法治国的宗旨,是保证国家各项工作都依法进行,实现社会主义民主制度化;六是明确依法治国的方式,是人民在党的领导下,依法通过各种形式治理国家。在实施依法治国要遵循的基本原则上,明确了三个问题:一是党的领导原则。强调在党的统一领导下,达到保证党始终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二是法律至上的原则。明确党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一切都依法进行。第三,人民民主的原则。使民主制度化、法律化。
(二)依法治国与诸多治国策略
我们党和国家在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过程中,曾经提出过计划生育、环境保护、保护和合理使用土地三大“基本国策”和科教兴国、可持续发展两大“发展战略”以及精神文明建设、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等许多带有战略性的治国方针,这些治国策略与依法治国究竟是一个什么样的关系?对这一问题,我们做具体工作的同志必须在思想认识上搞清楚。从依法治国的性质、特征,不难看出,依法治国在诸多治国策略中具有统领全局的政治地位,是治理国家的总方略。因为:
第一,从各种治国策略在宪法中的地位来看,依法治国方略明显处于宪法原则的核心地位。根据宪法理论,一般来说,关于国家的国体、政体、基本经济制度、国家结构形式以及基本治国方略等规定是宪法的核心内容。前面提到的各种治国策略,虽然都在宪法中有相应的规定,但依法治国列在总纲第五条第一款,明显处于宪法原则的核心地位。
第二,从各种治国策略的价值目标来看,依法治国的价值目标是属于高层次的。依法治国是要建立一种体现民主、公正为取向的社会制度,即建立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这一价值取向的实质是变“人治”为“法治”,属于带有全局性和根本性的高层次的价值目标。而其它治国策略的价值目标往往只是某一个层面、比较单一的目标。
第三,从各种治国策略在系统工程中的地位和作用来看,依法治国属于主系统。治理国家是一项极其庞大的系统工程,而依法治国是大系统中的主导系统,它不仅要求有良好的法律,还要确立法律的极大权威,由人民依法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务,保障社会稳定与和谐。上述其他各种治国策略均是依法治国题中应有之意,虽在某些方面交叉互融,但均可视为依法治国系统工程中的一个子系统。
(三)依法治国与依法治市。
依法治市,是依法治国重要组成部分,它既是国家法制建设系统的一个子工程,又涵盖了法治社会的整体功能,是在一个地区内实现依法治国的综合实践。依法治市又是实现依法治国和治省战略目标的中心环节。因为城市是社会经济发展的载体,是一定地域政治、经济、文化、交通的中心,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条件下,对于向下辐射基层依法治理,向上推进依法治省、依法治国进程都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所以说依法治市不仅是依法治国、治省的物质直接承担者,更是依法治国、治省的价值目标的具体体现者。根据上述概念和原则是: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十六字方针。依法治国的主要目标是:第一,法律具有极大的权威;第二,健全的法律运行机制;第三,权利与义务、权利与权力有机统一;第四,发达的法律文化。推进依法治国的途径是:第一,必须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第二,必须贯彻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第三,必须加强立法工作;第四,必须积极行政执法制度与司法制度改革;第五,必须进一步法律监督体系;第六,必须要深入持久地开展普法宣传教育工作。只有把依法治市、依法治省工作搞好了,才能推进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进程。由此可见,依法治国与依法治市是一项宏大的社会系统工程,不仅包括立法、执法、司法、普法、依法治理、法律监督等法制建设这个环节,具有丰富的内涵,而且涉及到社会生活各个领域,各个方面,具有很强的政治性、全局性和综合性。基于这样一个系统工程,在具体组织实施过程中,仅靠哪个部门是难以推动的,必须在党的统一领导下有计划、有步骤地整体推进。具体到我们市里,就是必须在市委的统一领导下,协调各方力量,进行整体推动。这也是我市级持之以恒地开展8 年依法治市的实践所证明的一条重要经验。目前,各地在推进依法治理过程中,都已建立了高的组织领导机构及办事机构。省里也成立了依法治省领导小组,陈焕友任组长、曹克明、李明朝、王霞林、胡序建为副组长,并成立了办公室,赋予基组织、协调、指导、监督职能,我们市一直是这样,这都是因为依法治市的性质、地位决定的。我们不仅要从理论上廓清依法治国和依法治市的地位和作用,理解这一基本方略重大的战略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进一步增强大家的依法治国、依法治市意识;而且要在实践中正确把握实施依法治国与开展依法治市的原则及方式、方法,这样才能有助于我们自觉地摆好位、立好足;更好地富有成效地深入开展依法治市。
二、要围绕工作重点,切实履行好依法治市联络员的工作职责
我市依法治市新一轮五年(1998-2002年)规划已于去年制定下发,各单位也在检查考核前五年依法治理工作情况的基础上,研究制定了相应的规划,并进行动员部署和启动开局。根据规划,今年的依法治市工作计划经3月16日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会研究后,已由王武龙书记签发。总的指导思想是:
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深入贯彻党的十五大、十五届三中全会精神和江泽民总书记关于依法治国的一系列重要指示,紧紧围绕我市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及各项中心工作,抓好地方立法,深化全民普法,以领导干部带头学法用法为“龙头”,重点推进执法责任制,加强基层民主法制建设,依法处理好人民内部和社会矛盾,确保社会政治稳定,全面推进依法治市工作进程,为促进全市两个文明建设、迎接建国五十周年大庆和澳门的回归,创造良好的法制环境。主要任务有五项:一是抓好地方立法,提高立法质量;二是深入开展法制教育,增强全民法制观念;三是全面推行执法责任制,坚持依法行政和司法公正;四是积极开展依法治区县和专项治理活动,加强基层民主政治建设;五是强化法律监督、检查,保障依法治市顺利进行。从目前的情况看,各单位都在有序进行。下半年的工作重点主要有三项:
一是以贯彻全国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经验交流会精神为契机,继续深化全民普法教育。普法是依法治市的基础。我市一直坚持多形式、多渠道、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全民法制宣传教育,促进了广大干部群众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的提高及全市法制氛围的形成。但是,普法教育的问题很多,形式不活,责任不清、工作不落实,死角很多,许多干部群众不知法不懂法,这充分暴露了我们的工作不到位。今年是“三五”普法规划实施阶段的最后一年,明年国家和省市就要组织考核验收。因此,我们要以传达贯彻即将召开的全国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经验交流会精神为契机,进一步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在普及程度和开展深度上下功夫,以保质保量地完成“三五”普法任务。当前有三项具体工作要做:第一,要根据“三五”普法规划,制定一个切实可行、易于操作的考核验收标准;第二,要逐步分批、分层次地对各级各单位的普法情况进行有组织、有计划的考核检查;第三,要做好普法教材的发行工作。我们按照“三五”普法规划的要求,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根据普法的不同对象、不同层次分别编印了干部读本(之六)、城镇读本和农村读本三本普法教材,作为“三五”普法考核验收的基本教材,明年不再编印。市领导对教材的编写很重视,王武龙书记、王宏民市长亲自题词,汪正生副书记亲自作序。现在发行通知已发出,教材也陆续印刷出来了。这次普法教材的发行面广量大,教材之六(干部读本)要发行到全市各级机关及工青妇等社会团体、组织的干部、各企业事业单位的中层以上管理人员;城镇读本要发行到各企业事业单位的一般管理人员和在职职工、城镇居民、暂住人口;农村读本要发行到农村干部和农民。希望大家要把发行工作当作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来抓,按照通知的发行范围及要求,切实加大组织力度,搞好宣传发动,畅通发行渠道,真正做到把法律交到人民群众手中,这是一项很重要的基础性工作,也是检验每个联络员工作好坏的一项硬指标。
二是以全省依法治市现场会为契机,抓好以推行执法责任制为重点的依法治市整体水平的提高。推行执法责任制深入开展依法治市的一项重要举措。江泽民总书记在党的十五大报告中对此提出了明确要求,最近,国务院就贯彻依法治国方略,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召开全国性的专门会议,朱rong基总理作了重要讲话。这项工作的意义不言而喻。去年,市委转发了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关于在全市行政机关、司法机关推行执法责任制的意见》,市人大常委会作出了相应的决议。今年4月7日全市召开了动员大会,市政府、市法院、市检察院分别对全市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推行执法责任制工作进行了部署,市交通局、市工商局、鼓楼区、玄武区分别介绍了试点经验,市物价局、市国土局、市审计局、市国税局、市蔬菜局等5个试点单位作了书面交流。市委王武龙、汪正生、王浩良三位书记及罗志军副市长、黄顺生副主任、王励前副主席出席了会议,王武龙书记作了重要讲话,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依法治省领导小组副组长王霞林出席会议,并对南京市由点到面推进这项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动员会之后,浩良书记又专门召集有关部门负责人座谈会,强调要加强对这项工作落实情况的检查督促;6月15日,又根据浩良书记的建议,我们办公室和市政府法制局举办了执法责任制培训班,对各行政执法和司法机关以及各区县的分管领导进行了为期一天的执法责任制基本知识和实施方法的培训,强化各级领导的参与意识和组织力度,目前,全市绝大多数行政和司法部门及所有区县都制定了实施方案,并召开动员大会进行部署,已进入了实质性操作阶段。为迎接下半年全省现场会,进一步把市委的意见和市人大常委会的决议落到实处。下一步准备工作有三项:第一,调查摸底,形成现场会筹备方案;第二,确定试点、培养点面典型;第三,收集情况,起草好全市和各试点单位经验材料。凡执法责任制尚未启动的单位一定要按照市委文件和市人大决议精神抓紧落实;涉及现场会筹备方案确定的试点单位及典型一定要把各项工作抓细、抓实、抓出成效来。各联络员要通力合作,密切配合,与我们办公室一道,共同组织好全省现场会各项筹备工作,再塑南京的窗口形象。
三是以贯彻全国和全省依法治县经验交流会精神为契机,继续抓好不同类型的基层依法治理试点,年内拟召开全市基层依法治理现场会,推广典型经验,进一步夯实基层依法治理基础,加强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希望大家一定要把握重点,切实履行依法治市联络员的工作职责,积极协助领导把分解落实到本单位的依法治市工作抓好抓实。进一步把我市的依法治市工作推向纵深。
三、要加强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素质
建立一支高素质的依法治市联络员队伍,是依法治市工作在各部门、各单位落实的一项重要措施,是依法治市工作健康发展的组织保障。我市的依法治市联络员工作规则,对联络员的条件及职责都进行了明确规定。在以往的工作中,大多数联络员体现了较高的素质,职能作用发挥得不错,但随着依法治市的深入发展,依法治市工作不断注入了新思想、新内容,涉及诸多深层次的问题需要我们去研究,去认识,去实践,这就需要我们不断地提高素质。这不仅是适应联络员工作的需要,而且也是适应自己岗位工作的需要、未来发展的需要。借此机会,我对大家提三点要求:第一,勤奋学习。每位联络员要正视自己的知识、能力与任务需要之间的差距,增强学习的紧迫性。要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法律知识及岗位专业知识。在座的大多数是单位的法规部门和综合部门的同志,尤其要拓宽学习范围、拓宽学习的深度,才能适应依法治市和本单位的工作需要。第二,善于工作。对上级布置的各项工作首先要吃透两头,把上级精神和本单位的实际紧密结合起来,创造性地开展;其次要借势领导,要根据依法治市工作的阶段性任务及要求,及时向本单位领导汇报,提出合理化建议,争取领导的重视和支持,积极主动地开展本单位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第三,有所作为。依法治市工作涉及面广量大,往往费神费事,不见显效。这就要求联络员要热爱法制工作,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树立创新意识,具备坚韧不拔的精神,才能在本单位的依法治市实践中有所作为,创造出特色性的工作业绩来。
同志们,依法治市是前无古人的一项宏大事业,是一个长期的历史发展过程。要成就这一伟大事业,既要立足当前,脚踏实地,积极工作;又要放眼未来,坚持不懈,努力开拓各项工作新局面。让我们在市委的统一领导下,团结一致,齐心协力,为把南京建设成为一个法制健全和现代文明于一体的城市作出新的贡献!
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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