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是玄武区较早推行执法责任制的单位之一。长期以来,在上级法院和区依法治区领导小组的指导下,围绕司法公正这一核心,遵循高起点、高标准、创一流的工作思路,通过强化部门和干警的执法责任制,确保各项审判任务全面完成。自 1991年起,已连续七年被评为省法院系统先进集体或荣记集体二等功。现将主要做法汇报如下:
一、夯实思想基础,树立正确观念
我们在工作中感到,推行执法责任制的过程,本身就是一个不断清除陈旧观念,深入认识依法治国方略的过程。把执法责任制的各项要求,变成干警们的自觉行动,教育是关键。为此,我们根据平时对干警思想的掌握,着重进行了三个层次的教育。
(一)通过是否推行执法责任制的教育,提高对实行执法责任制重要意义的认识。我们先后组织干警认真学习了党的十五大报告,学习市委、市人大文件和决议,联系以往司法活动中存在的一些实际问题展开讨论,使大家认识到,推行执法责任制,就是法院落实依法治国方略的一个重要举措,是提高工作效能,让人民满意的根本需要,也是规范司法活动的系统性、规范性做法。
(二)通过如何推行执法责任制的教育,明确实行执法责任制的各项任务。我们多次就推行执法责任制进行学习,帮助大家认识到,由于审判工作的特点,与一般执法部门在实行执法责任制工作重点上有一定的差异。着重表现在内容相对完整、程序相对规范、制度相对健全,但又都不够细致,操作性还不够强。因此,法院推行执法责任制的主要目的,就是把分散于各法律法规中的要求集中起来,把不够详细的规定具体起来,把操作性不强的制度完善起来。并确定了推行执法责任制的总体目标、阶段任务、实施步骤,使大家对这项工作有清醒的认识。
(三)通过如何深化执法责任制的教育,推动这项工作不断朝前发展。随着执法责任制效果的出现,少数干警中也出现了一种心理,即认为现有的制度已经比较完善,现有的责任已经比较明确,不愿思考深层次的问题,不愿接受哪怕是一点点的修改。针对这种情况,我们多次从建一流法院的长远目标出发,从法制建设的渐进发展规律出发,引导大家认识到逆水行舟不进则退的道理,从而自加压力,逐步把号召性规定纳入到义务性规定中来,使执法责任制年年有新进展,年年有新要求。
二、明确工作重点,抓好三个环节
如何突出司法公正这个重点,我们除了按照上级统一部署建立健全有关制度外,还从整体层面上着重抓好了三个环节。
(一)抓好领导环节
落实执法责任制,组织领导是关键。针对法院人手少案件多的突出矛盾,把工作任务压在各级领导身上。人员组成上,院党组统一领导,纪检、审监部门负责监督,各内设部门主要领导具体负责实施。职责落实上,强调部门领导的一岗双责,除了规定部门和个人执法责任外,绝大部分执法制度中,都规定了庭室领导应当承担的管理责任及管理不力的后果。这些规定,促使各级领导必须也只能依制度管人,从而把责任制的要求落实到日常工作中来,变以往的“要我实行责任制”为“我要实行责任制”。按照这种组织思路,基本实现了层层有人管,事事有人抓的良好局面。
(二)抓好公示环节
执法责任制强调的是执法的严格规范。对内的要求体现得较多。但是,执法活动本身又直接涉及到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让群众了解执法责任制的内容,方便群众参加司法活动,既是实行执法责任制的目的,也是其内在的一项迫切要求。去年以来,我院从强化审判公开活动入手,逐步完善公示制度。采取了公布上墙、荧屏公告等形式,把审判活动依据的主要法律内容、案件程序、处理结果,按以下六个层次对外公布:一是审判规范公示,将法定或内部制定的执法责任制和有关执法规范向社会公开;二是司法程序公示,把审判活动的基本流程、各流程的相应程序、各流程当事人享有权利、行使权利的途径公开;三是执法过程公开,凡公开审理的案件,做到三日前张贴公告,只要符合旁听资格,持有有效证件,欢迎群众参加旁听,欢迎新闻媒体进行报道。执行活动,也经常邀请人大代表现场监督;四是执法时限公示,把审判、执行以及一些非诉讼活动如立案审查的法定或自定的时限公开;五是审判人员公示,实行挂牌上岗,公布文明办公条件,便于群众对照监督;六是监督渠道公示,告知群众如对司法活动不满,可以按对审判结果不服、审判人员服务态度不佳等途径,向上级法院提出上诉或向本院纪检监察部门投诉。
此外,根据法院不同部门的特点,在告申接待这一窗口庭室,除了以上的“静态公示”外,还有专人进行接待,做好解释和宣传,形成一种“动态公示”。
(三)抓好监督环节
监督是执法责任制的一项重要内容,也是落实责任制的必要措施。如何最大限度地发挥监督职能,我们主要采取了三个方面的工作:
第一,把监督的要求纳入到目标管理实施细则中去。作为执法责任制的制度基础,每年的目标管理实施细则对各部门、各人员的任务、职责、奖惩作了详细规定。其中监督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内容,在形式、方式、后果等方面均作了详细规定。使每个干警都知晓监督的内容。
第二,把监督的重点放在确保司法公正上。采取庭审测评、案件督查、向当事人征求意见等形式,对庭审活动、案件质量进行全方面的衡量。对属于错案的,严格按错案追究制度追究责任。我们还根据检查结果,不断对执法责任制的内容进行完善。如检查中发现一些案件无质量上的问题,但其中细节上的毛病不少,有些甚至影响了司法的形象。对照错案追究制度,又不够处罚的程度。为此,从 1998年起,我院专门实施了不合格案件处罚制度,对卷宗中出现错别字、归档不及时等一些细微瑕疵,均规定了处罚措施。实施这一制度后,目前审判中已基本没有发现瑕疵之处。
第三,把监督的形式确定为立足内部,内外结合。监督立足于内部,是由审判工作的特点决定的。从此角度出发,我院实行的内部监督,包括内部的分权与制约,即实行立审分离、审执分离、审监分离,把立案、审判、执行、监督等权力交由不同的部门行使;包括专门监督机构的设立。即以党组纪检组牵头,以监察室、审判监督庭为主要力量,分别行使审判、行政、党务方面的监督;包括监督制度的完善,即实行执法责任制、案件督查制、违法审判责任追究制;包括监督形式的静态与动态,即除了案件审结后的评查监督,还包括从立案、审判、判决全过程的监督,既有审判监督庭检查案件的静态监督,也有向当事人征询意见的动态监督。
监督不忽视外部,是由法律的权威性和监督的广泛性、实效性决定的。接受外部监督方面,一方面,我院及时把执法过程中遇到的主要问题以专题形式向区人大进行汇报,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来院听取汇报、检查审判工作。定期组织审判员向区人大进行述职,认真办理区人大批转的各类案件,端正态度,自觉接受人大实行的个案监督。另一方面,为了增强监督的广泛性,我们还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驻区大企业、居委会主任等各界人士中聘任廉政监督员,采取座谈会征求意见,设立廉政监督员接待制度,请他们收集群众对审判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便于我们更好地改进工作。对一些成熟的意见,如关于审判作风的建议,还被纳入到执法责任制中,作为考核审判工作的一项重要指标。
三、强化队伍建设,提高执法水平
执法责任制得到真正落实,归根到底还是需要一支政治、业务过硬,严格依法履行职责的审判队伍。
在人员晋升上,实行竞争制、试岗制、助理制。按照执法责任制的要求,先定岗位职责,后搞人员选拔。采取自愿报名、群众评议、党组考核的形式,确定人员晋升结果。换句话讲,就是按岗位的责任要求去挑干部,而不是按干部的要求去挑岗位。达到条件就可以参加竞争,达不到条件,不参加竞争心里也服气。一举解决了长期以来人员晋升问题上主次颠倒的局面。通过这种晋升模式,经过严格的考核,切实做到了提拔一个、发挥作用一个。
在强化普通干警素质时,实行学历提升、岗位练兵、理论引导、调研总结的工作套路。学历提升解决的是知识的更新和知识结构的完善,岗位练兵实现的是理论与实际的有效结合,理论培训使干警思考深层次问题的能力得到提高,调研工作,使干警的思维活动从无形的思索转为成文的文字。同时,根据不同岗位的责任要求,对干警实行了分层教育、分层培训。如对审判员着重进行案件整体把握、熟练庭审技能的培训,对书记员进行庭审记录、装卷归档等适合书记员工作特点的培训,改变以往大而全,看似面面俱到,实则浅尝辄止的培训模式。
此外,我院还积极开展了公正执法、文明执法主题教育整顿活动、争创人民满意的法院、法官活动,通过这些活动,肯定成绩、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健全必要的激励机制,促进队伍素质和整体形象进一步提高。
虽然我院在实施执法责任制上采取了一些有效的做法,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我们感到离上级要求还有很大差距。还需要进一步学习借鉴其他先进单位的经验。我们坚信,只要加大工作力度,不断推动执法责任制继续深入贯彻落实,法院的工作必将取得更加巨大的成绩。
一九九九年六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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